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简易租赁合同范文 篇一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出租人:【出租人姓名】
承租人:【承租人姓名】
鉴于出租人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同意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及地址
1.出租人同意将【房屋地址】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该房屋的详细情况如下:
【房屋描述】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租赁起始日期】至【租赁终止日期】,共计【租赁期限】个月。
2.租赁期满后,若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意愿,双方可协商续租。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每月【租金金额】元(大写:【租金大写】),应在每月【租金支付日】前支付给出租人。
2.租金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具体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描述】。
四、押金
1.承租人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出租人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押金金额】元(大写:【押金大写】)。
2.房屋租赁期满并经双方确认无任何损坏或违约行为后,出租人应将押金全额退还给承租人。
五、维修责任
1.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因承租人过失或违约行为导致的房屋损坏,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因房屋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违约金金额】元(大写:【违约金大写】)。
2.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对方的财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
1.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方。
2.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如有逾期,应支付逾期利息。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出租人签名】
日期:【签署日期】
承租人:【承租人签名】
日期:【签署日期】
房屋简易租赁合同范文 篇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出租人:【出租人姓名】
承租人:【承租人姓名】
鉴于出租人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同意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及地址
1.出租人同意将【房屋地址】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该房屋的详细情况如下:
【房屋描述】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租赁起始日期】至【租赁终止日期】,共计【租赁期限】个月。
2.租赁期满后,若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意愿,双方可协商续租。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每月【租金金额】元(大写:【租金大写】),应在每月【租金支付日】前支付给出租人。
2.租金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具体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描述】。
四、押金
1.承租人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出租人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押金金额】元(大写:【押金大写】)。
2.房屋租赁期满并经双方确认无任何损坏或违约行为后,出租人应将押金全额退还给承租人。
五、维修责任
1.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因承租人过失或违约行为导致的房屋损坏,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因房屋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违约金金额】元(大写:【违约金大写】)。
2.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对方的财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
1.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方。
2.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如有逾期,应支付逾期利息。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出租人签名】
日期:【签署日期】
承租人:【承租人签名】
日期:【签署日期】
房屋简易租赁合同范文 篇三
补充条款内容与以上条款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出租方: 承租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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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简易租赁合同范文 篇四
承租方:
根据《xxx合同法》、《xxx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租赁双方就出租方将房屋出租于承租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出租方将坐落在 分间部位 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承租方。
1-2 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用作居住使用。
1-3 租赁期间,承租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作为出租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租赁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起止时间为。
2-2 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于 前将该房屋交付给承租方,由承租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赁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2 租赁双方约定,租金每 个月一付。承租方应提前 日向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 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4-1 租赁双方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金额为 元。本合同终止时,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承租方。
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信、取暖、有线电视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上述费用应由甲方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租赁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物业管理费、服务费等其他本协议未提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具体承担方。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出租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该出租行为已取得所有房屋权利人同意。
5-2 出租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 7
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出租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的,承租方可代为维修, 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出租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出租方应在检查养护前 7
日通知承租方。检查养护时,承租方应予以配合。出租方应减少对承租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 房屋返还后,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内的物品,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承租方保证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保证租赁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承租方对该房屋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承租方违反上述保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6-2 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应付的款项。
6-3 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内,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6-4 承租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承租方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5 承租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补充条款中约定;如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七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7-1 租赁期间,承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承租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
7-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八条
续租
8-1 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果需要续租的,承租方应提前 30
日向出租方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2 租赁期满,租赁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承租方继续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绝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方提出终止租赁关系的,应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给予承租方 30
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8-3 租赁期满前,出租方若准备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赁期满前 30
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 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 当
日内返还该房屋,结清相应款项,保证房屋设施完好,房内清洁,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9-2 除本合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承租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出租方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10-1 租赁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担责:
(1)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2) 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3)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 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5) 签订本合同时,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6)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
10-2
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1) 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承租方催告后 3
日内仍未交付的;(2) 出租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
租赁双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1)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3)承租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5)承租方逾期超过 7
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14
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出租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2) 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
10-3
条款约定的情形
,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并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
倍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未与承租方协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1-2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
倍作为违约金。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2) 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复房屋原状。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损坏,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
10-2
条款约定的情形
,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 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
11-3
若租赁双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除特别约定外,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2-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租赁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 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在承租方结清其承担的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后,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押金和剩余租金,以及承租方预付的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
13-2 租赁双方约定,租赁期间,租赁任意一方可为房屋本身及屋内财产为进行保险投保,由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予赔偿,双方皆需配合理赔事宜。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4 若承租方实际居住的房屋地址与合同约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的房屋地址为准。
13-5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线下沟通看房,充分了解并接受该租赁房屋的现有结构、附属设备及其他与房屋相关的信息。
13-6 签约双方签订本合同,又在线下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冲突部分以签订时间在后的租赁合同为效力优先;同时签订的,以实际履行之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效力优先。
房屋简易租赁合同范文 篇五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xxx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房屋简易租赁合同范文 篇六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