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门·诗经|注释|讲解|白话翻译

时间:2015-04-05 09:19: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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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北门》是《诗经》里面《国风》中的一首古诗。这首诗的主人公虽然是一名官吏,但全诗并非无病呻吟,的确体现了《诗经》“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现实主义精神。对诗中连用“我”字而蕴含的感情色彩,昔人评曰:“三章共八‘我’字,无所控诉,一腔热血。”全诗纯用赋法,不假比兴。更多《诗经》欣赏文章敬请关注“习古堂国学网”的诗经赏析栏目。

【原文、译文及注释对照】

《诗经·邶风·北门》译注

题解:这是一篇位卑任重,处境困穷,无处诉说的小官吏埋怨公事繁忙、生活困难的怨诗。 原 文 译 文 注 释 出自北门,
忧心殷殷1。
终窭且贫2,
莫知我艰。
已焉哉!
天实为之,
谓之何哉3!

王事适我4,
政事一埤益我5。
我入自外,
室人交徧谪我6。
已焉哉!
天实为之,
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7,
政事一埤遗我8。
我入自外,
室人交徧摧我9。
已焉哉!
天实为之,
谓之何哉!

我从北门出城去,
心中烦闷多忧伤。
既受困窘又贫寒,
没人知我艰难样。
算了吧,
都是老天安排定,
我有什么办法想!

王家差事派给我,
衙门公务也增加。
我从外面回到家,
家人纷纷将我骂。
算了吧,
都是老天安排定,
我有什么好办法!

王家差事逼迫我,
衙门公务也派齐。
我从外面回家里,
家人纷纷将我讥。
算了吧,
都是老天安排定,
我有什么好主意!


1.殷殷:很忧伤的样子。
2.终:王引之《经义述闻》引王念孙说:"终,犹既也。"窭(jù巨):贫寒,艰窘。


3.谓:犹奈也,即奈何不得之意。

4.王事:周王的事。适(zhì掷):掷。适我,扔给我。
5.政事:公家的事。一:都。埤(pí皮)益:增加。

6.徧:同遍。谪(zhé哲):谴责。




7.敦:逼迫。
8.遗:增加。埤遗,犹"埤益"。

9.摧:挫也,讥刺。

【F-040】北门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我人自外,室人交徧讁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我人自外,室人交徧摧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注释】
1、殷殷:忧貌。
2、终窭且贫:犹言“既窭且贫”。窭(巨jù):本义是房屋迫窄简陋,不合礼数的意思,引申起来便和“贫”同义。
3、艰:古读如“根”。
4、已焉哉:等于说“罢了!”
5、王事:和周天子有关的事。適:读为谪(哲zhé),督责。
6、政事:诸侯国内的事。一:犹“皆”。埤(俾pí)益:增益,加于。埤益我:加给我。
7、室人:指家中亲属。交:犹“俱”。徧:同“遍”。讁(哲zhé):同“谪”,谴责。
8、敦:逼迫。
9、埤遗:犹埤益。
10、摧:逼迫。



【题解及原文】
这诗作者的身份似是在职的小官,位卑多劳,生活贫困。因为公司交迫,忧苦无告,所以怨天尤人。

【余冠英今译】
走出北门愁在心,心头烦恼重千斤。养家活口顾不上,我的苦楚告谁听。完啦!得啦!老天这样安排下,教我还说什么话!
王爷的差事逼得凶,公爷的差事压得重。回到家里来,谁都对我不放松。完啦!得啦!老天这样安排下,教我还说什么话!
王爷的差事火烧眉,公爷的差事压断背。回到家里来,人人骂我窝囊废。完啦!得啦!老天这样安排下,教我还说什么话!

【白话翻译】
迈步走出北门边,忧思重重苦难言。生活寒伧又穷酸,谁人知道我艰难。算了吧!老天有意这样做,叫我又能怎么办?
王家差事推给我,政事全部加给我。从外回家脚未落,家人都来责备我。算了吧!
老天有意这样做,叫我还能怎么说?
王家差事催迫我,政事全部留给我。从外回家脚未落,家人都来讽刺我。算了吧!
老天有意这样做,叫我还能怎么说?
更多《诗经》欣赏文章敬请关注“习古堂国学网”的诗经赏析栏目。()

【讲解】

  《毛诗序》云:“《北门》,刺仕不得志也。言卫之忠臣不得其志尔。”郑玄笺曰:“不得其志者,君不知己志,而遇困苦。”三家诗无异义。朱熹《诗集传》申论云:“卫之贤者处乱世,事暗君,不得其志,故因出北门而赋以自比。又叹其贫窭,人莫知之,而归之于天也。”但方玉润《诗经原始》则说:“《北门》,贤者安于贫仕也。”现代学者(如高亨《诗经今注》、程俊英《诗经译注)等)一般都认为这是一首小官吏不堪其苦而向人怨诉的诗。从诗的语言看,并没有“忠臣不得其志”或“安于贫仕”之意,旧说未免令人感到迂曲,今人的“怨诉”说则解释较为圆满。诗中的小官吏公事繁重苛细,虽辛勤应付,但生活依然清贫。上司非但不体谅他的艰辛,反而一味给他分派任务,使他不堪重负。辛辛苦苦而位卑禄薄,使他牢骚满腹,家人的责备更使他难堪,他深感仕路崎岖,人情浇薄,所以长吁短叹,痛苦难禁,悲愤之余,只好归之于天,安之若命。

  这首诗的主人公虽然是一名官吏,但全诗并非无病呻吟,的确体现了《诗经》“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现实主义精神。对诗中连用“我”字而蕴含的感情色彩,昔人评曰:“三章共八‘我’字,无所控诉,一腔热血。”(邓翔《诗经绎参》)全诗纯用赋法,不假比兴,然而每章末尾“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三句重复使用,大大增强了语气,深有一唱三叹之效,牛运震《诗志》认为这些句段与《古诗十九首》中“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等一样,“皆极悲愤语,勿认作安命旷达”,这是很有见地的。

  关于《北门》一诗的历史背景及其本事,明代何楷《诗经世本古义》根据《邶风·柏舟》推断此诗作于卫顷公之时,清代姜炳璋《诗序补义》猜测此诗作于“西周之世夷厉之时,卫未并邶之日”,但这两种说法均与史实、诗事不符。今人翟相君《北门臆断》一文,首先根据《诗经》用词惯例,考释“王”特指周王,“事”专指战争,然后根据《左传·桓公五年》记载,考定诗中所谓“王事”,是指卫宣公十二年(707)秋天卫人帮助周桓王伐郑而战败一事。他认为诗中主人公参与了这次战争,归来后受到同僚的埋怨,作这首诗抒愤;或是卫人借这位官吏之口,作诗表达对这次战争的不满。姑录其说以存参。 (昝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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