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协议书【优质6篇】

时间:2015-07-03 04:12:4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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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交易协议书》是我们之间达成的一项重要合作协议,旨在规范我们的交易行为,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尊重。以下是本协议的具体内容:

一、合作目标和范围

我们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的约束下,开展以下合作事项:

1. 产品交易:甲方提供的产品将由乙方进行采购,并以约定的价格进行销售。

2. 交货时间: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产品的交货时间,确保按时交付。

3. 付款方式:乙方将在交货后的30天内支付货款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二、合作义务

1. 甲方的责任:

(1)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并确保产品数量和质量的稳定供应。

(2)按时交货,并确保产品在交付时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3)协助乙方解决产品售后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 乙方的责任:

(1)按时支付货款,并确保付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合理组织产品销售,提高产品市场份额和销售额。

(3)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商誉。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协商续签。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协议变更和解释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对于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和执行,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七、协议终止

1.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未协商续签或终止合作,本协议自动终止。

2.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请各位合作伙伴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如对协议的任何条款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期待与您的合作能够取得双方的共赢和持续发展。

谢谢!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交易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交易协议书》是我们之间达成的一项重要合作协议,旨在规范我们的交易行为,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尊重。以下是本协议的具体内容:

一、合作目标和范围

我们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的约束下,开展以下合作事项:

1. 产品交易:甲方提供的产品将由乙方进行采购,并以约定的价格进行销售。

2. 交货时间: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产品的交货时间,确保按时交付。

3. 付款方式:乙方将在交货后的30天内支付货款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二、合作义务

1. 甲方的责任:

(1)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并确保产品数量和质量的稳定供应。

(2)按时交货,并确保产品在交付时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3)协助乙方解决产品售后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 乙方的责任:

(1)按时支付货款,并确保付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合理组织产品销售,提高产品市场份额和销售额。

(3)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商誉。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协商续签。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协议变更和解释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对于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和执行,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协议终止

1.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未协商续签或终止合作,本协议自动终止。

2.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请各位合作伙伴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如对协议的任何条款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期待与您的合作能够取得双方的共赢和持续发展。

谢谢!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交易协议书 篇三

  协议编号:

  乙方基金账号: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资者):

  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用电话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电话交易申请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查询、设置和变更分红方式、密码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办理其它业务的电话申请。

  二、乙方必须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立了基金交易帐户的投资者。

  三、本协议项下电话交易通过电话语音系统实现。投资者如有疑问,可转人工座席咨询。

  四、乙方通过电话下达的交易指令,均通过电脑系统记录的资料进行自动识别,乙方对其进行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申请开立电话交易时,须设立密码。甲方根据乙方输入的交易账号和密码作为判认电话交易对方的依据。

  六、乙方务必注意电话交易密码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在将足额资金汇入甲方基金销售专户后通过电话提交认购、申购申请,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将足额认(申)购款项汇入上述直销专户,将导致其申请无效。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价格计算以申请到达日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八、乙方赎回申请,应在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提出,否则电话系统无法接收该申请,申请无效。赎回基金份额的价格计算以申请到达日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九、乙方赎回后其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不得少于 00份基金单位。若赎回后交易账户余额不足 00份基金单位,甲方有权将视乙方自动赎回交易账户的全部余额,并对乙方该交易账户的余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十、乙方电话交易申请当日有效。乙方于每基金开放日9:30至 5:00开通, 5:00以后的电话申请均归属于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预期的线路拥塞、传输不良、通讯中断、断电、电脑或电话系统故障、天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无法接收、无法处理、延迟接收或迟延处理乙方的申请,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章:

  乙方:

  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协议书 篇四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所有权人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座落(区位)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楼层________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卫________阳台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套内面积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土地性质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合同登记号________委托单价________委托总价________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室内设施或交易要求:

  二、委托事项

  1、委托意向:

  2、委托方式

  三、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将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合法和无任何民事纠纷,并有明确、真实的告知责任,所提供的手续必须完备;

  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佣金;

  3、有责任协助乙方实地查勘房地产现场;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顾客,甲方不得与此进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属任何人员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好处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顾客信息有保密的责任。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负责委托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策划、促销;

  2、有责任真实地告知甲方交易情况____市场供需情况;

  3、陪同甲方或顾客实地看房,如实介绍情况。

  协助成交和签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关的各项咨询服务;

  4、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作虚假广告宣传或虚假承诺;

  5、有责任保守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委托期限此委托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个月。

  八、此委托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若甲方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达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

  十、交易双方已签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终实现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乙方: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协议书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系卖房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系买房人)

  丙方:______________(系保证机构)

  为保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安全,保障各方权益不受损害,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共同委托丙方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提供资金划转服务。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资金存入丙方设立的 “专用账户”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产证、甲方收到交易结算资金之日止。

  第三条

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专用账户”,账号为: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种划转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不收取定金或乙方将定金存入丙方所设“专用账户”内的,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全部房价款(含定金)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丙方在上述银行的“专用账户”内;

  2.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先行将购房定金(不超过房价款的____%)直接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为: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剩余房价款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划转,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剩余房价款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丙方在上述银行的“专用账户”内。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在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乙方取得新产权证、甲方取得办结单时,乙方授权丙方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并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划付给甲方,甲方可持办结单、《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银行支取交易结算资金。

  第五条

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专用账户”内交易结算资金在托管期限内的利息收入并划付给乙方。

  第六条

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正常的资金划转活动;

  (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甲方应向丙方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等存量房交易相关证明文件;

  (3)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到丙方领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时,甲方应主动向丙方出示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开具的办结单及其他证明材料;

  (4)资金托管期限内,甲方更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应于_____日内通知丙方;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正常的资金划转活动;

  (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乙方应向丙方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等存量房交易相关证明文件;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按时将房价款存入丙方设立的“专用账户”内;

  (4)资金托管期限内,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应在_____日内通知丙方;

  3.丙方的责任

  (1)丙方应负责对“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性;

  (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丙方应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3)丙方确认乙方已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金额的房价款存入“专用账户”后,应向乙方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

  (4)丙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甲方开具《托管资金支取凭证》,并及时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划付给甲方;

  (5)资金托管期限内,丙方应接受甲方或乙方的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6)资金托管期限内,丙方更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和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房源信息并危及到交易结算资金安全的,乙、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造成乙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单方面不履行本协议内容的,乙、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造成乙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交易结算资金存入丙方“专用账户”或司法机关对乙方存入“专用账户”下乙方子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进行冻结造成交易无法完成的,甲、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单方面不履行本协议内容的,甲、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在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期限内未按本协议约定划转“专用账户”内资金,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的,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特殊情况的处理

  1.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过程中,经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因不符合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经丙方审核确认后,丙方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

  2.甲乙双方因故终止该房屋交易的或由甲、乙双方所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终止的,经丙方审核确认后,丙方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

  3.甲方有违约行为,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需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的,乙方需要依法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定金归甲方所有的,丙方可将乙方已存入“专用账户”中的定金划付给甲方;

  4.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一方应当及时告知另两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且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两方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交易结算资金自“专用账户”划付给甲方时,应划入甲方在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交易结算资金自“专用账户”退还给乙方时,应划入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资金托管期限内,不得注销上述个人结算账户,甲、乙、丙三方均不得要求将交易结算资金划入其他账户。

  第十条 丙方□不向甲乙双方收取资金划转服务费用□收取资金划转服务费用共计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其中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若有关部门对“专用账户”进行冻结或扣划,丙方及为丙方开设“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有义务出示证据以证明交易结算资金及其银行账户的性质。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用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本协议由未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此处盖章并由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签字。

  房地产经纪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易协议书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建立远程交易席位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立远程交易席位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订本协议的前提条件

  1.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________交易所章程》、《________交易所交易规则》、《________交易所交易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

  2.乙方保证在远程交易席位不做甲方规定的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事情。

  第二条 设备

  应乙方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建立远程交易系统。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有关规定,配备乙方所在地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建立和调试乙方所在地的远程交易系统,并对调试后的远程交易系统进行运作、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 费用

  甲方免收乙方远程交易席位使用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乙方远程期货业务的开展情况;

  2.为乙方提供远程期货交易软件接口和相应的文档资料。

  3.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远程交易系统通信中断等故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通过由甲方为乙方指定的通信接口参加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期货合约均视为通过乙方下达。

  2.获得甲方提供的远程期货交易软件接口和相应的文档资料。

  3.对甲方提供的软件接口和文档资料保密。

  4.负责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远程交易系统通信中断等故障。

  第五条 本协议的终止

  1.乙方可以在协议有效期内申请撤销远程交易席位,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完撤消手续,本协议即告终止。

  2.在远程交易席位使用期间,乙方如违反国家或甲方对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远程交易席位资格,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将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 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可双方协商)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并可提前解除合同。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建立远程交易席位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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