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踏青活动的通知范文(优秀6篇)

时间:2013-01-08 09:29:40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户外踏青活动的通知范文 篇一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春天已经来临,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享受春天的美好,放松身心,学校决定组织一次户外踏青活动。现将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4月15日(周六)上午8点30分-下午4点30分

地点:学校附近的公园

活动内容:踏青、野餐、游戏等

人数:全体学生

费用:每人20元(包含午餐和活动费用)

装备:请穿着舒适的运动鞋,带上太阳帽、太阳镜、雨具和防晒霜等个人用品

注意事项:

1.请大家准时到达集合地点,不要迟到;

2.请注意个人安全,遵守活动规则;

3.请自备一些零食和饮料,以充实午餐之外的食物;

4.请保持环境整洁,不要乱扔垃圾;

5.请听从活动组织者的指导,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

请大家务必参加此次活动,享受春天的美好。相信这次活动将给大家带来欢乐和放松,并增进同学们之间的友谊。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联系。谢谢大家的合作!

祝愿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户外踏青活动!

学校

户外踏青活动的通知范文 篇二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春天已经来临,为了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增进同学们之间的感情,学校决定组织一次户外踏青活动。现将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4月15日(周六)上午8点30分-下午4点30分

地点:学校附近的山区

活动内容:登山、野餐、团队合作游戏等

人数:全体学生

费用:每人30元(包含午餐、活动费用和保险费用)

装备:请穿着运动鞋、长袖衣物和长裤,带上太阳帽、太阳镜、雨具和防晒霜等个人用品

注意事项:

1.请大家准时到达集合地点,不要迟到;

2.请注意个人安全,遵守活动规则;

3.请自备一些零食和饮料,以充实午餐之外的食物;

4.请保持环境整洁,不要乱扔垃圾;

5.请听从活动组织者的指导,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

请大家务必参加此次活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相信这次活动将给大家带来欢乐和挑战,并增进同学们之间的友谊。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联系。谢谢大家的合作!

祝愿大家度过一个难忘的户外踏青活动!

学校

户外踏青活动的通知范文 篇三

为了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学院工会定于4月3日(周五)举办

20xx年春季踏青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地点:xx公园(具体地址)

2、时间:4月3日(周五)下午12:15在学院东门xx边集体发车,去程不分线路。15:30准时由公园返程,平时四辆班车线路照发,同时亦有回xx的大巴。当日中午12:00有班车送不去踏青的老师至地铁16号线xx站,乘车地点为xx路门口。

自驾路线:xx

3、参加人员:全体在编教职工(自愿参加)

4、报名时间:请各工会小组于3月30日(周一)下午3:00前将参加

踏青活动的人数及班车线路报至学院工会王老师邮箱xx或电话xx,手机xx.

以便统计车辆和踏青纪念品的发放。

工会小组名称:xx

学院工会

户外踏青活动的通知范文 篇四

各二级学院:

为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我校决定在20xx—20xx学年受助学生中开展爱心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等公益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公益活动时间为20xx年2月—7月。各学院学生资助专干负责本院受助学生公益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2、参加公益活动对象为获得20xx—20xx学年国家助学金、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的大一学生。其中享受国家助学金4000元资助的学生需参加40小时公益活动,享受3000元资助的学生需参加30小时公益活动,享受20xx元资助的学生需参加20小时公益活动。享受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1000元资助的学生需参加10小时公益活动,享受500元资助的学生需参加5小时公益活动。

3、校内公益活动岗位及需求人数由各学院负责统一安排,并填写《宿州学院公益活动登记表》(附件1)。岗位设置要符合实际需要,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确保学生身心安全。不得组织学生从事违法乱纪、具有商业性、危险性、有损学校形象以及学生形象的活动。《宿州学院公益活动登记表》由各学院建档备查。

4、各学院推荐5-6名学生作为公益活动工作助理候选人,并组织填写《宿州学院公益活动工作助理应聘登记表》(附件2),候选人通过竞聘考核,考核通过者选拔成为校公益活动工作助理。

5、校公益活动工作助理是联系校院两级公益活动的联络员,协助各学院资助专干开展公益活动,并对各学院公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相关的检查。

6、 请各学院于2月22日(周三)之前将《宿州学院公益活动工作助理应聘登记表》报送至学生处逸夫楼402室,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

宿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xx年2月15日

户外踏青活动的通知范文 篇五

各二级工会:

为组织好今年的教职工春游踏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教职工春游踏青,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感受春天气息,有益于增强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要精心组织,集体活动,不得将经费平均发放给个人分散进行;活动方案要提请本单位党委(总支)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并报校工会备案。

二、活动时间应安排在节假日或双休日,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和教学,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如本学期不能安排,也可在下学期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秋游活动。

三、活动费用从校工会活动经费中支出,统一发放,每人200元标准。超过部分自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报销(活动费在学校工会统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按照省工会规定,春游地点严格限定在武汉市范围,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就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

五、集体出行,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尤其是途中的交通安全,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预案,强化活动纪律。

特此通知。

校 工 会

二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户外踏青活动的通知范文 篇六

为了迎接x年x月xx日元宵节的到来,让幼儿感受节日的浓浓氛围,同时培养幼儿动手动脑能力,特举办元宵节系列活动之“元宵节亲子灯笼制作展示活动” 让孩子体验亲子制作的快乐以及灯节的乐趣!

一、活动要求:

1.家长和孩子要充分利用废旧材料(如各种无毒废旧的瓶瓶罐罐、纸箱、纸盒、纸皮、纸筒、红包等等)制作各种奇思妙想的创意灯笼。

2. 请家长和孩子在家共同制作,家长要鼓励孩子大胆想象与创造。

3. 元宵节当天将在幼儿园一楼进行展示,并对制作美观的灯笼进行评比,以资鼓励。

二、活动时间:

请孩子们将制作好的灯笼于x年x月x日前上交到班级老师处!(请不晚于元宵节当天早上入园时交过来哦!)

非常感谢各位家长的大力支持!

户外踏青活动的通知范文(优秀6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