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协议书 篇一
婚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来维系和经营。为了明确双方在婚姻中的权益和责任,我们决定签订这份婚姻协议书。以下是我们在婚姻中达成的共识和约定:
1. 相互尊重和支持:我们承诺在婚姻中相互尊重和支持对方。我们将尊重彼此的意见和决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鼓励。
2. 共同财务管理:我们将建立共同财务账户,并合理规划和管理家庭财务。我们将共同承担家庭开支,并定期进行财务沟通和决策。
3. 家庭责任分工:我们将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合理分工家庭责任。我们将共同参与家庭事务,共同照顾子女的成长和教育。
4. 相互沟通和倾诉:我们将保持良好的沟通,并积极倾诉和理解对方的需求和感受。我们将定期进行夫妻交流,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
5. 忠诚和信任:我们承诺在婚姻中保持忠诚和信任。我们将遵守婚姻的承诺,不做对不起对方的事情,并积极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6. 婚姻家庭教育:我们将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责任,并注重培养子女的良好品德和学习能力。我们将遵循科学的教育原则,共同关注子女的成长和发展。
7. 夫妻关系维护:我们将注重夫妻关系的维护和提升。我们将定期进行夫妻活动和旅行,增进感情和互动。
以上是我们在婚姻协议书中达成的共识和约定。我们将以此为指导,共同经营我们的婚姻,创造幸福美满的家庭。
婚姻协议书 篇二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段重要旅程,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来经营和维护。在这份婚姻协议书中,我们明确了双方在婚姻中的权益和责任,以此为指导来建立稳固的婚姻基石。以下是我们在婚姻中达成的共识和约定:
1. 相互尊重和理解:我们承诺在婚姻中相互尊重和理解对方。我们将尊重彼此的个人空间和独立性,并理解对方的需求和感受。
2. 共同财务管理:我们将建立共同财务账户,并制定合理的家庭预算和理财计划。我们将共同承担家庭开支,并定期进行财务沟通和决策。
3. 家务分工和时间安排:我们将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合理分工家务和时间安排。我们将共同参与家庭事务,共同照顾家庭的日常生活和需要。
4. 沟通和解决问题:我们将保持良好的沟通,并积极解决问题和处理矛盾。我们将以理性和成熟的态度处理分歧,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
5. 忠诚和信任:我们承诺在婚姻中保持忠诚和信任。我们将坦诚相待,不隐瞒对方,并共同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6. 子女教育和关怀:我们将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责任,并注重培养子女的素质和能力。我们将共同关心子女的成长和发展,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7. 夫妻关系维护:我们将注重夫妻关系的维护和提升。我们将定期进行夫妻活动和旅行,增进感情和互动。
以上是我们在婚姻协议书中达成的共识和约定。我们将以此为指导,共同努力经营我们的婚姻,创造幸福美满的家庭。
婚姻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自愿结成婚姻关系,并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财产
(一)甲、乙所得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得归为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
(二)位于 房屋内财产均为甲方所有;位于 房屋内财产均为乙方所有。并以法律公证。
(三)除上述财产外,收益人、购买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权属难以确认的,以财产所有权证确认权利人,财产权证未具名的,如无其他证据证明,权证持有人为该财产所有权人。
(四)如基于甲(乙)方原因,双方共同继承或受赠第三人财产的,乙(甲)方须放弃权利主张,所得财产全部归甲(乙)方所有。
第二条 费用
(一)甲、乙分别承担本人、本人亲属及其他与自身相关联的费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费用支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的除外。
(二)甲、乙双方未经协商单方生养或领养子女,由生养或领养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法律义务。 由于单方原因需采取与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及其他费用,也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 担。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孩子的一切抚养事项。(此事项依据《形婚后孩子的生育抚养协议》执行。) 如单方选择领养方式,有关事宜应参照前款。
(三)财产的修缮、维护由财产所有权人负责,有关费用及衍生费用由财产所有权人承担。
(四)结婚期间费用,一些不可避免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议分摊。
第三条 债务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甲或乙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二)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三)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负债方应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并致另一方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第四条 继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诺自愿放弃对另一方及其亲属财产或权益的继承权,对另一方处置个人财产及权益行为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或第三人为其中一方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确定保险受益人,未约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的,应依照被保险人意愿确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应自动放弃受益,由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于婚姻关系受益,并可能导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损失的,受益方应在受益财产数额以内予以合理补偿。
第五条 行为
(一)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生活彼此独立、互不干涉。婚后,双方各自管理自己房门钥匙,以避免无必要的干涉。
(二)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无性婚姻,如甲(乙)单方违反规定,甲(乙)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间如发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担抚养义务。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体谅,谨言慎行,避免给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
(五)由乙方主观原因或乙方无故主动提出造成离婚,乙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不低于30%。同时享有一周至少一次的探望权利。
(六)非乙方主观原因造成离婚,或由甲方无故提出离婚的,甲方需按需负责孩子抚养费用不少于85%。并享有至少一周一次的探望权利。
第六条 补充条列
(一)结婚的初衷,双方任何时候都必须保密,无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告知对方家长及让对方家长知晓。如为某一方泄密而导致婚姻失败不得不离婚的,该方应无条件赔偿对方名誉损失50000元人民币。如因单方的泄密导致对方家长精神大受打击而导致身体状况发生较大的不良影响的,泄密方负有一半的医疗责任。
(二)如平时过年过节双方在对方家中做客或探亲时所收受的红包,因金额较少,不归还对方属合情合理。其中一方探望对方家长或亲戚时的来回车费及住宿问题,应独自承担,而送给对方家人的礼物,原则上一两百的由送礼方独自承担则可,但如超五百元以上的.,则应由双方分摊。而跟对方家长见面交代时,为照顾彼此面子,应说礼物是对方准备的,不能说是自己准备的。
(三)有关婚礼,原则上一切从简。婚纱照及男方家里的订婚酒席可免,蜜月旅游可免。但男方应按照女方当地的习俗交付一定金额的礼金给予女方/女方家长。具体数额,双方协议解决。
(四)婚后居住问题,经协商: 不可以无辜打搅对方生活。
(五)双方老人的赡养,主要经济责任归各自处理,夫妻双方均有责任以及义务在适当而必要的(日子)时期或者特别的节假日与对方一起探望对方的家人,尤其 对方的父母。平均一年最少3次。双方都应本着孝敬老人的思想尽力为对方以及父母做出应有的贡献,如探望以及照顾。
(六)如婚后其中一方本人或其家人出现意外的疾病或事故需要对方的经济上的支援的,对方应尽力所能及的经济支援或物质支援以及必要且应该的慰问及安抚(如对方亲属生病住院时的探望)。此类别的问题为道德伦理上该尽的责任,而非义务。(因为双方协议同意通过医学方式共同拥有孩子。)
(七)形式婚姻后,双方不受婚姻法条列的任何管束,只本有互助的原则,一方不可以持《婚姻法》要挟对方,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八)形式婚姻后,夫妻双方应互尊互助,和谐平等地相处。
第七条 其他
(一)未尽事宜及争议,应充分协商,本着责、权、利一致原则,公平合理解决。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不当,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效力影响)
(四)本协议另有《形婚后孩子的生育抚养协议》约定应遵从该约定,无约定的条款即按协议履行。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婚姻协议书 篇四
立约人甲方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 _________作见证人。
(一)甲方随其长子_________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_________所有,长女 _________随其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___彩电、组合音响、___冰箱归其长子_________,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_________。
(四)存款_________元,由其长女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长子_________分得 _________元。其长子_________负担其父甲方日常生活费用。
(五)甲方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_________和长女_________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婚姻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自愿订下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婚后财产(如家庭内部一切用具、用品等)均属双方共同拥有。婚前购买的资产或有一方姓名的资产均不属双方共同财 产。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婚后家庭建设费用。
3、双方婚后应相敬如宾、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体贴、坦诚相对,且尊重和爱护对方父母及亲人。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隐瞒任何 相关家庭利益的重大事项(家庭内部有重大决策之行为由双方协商而定)。
4、在婚后的日常生活中,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务,各展所长为家庭作贡献。
5、结婚满一年后,如甲乙双方相处不和,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则不能拒绝。
6、如双方育有子女的,甲乙双方每月应抽3天时间,共同在家陪子女或带子女到外面游玩(特殊情况的,需征得对方或孩子的同意)。
7、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亲友,如有一方的家族亲友有宴席或聚会,另一方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否则不能拒绝参加。
8、婚姻存续期间,除向家族亲人公布两人的婚姻关系外,甲方可不用向外人介绍两人的婚姻关系。
9、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对方的私隐权,不能随意查看、撕毁、删除对方的信件、手机信息及各类聊天信息等。
10、婚姻存续期间,甲方可继续维持婚前的生活方式,乙方不能干预。但甲方亦要尊重乙方,不能带有暧昧关系的女朋友回家。
11、婚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与对方以外的任何异性建立暧昧或恋爱或同居的关系。
12、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在家庭内部使用显形暴力(对方身体受到伤害)及隐形暴力(言语伤害、精神折磨)。
13、双方如有一方违反上述任一款,违反次数累计达到一定数量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时,上述过 错方被视为自动放弃共有财产分割权,且一次性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 圆整(自签订之日起,每年增加 元)。
14、离婚时如双方育有子女,子女抚养权归乙方,甲方则拥有正常的子女监护权。甲方及其亲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及手段争夺子女的抚 养权,除乙方自愿放弃。
15、如双方育有子女,在离婚后,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 元以上直至子女 周岁,另外如子女有学业,则每年另加金额为子 女年学业所需的 %的人民币,并直至子女学业完成。
16、婚姻存续期不超 年(含 年)离婚的,除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可分割外,乙方不能向甲方索取赡养费(除子女扶养费)及 甲方名下的财产。
17、婚姻存续期 年至 年离婚的,除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可分割外,甲方还需每月支付乙方赡养费 元以上,直至乙方改嫁。
18、婚姻存续期 年以上,离婚时乙方可以分得甲方一半财产。(例行此条款,不用例行第17条款)
19、无论婚前或婚后,任何一方负有的债权、债务,均与另一方无关,另一方不予承担其债权、债务。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婚姻协议书 篇六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自愿订下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婚后财产(如家庭内部一切用具、用品等)均属双方共同拥有。婚前购买的资产或有一方姓名的资产均不属双方共同财产。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婚后家庭建设费用。
3、双方婚后应相敬如宾、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体贴、坦诚相对,且尊重和爱护对方父母及亲人。
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隐瞒任何相关家庭利益的重大事项(家庭内部有重大决策之行为由双方协商而定)。
4、在婚后的日常生活中,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务,各展所长为家庭作贡献。
5、结婚满一年后,如甲乙双方相处不和,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则不能拒绝。
6、如双方育有子女的,甲乙双方每月应抽3天时间,共同在家陪子女或带子女到外面游玩(特殊情况的,需征得对方或孩子的同意)。
7、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亲友,如有一方的家族亲友有宴席或聚会,另一方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应先征得对方同意,否则不能拒绝参加。
8、婚姻存续期间,除向家族亲人公布两人的婚姻关系外,甲方可不用向外人介绍两人的婚姻关系。
9、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对方的私隐权,不能随意查看、撕毁、删除对方的信件、手机信息及各类聊天信息等。
10、婚姻存续期间,甲方可继续维持婚前的生活方式,乙方不能干预。但甲方亦要尊重乙方,不能带有暧昧关系的女朋友回家。
11、婚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与对方以外的任何异性建立暧昧或恋爱或同居的关系。
12、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在家庭内部使用显形暴力(对方身体受到伤害)及隐形暴力(言语伤害、精神折磨)。
13、双方如有一方违反上述任一款,违反次数累计达到一定数量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时,上述过错方被视为自动放弃共有财产分割权,且一次性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圆整(自签订之日起,每年增加元)。
14、离婚时如双方育有子女,子女抚养权归乙方,甲方则拥有正常的子女监护权。甲方及其亲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及手段争夺子女的抚养权,除乙方自愿放弃。
15、如双方育有子女,在离婚后,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元以上直至子女周岁,另外如子女有学业,则每年另加金额为子女年学业所需的%的人民币,并直至子女学业完成。
16、婚姻存续期不超年(含年)离婚的,除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可分割外,乙方不能向甲方索取赡养费(除子女扶养费)及甲方名下的财产。
17、婚姻存续期年至年离婚的,除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可分割外,甲方还需每月支付乙方赡养费元以上,直至乙方改嫁。
18、婚姻存续期年以上,离婚时乙方可以分得甲方一半财产。(例行此条款,不用例行第17条款)
19、无论婚前或婚后,任何一方负有的债权、债务,均与另一方无关,另一方不予承担其债权、债务。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议。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