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小学作文700字 篇一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
我喜欢小学,因为有很多有趣的同学。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每天都和我一起上学、玩耍和学习。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我最喜欢的同学。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小明。他是我们班的班长,非常聪明和负责任。每天上课他总是帮助老师整理课桌,发放作业,确保班级的秩序。他还经常给我和其他同学提供学习上的帮助,特别是在数学和英语方面。有一次我对一道数学题非常困惑,他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完全理解为止。我真的非常感激他。
除了聪明和负责任,小明还非常乐于助人。有一次,我不小心摔倒了,他立刻跑过来扶我起来,并关切地问我是否受伤。他还经常主动帮助其他同学,无论是帮助他们拿书包还是和他们分享零食。他的乐于助人让他成为了大家心目中的好朋友。
小明还是一个很有趣的同学。他总是讲一些有趣的笑话和故事,让我们开怀大笑。他还喜欢和大家一起玩各种游戏,比如跳绳、踢足球和玩捉迷藏。每次和他一起玩耍,我都能感受到他的快乐和活力。
我很庆幸能有小明这样的同学。他不仅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还是一个乐于助人、有趣的朋友。我希望我们可以一直做好朋友,一起度过美好的小学时光。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700字 篇二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
小学时光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因为在那里我结识了很多可爱的同学们。他们都是我生命中的重要一部分,对我来说,他们就像是一颗颗闪亮的星星,照亮着我的成长之路。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小红。她是我班上的一名女孩,非常友善和善良。每天上学的时候,她总是和我一起走到校门口,我们互相交流着彼此的近况。她总是给我带来欢声笑语,让我觉得非常开心。在课堂上,她总是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她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我经常向她请教一些学习上的问题,她总是耐心地给我讲解,帮助我解决困惑。
除了学习优秀,小红还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一次,我生病了,不能去上学,她主动帮我带去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一些水果,还叮嘱我要好好休息。她总是乐于助人,经常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同学。她的善良和关心让她成为了班级里大家的好朋友。
小红还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同学。她会唱歌、跳舞和画画。在我们班的文艺汇演中,她经常表演一些精彩的节目,给大家带来了欢乐。她的才华不仅仅是在艺术方面,她还擅长体育,经常在运动会上获得好成绩。她的多才多艺让她成为了我们班的骄傲。
我非常庆幸能有小红这样的同学。她不仅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还是一个善良、有才华的朋友。我希望我们可以一直做好朋友,一起度过快乐的小学时光。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700字 篇三
也许我沉默的同时,生活给我带来了很多,也带走了很多。有值得让我追回的什么,也有让我该去放弃的什么吧。也许我不敢正视这些问题,因为我疲惫我身躯,实在没有力气要去与什么作战,在去从注定身边夺回我的应有。经历了现实一次次的洗礼,面对生活,我懂得的太少了。好似人生的字典里只有无情,残酷,无奈,没有美好可言。我变了吗,不,我没的变,只是在生活中多为自己插了一把快刀。
也许年龄在飞奔,成熟在靠近心灵。求知的欲望越来越强,而付出与回报总是不成正比。以前我能将学业放在第一位,因为那时我还有理由有力气去追求,相信着光明使者它就在前方,就这么同命运争着斗着,近来我才发现,始终伪背不了,命运的着弄,还是被注定编排着一样。经过一翻学程的来回,我最终还是一无所有,面对知识我莫明其妙的,由然而生了一种错觉。好似我所做的一切,一切都成了多于的,一切不在有结果, 我感到我很孤独,在生活面前,一切的一,一的一切都加以勉强作修饰一样,勉强着生活,勉强着学习,勉强着让自己快乐。慢慢开始相信着,相信着生命的意义很轻微一样,追逐的感情也开始学会放弃了。初中毕业后,我选择了中专,脚步踏进了中专学府,本以为一切都是美丽的,一切都同我想的那样,几年后我会无悔的走进社会,走近自己的理想。但每好的东西它全活在了暇想里,一切却都与之想反了,都一一离开了我的计划。努力奋斗是不在会有结果的了,无论怎么去反抗我仍然还是会回到最坏的原地。也许这是我来到这里的唯一体会吧,付出的结果那就是没有结果。为此,我开始在家人的不理解中生活了,似乎一次次的痛楚,只有眼泪来作以发泄,一片黑黑的天空,只的我一人去支撑。我好累,却不敢大胆的说言口,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选择。也许我能接受的也只是面对,面对一切的无奈。
在生活里,在命运中谁都想赢,但总有输家。我也应该化分在后者吧,面对自己,面对人生也许现在的我输的很惨,摔的很重。我将我的青春时光全都赌在了我的学程里,将自己的梦想丢在了一颗不知道会枯萎的希望小树上。明知前方不在有光亮,却停留在了等候上——(中专毕业证)。 也许我该走——该走的都走了,也许我应留——还有一个惦念的等候,明知道生活面前的这条路,不值得我守候,面对无奈却只能选择停留。也许我真的是个同命运作赌的赌徒,只不过赌的不是金银不是珠宝,而是无价的青春年华。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700字 篇四
最近,学校里组织开展了一次“亲子共读”活动。回到家,我告诉了爸爸,可是老爸一点儿也不配合,说:“读书是你们学生的事,管我什么事,你愿意读,自己去读,我可没那个闲工夫!没办法,我只能拿出杀手锏了:“老爸!这可是老师布置的任务,你不答应,哎,是想与我们班主任约见吗?嗯?再说了,我要是因为这件事,以后学习出现了什么差错,你能担待得起吗?”老爸无奈,只能“举手投降”。
老爸刚答应,我就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本高尔基写的《童年》,笑嘻嘻的对老爸说:“走,咱们读书去!”于是我们父子俩坐在写字台前,一字一句的读了起来。
我和老爸读书时,可以互相谈一谈体会、感想,效率比平时高多了。而且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了解。
通过读这本书,我了解到而高尔基的童年却在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气息的家庭中度过。他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蛮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在祖父家,他看到了贪婪、残忍、愚昧无知;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这位祖母认为一切生物--人、物、鸟、花、草,都是美好的,温顺的服从她的上帝;上帝对人间的一切都是同样的慈善,同样的亲切。这个角色使得主人公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我将这些感想与体会写成了一篇读后感,在作文网中的PK赛中发表并获得了二等奖。
这次的亲子共读还使我作文水平大增,平常在网上投稿,没有被退过一次稿,不仅,还差一篇即可编成一本作文集,而且在许多征文活动中,。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增强阅读理解能力,真是一举多得。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还真是这么个事。但是,一个人的思想并不代表所有人的思想,需要有人与你交流自己的收获、思想,与自己的结合,才会得出一个完美的答案。你自己的感想并不代表所有人的感想,更需要有人与你一起,共同思考,共同进步!
几次亲子共读结束后,我半开玩笑道:“老爸,怎么样,这几次亲子共读收获很大吧?你不是一开始不配合吗,现在怎么样,服了吧?以后你可得多听我的。”老爸说:“那必须的,谁让你是咱家的大才子呢?哈哈。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700字 篇五
罗若峰是我的表弟,他比我小半岁,我们是同班同学。
罗若峰很胖,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头,连四肢也是圆滚滚、肉乎乎的。他性格开朗、活泼,特别喜欢笑,对一切事物都充满好奇心。
我和罗若峰既是亲戚也是同学和朋友,我们从小在一起玩,照理说我应该对他早就非常了解了,其实不然,我是经过了很长的时间,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才了解了真正的罗若峰。
最初,罗若峰给我的印象就是爱出风头。每一次老师请小朋友起来回答问题,他总是举手最积极的人之一,只见他把手举得高高的,仿佛屁股都要离开凳子似的,手里还叫着:“我、我、我……”,其实他的成绩在班上不算很好的,有时他会回答错问题,甚至引得全班大笑,但这从未打击到他的自信心。以前我对罗若峰的这种行为很看不惯,我觉得他太爱出风头,明明不懂还起来乱回答显得很。我自己就很怕在众人面前回答问题,害怕答错被同学笑话,所以我上课从不举手,谁叫我样那种爱面子呢?
现在我的想法渐渐改变了,我意识到罗若峰的这种自信心是很可贵的,他的行为也是对的,因为这样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习的互动性,还可以让老师知道我们到底学得怎么样,也可以让我们把不懂的弄明白。如果大家都像我一样,课堂会变得多沉闷啊。学生全部一言不发,只有老师在上面讲,学生肯定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而且老师也不知道学生到底懂不懂,教学效果就会很差。
除此之外,罗若峰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他的乐于助人。罗若峰很喜欢帮助同学,只要有同学找他帮忙,他都来者不拒,尽力而为,所以现在我们班的同学有困难,通常都会去向他求助。班里搞什么活动,罗若峰也很积极。有一次,詹老师来我们班选几个人去打扫实验
室,罗若峰一听,连忙举起手来,嘴里不停地喊着:“我!我!我来……”唯恐请不到他,而与此同时,我却在一旁做我的事,完全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现在想起来我都觉得好惭愧。
随着我对罗若峰了解的逐步加深,他在我心里的印象也越来越深刻。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700字 篇六
我有一个旋风班级,我是这个班级的一员,我每天都沉浸在友谊的海洋里,悠闲自在地享受着团结给我们带来的幸福快乐……里面有一位厉害的班长、一位位尽职的学习班长、一位位天真活泼的同学、一位位关心我们的老师,正是有了他们,才组合成了我们这个完美班级。
那位厉害的班长是个女生,她有着长长的秀发两颗乌黑发亮的眼睛,一张樱桃般的小嘴,笑的时候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蕊,可真好看。别看她平时很温柔,一发起火来那可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就像前天一位同学没做眼保健操被他狠狠的揪了出来,把他带到讲台桌前罚站,那个同学的脸一下子变成了红苹果,让全班哄然大笑,我想那位同学心里一定不好受。看!这就是我们班的”厉害“班长。
咦?那是谁?一个满头大汗的人正在拼命的赶作业,仔细一瞧,哦是我的同座——林奔。他有着胖胖的身躯,肥嘟嘟的脸蛋,和那双稚嫩的双手,让人一看就想摸。他是班上有名的大胖墩,但他不是最胖的呦!他一早来学校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做作业,而且每次都做得满头大汗的,真让人受不了,有时几滴汗水滴在桌子上,他就用手抹一下脸,把汗水抹掉,但不过一会儿汗水就东山再起了,真是……但是他的考试成绩是很优异的,几乎每一次都是100分,真是让人佩服呀!这就是我的同座——林奔。
嗯?哪里来的一只脚?看看,哦原来是他——李钊强。他有着不高的个子,长着一头漂亮的短发,是老师的得意助手,是同学们心中的保护神,几乎全班都非常赞赏他,因为他曾帮助过班上的一名女同学,与一位不良分子展开较量,最终还赢了。他成天在操场上跑步,锻炼身体,我问他:“你为什么整天在操场上跑步呢?”他擦拭了脸上的汗水边跑边说:“为了更好地保护同学们啊!”他一说完,我就愣在那里了,心想:“钊强可真是一位爱班级的同学呀!”
啊!我有一大群爱班级的`同学们,他们有的学习好,有的很聪明,有的很努力,但是他们都有一个相同点:爱班级、乐于助人、勤奋好学这三个特点,他们都是我的旋风同学们呀!我好自豪呀!因为我生活在这充满友情的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