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征文 篇一
法在我心中,是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也是对法治社会的向往和追求。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法律在我心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它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基石。在我看来,法律就像一面镜子,反映出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也是个人行为规范的准绳。
首先,法律在我心中象征着公正和平等。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代表,它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法律都应该平等对待。法律在我心中是无私的,它不会袒护任何特权阶层,也不会对弱势群体持有偏见。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每个人才能够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追求自己的理想和幸福。
其次,法律在我心中象征着秩序和稳定。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为社会提供了一个有序的环境。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人们才能够在和谐的氛围中生活和工作。法律为每个人设定了明确的底线,告诉我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只有遵守法律,才能够保证社会的安定与发展。法律在我心中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
最后,法律在我心中象征着责任和担当。作为一个公民,我有义务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同时也赋予了我们责任。只有遵守法律,才能够享有权利。法律在我心中是一种自觉,是一种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作为公民,我们应当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关心公共利益,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总之,法在我心中,是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也是对法治社会的向往和追求。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基石,它象征着公正和平等、秩序和稳定、责任和担当。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我们才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生活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让我们心中的法律之光照亮前行的道路,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和法治的社会。
法在我心中征文 篇二
法在我心中,是对法治思维的理解和践行,也是对法律教育的重视和推进。在我看来,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每个公民对法律的了解和尊重。法律教育是培养公民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加强法律教育,才能够让每个人都成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和参与者。
首先,法在我心中是对法治思维的理解和践行。法治思维是一种以法律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时要依法行事,遵守法律的规定和精神。法治思维要求我们摒弃任性、专断的行为方式,而是要遵守法律的底线,尊重法律的权威。只有通过法治思维的理解和践行,才能够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和理想。
其次,法在我心中是对法律教育的重视和推进。法律教育是培养公民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关键环节。通过加强法律教育,可以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了解和尊重,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法律教育应该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从小学到大学,从普通公民到法律从业人员,都应该接受全面和系统的法律教育。只有通过法律教育的重视和推进,才能够培养更多具有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公民。
最后,法在我心中是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作为公民,我们有义务遵守法律,履行法律给予的权利和责任。只有尊重法律,才能够保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法律是社会的行为规范,是公民行为的准绳。通过遵守法律,我们能够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在我心中是一种自觉,是一种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
总之,法在我心中,是对法治思维的理解和践行,也是对法律教育的重视和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每个公民对法律的了解和尊重。通过加强法律教育,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我们能够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和法治的社会。让我们心中的法律之光照亮前行的道路,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法在我心中征文 篇三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常响起——一定要遵纪守法!
从小,爸爸妈妈就告诉我:“闪闪,过马路要小心,要遵纪守法!“从我记事开始,爸爸妈妈就在我的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每次我要出去的时候,爸爸妈妈就会一在而三的叮嘱我:“闪闪,要遵纪守法,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从此,“法“就像是从小留下的烙印在我心中!
上小学后,老师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一样,整天告诉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上、下学的交通规则,小朋友、同学之间要互相谦让。老师不但给我们讲怎样遵守规章制度,还给我们讲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危害,将那些发生在和我们一样大小的人身上的事,把那些活生生的例子讲给我们听。让我们知道了:做坏事,并不是像被警察抓住那么简单,可能会坐牢。做坏事不但会毁灭我们的前途,同时给我们的亲人带来了伤害。
在过马路时,人人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遵守交通规则呢?记得有一天:放学了,我们班有一位同学,那天,她的爸爸接她回家。在十字路口,正好是绿灯,她的爸爸就直接开过去了。突然,有一辆出租车闯红灯直向他们冲了过去,那时,她的爸爸就猛地把她退了下去。事后,她和她的爸爸都受了伤。当场人员立即拨打了110和120,他们被送往医院。假期后,她告诉我,她的五一假期,是在医院度过的。而她的爸爸,因事故过重,要在医院接受治疗3个月。同学们,看看吧!这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的后果!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从电视频道上,从报刊上,阅读了很多法律故事,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让自己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受到危害如何求救……
来吧,让我们都遵纪守法,用“法“来约束自己,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丽!
法在我心中征文 篇四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每个中国人都必须懂礼仪、讲规范。惟有这样,人际关系才能和谐,社会秩序才能稳定。
要讲求礼仪规范,就必须从我做起,从生活常规做起。“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句话颠覆了传统,但很不正确。人是向往自由的,不喜欢受约束,反感于生活中的种种规矩、原则,认为它们是追求自由的桎梏。但在现实生活中,规矩是为了使社会有条不紊而存在,若是没有了规矩,岂不是天下大乱吗?在校园中,就像是处于一个小型的社会,规矩自然是少不了的了。守规矩就是训练自我约束力和自制力,凡事照规矩来,大家都提高自己的约束能力,校园生活、校园环境更加和谐,岂不是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在礼仪方面,荀子认为:“人性本恶,要靠后天礼的约束,能成善人”。我并不完全同意他的观点,但礼仪的确是人性不可或缺的滋养剂。现代新新人类讲求自己,对古人遗训往往不屑一顾,进而忽视了社会伦理,甚至还自以为是地想:“太有礼貌,搞不好别人会觉得我虚伪。”礼仪跟虚伪,能画上等号吗?礼仪,应该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诚意,而不是虚假的应付。譬如,主动向老师问好、尊敬长辈、待人谦虚有礼。这些在日常生活中看似简单的细节,却有着极其微妙的作用,它可以让人有贴心之感,可以增进彼此的友谊,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的体现。我们每个人都应提高认识,对自己严格要求,那么不遵守礼仪规范的阴霾自会消失,生活自会和谐。
一所学校的校誉是靠学生与师长共同努力所创造出来的。让我们自觉磨炼、持之以恒、自尊自爱、尊敬师长,学会做人,展示新世纪青少年的英姿风采,谱写人生的美妙乐章!
法在我心中征文 篇五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法在我心中征文 篇六
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是何等的幸运啊!但是,在这么好的社会环境下,也会有很多不和谐的事情在其中隐藏着。最近在我们家就发生了,一件让我们都头疼的事情,我的大妈十月十号那天夜里突然哭起来了,原来她的钱包不见了,怎么回事呢?原来她的钱包被邻居家的三个小孩偷走了,怎么办?我爷爷奶奶说看看能要回多少就是多少吧!结果就找会了1400元,其余的2100,人家不承认了。我的大妈很伤心,也没有办法,就这样自认倒霉了,结果我舅说不行必须找回,不冲别的就冲大妈的钱包在邻居家,后来被我舅舅报警了!最终钱找回了,他们也得到了法的制裁,我爷爷奶奶直说警察好了不起,其实是法律了不起啊!所以古人才会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等等经典的名言。一个文明的国家和社会没有了法律这个规矩的保驾护航也是不行的。
我们实际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类似于以上事例的事情发生,但是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而放弃了讨回公道的机会,则使违犯法律的商家逍遥法外,更大程度上的实行违法行为。
在我们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制定有许多的法律法规。它们的制定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许多的帮助。同时,也给那些不法分子以打击和制约。
“法律教育要从娃娃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