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篇一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是申请者在国外留学期间必备的重要文件之一,它是用来证明申请者在留学期间所具备的学术能力和资格的文件。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为申请者提供了在留学期间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和权益的基础。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申请者的基本信息、留学期间的学习计划、学术成果以及申请者的综合评价等。首先,申请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等个人基本信息,这是证明申请者身份的重要依据。其次,留学期间的学习计划是指申请者在留学期间所要完成的学习目标和计划,包括学习的专业和课程安排等。再次,学术成果是指申请者在留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绩和奖励等,这是证明申请者学术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最后,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是根据申请者在留学期间的表现和成绩综合评定的结果,它反映了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编写需要申请者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和学习情况,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在编写证明书的过程中,申请者需要认真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以确保证明书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此外,申请者还需要注意证明书的格式和内容的规范性,避免出现错误和疏漏。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对申请者在留学期间的各种权益和优惠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它可以为申请者提供在留学期间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和权益的基础,例如减免学费、获得奖学金等。同时,它也可以为申请者提供在留学期间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机会,提高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总之,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是申请者在国外留学期间必备的重要文件之一,它为申请者提供了在留学期间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和权益的基础。申请者在编写证明书时需要认真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同时,申请者还需要注意证明书的格式和内容的规范性,避免出现错误和疏漏。通过认真编写和准备,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帮助下,申请者可以在留学期间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和能力,取得更好的学术成果。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篇三
办理短期商务、探亲?访友签证之外的赴日签证,首先需由日本国内的邀请人(单位)在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为签证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申請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1.各在留資格所需的材料
请注意根据在留资格种类,申请签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1)所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a)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PDF格式) (b)护照
(c) 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
(d)暂住证或居住证明(限户籍非本馆管辖范围者) (e)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在留资格种类,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注1)出于审查的需要,有时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注2)如果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不在本馆管辖范围之内,须提交相关材料(暂住证或居留证明)以证明申请人在本馆管辖区内长期居住生活。
2.其他相关事宜
(1)手续费 200元 (2)审查所需天数
签证申请材料的审查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根据具体情况,有时可能会延长审查时间。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篇四
第一、申请材料
一般申请日本访问学者,截止日是每年的1月20号左右,但是学院在1月10号之前就审查材料了。
材料包括:CSC网页的报名表,教授邀请信及CV,本人学历(+认证)扫描,本人文章首页复印、研修报告等,也是就申请邀请函。
第二、签证
申请者在拿到csc资助后,应该赶快请日方教授的事务辅佐员帮助办理 “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 (类似于DS-20xx的文件,签证时需纸质原件),关于签证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CESR)可以到証明書使馆网页下载,是一个excel表格,需加照片以及电子签名。
关于表格,若在日期间无工作收入应该填J类(文化活动),但是有的学校将CSC发的生活费算收入让填N类(教授),这个可能各校有所不同吧。从厚谱教育了解到办理在留资格需2-4周甚至更久。
第三、领证明
1、登录CSC信息平台阅读须知,选择留学服务中心(北京)后登录cscse填写信息表,
2、寄送公证后的一份协议书(公证时本人和两个担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当时查了本人的结婚证户口本(得证明担保人并非直系亲属),两位担保人需带在职证明与存款证明,公证费280元)
3、缴纳保证金(访学1年4万元)后传真电汇单确认,当天即看到网页平台中协议与保证两项状态显示审查过了,然后前往西城区交通银行车公庄支行2楼领保证金收据(或者在传真时选邮寄);下一步就是委托留服或者自行办理签证,预订机票,预支生活费这几项手续;(电话咨询了是否可以在下周出差路过北京时先领预支的生活费,答案是不行的,必须等签证机票办好之后再跑一趟北京)
第四、生活杂项
日语:语言就是个工具没学过也不成问题的,因为工作场所都是英语 (日语专业词汇写出来的话就是汉字或者英文单词的假名,所以平常认得繁体字能读50音就行的)
换驾照:翻译公证了驾照,但是过去似乎只有一年有效期,然后得再考。
租屋:学校的宿舍得由系办公室申请(4月与9月开学前)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篇五
“注:以下签证申请材料必须本人亲自递交,他人不得代送”。
1 .与在留资格种类无关的所需材料
(1)有效护照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篇六
(3)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 1 张 [ 贴付半年内白底彩照1张(竖 4.5 ㎝×横
3.5 ~ 4.5 ㎝) ]
(4) “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16岁以上的申请人,用A4纸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首页和本人页的户号须一致)
(注1)户籍在本馆管辖地区外的申请人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 。 (注2)户口簿及暂住证上各栏内容必须与现状一致。
(注3)户口簿及暂住证需出示原件。
2 .根据在留资格的不同所需准备的其他材料
根据入国目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文化活动”、“特定活动”:
·在“ 1 . 与在留资格种类无关的所需材料”之外不需其他材料。 ○“技能”:
·与日方单位签订的雇用合同书复印件
·经历公证书
○“兴行”:
·与日方单位签订的雇用合同书复印件
·经历公证书
·证明从艺经历的材料
○“留学”、“就学”: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的公证书(仅限“留学”)
·经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书(经费支付者自己被雇佣时,用单位信笺纸打印) ·提问书(领馆提供样式)
○“研修”:
·与日方单位签订的研修合同书复印件(仅限通过研修派遣机构时) ·申请人与派遣机构间的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家属滞在”:
·提问书(领馆提供样式)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
·提问书(领馆提供样式)
○“永住者的配偶者”:
·提问书(领馆提供样式)
○“定住者”:
·提问书(领馆提供样式)
[注意事项]
一、各个材料有效期为3个月。
二、以下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均需提交原件。
三、日本驻沪总领事馆根据审查情况,有权要求申请人追加其它材料和面谈。
四、必须确保5个工作日的领事馆内部审批时间,应留有足够时间,否则不予受理。从申请材料递交领事馆的次日起算,第5个工作日有审查结果。
五、星期六(日)及日本驻沪总领事馆休馆日不算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