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 篇一:联营合同的基本概念与要素
联营合同是指两个或多个法人或自然人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共同开展某项经济活动,并共享风险与利益的一种合同形式。联营合同的签订对于参与方来说,既是一种风险共担、资源共享的合作机制,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有效途径。下面将从联营合同的基本概念与要素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联营合同的基本概念是指参与方为了实现共同经营目标,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承担风险,共享利益的一种合同形式。联营合同具有双方合作共赢的特点,参与方之间通过合同约定实现资源整合和风险分担,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其次,联营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合同的目的、合同的期限、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的风险分担等。合同的目的是指参与方通过联营合作共同实现的经营目标,例如共同开发一个新产品、共同开展市场拓展等。合同的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期限,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一般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而定。合同的权利义务是指参与方在联营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例如投资额、技术支持、市场推广等。合同的风险分担是指参与方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由各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担,例如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
在签订联营合同时,参与方需要充分考虑合同的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同时,参与方还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经营管理方式、决策机构、利润分配等关键事项,以确保合作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
总之,联营合同是一种双方合作共赢的合同形式,通过资源整合和风险分担,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参与方在签订联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合同的基本要素,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只有在合同的约束下,联营合作才能够顺利进行,为参与方带来稳定的收益和可持续的发展。
联营合同 篇二:联营合同的优势与风险控制
联营合同是一种双方合作共赢的经济合同形式,通过资源整合和风险分担,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与其他合作形式相比,联营合同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风险。下面将从联营合同的优势与风险控制进行详细阐述。
联营合同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联营合同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联营合作,参与方可以共同利用各自的资源,例如技术、市场、资金等,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其次,联营合同可以分担风险,降低参与方的经营风险。在联营合作中,参与方共同承担经营风险,通过风险共担的方式降低了个体经营者的风险压力,提高了经营的稳定性。再次,联营合同可以实现知识和经验的共享,提高创新能力。通过合作共享,参与方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提高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的发展。最后,联营合同可以实现规模经济效应,提高经济效益。通过资源整合和规模经济效应的发挥,参与方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然而,联营合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首先,参与方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慎重,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经营能力的合作伙伴。其次,参与方在签订联营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风险分担机制,确保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风险分担。另外,参与方还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和经验,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最后,参与方在联营合作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联营合同作为一种双方合作共赢的经济合同形式,在资源整合和风险分担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然而,在实施联营合同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只有在合同的约束下,参与方能够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通过合理的合作安排和风险控制,联营合同能够为参与方带来稳定的收益和可持续的发展。
联营合同 篇三
甲方:云南东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项目概述
1、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双方的联营项目为: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生产、销售贝塞尔混凝土业务;
2、甲、乙双方并协商约定:双方合作生产的贝塞尔混凝土,甲方须无条件按双方约定的市场价采购,用于甲方所开发的天生桥特色产业园项目内。
第二条 联营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不再另行成立联营实体,确定以乙方公司名义对外独立开展本合同项下联营业务,并独立核算。
2、甲、乙双方并约定,联营生产贝塞尔混凝土业务的厂址定在甲方所开发的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内,甲方并须向甲方转让50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双方另行再签订)乙方须增加后期土地使用面积时,甲方在市场同期价格条件下优先转让给乙方。
3、乙方自行购置相应的贝塞尔混凝土生产系统设备。乙方因购置该贝塞尔混凝土生产系统设备而产生的生产成本,纳入联营成本。
4、甲方同意乙方作为联营实体,为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唯一混凝土生产和供应商,该联营实体生产的混凝土应确保优先供应给天生桥特色产业园。
5、乙方对贝塞尔混凝土的商标等知识产权享有全部所有权。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双方协商并一致约定:在本合同联营期限内,在联营实体独立核算,扣除全部联营生产混凝土的经营成本及税后的利润后,甲、乙双方按三七开方式分配,即:甲方分配30%的税后利润,乙方分配70%的税后利润。(利润的分配以双方共同委托制作的联营实体财务报表为准,并在联营实体的每一个会计年度内实行分配)
2、双方并一致同意:甲方向本联营实体(乙方)采购生产的贝塞尔混凝土,均按市场价供应,甲方并应保证本联营实体采购的混凝土,每立方不低于30元的利润。
3、甲方并应向本联营实体保证供应:因生产贝塞尔混凝土所需要的原材料、砂石等材料,联营实体采购的上述材料均按市场价执行(包括运费),该成本包括在联营经营成本内。
3、为维护联营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乙方同意甲方指派一名财务人员参与对双方合作联营生产经营及销售贝塞尔混凝土业务资金帐户的管理,甲方并有权对联营实体帐户内资金情况进行查询。为保证双方利益,甲、乙双方承诺联营实体严格按照《会计法》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鉴于乙方资金不足,甲方同意乙方先预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本联营项目的筹备金,剩余资金部分万元由甲方办理贷款。
2、双方同意贷款期间产生的利息由联营实体(乙方)承担,并纳入经营成本。因办理贷款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支出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 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乙方以联营实体名义对外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双方按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对联营实体承担风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联营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应缴付出资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联营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七条 免责事实
1、在本合同成立并生效后,若出现以下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联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政策禁止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大规模骚乱等;
(4)由于国家法律、政策变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在提交不可抗力的书面证据后,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在收到对方书面证据后,应同意解除合同。
3、前款事项发生后,双方应及时成立清算组对联营项目进行清算。
联营合同 篇四
1、本合同的经营期限为 年(或者联营双方合意,书面终止此联营协议时止)。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导致该项目严重受损,或者因该联营项目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 能继续履行或者无法达到合同订立目的时,经联营双方共同决 议,可以提前终止此联营合同或者解除此联营合同。
3、联营双方终止或者解除此联营合同后,双方应及时成立清算组对联营项目进行清算。
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联营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有任何法律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的,联营各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联营合同 篇五
设店(柜)厂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商场设置店(柜)出售约定的商品特订立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
第一条:设柜位置
1、甲方以位于商场楼 号铺位(面积为: ㎡),供乙方设置店柜,经营本合约所确定的业种与商品。
2、在合同有效期间基于统一管理、提高经营效益或应营运事实的需要,甲方依每季每业种的经营绩效后叁名中挑选,认为必须更动乙方设柜位置或增减其经营面积及作其他改换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新的设柜位置,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履行。
3、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无偿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作为乙方市场推广费用,支付方式为:。
4. 施工保证金 元整(大写: )(施工完成且开始运营后一个月无息退还); 进柜保证金 元整(大写: )(开业后由进柜保证金转撤柜保证金)。
5.其他费用:(公共事业费用如有调涨,甲方得依视实际状况通知调整收费标准)
5.1管理费:__________元/每平方/月;
5.2 电费:按电表实际产生费用交纳(未安装电表用户按自设电量计算);
5.3员工培训费:________元/人;
5.4周年庆赞助费:元;
5.5 五一/国庆/圣诞赞助费各:元;
第二条:经营范围与方针
2、乙方商品应送甲方审查和核价后,才能陈列销售,不得擅自变更、增减经营商品。乙方若需要新
增加营业项目或商品必须以书面方式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陈列出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应支付5000元至50000元违约金给甲方,作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的具体情况确定。
3、乙方销售商品品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内容应力求充实、备齐,售价应合理公道。如乙方所售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换货或退还货款。
4、若乙方商品之来源、品质、内容、数量,无法达到甲方之要求,或乙方因其他因素,造成不正当营业状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必赔偿乙方的损失。
5、乙方在本商场销售的一切商品,若因存在瑕疵或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消费者投诉等情况,乙方应做好售后等服务,不得无故拖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乙方在宜宾市其他百货公司及联销商店销售之商品,若有打折特卖等活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商场实施相同的活动,否则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该柜上月营业额2倍作为违约金。
7、乙方应接受国家合法流通的信用卡及银行卡,由此产生的相关之手续费由乙方负担,甲方先垫付后从乙方之货款中扣回。
8、乙方不得私自收受外币或外币票据,否则以违约论,乙方并应自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商品打折部分(除5折以下)必须接受甲方VIP卡____________折的优惠方式,否则甲方有权予以该部分销售额20%的违约金。
9、乙方出售之商品,应按照国家规定标注商品之零售价,统一使用印有甲方标志之标价牌、标价牌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自己发行之提货券、优待卡需事先向甲方申请,待甲方核准后才能于甲方卖场内使用。
第三条: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续约。乙方须于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约。甲方如不同意续约,本合同期满即为合同履行完毕。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比其他第三方有优先续约权。
3、合同生效期间乙方如欲提前终止合同(中途撤柜),应于撤柜四十五日前提出撤柜申请书,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撤柜。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停止履行合同或擅自转让权利义务予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及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事情,否则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自违约行为发生日至返还柜位予甲方,并与甲方结算完毕之日止,按日以每日人民币1000元之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营业时间
1、 营业时间概由甲方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有异议。
夏季营业时间:至
冬季营业时间:至
以每年的四月一日、十一月一日为季度时间调整日,节庆日营业时间另行规定;
2、除甲方另有规定和通知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擅自停止营业,否则以违约论,应承担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之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五条:结账付款
1、乙方每次销售的货款一律由甲方指定的收银台收取,并开具甲方的销售票据。乙方不得漏缴、少
缴销售货款,否则一经查出除补缴漏、少缴之营业款外,乙方须支付漏缴、少缴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进货发票,必须是乙方单位经正式注册登记后,印有税务专用章,并盖有乙方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在乙方提交合乎规定之增值税发票之前,停止支付货款。乙方若提供不合法之增值税发票,无论合约终止与否,任何时间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追索,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3、乙方在甲方商场的销售行为,一律使用甲方制式的销售表单“销售日报表”及四联“购物单”据实填写,至甲方收银台缴款并经甲方收银员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每日每笔之销售凭证。“销售日报表”一式三联,其中厂商联由乙方保存,会计联及营业联由甲方保存;“购物单”一式四联,其中厂商联由乙方保存,会计联及收银联由甲方保存;作为今后双方核对结算之原始凭证。
4、每月营业额由甲、乙双方在次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日结算对账一次,(节假日顺延),甲方会计根据乙方每日提报的“销售日报表”,(一式两联)及四联“购物单”的合计进行统计该品牌每日业绩,“销售日报表”由各店柜营业员按当日成交顺序进行规范填写,每笔金额都需由甲方收银员签字确认,“购物单”正柜品牌只有在大型活动中才需使用,每份四联“购物单”成交金额都需由乙方营业员及甲方收银员签字确认。月底根据每日业绩汇总出该品牌的月销售额,乙方根据“销售日报表”及四联“购物单”厂商联与甲方进行核对,在扣除甲方应扣款项及其他费用后,双方在“厂商货款结算单”上确认(如发现对账单数据有误差,应凭甲方完整的原始对账单据为准,并重新对账),并于次月________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携带领款委托书至甲方财务部领取货款(支票或电汇)。若乙方未将发票按时送达甲方,则付款日期自发票收到之日起顺延一个月。若双方发现结算有误,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双方进行重新对账、结算。
5、乙方专柜电费由甲方从乙方每月货款中扣除。
6、乙方在甲方商场每月所发生的其他(POP制作、设备维修、道具租借、电话、传真等)费用,需于结付货款前交纳现金至甲方财务部,否则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
第六条:提成与目标营业额
1、乙方同意甲方在其专柜的每月实际营业额(税前)中提成,作为甲方营运管理商场并按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服务之开销(大批外卖或特殊折扣另议)。乙方自定年目标营业额: 万元;
2、自营业之日起,若实际营业额连续三个月低于目标营业额,甲方可以调整乙方柜位。如因更换位置而影响业绩时,双方另行修正目标营业额,未修正时按本款之约处理。
3、如为保底营业额,自营业之日起,每月结算一次,若实际营业额低于保底营业额,乙方同意按保底营业额提成于甲方,否则甲方保留撤换或调整柜位权利。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设计自行装修,但设计图(含平面图、立面图、电器图、施工图、施工进度)需经甲方审核同意,确保符合甲方施工规范,施工时间等要求,若延误议定开柜日期,每延误一日乙方承担人民币20xx元之违约金。
5、乙方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联营专柜的设计装修工作,首批商品年 月 日前送达甲方商场并开始营业。
第七条:促销活动
1、 甲方为促进销售所举办各项企划促销活动,属于双方共同利益,乙方应通力配合,若乙方同意参加上述活动后,则应分摊费用,以求共同发展。
2、乙方自行举办促销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委托甲方代办事项所需费用,亦由乙方负担,并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3、在甲方或乙方举办折扣活动期间,乙方不得抬高售价再打折,否则一经查出,乙方应按该批商品标示售价总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专柜之促销海报及广告用品由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备之促销海报及广告物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才能张贴。
5、乙方不得行使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如认为乙方之促销行为,妨害他人营业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有权制止,乙方如未立即停止则以违约论,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商品管理
1、乙方存放于甲方专柜的商品应妥善保管,并遵守国家法规、物价政策及甲方颁订的商品管理规则。
2、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应力求合理公道。
3、乙方进出货物应依甲方规定的出入口进出,为确保商品安全管理,如需更换货物时,应经甲方商场主管同意并开据放行单“携入/携出单”,由防损人员查验后,依规定出入口进出,若有违反依甲方管理规则予以处罚。
4、乙方设柜期间,每一季当季商品不得低于 件,新开店进柜时不得少于 件货品准备。如低于上述标准,甲方有权提高当月之扣点3%。
5、乙方销售之商品必须保证质量,并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有效质检报告,经甲方认可才可上柜销售。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全进口的全外文包装产品,必须附上中文标志(厂名、厂址、商标、材质、保质期),并提供注册商标有关证明,进口商品还须提供商检证明及进口关税证明。乙方销售的商品不合格或者对购买商品的第三方造成欺诈或者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之商品如经查出系违禁品、伪劣产品、侵害他人商标、专利、代理等权利或损害顾客利益,应自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而造成甲方发生损害或信誉受损,乙方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设柜资格。
7、乙方经营的商品若发生因质量问题或营业人员销售不当而造成顾客退货之情况,甲方有权将该笔资金额纳入当月销售额进行抽成。
8、顾客要求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应无条件按国家法规规定及甲方商品退换规定办理。
9、为保障专柜商品开发权益,避免商品重复,以先进货之一方认定为准,凡重复或类同者,一律接受甲方协调处理(特指租赁部分).
10、乙方在本商场的一切商品活动若有违反国家质检、卫检、商检、消协、12315等商品管理、监督部门相关规定的行为,应派员全力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第九条:人员管理
1、乙方为推销商品,应派具有专业技能、热忱亲切之服务人员(含导购员) 名,常驻乙方专柜。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专柜营业员薪资,每人每月基本工资 元,津贴 元,合计 元/月,营业员奖金发放标准为 元,并于每月10日前发放。
2、乙方应在每月的货款结算单上确认应发给员工的各项工资构成及工资总额,并在甲方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如乙方不需甲方代发工资,应予以注明)。
3、乙方应与所设专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所设专柜销售人员由乙方招聘,乙方按国家劳动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
4、乙方招聘或派出的人员应于上岗前提前二天将人员的简历、照片、身份证影印件、毕业证影印件、健康证原件、与乙方劳动关系证明送交甲方保管,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未办任何手续不得私自上岗与销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调拨、派驻人员,若违反本规定,因乙方安排不当,导致人员已离职或调出,又无合适人员上岗(出现店柜人员三天以上上全班或替班超过三天),乙方除须外调证件齐全之入职者来顶岗外,按每人每次100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发生空柜现象,则每天按300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从乙方货款中扣除;若乙方无法自行招聘营业人员或乙方推荐营业人员不符合条件可委托甲方代招。
5、乙方聘用人员需符合国家劳动主管单位规定之各项条件及手续并享有应有之福利,若因违反规定或与解雇人员发生纠纷而涉及之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派驻人员应穿着统一规定之制服,佩戴管理公司统一识别卡。4
7、乙方派驻人员应遵守甲方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有违规行为愿按甲方规定处分,对重大违规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即刻更换人员,若因而影响甲方信誉、权益时,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8、为提高营业素质与服务水平,乙方派驻人员,应接受甲方举办之各种在职培训活动,甲方为乙方派驻人员,举办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柜台担任营业员。
9、乙方派驻人员进入商场,除甲方规定之物品外,不得携入私人物品。
10、乙方派驻人员(含代理人、受雇人等)关于违反本合同或甲方依本合同规定所订立细则有关规定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所派驻人员,违反甲方相关规定(员工手册上之相关规定)除予以派驻人员相应处罚外,乙方还应支付双倍于派驻人员罚款之违约金,于货款中扣除。
12、营业员不得私自使用VIP卡积分,一经查出将予以开除处分,且在联谊体系永不录用
第十条:商场管理
1、乙方必须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营,礼貌待客,维护商场的信誉。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商品经销活动不得从事代购、代销业务。
3、乙方于甲方商场内提供之形象装修,须为设柜品牌最新之形象设计及装修等级,装修标准及材质须由甲方审核核定。
4、乙方对柜内的装璜及电气设备,需变更、装修或移动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呈施工图,经甲方审查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时乙方应派人员监工,完工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得营业,改装璜及设备已经装置就绪,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改变。
5、合约终止或中途撤柜时,柜内天花、地板、墙面及公共设备部分,乙方不得拆除或提出补偿请求。
6、乙方电气设备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在发现故障后,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协同处理。因而造成损失或增费用,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应爱护甲方场内设施设备,如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甲方进行维修更换;
8、乙方不得在商场楼梯间、商场通道及公共设施区域、防火必须场所,作任何布置、广告、加装设备、储存危险物品及存放物品,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在装修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废弃垃圾,若无法及时清除可委托甲方代办,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从货款中扣除。
联营合同 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挂牌、行政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宗地编号为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_____、容积率为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
2.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联营合作建房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联营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办公(或商住、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或拍卖挂牌、行政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税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土地价款。
第四条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乙方应将办理所有报批手续的实施计划或方案报甲方事前审查确保甲方知情权,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6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 天内开工,并在第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栋____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____栋____房屋的产权。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开工、或在第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乙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