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
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我深切感受到了条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这个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政府对于维吾尔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关心和支持,让他们享受到了更加安全和稳定的生活环境。
首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为打击和预防极端主义提供了法律依据。极端主义是威胁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的一种极端思想和行为。通过制定这个条例,可以对极端主义活动进行打击,并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预防极端主义的传播。条例的出台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了保障,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加强了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宗教是人们信仰和精神追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一些情况下,极端宗教思想会导致极端行为的发生。这个条例规定了宗教活动的范围和方式,并加强了对宗教场所、宗教人员的管理。这有助于遏制极端宗教思想的传播,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也保障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教育是防止极端主义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条例规定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等内容,通过加强教育,培养人们正确的价值观和思想观念,提高他们对极端主义的辨识能力和抵抗能力。这将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总的来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对于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这个条例为打击和预防极端主义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强了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并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将积极支持并遵守这个条例,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篇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为我带来了更加安全和稳定的生活环境。作为新疆的一名居民,我深切感受到这个条例对于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并通过亲身经历体会到了它的积极影响。
首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加强了社会的安全感。在过去,由于极端主义的存在,社会上曾发生过一些暴力事件和恐怖袭击,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不安全感。而随着这个条例的出台和实施,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极端主义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了社会的安全防范措施。这使得我们居民可以更加放心地生活和工作,不再担心极端主义的威胁。
其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促进了民族团结。维吾尔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是新疆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参与和发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个条例的实施,我们看到政府加大了对少数民族的关心和支持,推动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这让我们感受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增强了我们对于多元文化的认同和理解。
最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为我们提供了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条例规定了加强教育的内容,通过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思想观念,提高人们对极端主义的辨识能力和抵抗能力。这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减少极端主义的传播和影响。我个人也意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将积极参与到各种教育活动中,以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和思想境界。
总的来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给我带来了更加安全和稳定的生活环境。我深切感受到了社会的安全感增强、民族团结的加强以及和谐的社会环境。作为一名新疆居民,我将积极支持和遵守这个条例,为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自己的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篇三
麦盖提县坚持“文化强县”战略,积极赋予刀郎文化现代内涵和时代精神,打造精品文化品牌,不断用现代文化凝聚力量,淡化宗教氛围,挤压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空间,有效推动了麦盖提县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有力提升了各族群众的文化素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宣传普及现代文化,引导群众树立现代意识麦盖提县坚持文化塑民,把发展现代文化作为一项未来工程、战略工程来抓,不断推进各族群众解放思想、提升素质。一是树立法制意识。持续开展“一反两讲”法制宣传和“法律六进”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把法制教育、爱国感恩等主题融入刀郎文化活动中,引导各族群众遵纪守法、抵制极端。二是树立主体意识。深入挖掘刀郎文化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内涵,每年组织“百日广场文化活动”、“乡村百日文体竞赛”等上千场次,引导各族群众在融入活动、参与竞争中强化“我能行”的主体意识。三是树立学习意识。加大农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使用力度,传播普及科技种养殖知识,向各族群众讲清“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
二、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赋予时代新内涵坚持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不断赋予麦盖提县刀郎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坚决抵制宗教极端势力文化侵蚀和对传统文化的破坏。一是传承刀郎文化,彰显文化魅力。有序推进刀郎文化挖掘、整理和普及工作。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设以刀郎文化为内容的素质教育课,筑牢青少年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思想防线。二是弘扬刀郎文化,打响文化品牌。大力发展以刀郎文化为灵魂的旅游业,不断壮大刀郎民间艺人、刀郎农民画家、刀郎文化绣绣娘、刀郎手工艺品制作者队伍。三是提升刀郎文化,丰富时代内涵。赋予刀郎文化现代的、积极健康的内容。
三、有效搭建文化载体,让群众在娱乐中增进共识把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为文化立县的根本,积极探索各族群众自我宣传、自我教育的有效途径。一是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积极实施“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做到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二是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建立优秀乡土节目、草根明星评选奖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从台下走到台上,由观众变成演员。三是提升文化服务水平。坚持建、管、用并重,在加大资金投入建好硬件设施的同时,每月制定活动计划,确保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篇四
“去极端化”是关涉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时代举措,而建章立制则是“去极端化”的政策依据;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才能确保将“去极端化”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喀什市把“去极端化”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坚决履行第一责任,常抓不懈。出台了《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促进宗教和谐,推进“去极端化”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程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实施方案》、《清真寺捐赠管理办法》和“严肃各级干部政治纪律的15条禁令”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让基层学有资料、管有办法。
有刚性执纪,才有清正风气;好政风源于好作风的养成,作风好才能党风正政风好。在党员干部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中,搞一次特殊,就会损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会留一个污点;讲一次情面,就会失一片民心。喀什市对党性原则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上,坚持说到做到、敢于动真碰硬,以领导带头的示范效应、有纪必执的制度刚性、抓铁有痕的落实韧劲,充分释放从严治党的正能量。各项纪律也逐渐由软约束变成硬杠杠,越织越密的制度笼子,越收越紧的纪律约束,给党员领导干部穿上了“紧身衣”,也提供了一面面镜子,映照着各级干部对权力和自我的认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篇五
近日,自治区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一经公开便在拜城县引起强烈反响。拜城县各驻村工作队、各族群众纷纷表示,将按照《条例》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为建设和谐、稳定的大美新疆贡献力量。
3月30日一大早,拜城县文体广影局驻米吉克乡库木墩村工作队就组织了村两委班子、村干部、村民及一批将要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进行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工作队队员详细阐述了条例的具体内容和出台这项条例的必要意义,该条例规定了去极端化工作的体制机制,规定了去极端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对有关社会群团组织和公民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也在条例中作出了详细规定。这让大家对条例纷纷点赞,大家都说有了条例,“去极端化工作”就更加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了。
拜城县米吉克乡墩买里村村民阿巴斯·阿里木说,“我学习了去极端化条例以后,更清楚的知道了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对的,作为一个年轻人,我一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好民族团结,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抱在一起,尽全力维护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今年32岁的吐地汗居卖是拜城县米吉克乡库木墩村的农民,也是这次外出务工的一员,通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她就知道了更多极端化的表现形式,在外出务工期间她要远离极端化,努力工作增收致富。
拜城县米吉克乡库木墩村村民吐地汗居卖说,“通过学习更让我们知道了去极端化的具体表现形式,我出去务工以后,一定要远离这些宗教极端思想,努力维护好民族团结,努力工作增收致富。”
工作队队长麦麦提·阿里木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我们新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作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篇六
《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小营盘镇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党员、群众等学习宣传。
一是领导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各联系村领导要亲自下到村队进行指导,带头组织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学深学透、入心入脑,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学习,确保学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学习好、宣传好。
三是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去极端化”宣讲队作用,把《条例》作为宣讲内容重点,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通过国旗下宣讲、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人员进行学习;充分利用入户宣传的时机,向各族群众宣传,确保《条例》宣传到户,入心入脑,为《条例》贯彻落实夯实群众基础;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板报、网络等媒体,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使《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