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合同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城市垃圾的处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保持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垃圾清运服务逐渐成为城市管理的一部分。在进行垃圾清运服务时,双方应当签订垃圾清运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合同双方
垃圾清运合同的双方一方为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另一方为垃圾清运服务的需求方。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设备,能够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垃圾清运工作。垃圾清运服务的需求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清运费用,并提供相应的垃圾清运场所。
二、合同内容
垃圾清运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
1. 清运范围和要求:合同应明确清运的垃圾种类、数量、清运时间以及清运的区域范围。双方应达成一致,确保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清运方式和设备:合同应明确清运的方式和所使用的设备。清运方式可以是机械清运或人工清运,设备可以是垃圾车辆、垃圾桶等。
3. 清运费用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清运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清运费用可以按照清运量、清运距离、清运时间等进行计算,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等形式。
4.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5. 合同期限和终止条件:合同应明确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件。合同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长期合作。终止条件可以是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等。
三、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
垃圾清运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清运工作,垃圾清运服务的需求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清运费用。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综上所述,垃圾清运合同是确保垃圾清运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双方应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行。只有通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才能保持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卫生,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垃圾清运合同的签订对于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垃圾清运合同 篇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城市垃圾的处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保持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垃圾清运服务逐渐成为城市管理的一部分。在进行垃圾清运服务时,双方应当签订垃圾清运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垃圾清运合同的签订对于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和需求方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来说,签订合同可以保证其权益得到保护,确保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合同中明确了清运范围、清运方式和设备、清运费用等内容,可以减少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同时,合同还规定了违约责任和终止条件,提供了保障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的权益的措施。
对于垃圾清运服务的需求方来说,签订合同可以确保其清运需求得到满足,并保证清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合同中明确了清运范围和要求,可以避免清运服务提供商的工作不到位或不符合要求。同时,合同中明确了清运费用和支付方式,可以保证需求方按时支付清运费用,防止清运服务提供商因费用问题而中断清运工作。另外,合同还规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和终止条件,为需求方提供了保护自身权益的措施。
垃圾清运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同时,合同的履行还可以提高垃圾清运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垃圾清运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项必要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通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才能保证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垃圾清运合同 篇三
垃圾清运合同 篇四
甲方:__镇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了__村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住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道路及生活区域环境洁净,根据《四川省成都市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办法》规定,甲方将日常生活垃圾承包给乙方清运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运村内的生活垃圾事宜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
1、甲方委托乙方清运辖区内垃圾池内所有的生活垃圾。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垃圾清运点的生活垃圾常态不过半,并保障垃圾池周边清洁。
二、清运办法:
1.所有垃圾清运保证每周不少于1次,冬季每月不低于4次,夏季每月不低于6次。村指定专人对垃圾清运做好记录。村进行不定时检查,如有未及时清运而发生的“爆桶”现象或者由市、镇检查群众举报而导致村委会被通报的,甲方将作100—500元一次的扣罚款处理。
3.垃圾放置:承包人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垃圾清运至镇集中点,委托人指定垃圾放置地点,与之发生的垃圾放置相关纠纷由甲方负责。
4.安全责任:在承包合同期间,承包人所属作业人员在清运过程中注意自身人身安全,所发生的任何身体损伤、医疗或清运过程中对第三人所发生的责任概由承包人负责,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
三、承包费用和结算方式:承包人在清运过程中的餐费、人工费、油费、车辆维修费用等均由自己负责,不得借故加价或要求任何附加费用;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村内生活垃圾的清运费,按照村户籍人口人均20-24元/年标准收取,全村户籍总人口人,合计垃圾清运费元(含税费)。每6个月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清运费用,乙方开具正规的税务票据。
四、承包人必须切实履行垃圾清运职责,因清理不及时或者清理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后,垃圾量如无增减可顺延。
五、合同期限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特此注明:今后因政策性要求垃圾分类事宜,甲、乙双方重新协定清运价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或另定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环卫部门备案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垃圾清运合同 篇五
______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村(居)、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某某街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促进全街道各企业、村(居)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街道早日进入文明卫生城市的行列,彻底改变过去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某计价〔20xx〕15号文件《关于核定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特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要求,定点进行清运垃圾。
二、乙方必须落实交通方便、不影响周边群众、本单位员工及他人日常生活的地方为垃圾收集点,收集点设施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自行安排人员把本辖区范围的生活和工、副业的垃圾及废物清理到收集点由甲方转运(辖区内清理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负)。
四、甲方必须每天及时到乙方垃圾收集点清运垃圾,确保全天候清洁,建筑垃圾要另收费。
五、乙方缴纳甲方垃圾清运费65000元∕年,垃圾清运费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支付15000元∕季,第四季度支付20140元,均在季度末或下季度初时按时支付。如乙方不按时缴纳垃圾清运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不予转运乙方垃圾,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以上各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不得违反。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八、服务期自______年1月1日至______年12月31日为止。
甲方:______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签名盖章)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1月9日
垃圾清运合同 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8: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350元/月(大写:币叁佰伍拾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日,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
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房地产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
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