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篇一
在现代社会中,咨询服务已经成为企业和个人解决问题和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由于咨询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涌现的新业务模式,管理咨询服务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为了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明确咨询服务的定义和范围。咨询服务是指专业咨询机构或个人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解决问题、提高能力和创造价值的服务。明确咨询服务的定义和范围,有利于规范咨询服务行为,防范虚假宣传和不当行为。
其次,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建立咨询师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咨询师是咨询服务的核心力量,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直接影响着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建立咨询师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包括专业背景要求、经验要求、职业道德要求和考核评估等,能够筛选出合格的咨询师,提高咨询服务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第三,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明确咨询服务的流程和方法。咨询服务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包括需求分析、问题诊断、解决方案设计、实施和评估等环节。明确咨询服务的流程和方法,有利于提高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减少不必要的沟通和误解。
第四,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咨询服务的质量和风险直接关系到客户的满意度和咨询机构的声誉。因此,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项目管理、质量评估、风险评估和纠纷解决等,能够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和风险管理水平。
第五,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咨询服务行业属于自由职业,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监管。因此,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制定行业准则和规范,建立行业组织和监督机构,能够规范咨询服务行为,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
总之,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咨询服务的定义和范围,建立咨询师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咨询服务的流程和方法,建立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能够有效提升咨询服务的专业性和可信度,满足客户需求,推动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篇二
咨询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的服务,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人解决问题和提升能力。然而,由于咨询服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管理咨询服务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为了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咨询服务管理制度,需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注重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咨询师作为咨询服务的核心力量,其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直接影响着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建立起完善的培训体系,包括培训课程、考核评估和持续教育等,提高咨询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意识。
其次,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规范咨询服务的流程和方法。咨询服务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包括需求诊断、问题分析、解决方案设计、实施和评估等环节。明确咨询服务的流程和方法,有利于提高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减少不必要的沟通和误解。
第三,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加强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的质量和风险直接关系到客户的满意度和咨询机构的声誉。因此,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建立起完善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项目管理、质量评估、风险评估和纠纷解决等,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和风险管理水平。
第四,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咨询服务行业属于自由职业,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监管。因此,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制定行业准则和规范,建立行业组织和监督机构,规范咨询服务行为,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
总之,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注重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规范咨询服务的流程和方法,加强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能够有效提升咨询服务的专业性和可信度,推动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篇三
1.0目的
确保业户咨询的内容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答复与跟进。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在服务范围内对业户的咨询服务。
3.0职责
3.1物管公司总监、物管部经理负责总体协调、监督、检查咨询的效果,并根据需要组织安排不定期的其它咨询活动。
3.2客户服务部负责对业户咨询的归口管理;
3.3物业服务中心辖下各部门协助客户服务部作好答复业户咨询工作;
3.4物业服务中心所有员工负责客户咨询的现场接待工作。
4.0工作内容
4.1工作要求
4.1.1被咨询人要抱着真诚、友善的态度,热情接待咨询业户,耐心、细致、正确地解答业户咨询的问题;
4.1.2客户服务部人员除熟悉本职工作外,还需了解本楼盘工程部、礼宾部、会所和财务的日常运作情况,并且注意收集与业户有关的信息(如:电视、通信、电脑网络故障报修电话,所在地派出所电话等),建立信息档案,力求做到及时满足业户咨询的需要;
4.1.3业户咨询的问题,客户服务部不能及时答复的,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时间给予业户答复;
4.1.4咨询服务的过程要在《客服前台工作台帐》做出记录。
4.2咨询服务操作流程
4.2.1接待人员将业户要咨询的内容记录在《客服前台工作台帐》上,检索信息档案,能即时答复的即时做出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与咨询业户协定答复时间,做好跟进处理,不让客户多跑一趟。重要的咨询事情立即向客服主任汇报,需要转其它部门答复的在《客服前台工作台帐》备注栏上注明,并及时知会相关部门跟进与答复。
4.2.2咨询属于安全服务专业性、工程服务技术性或租赁方面的问题,由客服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同做出答复,若沟通出现不畅时,由物业经理协调解决。
4.2.3属于非本楼盘所能答复的问题(如:房产证发放,电话管线费等),客户服务部须请示物管部经理后,方能做出答复或指引。
4.2.4物业主管每天查看《客服前台工作台帐》记录,做出跟进安排,重要的咨询事情立即向物管部经理汇报。
4.2.5物业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查看《客服前台工作台帐》,检查咨询的效果,并对咨询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重要的咨询事情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4.2.6政府部门、其它服务单位等到楼盘举办临时性咨询活动,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由物业经理安排提供协助。
4.3咨询标准
4.3.1不能与咨询业户发生争吵;
4.3.2咨询接待过程中,不得使用不知道、没办法、不归我管等用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搪塞、推诿、踢皮球。
4.3.3完全在双方协定时间内答复业户;
5.0相关表格
5.1《客服前台工作台帐》
5.2《客服组日工作记录表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为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促进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我局重大决策的需要,组织专家围绕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法律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三条法律咨询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实行咨询。
第四条法律咨询主要职责:
(一)对拟实施的关系全局水利事业发展涉法问题的咨询;
(二)对解决我局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热点的法律问题的咨询;
(三)对其他重要工作决策前的咨询;
(四)对其他需要咨询事项的咨询。
第五条咨询论证方式:
(一)通过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议形式进行;
(二)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咨询程序:
(一)所涉及的单位按职责规定提出咨询事项;
(
二)所涉及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三)所涉及单位组织召开法律咨询会议或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听取法律咨询组的意见和建议;
(四)所涉及单位根据法律咨询组成员的意见,形成决策建议报镇政府。
第七条法律咨询组成员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安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三)咨询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四)其他需要咨询的内容。
第八条重大决策法律咨询人员应做到: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三)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法律咨询组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篇五
为增强学校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质量,学校规定重大决策事项要先过法律咨询关。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促进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我校重大决策的需要,组织法律工作者围绕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法律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三条法律审核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决策实行法律咨询审核。
第四条法律工作者主要职责:
(一)对拟实施的关系学校发展涉法问题的咨询;
(二)对解决我校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热点的法律问题的咨询;
(三)对其他重要工作决策前的咨询;
(四)对其他需要咨询事项的咨询。
第五条咨询论证方式:
(一)通过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议形式进行;
(二)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咨询程序:
(一)按职责规定提出咨询事项;
(二)所涉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三)学校组织召开法律咨询会议或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听取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学校根据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形成决策建议报教育局。
第七条法律工作者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安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三)咨询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四)其他需要咨询的内容。
第八条重大决策法律工作者应做到: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三)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法律工作者相关工作和活动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篇六
一、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三、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四、心理咨询员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心理咨询员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