保密协议书 篇一
保密协议书是指在商业合作或任何涉及机密信息的情况下,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一种保护机密信息的法律约束文件。以下是一份标准的保密协议书范本:
保密协议书
甲方:(公司/个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乙方:(公司/个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鉴于甲方和乙方希望在某项商业合作中共享机密信息,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机密信息的定义
1.1 机密信息是指在商业合作中被披露的、涉及双方商业或技术活动的、非公开的、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销售数据、技术设计、专利申请、商标、财务信息等。
1.2 机密信息不包括以下情况:
a) 已经公开或公知的信息;
b) 受到接收方事先书面同意而被披露的信息;
c) 根据法律、法规或政府机关的要求而被披露的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接收方保证对任何披露的机密信息保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复制。
2.2 接收方仅允许其需要知悉机密信息的雇员、顾问或代理人接触机密信息,并且要求他们同样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
2.3 接收方不得将机密信息用于任何与合作事项无关的商业活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三条 保密期限
3.1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为(具体期限)。
3.2 保密期限届满后,接收方仍然应继续遵守保密义务,直到机密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披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等。
4.2 双方同意,对于因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商业合作终止后继续有效,直至机密信息进入公有领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保密协议书 篇二
保密协议书是商业合作中常用的一种约束双方保护机密信息的法律文件。以下是一份适用于技术合作的保密协议书范本:
保密协议书
甲方:(公司/个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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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乙方:(公司/个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鉴于甲方和乙方希望在某项技术合作中共享机密信息,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机密信息的定义
1.1 机密信息是指在技术合作中被披露的、涉及双方技术活动的、非公开的、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设计、研发计划、专利技术、产品规格等。
1.2 机密信息不包括以下情况:
a) 已经公开或公知的信息;
b) 受到接收方事先书面同意而被披露的信息;
c) 根据法律、法规或政府机关的要求而被披露的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接收方保证对任何披露的机密信息保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复制。
2.2 接收方仅允许其需要知悉机密信息的雇员、顾问或代理人接触机密信息,并且要求他们同样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
2.3 接收方不得将机密信息用于任何与合作事项无关的商业活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三条 保密期限
3.1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为(具体期限)。
3.2 保密期限届满后,接收方仍然应继续遵守保密义务,直到机密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披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等。
4.2 双方同意,对于因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技术合作终止后继续有效,直至机密信息进入公有领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保密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与设计方在讨论关于 项目设计合同的相关事宜时,鉴于设计方在服务于甲方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机会;设计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损害。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三方长远利益,甲乙双方以相互信赖为基础,双方自愿订立保密协议,共同保守双方的秘密,维护双方公平的合作关系。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保密内容和范围
1.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在本协议生效前及本协议生效后通过任何方式接触或知悉的甲方的任何信息,以及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 设计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内容,包括技术、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2) 甲方现有开发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3) 甲方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财务资料及数据;
(4)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5) 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6) 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7) 甲方提供之业务、经营、投资、人事及财务之相关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技术、商业机密、战略及未来发展、工程、生产、市场推广、定价、售后服务、融资、资产、公司结构及管理等其它方面的信息资料);
(8) 甲方与设计方交谈及讨论之有关产品、技术、财务、投资、人事及经营相关之内容;
(9) 甲方与设计方往来或交易,任何有关双方业务合作或服务之契约。
2.以上保密信息的获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以手写、打印、软盘、胶片、电子邮件以及其它可接触的方式或以口头方式提供;
(2) 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在双方合作过程中通过观察、测试、体验、分析等方式知悉。
第二条:非保密信息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记录、文件或资料:
1.已经公开的信息,且不是因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的披露所造成;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开的信息;
3.在甲方向设计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前,设计方已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该保密信息,且设计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相信该信息不受任何保密义务或规定的限制,可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保密责任
1.设计方受本协议约束,仅限于将保密信息使用在以“建设 项目”为目的的作业中,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2.设计方及设计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皆不能直接或间接披露部分或全部保密资料予不相关之第三人。设计方应当与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设计方人员及设计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签署保密协议,确保该等人员承担与设计方相同的保密义务。
3. 设计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设计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4. 设计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5. 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发表论文、评定职称等,需要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6. 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间内,设计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7.如果甲方书面同意设计方向特定代表披露保密信息的,设计方应当与该代表签署书面协议,使其承担与本协议相同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8.如果法律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要求设计方必须对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得出的任何意见、判断或推论做出披露时,设计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9.设计方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围仅限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强制性要求的必要范围。但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时,设计方必须尽力确保有关部门对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10. 在双方合作终止的情况下,如甲方提出要求,设计方应立即将设计方或设计方的任何代表所占有的一切与甲方相关资料,包括基于相关资料,由相关资料产生的或反映了相关资料内容的一切复印件、复制文本、总结、分析、摘要或其它文件或记录,交还甲方,并永久性地销毁任何以电子、磁性或光学载体形式储存的任何副本或复印件。
11.设计方不得对外以任何方式宣传为甲方做过该项目设计,以防止竞争对手通过设计途经了解甲方技术机密。
12.设计方不再对甲方以外的客户设计同类项目。
13.设计方除有权为双方合作的目的而合理使用保密信息外,本保密协议不表明设计方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享有明示或默示的许可使用权或其它权益。
第四条:保密期间
除非甲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设计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承担保密义务,设计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设计方同意在下述情况下对甲方作出全额补偿并保证甲方免受由此造成的损害、损失、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执行该补充的费用)或责任:
(1) 设计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未经许可而使用保密信息;
(2) 设计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未经许可而披露保密信息;
(3) 设计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2.设计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设计方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设计方代表在服务期间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泄露甲方秘密的,设计方应于该代表就泄密给甲方能够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知识产权
1.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设计方在本设计合同期间为本项目设计所产生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设计方不得向其它任意第三方提供该设计成果。
第七条:争议与仲裁
1.若出现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及对本协议中条款存有疑议时,甲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共同解决。
2.当争议无法解决时,经任一方申请,应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上诉。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保密协议书 篇四
甲方:_________(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产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财务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以及乙方依约或依法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设备和软件,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保密期限等作出规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维护其于受雇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机密。除职务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转移给甲方(包括甲方之关系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保证不私自保留、复制和泄露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职;保证不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人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离职后1年内,保证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甲方竞争;甲方为此支付乙方保密费用元。
六、乙方离职时,应立即将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软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员,并办妥相关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八、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协议书 篇五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 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 工作;
2、 甲方在担任乙方 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
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 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
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 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XX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XX在该信息发送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XX 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XX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XX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
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 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 甲方XX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一、 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6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佣合同的内容;
二、 在解除雇佣合同后________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 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
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 按本合同
第十八条
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________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XX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XX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七章 其他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至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补充修改文件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 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保密协议书 篇六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保护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受侵犯,保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商业机密:指甲方拥有的生产技术、工艺配方;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等
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产品价格、员工收入等公司商业机密。
二、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在聘用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
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必须严格保密。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中包括了保密工资。
四、如有下列情况情况之一,乙方对甲方经济损失赔偿5-20万元:
1、甲方聘用乙方期间,
(1)、严禁乙方在同行中担当兼职工作;
(2)、严禁乙方从事甲方同类产品的制造、销售行为。
(3)、严禁乙方将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其他企业。
2、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三年内,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
(1)、乙方不得在江苏、浙江、上海三个地区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
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2)、不得从事甲方同类产品的制造、销售。
五、本协议不因甲方、乙方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六、双方同意若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构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