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宅创收方案范文【实用6篇】

时间:2018-07-03 02:29: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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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宅创收方案范文 篇一

农村老宅创收方案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许多农村地区的老宅子被废弃,成为了一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然而,这些老宅子却蕴藏着巨大的创收潜力。下面我将提出一些创收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农村地区利用老宅子实现经济发展。

首先,可以将农村老宅改建为民宿。随着人们对乡村旅游的热爱,民宿成为了一种受欢迎的旅游住宿方式。许多游客都喜欢住在具有历史和文化底蕴的老宅子里,可以体验到真正的乡村生活。因此,农村地区可以将废弃的老宅改建成具有特色的民宿,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同时,可以通过提供农家乐、农产品销售等服务,进一步增加收入。

其次,农村老宅还可以用于农产品加工。许多农村地区产出丰富的农产品,但由于交通和销售渠道的限制,往往无法得到很好的利用和销售。利用废弃的老宅进行农产品加工,可以为农民提供一种增值的方式。比如,可以将果蔬加工成干果、果酱等产品,通过包装和销售,提高销售价值。同时,还可以将粮食加工成面粉、米饭等食品,满足市场需求。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还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再次,农村老宅可以用于农业观光和体验活动。许多城市居民渴望与大自然亲近,农业观光和体验活动成为了一种热门的休闲方式。农村地区可以利用废弃的老宅,打造成农业观光基地,组织农业体验活动,让游客亲身参与农耕、采摘等农业活动。这不仅可以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需求,还可以为农民提供增加收入的机会。

在实施创收方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保护老宅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农村老宅作为历史的见证,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在改建和利用过程中,要尊重老宅的原貌,尽量保留其历史风貌,不破坏其原有的建筑特色。同时,要加强对老宅的保护和修缮工作,确保其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其次,要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农村地区的老宅创收方案需要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和支持。可以通过宣传片、旅游推广等方式,向社会大众介绍农村老宅的创收潜力和魅力,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前来参与。

综上所述,农村老宅创收方案是一种有效的经济发展方式。通过改建为民宿、农产品加工、农业观光和体验活动等方式,可以实现农村地区的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要保护老宅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为农村地区的创收方案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农村老宅创收方案范文 篇二

农村老宅创收方案

农村老宅是农村地区的重要文化遗产,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许多农村老宅被废弃,成为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问题。因此,如何利用这些废弃的老宅实现创收,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我将提出一些创收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农村地区利用老宅子实现经济发展。

首先,可以将农村老宅改建为民宿。如今,乡村旅游成为了一种热门的旅游方式。许多游客都喜欢住在具有历史和文化底蕴的老宅子里,可以体验到真正的乡村生活。因此,农村地区可以将废弃的老宅改建成具有特色的民宿,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同时,可以通过提供农家乐、农产品销售等服务,进一步增加收入。

其次,农村老宅还可以用于农产品加工。许多农村地区产出丰富的农产品,但由于交通和销售渠道的限制,往往无法得到很好的利用和销售。利用废弃的老宅进行农产品加工,可以为农民提供一种增值的方式。比如,可以将果蔬加工成干果、果酱等产品,通过包装和销售,提高销售价值。同时,还可以将粮食加工成面粉、米饭等食品,满足市场需求。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还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再次,农村老宅可以用于农业观光和体验活动。许多城市居民渴望与大自然亲近,农业观光和体验活动成为了一种热门的休闲方式。农村地区可以利用废弃的老宅,打造成农业观光基地,组织农业体验活动,让游客亲身参与农耕、采摘等农业活动。这不仅可以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需求,还可以为农民提供增加收入的机会。

在实施创收方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保护老宅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农村老宅作为历史的见证,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在改建和利用过程中,要尊重老宅的原貌,尽量保留其历史风貌,不破坏其原有的建筑特色。同时,要加强对老宅的保护和修缮工作,确保其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其次,要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农村地区的老宅创收方案需要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和支持。可以通过宣传片、旅游推广等方式,向社会大众介绍农村老宅的创收潜力和魅力,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前来参与。

综上所述,农村老宅创收方案是一种有效的经济发展方式。通过改建为民宿、农产品加工、农业观光和体验活动等方式,可以实现农村地区的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要保护老宅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为农村地区的创收方案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农村老宅创收方案范文 篇三

根据东城区“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位于东城区温塘社区五环路边的旧厂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号为44190000363,位于东城区温塘社区,东至年丰山庄、南至东阳学校、西至环城路、北至年丰山庄,总面积公顷,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利人为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原改造方案于20XX年获市“三旧”办审批通过(批复:东三旧办[20XX]60号)。地块原使用权人(原改造主体)为东莞市金城实业有限公司,现已变更过户到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东莞市金城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土地证登记面积为公顷。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东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20XX-20XX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单元规划。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用地,为东莞市金城实业有限公司自20XX年10月开始使用,于20XX年10月变更过户到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现厂房已拆除,地上没有建筑物,不产生效益。

四、协议补偿情况

该改造地块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该宗地由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入亿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二类居住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建筑面积28500平方米,预计年产值4000万元。

农村老宅创收方案范文 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所有城中村。城市规划区外的旧村改造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工作思路和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县政府主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准备改造的城中村必须在乡镇政府组织下,依法履行村民主程序,经乡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并在乡镇政府组织监督下由村委会实施。在县政府批准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实施与村民签订协议、补偿安置、腾空和拆除房屋、圈地和动土施工等行为。

村民自愿:实行“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须达到95%以上;第二轮征询城中村改造方案,同意户须达到95%以上。两个方案必须依法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乡镇有关人员要现场监督并出具证明。村民回迁区域的土地可以划拨或出让的方式供地,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研究选择。

优先回迁:优先建设回迁楼,确保被征收人及时回迁。村委会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工作启动前,补偿安置回迁房建设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以确保拆迁和回迁的顺利进行。

稳中求改:妥善处理稳定与改造发展的关系,将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对存有重大稳定隐患的村,短期内不能处理解决的,不得进行改造。

改造准入条件: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满足条件并经县征收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1、具有相应资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坚持企业资质与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协调一致的原则,确定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改造建设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意向开发企业应具有Ⅳ级或暂定级资质;在10到1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Ⅲ级资质,15到2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Ⅱ级资质,25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Ⅰ级资质。

2、具有成功实施城中村改造或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并提供成功范例等相关资料证明。

3、具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5000万元一次性打入与乡镇政府设立的账户,实行乡镇政府、村委会、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共管,作为村民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先期投入,以及回迁房和集体设施建设。

三、工作程序

(一)改造程序

1、村申请

(1)村两委人员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2)95%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

(3)95%以上住户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的会议材料。

(4)未签字户的材料(内容包括:户数、比例、原因、处理方案、姓名及电话等)。

(5)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2、乡镇预审

(1)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会议记录;

(2)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3)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3、县征收办审查

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和村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进村入户、座谈征询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其可行性。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二)制定改造方案

县政府批准改造审查后,意向改造城中村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城中村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四至位置、占地面积、房屋调查表、村庄现状图。

2、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城中村改造方案(包括建筑容积率、高度、密度、绿化面积及配建水、电、暖、排水、燃气、道路、通信、信报箱、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4、经济效益测算和分析。

5、存在问题的解决预案。

6、村集体资产保障方案。

7、渣土处置方案。

8、建设和回迁方案。明确回迁楼的占地位置、楼号、总套数、总建筑面积户型分布,并标示在规划总平面图上。

改造方案经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可行后,由乡镇政府监督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审定。

农村老宅创收方案范文 篇五

为积极推进实施我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切实提升我市经济发展资源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闽政〔20XX〕27号),制定如下

实施方案:

一、“三旧”改造范围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长乐市城乡总体规划、《长乐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城市规划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及漳港街道中心区、金峰镇中心区、江田镇中心区、古槐镇中心区的建设用地为我市“三旧”改造试点实施范围,可列入改造的`土地类型有:

1、工业企业、旧仓储、旧站场、旧城镇和城中村等建设用地;

2、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筑容积率低、厂房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

3、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

4、不具有保留价值的、低效利用的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旧民居、旧商铺、旧街巷、旧市场、旧校舍、旧医院等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用地;

5、其他根据长乐市城乡总体规划,需政府收储的建设用地;

6、本方案所述“三旧”改造的规划期为五年(20XX年~20XX年)。

二、“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方案审批

(一)由市规划局负责《长乐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专项规划》的改造项目,才能按“三旧”改造有关政策实施。

(二)《专项规划》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其成果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和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实施。

农村老宅创收方案范文 篇六

根据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长沙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县住建发〔2021〕67号)精神。为帮助大家了解掌握《长沙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一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方案》内容进行解读。

一、《方案》总体要求

按照xxx、xxx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方案》实施范围

(一)补助对象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拆迁范围、高山移民计划、移民搬迁政策等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同一户成员中有房产登记、工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外)、车辆登记(三轮车、摩托车除外)、缴纳住房公积金、财政供养人员的不予补助。补助对象应是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有唯一住宅的农户。

(二)房屋改造

危房是指住房经技术鉴定为C级(局部危房)或D级(整栋危房)的农房,房屋危险程度鉴定按照住房和城乡xxx《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建村函〔2019〕200号)文件,由镇(街)组织人员逐户开展房屋安全简易鉴定,对于结构安全情况复杂、难以简易判断的农房,可安排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检验并提出鉴定意见。

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由农户本人申报、村级评议、镇村两级公示等措施认定。

(三)补助标准

维修每户补助2万元;新建每户补助分三个档次:4万元、6万元和8万元,其中4万元补助标准符合每户1人要求,6万元补助标准必须符合每户2-3人(含3人)要求,8万元补助标准必须符合每户4人(含4人)以上要求。

三、《方案》工作要求

(一)改造方式

C级危房:拟改造房屋属局部危险(C级)的必须消除房屋危险性评定中发现的危险点和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换瓦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鼓励以镇(街)、村为单位,统一实施加固改造。统一加固改造前,应制定危房维修加固改造方案,明确加固改造基本内容,充分征求援建对象意愿后再行实施。对C级危房鼓励实施维修加固,也可因地制宜拆除重建。

D级危房、无房户:拟改造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新建房屋原则上由援建对象自建,对于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拆旧建新援建对象,可采用统建、代建方式实施,并签订统建、代建协议。援建对象自建必须选取有资质或有丰富经验的农村工匠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确保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

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维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没有建房意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和自筹资金、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特殊贫困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已分户的老人户有义务赡养人的,镇(街)应结合义务赡养人住房情况认定其住房是否有保障,老人住危房的应责成义务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好老人住房安全问题。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援建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基、建新拆旧”。除厨房、厕所外,建筑面积1人户20-35平方米、2人户30-45平方米、3人户40-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对于仍从事农业生产的援建对象每户可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性房屋面积20-30平方米。辅助性房屋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签订危改协议时,援建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等内容,未履行承诺的由镇(街)负责追回补助资金。

2.房屋结构:新建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提高房屋抗震能力,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有保障。提倡就地取材、节约实用,采用斜坡屋顶,外墙立面不提倡使用瓷砖。

3.房屋颜色:建议以村(社区)为单位,新建房屋外墙颜色保持用色整体、统一,具体颜色由镇(街)自行决定。

4.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满足基本使用功能要求。

(三)审批流程

1.申报。由本人自愿向村(社区)提出申请,由村(社区)组织填报申请表。村(社区)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所有申请人进行评议,评议表应有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村干部和5名以上村民代表签字。经村(社区)评议产生的援建对象必须在村(社区)级公告栏及其他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基本情况(户主、户籍人口数、贫困情况说明、房屋危险性等级、改造方式、评议结果、新建房屋面积、补助金额)。村级公示照片列入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照片为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同村务公开栏的合照。公示无异议的,由村(社区)出具评议意见,并将援建对象相关资料报镇(街)。对居住在农村危房中且未享受过住房补助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

2.初审。镇(街)对村(社区)评议产生的援建对象逐户上门核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评议会进行初审,初审产生的援建对象必须在镇(街)公告栏及其他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出具初审意见,并将援建对象相关资料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联审。援建对象名单由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报相关单位联合审查,联审确定的援建对象名单及时反馈至镇(街)。

农村老宅创收方案范文【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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