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包协议书【优秀6篇】

时间:2015-03-05 01:36:2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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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包协议书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物业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物业,物业承包协议书成为物业管理行业中常见的合同。本文将以物业承包协议书为主题,探讨其内容和重要性。

物业承包协议书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签订的一种合同,用于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和义务,以及业主的权益和要求。一份完整的物业承包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以及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 物业管理范围: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和义务,包括日常维护、设备设施管理、保安巡逻、绿化养护等内容。

3. 物业费用及支付方式:规定物业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周期,以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4. 服务质量和要求:约定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包括响应时间、维修质量等要求。

5. 合同期限和解除条件:明确物业承包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6.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及争议解决的方法和程序。

物业承包协议书的签订对于物业管理至关重要。首先,物业承包协议书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和义务,为物业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其次,物业承包协议书规定了业主的权益和要求,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最后,物业承包协议书也是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的一种信任和合作的象征,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然而,物业承包协议书的签订并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物业管理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在签订物业承包协议书之前,双方应充分沟通,了解对方的需求和要求,以便制定出更加合理和可行的协议。

综上所述,物业承包协议书在物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物业承包协议书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物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在合作之前应认真编制和签订物业承包协议书,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物业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物业承包协议书 篇二

物业承包协议书的签订是物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将从物业承包协议书的编制和签订过程以及注意事项等角度进行探讨。

一、物业承包协议书的编制和签订过程

1.明确双方的需求和要求。在编制物业承包协议书之前,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应充分沟通,了解对方的需求和要求。只有明确了双方的需求和要求,才能制定出合理和可行的协议。

2.确定合同的内容和条款。根据双方的需求和要求,确定物业承包协议书的内容和条款。其中包括物业管理范围、物业费用、服务质量和要求等内容。在确定合同的内容和条款时,双方应充分协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3.明确合同的有效期限和解除条件。物业承包协议书的有效期限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合同的有效期限和解除条件的确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以保证合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签订合同。在确定了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后,双方应正式签订物业承包协议书。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双方还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和验收标准等事项。

二、物业承包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合同的明确性。物业承包协议书应具备明确性,即各项内容和条款应表述清晰,避免模糊和歧义。这样可以避免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出现问题,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2.合同的合法性。物业承包协议书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合同是否合法,以免因合同的违法性而引发纠纷和法律风险。

3.合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物业承包协议书的有效期限和解除条件应明确规定,以保证合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考虑合同的有效期限和解除条件,避免因此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4.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物业承包协议书在有效期内如需变更或终止,双方应及时沟通和协商,以保证变更和终止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双方在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应注意遵守合同中的约定,以免引发纠纷和争议。

综上所述,物业承包协议书的编制和签订是物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明确双方的需求和要求,确定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以及注意合同的明确性、合法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等事项,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在签订物业承包协议书时,双方应认真对待,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物业承包协议书 篇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花山大道绿化补植项目的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花山大道绿化补植工程;项目地点:花山大道;

  第二条工程内容双方约定树种、规格、树形的移栽及养护,并且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保成活。

  第三条工期及苗木

  工程施工及养护期:自开工日期至20**年2月3日具体开工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苗木种类:见附件第四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总价为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2、本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65%,养护期满达到业主标准后余款付清。

  3、施工及养护期内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苗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总价包含:

  1)本项目实际完成内容所有劳务费用;

  2)绿化施工期间的苗木费及养护费;

  3)施工期间所有劳务费、交通费、工人保险费、垃圾清运费等其它费用。

  5、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不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等任何因素而调整。

  第五条养护质量

  按照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以及武汉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苗木成活率99%。

  甲方如有其他质量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

  施工中甲方视进度不定期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必须返工,返工费用乙方承担,返工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将工程范围列明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签收。

  2、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关系。

  3、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

  4、向乙方施工提供的便利;

  5、负责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1、按苗木清单,做好种植养护管理。

  自行做好养护灌溉工作。

  2、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

  3、按甲方要求和约定达到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养护,按时开工、完工并按时养护;

  4、配合甲方或业主方的工程验收、检查。

  第七条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养护工作。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火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

  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

  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

  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

  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

  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

 

 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产生的绿化垃圾须集中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未指定堆放地点,则由乙方自行组织车辆运走,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双方对事故均负有责任的按有关部门认定的责任比例各自承担。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工程所需要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以及交通工具,费用自行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期间,除非得到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终止或更改本合同,否则由此导致对方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违约方索取赔偿。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伍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工程内容的书面通知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承包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为物业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现就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宜,经甲、乙 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为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 乙方为该项目原物业管理承包人。 现在该项目物业管理重新招投标中,经甲、乙双方协作

  努力,甲方取 得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标资格, 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该项目物业 服务合同(见附件) 。 二、为保持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延续性,甲方经乙方要求同意将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的期限、内容、面 积、地点与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为一致。 即本协议承包期限为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和终止时, 本承包协议也同时解除和终止。

  三、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包干价格为 元/年,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 该费用未及时到账或到账不足的, 乙方同意先期垫付, 或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相应核减。

  四、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该项目安全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 (具体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核定为该项目物 业服务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五、 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 在业主单位物业服务包干费用足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 和义务后, 甲方于每次月 10 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承包费用给乙方, 但属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

  五、甲方于每个物业服务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计提该项目年管理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 五 计。同时按该同等比例 每月均摊扣留款项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 在本协议正常解除或终止时, 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罚扣相应履约保证金。

  六、 乙方同意甲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每月计提并负责缴纳相 关物业税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 五点七计, 如物业服务税率标准有变, 以实际标准调整为准。

  七、经协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管理以及业 务指导和监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员工作补贴计人民币 1500 元,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费用中扣付。

  八、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当选派与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按业主单位和甲方的标准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和管理, 乙方按其标准承担并须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费用等, 同时报于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九、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 和监督,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物业服务。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在该项目物业服务 中如发生人员和财产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十、 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期间, 乙方应主动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 对甲方和业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 员应认真对待并积极落实,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 情节严重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该项目物业服务所需人员、服装、工具、设施设备以及有关物 料和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业主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环境场所和设施设备交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 本协议期满时 应确保其完好状态下归还业主单位, 如有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 价赔偿;乙方如需甲方临时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关费用标 准经协商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协议约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均应承担有关责任并负责 赔偿。

  十三、其他事项:

  1、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诺:本协议旨在承包甲方中标的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与甲方仅为承包与发包 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在选派工作人员时应尽责告知义务,并承担 相应责任和后果。

  2、乙方应按规定与其选派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 相关费用由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担, 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并在乙方承包费中直接划扣代缴。

  3、为完善管理,乙方应主动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其选 派工作人员在物业服务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险赔付。

  十四、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 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 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则,甲、乙双方应以积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办法,确不能解 决的,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十五、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 甲、 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 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业主单位备案一份, 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代表人: 联 地址:

  业主单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吉安市吉州区。

物业承包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为 物业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现就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乙方为该项目原物业管理承包人。现在该项目物业管理重新招投标中,经甲、乙双方协作努力,甲方取得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标资格,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

  二、为保持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延续性,甲方经乙方要求同意将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的期限、内容、面积、地点与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为一致。

  即本协议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和终止时,本承包协议也同时解除和终止。

  三、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包干价格为 元/年,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该费用未及时到账或到账不足的,乙方同意先期垫付,或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相应核减。

  四、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该项目安全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具体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核定为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五、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在业主单位物业服务包干费用足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于每次月10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承包费用给乙方,但属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

  五、甲方于每个物业服务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计提该项目年管理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 五 计。同时按该同等比例每月均摊扣留款项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正常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罚扣相应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同意甲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每月计提并负责缴纳相关物业税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 五点七 计,如物业服务税率标准有变,

  以实际标准调整为准。

  七、经协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管理以及业务指导和监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员工作补贴计人民币 1500 元,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费用中扣付。

  八、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当选派与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按业主单位和甲方的标准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乙方按其标准承担并须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费用等,同时报于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九、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物业服务。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在该项目物业服务中如发生人员和财产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十、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期间,乙方应主动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对甲方和业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并积极落实,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该项目物业服务所需人员、服装、工具、设施设备以及有关物料和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业主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环境场所和设施设备交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本协议期满时应确保其完好状态下归还业主单位,如有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乙方如需甲方临时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关费用标准经协商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协议约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均应承担有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十三、其他事项:

  1、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诺:本协议旨在承包甲方中标的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与甲方仅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在选派工作人员时应尽责告知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2、乙方应按规定与其选派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由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担,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并在乙方承包费中直接划扣代缴。

  3、为完善管理,乙方应主动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其选派工作人员在物业服务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险赔付。

  十四、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则,甲、乙双方应以积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办法,确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十五、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业主单位备案一份,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物业承包协议书 篇六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把石景湾花园小区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深圳市安全整治标准,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对花园小区进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物业管理的范围:

  石景湾花园小区

  二、承包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交付押金:

  乙方要向甲方交付押金 。

  四、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费用 元/月;

  此费应在每月月底结清。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情况。

  2、甲方为乙方提供原有的保安亭、保安宿舍及监控设施。

  3、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小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

  1、乙方必须在本月15日前交清小区上月水电费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征收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及公共维修基金。

  3、乙方负责承包期间内业主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由乙方协助解决。

  4、乙方负责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门厅)的卫生清洁。如有居民投诉卫生较差时,乙方应有责任处理此事。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任何公共设施,如须改建公共设施,必须经四方同意。任何个人及集体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搭建,特别是楼顶搭建,如有违反乙方要负一切责任。

  6、乙方负责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的安全,并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7、乙方负责小区院内的公共设施、绿化带、建筑物、公共水电设施管理。

  8、乙方负责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乙方承担小区公用面积的巡逻检查,确保小区所有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时盘查和监控可疑人员,发现案情要及时报警或上报镇党委、政府。

  9、乙方负责公共卫生区的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小区内不得焚烧垃圾,禁止院内垃圾存留。负责化粪池清理和室外管道的疏通。

  10、乙方在管理期内,负责收小区内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并动员小区业主自选79位业主代表负责监督小区内工作及公共设施维修的开支。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物业管理委托或承包给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另:供水泵房动力马达检修确切损坏,及小区内用电变压器确切损坏,由双方

  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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