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扶贫通知范文(精彩6篇)

时间:2014-07-02 03:43:1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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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扶贫通知范文 篇一

财政部扶贫通知

尊敬的各级财政部门:

根据国家扶贫工作的要求,财政部决定加大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为此,特向各级财政部门发出以下通知:

一、加大资金投入

1.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资金安排方案,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公正和高效。

2. 要加强对贫困地区的财政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扶贫政策。要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金融扶持力度,鼓励农村贫困人口参与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

二、完善扶贫政策

1.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扶贫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确保扶贫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扶贫政策措施,确保扶贫政策能够真正惠及贫困地区的群众。

2. 要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要加强对扶贫项目的评估和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能够真正解决贫困地区的实际问题。

三、加强扶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扶贫工作的机制和制度,确保扶贫工作能够真正取得实效。

2. 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确保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四、加强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1.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扶贫工作的规范和科学。要建立健全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2. 要注重对扶贫工作的效果评估,及时总结和推广扶贫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确保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是财政部扶贫通知的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希望各级财政部门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和作用,为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财政部扶贫通知范文 篇二

财政部扶贫通知

尊敬的各级财政部门:

根据国家扶贫工作的要求,财政部决定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为此,特向各级财政部门发出以下通知:

一、加大财政扶贫力度

1.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财政扶贫政策,确保贫困地区能够真正从中受益。

2. 要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督和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要注重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评估,及时总结和推广扶贫资金的使用经验和做法。

二、完善扶贫政策

1.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扶贫政策,确保扶贫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扶贫政策措施,确保扶贫政策能够真正解决贫困地区的实际问题。

2. 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确保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1.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扶贫工作的规范和科学。要建立健全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2. 要注重对扶贫工作的效果评估,及时总结和推广扶贫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确保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是财政部扶贫通知的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希望各级财政部门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和作用,为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财政部扶贫通知范文 篇三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10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10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

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0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xxx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财政部扶贫通知范文 篇四

根据《**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对**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开展行业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我乡**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年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扶贫资金230万元,根据《**乡**年新增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其中: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公里,新建泥碎石路6公里,联户路建设400米,补助资金万元;茶叶种植200亩,补助资金万元;新建农房3户、改建农房32户,补助资金万元。

一、项目变更情况

1、产业扶贫项目。由原规划的200亩茶叶万元产业项目调整为100亩乌头雷竹项目,其中雷竹种苗7500株6万元;产业道1公里3万元;机耕道600米3万元;蓄水池2口100立方米,Ф20mm PE材质引水管道1500米,万元。

2、公路建设项目。由原规划的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公里,新建泥碎石路6公里,联户路建设公里,补助资金万元调整为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公里,新建泥碎石路公里,联户路公里,补助资金万元。由于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公里项目原设计有效路面由米变更为米,增加资金共需万元;增加安保设施,增加资金共需36万元;增加浆砌卵石水沟,增加资金共需万元。导致资金尚有缺口,正在多方争取和整合资金,设计变更函已上交**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二、项目执行情况

1、产业扶贫项目。100亩乌头雷竹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土地整理工作。

2、公路建设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经过公示公告,确定了公里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和新建泥碎石路公里的施工单位。公路建设建设项目已经全面开工,现已经完成公路路基调平工作。

3、农房新建、改建项目。现已完成农房新建1户,农房改建18户。

三、存在问题

1、项目进度滞后。由于进行了项目变更,项目建设还处于实施阶段,下一步工作中,将根据规划,进一步抓紧建设、抓紧验收、及时报账。

2、资料完善不足。对相关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不完善,下一步将抓紧完善,及时归档。

财政部扶贫通知范文 篇五

为贯彻落实《xxx中央 xxx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加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财农〔2017〕8号印发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17年3月31日起施行。近日,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就《办法》修订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修订出台新《办法》的背景和过程?

答:2011年印发的原《办法》实施6年以来,在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中央支持脱贫攻坚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面临着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资金管理办法亟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如,落实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更加贴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际需求,进一步打破限制资金使用的束缚,突出资金精准使用的要求,真正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又如,2016年xxx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赋予了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内有关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为做好“放管服”改革,为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创造有利条件,也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现有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方式。

基于以上考虑,在总结实践工作和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启动了《办法》修订工作。我们多次召开座谈会,当面听取有关省份财政、扶贫部门对《办法》修改的意见建议。在修订过程中又书面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地方有关省份财政厅、扶贫办和专员办的意见。各方面意见在修订形成的新《办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问:新《办法》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

答:新《办法》分为总则、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资金支出范围与下达、资金管理与监督和附则五章,共计24条。新《办法》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完善了资金分配方法。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继续采用因素法分配。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坚持以目标和结果为导向的原则,完善资金分配办法,综合考虑贫困状况、脱贫攻坚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分配因素,使资金逐步向脱贫攻坚主战场聚焦。

二是改进了资金支出范围。为体现脱贫攻坚的实际需求,避免因规定过细束缚地方操作,与原《办法》相比较,新《办法》不再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范围作具体要求,而是采取了负面清单方式,在对资金支出范围做出原则性要求的基础上,明确了资金不得支出的范围。

三是改革了资金使用管理方式。与原《办法》关于“各地应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的规定相比,新《办法》进一步改革资金管理方式,明确提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地方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责任。

四是强化了资金监管。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和权责对等原则,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扶贫、发展改革、民族、农业(农垦管理)、林业等部门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方面的职责。同时,新《办法》增加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条款。

问:新《办法》如何具体规定资金支出范围的?

答:新《办法》规定各省可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确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同时,在第十条明确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能支出的范围。新《办法》还明确,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贫困县,由县级按照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脱贫攻坚需求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此外,新《办法》还对项目管理费的安排使用作出了新规定。

问:新《办法》在加强资金监管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新《办法》就切实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作出了更加具体和严格的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在明确财政部门的资金监管责任的同时,强调了各级扶贫、发展改革、民族、农业(农垦管理)、林业等部门要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资金和项目的监管责任。二是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三是推进政务公开,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要求各有关部门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做好审计、检查等工作。对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工作职责也做出了规定。同时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协调统一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问:下一步,将如何贯彻执行新《办法》?

答:为贯彻落实好新《办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新《办法》,会同xxx扶贫办开展新《办法》专题培训工作,主动答疑释惑,确保新《办法》顺利实施。二是及时跟踪了解地方执行新《办法》的有关情况,要求地方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推动新《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按照新《办法》有关要求做好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地方管好、用好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主体责任。 [2]

财政部扶贫通知范文 篇六

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扶贫办、对口办:

为配合第18届“渝洽会”的举办,经xx市扶贫办与xx省对口支援办协商,定于xxx5年5月28日14:30在xx逸安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召开xxx5年xxxx扶贫协作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xx5年5月28日(星期四)14:30。

二、会议地点

xxcc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地址:xx区xx大道东段x号)。

三、会议内容

(一)xx省xxx7个地市相关领导就扶贫协作进行会议交流发言(6分钟以内),其余地市作书面交流;

(二)xx市xxx7个受援区县扶贫办主任就扶贫协作进行交流发言(6分钟以内),其余区县作书面交流;

(三)xx省发改委领导讲话;

(四)xx市扶贫办领导讲话。

四、参加人员

(一)xx省发改委相关领导,对口支援协调处全体人员;xx省14个地市负责扶贫协作的部门领导及科室负责人。

(二)xx市扶贫办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xx市负责扶贫协作的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五、有关要求

1、各有关区县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与xx对口地市沟通衔接,并认真做好xx相关地市来渝参会人员接待工作,包括名单收集、人员接送、食宿安排、车辆保障等,其中已列入xx省代表团人员统一安排住逸安酒店,其余人员由受援区县接送并安排食宿。

2、xx14个区县参加鲁渝扶贫协作工作座谈会人员统一安排住逸安酒店,其余人员自行安排食宿。

3、请各区县扶贫办于5月22日17:00前将xx相关地市和本地参会人员名单报市扶贫办。

4、请xx14个区县将本区县和xx省对口支援地市的会议交流和书面交流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于5月22日12:00前报市扶贫办社会扶贫处邮箱,并由xx市扶贫办统一汇编成册。

5、xx省代表团团长及相关人员还将赴相关区县考察(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财政部扶贫通知范文(精彩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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