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著人物作文400字 篇一
杨过——《神雕侠侣》中的英雄形象
《神雕侠侣》是金庸先生创作的一部脍炙人口的武侠小说,讲述了杨过和小龙女之间动人的爱情故事。其中,杨过作为男主角,展现出了令人钦佩的英雄形象。
首先,杨过勇敢无畏的品质令人敬佩。在小说中,杨过被父亲抛弃,生活在江湖之中,却从不退缩。他身负着神雕的重托,面对各种困难和危险,毫不畏惧,坚韧不拔地追求自己的目标。他敢于与权势之争,敢于与恶势力抗衡,无论是对抗明教,还是对抗金国的侵略,他都勇往直前,不计后果。正是他的勇敢无畏,才使得他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其次,杨过的聪明才智令人赞叹。小说中,杨过虽然生活在江湖之中,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变得无知。相反,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勤奋,不断学习武功和各种学问,逐渐成为了一位出类拔萃的人物。他善于观察和思考,善于分析问题,并能够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正是因为他的聪明智慧,他才能在危难之时化险为夷,解决各种困难。
最后,杨过的正义感和善良之心让人感动。他不愿意看到任何的冤屈和不公,对于那些受欺凌的弱者,他总是伸出援助之手。在小说中,他曾经救助过无数的人民群众,为他们讨回了公道。他对于爱情的执着和追求,也表现出了他内心深处的善良之心。正是因为他的正义感和善良之心,他才能成为了那个时代的英雄。
总之,杨过作为《神雕侠侣》中的主要人物,展现了令人敬佩的英雄形象。他的勇敢无畏、聪明才智和正义感和善良之心,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崇敬的。他的形象不仅在小说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在读者心中树立了一个伟大的楷模。
中国名著人物作文400字 篇二
小龙女——《神雕侠侣》中的绝世美女
《神雕侠侣》是金庸先生创作的一部经典武侠小说,讲述了杨过和小龙女之间的爱情故事。其中,小龙女作为女主角,展现出了绝世美丽的形象。
首先,小龙女的外貌令人惊艳。小说中描写小龙女“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宛如两颗明星,乌黑的长发梳理得十分整齐,自然地披在肩头,她的脸上虽然没有涂抹胭脂,但是红润如玉,白里透红,更显得她的美丽动人。”她的美丽不仅仅是外貌上的,更是内心散发出的一种气质和魅力。她那清纯无暇的面容和温柔端庄的举止,让人为之倾倒。
其次,小龙女的坚强和聪明让人赞叹。小说中,小龙女被父亲封闭在冰山之中多年,但她并没有因此而消沉。相反,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逐渐成长为一位出类拔萃的女侠。她在武功上的造诣非常高,精通各种武技。她的聪明才智更是令人叹为观止,她能够从细微之处看透事物的本质,并能够凭借自己的智慧解决各种问题。她的坚强和聪明让她在江湖中独立自主,不被他人左右。
最后,小龙女的善良和纯洁之心让人敬佩。她心地善良,从不伤害他人,对待每个人都怀有一颗宽容之心。她对于爱情的执着和追求,表现出了她内心深处的真挚和纯洁。她对杨过的爱是无私的,她愿意为了杨过付出一切。她的善良和纯洁之心给人以美好的感觉,也让人感动。
总之,小龙女作为《神雕侠侣》中的女主角,展现了令人惊艳的绝世美丽。她的外貌、坚强和聪明、善良和纯洁之心,使她成为了一个伟大的女性形象。她的形象不仅在小说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在读者心中树立了一个美好的楷模。她的形象是对美和善良的最好诠释。
中国名著人物作文400字 篇三
当你提到《西游记》时,你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孙悟空和他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孙悟空打死了从白变来的农民和老太太,唐僧很生气,一直念着咒语,孙悟空疼死了。后来在沙僧和八戒的劝说下,唐僧不读书了,想赶走孙悟空。孙悟空认为白骨头没有被移走,他肯定会伤害主人,坚决不去。
白没有放弃,而是成了一个老汉来骗唐僧。结果被孙悟空发现了,孙悟空打死了白。唐僧以为孙悟空害了无辜的人,不肯原谅孙悟空,把孙悟空无情地赶走了。孙悟空只能含泪离开。
孙悟空是一只有情有义的猴子。唐僧一次又一次的误会他,一次又一次的惩罚他,但他依然无怨无悔,一心保护唐僧取经。相比之下,我们身边有很多小心眼的人。如果你不小心踩到他,他会打你两次。你跟他讲道理,他不听你的。我不希望每个人都向这些人学习。我们应该向孙悟空学习,他不怕吃苦,宽宏大量。
孙悟空学艺之前,只是一只普通的猴子。为了长生不老,他漂洋过海向老师学习艺术。当他的师傅问他是学“三十六变”还是“七十二变”时,他毫不犹豫地说要学“七十二变”。经过努力学习,他终于学会了“七十二变”。在保护唐僧西天的路上,孙悟空历尽艰辛,经历了八十一难,终于得到了真经。
同学们,一只猴子有信心学好技能。我们还不如猴子吗?不,只要我们学习孙悟空不屈不挠的意志,永不放弃的精神,学习孙悟空大度的对待别人,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我们必须相信自己,给自己信心,做好每一件事,我们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孙悟空。说起孙悟空,眼前会出现一幕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天天气很好,唐的四个徒弟都渴了,孙悟空去山上摘桃子。这时,白变成了一个女孩,骗唐僧去她家休息,唐僧不知道是个妖怪,就答应了。
这时,孙悟空及时赶到,用棍子打死了怪物。唐僧怪孙悟空杀了好人,把孙悟空赶出去。每当看到这个地方,总会掩饰自己的想法,更何况孙悟空的能力,还有他勇敢的野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很少。
要多学习孙悟空的勇敢精神,勇于探索,不怕困难。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中国名著人物作文400字 篇四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东汉末年,皇室衰亡,战火纷飞,两汉最盛时,人口达到近六千万,而到了东汉末年,人口仅仅只剩下了约八百万,这才有了曹公《蒿里行》中的千古名句。
而人口锐减的根本原因在于战争,战争标志着乱世,而乱世往往出英雄,汉末这一乱世也不例外,曹操便是这“英雄”之一。
曹操出身宦官之家,其父曹嵩权极一时,靠买官当上了太尉,位列三公之首,而曹操年少时放荡不羁,不修品行,不研学业,许多人都觉得他是个放荡公子,难成大器,可乔玄,何颙等人却对其评价极高,当时无科举制,名士的评价对一个人尤为重要,盛极一时的名士许劭,评价曹操“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此语一出,天下惊。
曹操之英雄处在于胸怀。
青梅煮酒之日,曹操问刘备,何人可称当世之英雄?刘备将当世群雄一一列举,而曹公不以为意,淮南袁术,冢中枯骨,早晚必擒之;河北袁绍,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刘景升虚名无实;孙伯符仅藉父之名;刘季玉为守户之犬;韩遂,张鲁等皆碌碌小人而。豪气干云之语,令人深深叹服。
兵困关羽于土山之时,曹操敢于约三事,招关羽,为得一良将,赠赤兔,送美女,赐征袍,封亭候,上马提襟,下马相迎,纵然如此,关公执意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护嫂寻兄,曹操纵有不舍,但一无囚禁劝降,二无一杀了之,仍然放关羽而去,若曹公真想留下关羽,纵然关公神勇,又怎敌得过几十万雄兵?曹公之胸襟可见一斑。
于赤壁横槊赋诗时,曹操借着三分酒气,随口吟咏便是:对酒当歌 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伴着皎洁的月光“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一语既出,一统天下之心,昭然若揭。历史上文坛人才辈出,父子双双成名的,不仅有三苏,三袁,二晏,三曹也须分一杯羹,曹操之诗气魄宏伟,没有如此的胸怀,曹操又怎能开建安之风骨呢。
曹操之英雄处在于才干。
曹操煮酒论英雄时,视天下群雄如草芥,他并没有空说大话,曹操败袁术,打碎了袁公路的皇帝梦;官渡之战,火烧乌巢,击败袁绍;远征乌桓,平定辽东,自此冀青幽并四州一统;曹操南下攻占荆州;巧用离间败马超,南下汉中平张鲁,将半个中国收归囊中,此为军事之才。
曹操回到许都后,挟天子以令诸侯,权极时仅仅封了魏王,仍是汉臣,不愿称帝,他知道,称帝只能授人以口实,他想当的是周文王,称帝就留给后人吧。人言曹操为奸贼,若无曹操统一北方,只会多几人称王称霸,少几日太平光景。此为政治之才。
曹操官渡之战时,曹操两万余人,袁绍十余万人,朝中权贵,和曹操手下将官纷纷暗地里投书袁绍通敌,大败袁绍后,书信被找到,而曹操一封没看,付之一炬,手下臣子无不叹服,此为处事之才。
中国名著人物作文400字 篇五
他,本是郓城一小吏,却站在血泊之中,举千军万马,为民除害;他,本是戴罪之身,却得多人赏识,交各路好汉,刺杀贪官;他,本是平凡之人,却散尽家财,助人脱险境,维持公正。他,便是山东及时雨,孝义黑三郎,宋江,宋公明。
「谦也」
“小可宋江,何德何能?怎敢担此重任。”对啊,宋江何德何能?宋江的武艺不如其他头领,计谋也不如吴用,就连他自己也觉得自己不行,他怎能坐梁山泊第一把交椅?宋江,一生以忠义服人,整个郓城县无人不知他山东及时雨,无人不晓他孝义黑三郎。
「公也」
虽然受人崇拜是件很不错的事,但是,宋公明说了这样一句话……“整个郓城县无人不知我宋江,就连知府大人暗地里也要敬宋江三分,这么说……整个郓城县都是我宋江的了?”他,不服这道理,就连他犯罪了,知府也不会立刻给他治罪。可能就是因为他公正,所以被称为宋公明。
“我若不去江州自行充军,岂不是违反了朝廷法度?”他,因为杀了阎惜娇,被定罪,发配江州,知府大人却因为各种理由将宋江留了下来,延缓了时间,而宋公明却选择自行去江州充军。这一去,遇到了各种各样的英雄好汉,这些英雄好汉起初对他并没有什么态度,可得知他就是郓城宋江时,无一不拜,可见宋江的名声是有多大。
「义也」
“杀我兄长者,我宋江与他不共戴天!”他,重情重义,当年晁盖被史文恭射杀,因为吴用的劝阻,他并没有立刻发兵去打曾头市,但是后来因为郁保四劫走了山寨的马,投靠曾头市,他心中的怒火再次燃烧了起来。
「仁也」
他发兵去打曾头市,曾头市因为死伤过多来和他讲和,来的人是郁保四,他胸怀广阔,将郁保四留了下来,并让他做一个头领。但是杀兄之仇,不得不报,史文恭死了。
「礼也」
每当抓住敌方大将,他并不是急着杀了他以解心头之恨,而是当着众兄弟的面给敌人解开绳子,并向其行礼,给他看看真正的大宋,并劝其归降,一起替天行道。
中国名著人物作文400字 篇六
进入阅览室,翻开一本书,鲁迅的《朝花夕拾》,前不久,我们还在教科书上碰面,自然是有一种亲切熟悉的感觉。
这本书并不是很厚,书的封面也不是很精致,却装订的很认真。轻轻翻开书,目录中的几个题目早已耳闻能详了,下意识的略过了第一篇,打开34页,开始了第二篇。
看着看着,猛然发现这篇文章的情节似乎似曾相识,但还是摇摇头,以为是错觉,或者是以前在本什么书上又看到过这篇文章吧。可是越往后看我才发现这些细节东西我都是有看过的。合上书,闭上眼睛,认真回忆,才猛地想起,曾经我已经问同学借过这本书了,当是老师说这在我们上了初中后是重点,可以先看看的。嘴角情不自禁的露出嘲讽的笑容,才看过多久,剧情已经忘得彻底,题目更是没有任何一丁点儿印象,这么看书怎么行呢?
偶尔翻淘宝,会突发奇想,想在上面买本经典著作,记得有次,看上了本周易,心想说不定到时候求个一知半解可以帮老妈解梦的,省的她在摆弄手机,那时候钱也够,到底还是下不了决心,最后钱都花没了,却还不如一本书的实在。不过每个决定都是人自己做的,不会后悔也没用后悔药可以吃,更没有后悔路可以走。
名著,初中和我一起度过吧。我的初中生活需要你。
————流浪猫最深的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