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优质6篇】

时间:2015-03-04 06:21:2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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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耐药性问题日益凸显,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健康,各国纷纷建立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是指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其临床疗效和药物安全性对其进行分级,以便医生和患者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药物。下面将介绍我国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我国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国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类:特殊级、限制级和一般级。特殊级抗菌药物是指对多种病原菌有特效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等。限制级抗菌药物是指对某些病原菌有特效的抗菌药物,但使用时需要谨慎,如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一般级抗菌药物是指对多种病原菌有一定效果的抗菌药物,如磺胺类抗菌药物。

根据抗菌药物的分级,我国对其销售和使用进行了相应的管理。特殊级抗菌药物只能在三级甲等医院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可以在二级甲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使用,一般级抗菌药物可以在各级医疗机构使用。此外,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还需要遵循临床应用指南,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并且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药物的使用方法和剂量,严禁滥用和过度使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级别,可以加强对特效抗菌药物的管控,避免其过度使用和滥用,从而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另一方面,通过限制特殊级和限制级抗菌药物的销售和使用范围,可以提高医生和患者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意识,促使他们更加理性地使用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使用。

然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由于我国医疗资源不均衡,三级甲等医院集中了大量的专家和高级医疗设备,导致患者往往需要前往这些医院就诊,从而增加了就医难度和费用。其次,由于一些医生对抗菌药物的了解不够,容易滥用和误用抗菌药物,从而加剧了耐药性问题。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使更多的患者能够在就近的医疗机构得到合适的治疗。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从而减少滥用和误用的情况发生。

总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是保护公众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手段。我国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应对耐药性问题,保护公众健康。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耐药性问题日益严峻,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健康,各国纷纷建立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是指根据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和药物安全性对其进行分类管理,以便医生和患者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药物。下面将介绍我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我国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国将抗菌药物分为特殊级、限制级和一般级三个等级。特殊级抗菌药物是指对多种病原菌有特效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等;限制级抗菌药物是指对某些病原菌有特效的抗菌药物,但使用时需要谨慎,如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一般级抗菌药物是指对多种病原菌有一定效果的抗菌药物,如磺胺类抗菌药物。

根据抗菌药物的分级,我国对其销售和使用进行了相应的管理。特殊级抗菌药物只能在三级甲等医院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可以在二级甲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使用,一般级抗菌药物可以在各级医疗机构使用。此外,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还需要遵循临床应用指南,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并且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药物的使用方法和剂量,严禁滥用和过度使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级别,可以加强对特效抗菌药物的管控,避免其过度使用和滥用,从而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另一方面,通过限制特殊级和限制级抗菌药物的销售和使用范围,可以提高医生和患者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意识,促使他们更加理性地使用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使用。

然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首先,由于我国医疗资源不均衡,三级甲等医院集中了大量的专家和高级医疗设备,导致患者往往需要前往这些医院就诊,从而增加了就医难度和费用。其次,由于一些医生对抗菌药物的了解不够,容易滥用和误用抗菌药物,从而加剧了耐药性问题。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使更多的患者能够在就近的医疗机构得到合适的治疗。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从而减少滥用和误用的情况发生。

总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应对耐药性问题,保护公众健康。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三

  国家卫健委再次明确,这类药物分三级管理!4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其中提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8项核心制度

  归纳起来,《要点》有18项核心制度。

  分别为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四

  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多省已发文明确

  20xx年7月25日,国办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67号。

  67号文中就提出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随后不少省份都跟进发文。20xx年1月,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20xx年1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181号。

  20xx年1月22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xx〕4号。

  豫政办〔20xx〕4号提出,到20xx年,全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大幅下降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近5年的全国范围监测数据显示,我国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率和平均费用呈下降趋势。

  笔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出版的《中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细菌耐药现状》报告中了解到:

  从20xx年到20xx年,全国住院患者平均抗菌药物使用率从67.3%下降到39.1%;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从19.4%下降到9.4%;

  抗菌药物占药品总收入比例从19.7%下降到11.3%,人均抗菌药品费用呈现递减趋势。

  多地基层抗菌药物限制使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xx年12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

  北京家圆医院有限公司因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相关规定,被警告、罚款10000元。

  除北京外,20xx年3月,四川成都市就因“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处罚了6家诊所,最高罚款近两万,并且市卫计委将行政处罚在卫生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江苏则规定7类抗生素村卫生室不得采购。从20xx年4月开始,按照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规定,村卫生室不允许采购以下抗生素:

  阿洛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头孢噻肟、头孢克肟、头孢唑肟、阿奇霉素注射液、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除基层外,据媒体报道,根据《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广东将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逐步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随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成为建设现代医院的要求之一,可见,对于抗菌药物的使用限制除基层和部分二级以上医院外,还将进一步推开。

  (一)定义

  指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xx〕42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的科副主任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4)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本院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剂科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2、使用原则与方法

  1)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2)具体使用方法: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科副主任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需向科主任汇报,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3)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3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xx〕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xx〕38号)、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等规章,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希望临床各科室在工作中认真遵守。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一级)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二级)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三级)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加以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

  (一)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主治医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使用;

  (二)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由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资格由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认定。

  (四)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一天用量。

  (五)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前,应做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获得药敏试验结果后,参照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xx市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六

  4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其中提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要点》有18项核心制度。分别为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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