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篇一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第一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行为,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合作单位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档案的管理原则是依法、科学、规范、高效。
第四条 公司档案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供有效的档案服务,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档案的定义和分类
第五条 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书面、电子、图像等记录载体。
第六条 公司档案按照形式和内容可以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七条 公司档案按照用途和保管期限可以分为永久档案、长期档案和短期档案。
第八条 永久档案是指具有历史、文化、学术价值,需要永久保留的档案。
第九条 长期档案是指具有一定保留价值,但不需要永久保留的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20年以上。
第十条 短期档案是指保管期限较短的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1年至10年。
第三章 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档案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高效管理、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档案管理应当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 公司档案管理应当科学规划,制定档案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明确档案的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应当规范操作,确保档案的整理、存储、检索、利用等环节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十五条 公司档案管理应当高效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档案的及时处理和有效利用。
第十六条 公司档案管理应当安全可靠,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丢失、损毁和泄露。
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流程
第十七条 公司档案管理的流程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检索、利用、销毁等环节。
第十八条 公司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完整、准确,确保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第十九条 公司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查性。
第二十条 公司档案的存储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档案的检索应当便捷、准确,确保档案的及时供应。
第二十二条 公司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保护档案的安全和隐私。
第五章 档案的保护和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公司档案的保护措施包括档案室的安全防范、档案的备份、档案的加密等。
第二十四条 公司档案的安全措施包括档案室的门禁、档案的密封、档案的监控等。
第二十五条 公司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隐私。
第六章 档案的利用和借阅
第二十六条 公司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超出档案的用途和范围。
第二十七条 公司档案的借阅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十八条 公司档案的复制和提供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七章 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第二十九条 公司档案管理应当接受监督,定期进行档案管理的评估。
第三十条 公司档案管理的监督主体包括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 公司档案管理的评估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八章 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三十三条 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篇二
第二篇内容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档案管理成为了许多企业的首选。电子档案管理具有节省空间、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查找和传输等优势,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档案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电子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安全。
第二条 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应当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三条 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应当科学规划,制定电子档案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明确电子档案的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四条 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应当规范操作,确保电子档案的采集、存储、检索、利用等环节符合规范要求,保证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五条 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应当高效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子档案的及时处理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 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应当安全可靠,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电子档案的安全,防止电子档案的丢失、损毁和泄露。
第二章 电子档案的采集和存储
第七条 公司电子档案的采集应当及时、完整、准确,确保电子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 公司电子档案的存储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第三章 电子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九条 公司电子档案的检索应当便捷、准确,确保电子档案的及时供应。
第十条 公司电子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保护电子档案的安全和隐私。
第四章 电子档案的备份和恢复
第十一条 公司电子档案的备份应当定期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二条 公司电子档案的恢复应当及时、准确,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五章 电子档案的安全和权限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电子档案的安全措施包括网络安全防范、账号权限管理、数据加密等。
第十四条 公司电子档案的权限管理应当合理设置,确保电子档案的访问和修改权限符合工作需要。
第六章 电子档案的归档和销毁
第十五条 公司电子档案的归档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和整理。
第十六条 公司电子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和隐私。
第七章 电子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七条 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应当接受监督,定期进行电子档案管理的评估。
第十八条 公司电子档案管理的监督主体包括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 公司电子档案管理的评估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八章 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二十条 违反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电子档案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电子档案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公司档案管理行为,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无论是纸质档案还是电子档案,都需要遵循相应的管理原则和流程,以保证档案的有效利用和保护。公司应当加强对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效果。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公司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自身的档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竞争力。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篇三
关于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
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 本制度从二O 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