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续写作文 篇一
故乡是一个让人怀念的地方。每当我回到故乡,我总能感受到一种亲切和温暖。故乡的变化令我感到欣慰,同时也让我更加思念过去的时光。
故乡的街道变得更加宽敞了,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我记得小时候,这里还是一片破败的景象,街道狭窄,沿街的房屋也都老旧不堪。如今,经过城市建设的努力,故乡焕然一新。新的建筑物拔地而起,大街上车水马龙。我走在这条熟悉的街道上,心中充满了自豪和骄傲。
故乡的人们也变得热情友好。以前,在这个小镇上,人们往往只顾自己的生活,彼此之间缺乏交流和互动。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我看到人们在街头巷尾聚在一起交流,互相帮助。他们热情地迎接我回来,问候我的家人和朋友。这种团结和友爱的氛围让我感到宾至如归。
故乡的经济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以前,故乡的经济主要依靠农业,生活条件相对较为困苦。如今,经过多年的努力,故乡的经济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新的工厂和企业相继兴起,为故乡带来了繁荣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故乡找到工作和创业的机会,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这一切的变化让我对故乡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然而,故乡的变化也带来了一些问题。随着城市化的进程,故乡的环境也遭受到了破坏。道路拓宽和建筑物建设导致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我希望故乡能够更加重视环境保护,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回到故乡,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和亲情。故乡的变化让我感到欣慰,同时也让我更加思念过去的时光。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故乡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故乡续写作文 篇二
故乡是一方沃土,孕育了我们一代人的成长。故乡的每个角落都铭刻着我宝贵的回忆,让我一直怀念着这片土地。
故乡的自然风光令人陶醉。我记得小时候,每当春天来临,整个故乡都被鲜花和绿叶所覆盖。田野里的麦浪随风起伏,河水潺潺流淌。夏天的故乡阳光明媚,湖水清澈见底。秋天的故乡金黄一片,稻谷丰收的喜悦弥漫在空气中。冬天的故乡银装素裹,雪花飘飘洒洒。无论是哪个季节,故乡的景色都让我心生向往。
故乡的风土人情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记忆中。我记得每年的中秋节,家家户户都会摆上一桌丰盛的晚餐,亲人们围坐在一起,共度欢乐时光。我记得每年春节,村里的人们都会穿上新衣,放鞭炮,庆祝新年的到来。这些传统的节日让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和亲情的重要。
故乡的人们勤劳朴实,善良友好。无论是在村庄还是在城市,故乡的人们都保持着纯朴的生活态度。他们勤劳耕种,致力于农业生产;他们热情好客,乐于助人。每当我回到故乡,我总能感受到人们的热情招待,他们用真诚的笑容和亲切的问候让我感到宾至如归。
然而,故乡的变化和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故乡去追寻更好的生活机会。这让我感到一丝忧虑,因为故乡的未来是靠年轻人来创造的。我希望更多的年轻人能够回到故乡,为故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故乡是我心中永远的家园。无论我身在何处,我都会怀念着这片土地,思念着故乡的每一个人和每一处风景。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故乡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故乡续写作文 篇三
这段时间,宏儿总思念着故乡。说来也怪他已经离开故乡二十多年了,可故乡的山水总在他面前盘旋,又夹杂着鸟儿的鸣叫和伙伴的欢笑。最后画面定格在水生那张瘦削不失神采的脸上。
宏儿决定回去看看。
他一踏上故乡的土地,一种悲切的情绪涌上心头——眼前的景象与他梦境重和,只不过更萧索些。
正当他感慨,迎面走来了一只稀稀拉拉的队伍,中间是一男一女抬着破烂的棺材,无声穿过了破败的小径。隐约传来几句呜咽,大家的神色都是哀戚的,只有那男人是麻木的。
那男人的身材枯瘦,面色蜡黄,整个人像是被抽干了生气一般的死气沉沉。他干?蟮淖齑搅芽?了一道道口子,泛着灰白的死气。眼睛像生活在这片
地区的所有人一样,周围都肿红,简直红得发紫——但他又有点不同,那双眼中噙着水汽,是在强忍泪水。他面上是深深的皱纹,背是被一只无形的手压弯了,时不时被地上的乱石绊个踉跄。
但宏儿是记得他的——右脸上一道月牙似的胎记,那不是水生吗?
宏儿站在原地,竟没办法迈出一步来-他不知在惧怕什么,但只是哆嗦着没说话。
那男人突然站定了,直起腰来,望向宏儿这边。他的眼中瞬间闪起了光芒,但立刻又被潮水一样的悲哀和麻木吞噬了,他枯槁的瞳孔中折射出异样的光——是欣喜,是欢愉,是春风荡漾起涟漪,但当他目光看向宏儿整洁得体的衣貌时,那微弱的光又攸地灭了。
众人也跟着他停了。但水生只是对着宏儿打了个供,轻轻地点了头,深沉的目光似乎穿透了宏儿,在追溯更遥远的从前。然后他低下头,又默默地抬起了他那可怜的棺材。
宏儿面色灰败,牙关不住打颤——他认出他来了。但那又怎么样?水生还是和他祖祖辈辈一样,被命运强行树起了可悲的屏障,终于还是与他渐行渐远了。
秋风卷起了他的衣角,夕阳把水生萧索的背影拖得斜长,把他带向了更遥远的深渊。
故乡续写作文 篇四
再次见面已经是二十年后了。
水生父母都病重已逝,他也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从小在书香门弟长大的宏儿也如愿以偿去了城里教书。虽说都是二十七八的青年,却也有了自己的妻儿。水生依旧保持着农民人朴实、忠厚的性格,他这辈子都没碰过书,于是他整日整夜工作,赚够了钱,把儿子送去了城里读书。那是宏儿第一次教书,他来到不大不小的教屋里,看着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孩子们,目光一下子锁定在了水生儿子身上。那真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短短的头发刺立在头顶,长长宽宽的眉毛快凑到了一块儿,还有那黑红黑红的.脸蛋嘟鼓着。宏儿想到这儿,不由得笑起来。
他记得水生曾和他光着脚坐在石台上说,“宏儿,俺想像你一样读书写字儿,还有那么多同学,多开心!”
“可是你爹希望你干活儿。”宏儿说到这,水生把自己肿得跟小红萝卜一样的手藏在了腿下,那是双注定干活儿的手。
“那俺就让俺孩儿读书,读最好的书!我还要取名叫他有为!”
宏儿回到了现实。他朝着那个长得极像水生的男孩看去,只见他脖子上挂的小铜牌上刻的“张有为“。宏儿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
下午散学,他见到了水生,短短的刺立着的头发,浓浓宽宽的眉毛快连成了一根线。宏儿牵着自己的女儿走向了他去。越近越觉得水生高大许多,简直妥妥的粗汉子形象。水生回过头,像是见到了什么惊奇的事,瞳孔條地放大起来。“宏儿!“水生迈开步子前去。宏儿打了打招呼,本是有许多话要说的,不知为什么却堵住在口里。好像打不开话闸子,但那些回忆分明还在脑中。两人都不知道说什么,也不会叙旧,但两颗心依旧有根无形的丝带相连着。那天,宏儿带了女儿曼依去水生家吃了顿手擀面。他发现水生家里曾摆得最是显眼的烛台和小佛人不见了,那里摆上了书。破破旧旧的,很明显是从小贩那收购来的。宏有些感慨,两人喝了点小酒,醉里醉气也分不清对方说的什么,可是那晚的梦里,依旧是两个娃娃的曾经。而有为和曼依依旧玩到了一处,又开始了下一代的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