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篇一
旅游景区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场所,需要考虑到游客的安全问题。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能够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游客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以下是几种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1.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景区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巡逻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 加强安全巡逻和监控:景区应该加强安全巡逻力度,增加巡逻人员和设备的投入。巡逻人员应该熟悉景区的各个区域,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同时,景区应该建立起完善的监控系统,以便对景区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3. 提供安全防护设施:景区应该提供充足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护栏、消防设备等。这些设施可以有效地防止游客意外坠落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4. 加强安全培训:景区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员工应该熟悉景区的安全规定和紧急处理程序,能够迅速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景区应该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景区的安全。景区应该积极参与各种安全活动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加强风险评估与管理:景区应该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和排除安全隐患。同时,景区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综上所述,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包括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巡逻和监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安全培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以及加强风险评估与管理。这些方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游客的安全,提高景区的管理水平。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篇二
旅游景区作为一个特殊的公共场所,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不仅能够保障游客的安全,还能提升景区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以下是几种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1.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景区应该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加强游客的安全意识教育。游客应该了解景区的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自觉遵守并配合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景区应该定期检查和维护各种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如电梯、扶梯、游乐设施等,应该定期进行检验和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引起的事故。
3. 提供应急救援设施和人员:景区应该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设施和人员,以应对突发事件。如设立急救站,配备急救车辆和医疗人员,及时处理游客的紧急情况。
4.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景区应该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如设置禁止通行、危险区域等的标识,提醒游客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5. 加强游客管理:景区应该加强对游客的管理,控制游客的数量和流动。景区可以采取预约制、限流措施等,避免游客过多造成安全隐患。
6. 加强安全巡逻和监控:景区应该加强安全巡逻力度,增加巡逻人员的数量和频次。同时,景区应该建立起完善的监控系统,对景区的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综上所述,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包括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提供应急救援设施和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加强游客管理以及加强安全巡逻和监控。这些方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升景区的安全管理水平,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篇三
旅游业因其综合性强、关联度高、辐射面广等特性,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景区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游客旅游的最终目的地和重要集散地,面临的环境相对复杂,要确保景区与游客的人身与财物安全,确保景区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安全管理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旅游景区日常管理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指导思想,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努力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积极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成为景区管理者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而能否根据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合本景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生意外事件后能否迅速启动响应机制,并做好善后处理,是对景区管理者综合能力的重大考验。
一、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许多矿难发生、制造工厂及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景区范围内的交通堵塞、客人拥挤践踏等事件屡有发生,这里面除了经济利益的因素作祟之外,还有就是事前没有做好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事后没有及时启动应急机制,不仅给企业本身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社会造成了极为不良的负面影响。
就旅游景区而言,包括策划宣传、市场营销、资源开发、服务质量、成本核算等等,任何一方面做不好都会影响到企业的效益,各项工作是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一个有机整体,而安全管理是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份。一些旅游景区没有制定应急预案,平时的督导工作也流于形式,或者消极应付上级检查,更有甚者将意外事故视为忌讳避而不谈,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手忙脚乱,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每年国家的安检部门与旅游主管部门一起都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查看景区是否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否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实际上,面对不可控制的天灾人祸,景区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和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游客及员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不仅可以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即使发生了意外事故,也可以将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减小到最低限度。
因此,无论是国家对旅游行业的要求出发,还是从景区自身管理的角度考虑,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二、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责任承担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毫无疑问景区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承担者。但在实际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如何做到全面负责呢?并不是第一责任者什么事都要去做,也不是只做自己认为该做的大事,而不做自己所认为的小事。
通常来说,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除了明确自己的职责之外,主要是结合景区经营管理模式,实行分工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级责任人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明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的要追究其责任。各层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清楚自己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与责任,要求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事故,而且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对象与识别
所谓安全管理的对象就是指各种潜在危险的因素,只要把危险因素管住,使之不能转化为事故,就不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旅游景区而言,要预防潜在危机的发生,必须从源头进行控制,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并做好各项预防措施。
一般而言,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对象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正确引导和约束景区内游客的游览行为,防止其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例如不顾各种安全警示,跨越安全栏、随意攀爬、接近危险水源;在游览过程中,不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不按照规定的操作
执行等;不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或在禁火的景区乱丢烟头等。
2、要求旅游设施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防止违章作业导致事故。例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漂流船翻沉、客运索道停止运行、游艺机械造成人员受伤等事故。
3、要求景区员工按照既定的标准和流程操作,避免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产生不安全行为。例如在为游客提供餐饮、购物等过程中,造成客人烫伤、食物中毒或物品过期等事故。
4、搞好景区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偷盗、抢劫等犯罪行为的发生,避免造成游客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及时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不良现象,依法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等。
5、景区内如有建设或维修施工的,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对游客造成伤害。
6、做好景区内的道路交通设施、各种车辆以及停车场的安全管制工作,特别是在旅游旺季、高峰期尤为重要。
7、做好景区内各种游乐场所、游览道路、游客休息停留场所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或减少可能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8、做好员工工作或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如不得私拉电线、私用电炉,注意交通安全等。
9、做好如台风、洪水,以及山体塌方或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报或防范措施,尽可能减少景区或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篇四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三、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四、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景区工作人员和景区讲解员在讲解时要随时提示游客严格遵守《消防法》,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更不准在景区内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四、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