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核算制度 篇一
财务核算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指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用于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财务核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帮助企业及时获取财务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首先,财务核算制度能够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对于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至关重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核算制度,能够规范财务人员的工作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只有准确的财务数据,才能为企业提供准确的财务分析和决策依据。
其次,财务核算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财务数据的完整性是指财务数据包含了企业所有的财务交易和运营活动,没有遗漏和遗失。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能够确保所有财务交易都能够被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核算。这样一来,企业就能够全面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最后,财务核算制度能够提高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可靠的财务数据是指财务数据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通过建立严格的财务核算制度,能够避免财务数据的失真和篡改,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对象性。这样一来,企业的财务报表才能够被用户所信任,为企业的融资、投资和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财务核算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财务核算制度,能够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为企业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财务核算制度 篇二
财务核算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它是指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则、程序和制度,用于规范和管理财务数据的产生、处理、报告和监督。财务核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帮助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减少财务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首先,财务核算制度能够规范财务数据的产生和处理流程。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核算制度,能够规范企业各项财务活动的操作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规范生成和准确处理。只有规范的财务数据处理流程,才能够减少人为错误和失误的发生,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财务核算制度能够加强对财务数据的报告和监督。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能够确保财务数据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告,及时提供给相关利益相关方。同时,还能够加强对财务数据的监督和审核,确保财务数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这样一来,企业就能够及时、准确地向内外部用户提供财务信息,增强企业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最后,财务核算制度能够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挑战,通过建立严格的财务核算制度,能够规范财务活动的进行,减少财务风险的发生。同时,还能够加强对财务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财务风险的进一步扩大。这样一来,企业就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稳定和健康的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财务核算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财务核算制度,能够规范财务数据的产生和处理流程,加强对财务数据的报告和监督,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财务核算制度 篇三
近年来,随着金融业务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核算所依据的财政部1993年颁布的《制度》存在明显的不符合谨慎性原则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大力推广使用贷款“五级分类法”,改变贷款呆帐准备金提取及呆帐贷款核销方法,对其他相关资产在年末计提相应减值准备,严格按定期存款的原存入期利率计提应付利息。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核算主要是依据财政部1993年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近年来,随着金融业务环境的不断变化,《制度》中存在着明显不符合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的问题,根据《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得出的有关会计数据亦不能真实反映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状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贷款呆帐准备金计提不足。
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贷款呆帐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不含委托贷款、同业拆借资金)1%的差额提取,并从成本列支;对金融企业实际呆帐比例超过1%的部分,当年应全额补提呆帐准备金,但交纳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财商字〔1998〕302号文这种对贷款呆帐准备的处理方法从理论上说是可行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是显性不足。由于我国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少数企业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时有发生,商业银行承担着很高的经营风险,贷款损失率远不止1%的比例。按现行办法计提的贷款准备金对于防范经营中的贷款损失无异于杯水车薪。二是隐性不足。虽然按规定对金融企业实际核销呆帐比例超过1%的部分,当年全额补提呆帐准备金,但由于我国目前对不良贷款仍然是按照“一逾两呆”的标准来划分的,尤其是财政部规定的呆帐贷款认定标准过于严格,对一些在实际工作中完全可以认定为损失的贷款因不符合现行严格的呆帐贷款认定标准,只能列在“呆滞贷款”,中反映,造成对贷款损失的低估,也导致贷款呆帐准备金不能充足地计提,从而影响商业行经营效益的真实性。
2、应收利息的核算不科学。
按照现行规定,贷款利息逾期180天(不含18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财金【20xx】25号)。然而,在现实工作中,贷款利息逾期不还者,其回收是较为困难的,也就是说逾期不还的贷款利息潜在很大的风险,如果单纯以时间概念来界定应收利息是否纳入表内核算作为当期利息收入的话,肯定会出现高估收益的情况。
3、应付利息计提不及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主要采取根据计提当日定期存款各档次挂牌利率的标准。按季计提应付利息,并计入成本,实际支付给存款人利息时,再冲减已提的应付利息。如果定期存款的各档次利率相对保持稳定的话,按上述方法处理计提的应付利息基本可以与实际支付应付利息数保持一致,应付利息科目帐面不会出现红字,或虽有红字但金额较小;如果在定期存款各档次利率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应付利息的计提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多提、少提的现象,尤其是在近年来我国存款利率连续下调的情况下,继续按上述方法处理,应付利息的计提数会远远小于实际支付数,造成应付利息帐面余额出现红字,导致商业银行利润的虚增。
4、同业拆放资金减值准备匮乏。
《制度》上对同业拆放资金的呆帐准备问题明确规定:拆放资金不得提取呆帐准备。这在当时针对金融机构的营运完全依靠国家信用的大气候而言是可行的,但目前随着我国商业性金融机构市场运行机制的建立健全,政府不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信誉、效益等大包大揽,同业拆放资金的风险也就凸现出来,且风险度与日俱增,如果继续按照以前的会计处理方法,肯定不能真实地反映金融机构同业拆放资金风险状况,进而影响金融机构损益的真实性。
5、其他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空白。
按《制度》规定,金融企业(保险、证券除外)除计提贷款呆帐准备、坏帐准备外,不再计提其他资产损失准备。而在目前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经营环境下,各种资产的市场价格按市场规律不断波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均存在资产减值的现象,如果继续按照上述会计核算方法,则可能出现虚增资产的情况。尤其是《制度》规定,银行对抵押贷款到期未能收回而取得的抵押、质押资产,在未及时进行拍卖的情况下,将抵押、质押资产按贷款本金与应收利息之和转入帐内,同时冲减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到期不能收回的抵押贷款,其抵押、质押资产价值往往并不足以清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按《制度》规定处理此类帐务的话,不仅可能虚增资产,而且可能虚增利息收入,从而影响经营效益的真实性。
如何处理上述银行会计核算工作中的问题呢?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思考及建议:
1、大力推广使用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
目前,我国中央银行及各级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贷款“五级分类法”,但在大多数场合下,仍然使用“一逾两贷”的标准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认定。事实证明,“一逾两贷”是完全按照单一的时限范围标准认定贷款质量,仅是对不良贷款的静态反映,在现实工作中显得比较呆板,反映出来的有关数据与实际情况也并不完全吻合;而按“五级分类法”确认贷款质量,是对贷款质量综合的动态反映,虽然操作难度相对较大,但却较为科学合理,因此,笔者认为,当前大力推广使用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不但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改变贷款呆帐准备金提取及呆帐贷款核销方法。
应根据贷款的五级分类结果,针对不同的贷款风险种类按不同的比例计提贷款呆帐准备金,如对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贷款可以分别按0%、2%、10%、50%、100%的比例计提贷款呆帐准备金。对于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核销,应改变目前“必须按照财政部的有关呆帐贷款认定标准进行呆帐贷款的认定、然后经税务部门批准才能核销呆帐”的做法,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呆帐贷款认定标准,做到既能保证呆帐贷款不会沉淀,又能及时核销贷款损失。同时,适当将呆帐贷款的核销权下放给商业银行,由人民银行监督执行。当然,对此引起的税收问题,可以采取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的体制,对商业银行应纳税所得进行纳税调整即可。
3、对其他相关资产也应在每年年末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如对同业拆放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尤其是对取得的抵贷资产应于每年年末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并对其减值部分及时计提减值准备。
4、应付利息的计提,应严格按照定期存款的原存入期利率逐笔按季计算。
在实际工作中,利用会计电子化核算,按定期存款原存入期利率逐笔计算定期存款应付利息,以便商业银行能真正执行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真实足额地提取应付利息。
财务核算制度 篇四
在进入21世纪以来,医疗政策不断发生着变革,其中会计核算作为医院日常工作的主体,影响着整个医院是否可以正常运行,同时,会计核算还直接反映着整个医院的收支状况,从中可以及时发现医院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相应的修整。从新财务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对医院会计核算造成一定的影响,下文主要对影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制度也在进行着完善,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有了新的规定,医院应根据新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地对自身的会计核算进行更改,使医院会计核算逐渐的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从而保障医院会计核算的质量。
一、医院会计核算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由于医院会计核算涉及范围相对比较广泛,在核算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也相对较多,因此,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中极容易产生各种问题,导致核算结果出现偏:
(一)医院财产收支问题
因医院每天接收的患者众多,其收入资金也相对较大,因此,会计财产收支核算的准确性对医院的利益有着直接性的影响。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传统的会计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医院财产收支核算的需要,例如:在医院中对药品价格的核算采取的是售价核算方式,管理费用和采购费用属于药品支出核算项目中,如在核算中由于财务人员的操作不当,极易对医院财产收支核算结果造成影响。
(二)医院固定资产问题
医院在形式上属于公共服务行业,其中包含的固定资产数量较多,所以,对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应选取合适的会计核算方法。当医院按照固定资产的形式购买相应基金时,应借记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贷记专用基金项目。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过程中,应按照实际情况设立相关会计项目,但因医院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不设置专门的固定资产核算项目,因此,医院在核算固定资产时,采用的资金为进价数据,对后期计算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工作造成一定的阻碍,影响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的结果。
(三)医院成本核算问题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收入-成本”有明确的了解。医院在进行成本核算过程中,包含种类众多,例如:医院使用的各种仪器设备、购进药品费用、员工工资等,并还涉及到某些不明确的成本核算项目,导致财务人员在核算成本过程中考虑不全,引起成本核算结果的误差。同时,医院缺少相应的成本核算项目会计科目,在进行成本分摊方面无法做到面面俱到。
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改善医院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保障会计核算科目的完善性。会计科目作为会计核算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为了保障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则必须使用会计科目。因会计核算是由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组成,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实行,满足了医院对会计核算的基本需求,解决传统医院会计核算的留存问题,适应现阶段医院现代化方向的发展,从而不断地提高医院会计核算的整体水平。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进行了完善,并增加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公益性会计核算3种会计科目,为医院在公益事业的资金投入进行了全面统计,同一时间,对医院某些不必要的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删减,简化了会计核算的具体流程。
第二,核销医院药品进价差价。医院在药品购买时更加关注的是药品的使用效果,导致药品的种类、产地、价格、名称等出现了多种多样,而医院在进行成本核算过程中,又无法将药品成本价格排除。传统的财务会计制度因药品的购价与售价不一致,所以采取的是差价处理方式,但是新财务会计制度核销了药品的进销差价,避免“以药养医”现象的发生;删减了药品总账会计核算科目,增加医院库存物资核算科目。同时,新财务会计制度在药品成本控制方面,是按照药品售价进行成本总结,提高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
第三,对医院支出类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中,医院的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统一划分至医疗收入、医疗支出与药品支出划分至医疗支出,通过会计核算科目的合并,提升了医院会计核算的整体水平。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医院的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医院的经营范围也有所变化,为了更好地满足医院现代化业务的需求,新财务会计制度还设置了医院教学收支以及教研收支两个会计科目。
(二)保障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规范
成本核算工作是整个医院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促进医院成本核算制度的规范性,可以有效地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整体水平。新会计制度对医院成本核算项目进行扩增,其中增加了科室成本、床日成本、诊次成本以及病种成本、项目成本5类,从而更加精确了医院会计成本合算的结果。新财务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医院应以床日成本和诊次成本作为核算主体,其中三级医院或某些特殊的医院还可将病种成本作为核算对象,医院应不断地对自身的成本核算制度进行规范,减少成本核算中出现不必要的流程,提升医院成本核算的工作效率。
(三)加强医院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
第一,规范医院收支项目的核算工作。因医院在会计核算收支方面内容相对较多,为了更好地对医院收支核算进行规范,新财务会计制度应逐渐改进原有会计核算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例如:新财务会计制度取消了医院管理费用分摊项目、管理费用从医疗成本中剔除等措施,同时,医院在科研方面产生的费用支出纳入医院收支项目成本中,并根据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真实的反映医院资金流动情况,便于医院管理人员及政府投资人员作出正确的医院投资决策。
第二,规范财政资金的核算。因医院属于服务性机构,是国家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所以,国家为了医院的长远性发展,对医院实行不定期的资金投入政策,为医院科研工作的发展和建设注入了部分资源。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中,国家投入的资金不可用于医院年终分配项目,因将其结转至下年或上交是国家财政部门,如国家投入资金是以固定资产形式,在编制医院财务会计结算报表时,应单独在会计核算项目中记录,所以在体现国家财政拨款的同时,保障医院会计核算结果的准确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制度能够改善医院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困境,例如:医院会计核算数据资料不完整、成本核算制度控制力度不够等问题,医院应不断地适应新财务会计制度,使其为会计核算提供有利的条件,确保医院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而满足医院管理者与政府投资人员的需求。
财务核算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会计核算,为财务管理提供基础、可比的会计数据,根据《会计法》、《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工作基础工作规范》,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二条严格按照《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颁发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结合会计核算内容和中心财务管理要求,对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要求,设置和运用会计科目,开设相应的会计账户。支出类二级科目随每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条记账采取借贷记账法;收支的计量采取权责发生制;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四条会计报表按《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规定的表式和填报时间、份数执行。
第五条会计凭证使用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差旅费报销单、入库单、出库单、调拨单、收款收据、借款条、劳务(咨询)费领款单、内部费用转账单、费用开支证明等;外来原始凭证是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出具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第三章会计核算方法
第六条凭证填制与审核: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由经办人或部门填制原始凭证,并签名或盖章。所有原始凭证须经计划财务处和有关部门的审核,并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第七条账簿登记:根据记账凭证,全面、连续、系统的进行登记。
第八条成本核算:对应计入成本对象的全部费用进行归集、计算,并确定各对象的总成本。
项目收支分部门和项目进行辅助核算;管理费用和间接费用按部门进行辅助核算;各种往来款按照各往来单位和个人进行辅助核算。
第九条财产清查:通过实物盘点、往来款项的核对,检查财产和资金的实有数额。
第十条会计报表编制:根据账簿记录的数据资料,采用规定的表式,概括地、综合地反映各部门和中心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第四章会计核算组织程序
第十一条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十二条根据记账凭证记账后生成“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类明细账”和“总分类账”。
第十九条定期和不定期的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第二十条记账错误处理
(一)记账前发现记账有错误的,由制单人重新填制记账凭证。
(二)审核后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的,由审核人取消审核,由制单人进行修改。
(三)已经记账的记账凭证发现错误的,由记账人取消记账、审核人取消审核、出纳取消签字后由制单人进行修改。
(四)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错误的,以红字冲减错误的记账凭证,重新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发现上年度的记账凭证错误,根据实际情况和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
第五章结账及对账
第二十一条结账是各种账簿记录的结算
(一)结账前,所有的转账业务应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
(二)在结账时,首先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账簿。
第二十二条对账是为了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一)账账核对,一般为每月一次,各种资产明细账及各种辅助账与总账核对相符。
(二)账实核对:
1、每日现金与现金日记账核对;
2、每月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核对,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3、定期不定期对资产明细账与资产实物进行核对,每年对“往来账款明细账”与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核对。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由主管人员监交,并由交接双方签章。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财务核算制度 篇六
总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规范酒店的财务管理,维护国家和酒店的合法权益,提高酒店的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和《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经理对本酒店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财务核算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账法。
三、酒店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接受国家相关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四、酒店财务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参与经济预测和决策,做好财务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财务基础工作管理
1、财务机构内部设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财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
4、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负责人监交,财务部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酒店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以提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会同监交。
5、酒店财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6、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取得和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记账凭证必须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
7、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账、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8、会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帐、明细账、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以及各种报表、财务报告等)必须指定专人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统一归档管理。会计资料不得外借,如果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请示财务部经理同意,并做好登记手续。
货币资金管理
1、酒店任何部门(除财务部外)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货币资金业务,一切的货币资金业务必须有财务部统一管理。
2、酒店的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所有超过此限额的现金必须送存银行。
3、酒店每日的营业款必须当日送存银行,禁止任何形式的坐支现金现象的发生。出纳每日必须填制《每日现金缴存表》。
4、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发现现金长短款时,应及时列帐,不得以长补短,应及时查明原因,报财务部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
5、经酒店总经理批准,酒店相关部门或个人可以申请备用金,但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禁止挪用,每年年末必须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理,考核备用金的使用情况。
6、酒店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7、出纳人员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8、结算起点($1000)以下的可以以现金结算,超过结算起点的,如果要用现金结算必须报财务部经理审批,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往来结算管理
1、酒店经营部门之间的有关费用和收入的划转、管理费用结算、财务物品有偿调拨、合同价款结算等业务,业务发生部门应填制“内部往来结算通知单”,送交对方部门及时记账;对方部门核对后,及时传递到财务部门。
2、酒店应该严格按照信用等级审定制度,确定各客户的信用等级及挂帐制度,以便按此随时进行控制;未按照信用审定制度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发生账款不能回收的,由其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承担。
3、对往来结算业务,应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进行分户设帐,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月底对往来款项余额列出分户清单。
4、财务部应对往来帐业务指定专人经管。每季度末经管人员应汇集编制应收账款帐龄情况表,提出应收账款的帐龄分析报告,对逾期未结清的往来款项,要及时分析情况,追查责任,健全制度,采取措施组织追收工作。属于会计人员延误期限或不负责任引起呆帐、坏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会计人员的责任。
5、对于帐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收帐款,要向债务人索取“确认证明书”及“还款计划书”。
6、属于个人签字担保的消费款项,担保人应在十五天内负责将款项交回财务部。超过十五天的,担保人应由主管领导签字联保,否则财务部将在担保人的工资中逐月扣回并于次日取消当事人的担保签单权,直至全部扣回为止。
存货的管理
1、酒店的存货包括总仓及各二级库内的物料用品、燃料、低值易耗品;布草房内的工服、棉织品;工程部仓库的零配件、材料及工具用具等。
2、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3、领用和发出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次月分期摊销,两年内摊销完。
4、酒店各类存货按类别设立明细账,按照管理部门分仓库设专人保管。强化收、发、存管理,每月盘点一次,年终应进行全面盘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帐实相符,杜绝盲目进货。
5、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责任人及保险公司的赔款和残值后,其余计入管理费用;属非常损失的,在扣除保险公司的赔款和残值后,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