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推荐6篇】

时间:2018-03-03 07:15:4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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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篇一

尊敬的同学们:

大家好!根据学校教学安排,为了检验和评估同学们的学习成果,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决定开展期末考试。现将考试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期末考试将于X月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查看学校官方网站或教务系统,以免错过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期末考试将涉及各科目的重点知识和基本概念,主要考察同学们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请同学们务必认真复习课本内容,并参考教师在课堂上强调的重点和难点,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三、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

1. 考试期间,请同学们准时到达考场,携带好自己的学生证和文具等考试用品。

2. 考试期间,请同学们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作弊等违规行为。

3. 考试期间,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考题,按要求答题,注意时间分配和答题顺序。

4. 考试结束后,请同学们保持考场整洁,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等待监考老师指示后方可离场。

四、考试成绩和反馈

本次期末考试的成绩将作为同学们的学习评价依据之一,同时也是教师评估教学效果的重要参考。考试成绩将在X月X日公布,请同学们注意查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

最后,希望同学们在考试中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和潜力,取得优异的成绩。相信通过这次考试,同学们的学习能力和自信心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祝同学们考试顺利!

特此通知。

学校教务处

日期:X年X月X日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篇二

尊敬的同学们:

大家好!为了全面了解同学们的学习情况,检验教学效果,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期中考试。特此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期中考试将于X月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查看学校官方网站或教务系统,以免错过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期中考试将涉及各科目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主要考察同学们对所学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请同学们务必认真复习课本内容,并重点关注教师在课堂上强调的知识点和难点,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三、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

1. 考试期间,请同学们准时到达考场,携带好自己的学生证和文具等考试用品。

2. 考试期间,请同学们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作弊等违规行为。

3. 考试期间,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考题,按要求答题,注意时间分配和答题顺序。

4. 考试结束后,请同学们保持考场整洁,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等待监考老师指示后方可离场。

四、考试成绩和反馈

本次期中考试的成绩将作为同学们的学习评价依据之一,同时也是教师评估教学效果的重要参考。考试成绩将在X月X日公布,请同学们注意查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

最后,希望同学们在考试中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和潜力,取得优异的成绩。相信通过这次考试,同学们的学习能力和自信心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祝同学们考试顺利!

特此通知。

学校教务处

日期:X年X月X日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篇三

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中小学20xx年暑假放假时间日前确定,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等。

海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学从7月4日起、中学从7月11日起放暑假,中小学下学年报名注册时间为8月30-31日,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等。各地要统筹安排期末考试时间,为各中小学校留足时间进行考试结果分析和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得考试一结束就放任自流。

此外,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加强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告家长书”等形式,积极主动与家长联系,要求家长要加强暑假期间对孩子的监护,共同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篇四

各院系、各班级: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管理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本学期期末考试继续采取集中组织、分级管理方式进行。

1.学校考试课程的组织管理由教务处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抽考科目的确定、命题与审题,印制试卷、安全管理、考场安排等。学校考试课程的考试科目见附件1。

学校考试课程全部采取教考分离方式,由教务处指定命题人(或授权院系代表学校指定)。命题教师要与学校签订命题责任书,并对试卷质量及试题安全负责。命题工作完成后将试卷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务办。

2.院系考试课程(除学校考试课程之外的所有课程)的组织管理由各院系负责。主要内容包括院系考试课程各环节的全部考务工作和学校抽考课程的阅卷、评分、登分、考试分析评估工作。

各院系要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工作,把工作要求和任务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

二、各类课程考试时间

1.本学期课堂教学结束时间为X年1月8日,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X年1月11日-15日。其中院系考试时间为X年1月11日-12日,学校考试时间为X年1月13日-15日。

2.全学期排课的课程、后半段排课的必修课在X年1月11日-15日考试(在教务系统-集中考试里进行安排)。

3.后半段排课的选修课程在X年1月4日至1月8日考试(需提前办理第19周最后一次课的停课手续,再在教务系统-分散考试里进行安排)。

4.编班重修课程在最后一次课组织随堂考试。

5.辅导重修与插班重修学生随课程班级考试,如遇考试时间冲突,应及时到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

6.学期中途结业的按照期中结业考试的通知要求排考。

7.双学位课程原则上在期末统一考试前举行结业考试,具体时间由主办院系确定公布。

三、考场安排

1.期末考试排考前需要认真核对每个教学班的学生名单,核准人数,确定考试课程的试卷编号,院系考试课程试卷编号由机器按照“年级(4位)+课程代码(8位)+T(正考标识,1位)+流水号(2位)”规则自动生成。生成的卷号须在试题纸上标注,学校考试课程试卷编号规则与院系考试课程相同,在自动生成的编号前加“X”,以示区别。相同课程不同卷的,应单独编号。

2.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教务管理系统里安排,考试区域主要在J1、J2、J3教学楼。开课院系在安排考试时,根据教学场地、学生班级等情况合理安排,尽量注意班级考试时间的均衡性。

3.开课院系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考试安排工作(只排考试时间、地点),教务处审核后,12月11日在教务系统公布。同时,各院系通知学生进个人教务系统查询。

四、命题与制卷

1.各教学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命题保密教育和制卷保管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试卷或试题内容,严禁简单地套用旧试卷,一经举报查实,作为一级教学事故严肃处理。为保证试卷安全,各环节工作要落实到人,建立交接责任制度,教师严禁将试题带入教室或放置到公用电脑上,电子数据不得在QQ群中传递。

2.学校考试课程(主要是通识必修课与学科基础课)需命制4套试题(A、B、C、D),教务处从4套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卷,具体课程以教务处下发的命题通知书为准。

3.院系考试课程均出A、B卷,要根据学校命题工作规范确保命题质量。

4.学校考试课程和院系考试课程命题交卷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

五、监考与考场管理

1.所有教师都有参加监考的职责。监考教师必须由专任教师、院系管理干部、辅导员等担任,院系监考人员不足时在院系之间协调解决,监考酬金由开课院系负责发放。

2.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教务处或课程院系安排专人在考场办公室发放和回收考试试卷,监考教师必须按时领卷和交卷。

3.所有考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

4.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成立巡视组,负责对全校的考场纪律、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各院系成立巡视小组,负责督查本院系期末考试工作。

六、阅卷、评分与登分

1.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复核、分析等工作。

2.考试结束后3天内按要求完成成绩登录工作。登分时要逐个核对课堂注册考生,确认无误后提交。发现没有卷面成绩的学生,要核对试卷袋封面上的考试记录和考生签名的《考场情况登记表》,查明具体原因,具体处理,不允许出现既无原因又无成绩的数据记录。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考试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并经教学秘书检查合格后,教师方可放假。(考试材料归档要求见附件2)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各院系部近期要安排召开专门的党政联席会议、全体教师会议和学生主题班会,做好研究部署、宣传教育、检查落实等工作。

2.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管理,严格考试资格审查。任课教师必须在考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做到有依据、有记录、有成绩,公平公正;同时,公开宣布本课堂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凡缺课(或缺交作业、缺做实验)达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交所在学院,由教学秘书汇总后报教务处。

3.学生考试期间不得请假,因本人生病或直系亲属去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其它原因一律不予准假,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月31日前,各院系完成试卷的印制、分类、装袋、保管工作,并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装入试卷袋。要在试卷袋封面、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指定位置填写试卷号。

5.成绩登录工作完成后,各院系分析考试成绩数据,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学业预警工作。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篇五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规范考试过程,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现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管理

考风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精神、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也是创建优良学风的重要抓手。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制度,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减少和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实施“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全体学生进行深刻的考风考纪教育,以警示学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必须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活动,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自尊、自重、自爱,提高考生自觉性,在全体学生中形成“遵守考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氛围。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更应严格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监考力度,落实监考责任

有监考任务的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严肃考场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各项内容并签名。

四、严格执行学院规定,加大考试违纪处理力度

各系辅导员要认真按照学院考试安排和工作纪律要求开展工作,对于违反监考及考试纪律的老师,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

生,各系应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学院进行处理,不得徇私舞弊。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x年x月x日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篇六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2号)精神,现将我区20xx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2日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我区只设英语一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英语一级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口译考试将安排在11月5日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xxx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5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xx〕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17号),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不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他条件。

(三)根据xxx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0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3。

三、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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