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 篇一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督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这些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施工风险、保证施工进度,并确保项目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本文将从监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内容、实施和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监理规划、监理报告、工程变更、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等。这些制度旨在明确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并与其他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监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密切配合。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理计划,并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交流,保持信息的畅通和及时反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计划和监理规定的要求,主动配合监理工作的开展,并积极采纳监理意见和建议,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合理控制。
监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工程质量。通过监理规范和要求,可以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关键工序进行全程监控和质量检验,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同时,监理单位还可以通过监理报告和评审意见等形式,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问题和建议,促使其改正不足,提高施工质量。
监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还能够有效保证工程安全。通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可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监理单位还可以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
总之,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制度的实施,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优化,为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顺利竣工提供有力支持。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 篇二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得以有效控制和监督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这些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施工风险、保证施工进度,并确保项目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本文将从监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内容要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述。
监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性均在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加强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程度,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监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还是为了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些监理工作中的问题,如职责不清、工作流程不规范等,通过制度化的管理,促进监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监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监理规划、监理报告、工程变更、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等。其中,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要求明确监理单位的组织结构和人员岗位设置,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工作职责方面,要求监理单位明确监理工作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进度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要求,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督。
监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可以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工作要求,避免监理工作中的职责不清、工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其次,制度化的管理能够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监理人员能够按照既定流程和标准进行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再次,监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促进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合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总之,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制度的实施,共同努力将工程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 篇三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考勤表》;
2、《员工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九、请假:
1、病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事假不得影响现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请假单,报工程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须工程部批准;
5、项目总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报工程部批准;
6、项目总监请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结束后,必须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十、配套表格:
1、《员工考勤表》;
2、晨会记录表;
3、现场巡查记录;
4、请假单(监理机构成员)。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一、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
1、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合同标段开工报告,符合要求后审批并上报建设单位备案。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后,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意见;同时,现场核对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签认施工单位提交的《主要进场人员申报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进场施工机械报验单》、《进场材料报验单》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审核其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具备开工条件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二、工程开工应具备条件
1、设计交桩、设计技术交底工作已经完成;设计文件与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控制点、水准点复测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均已完成;
3、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材料复试资料已经监理审核批准;
4、质保体系及人员配备满足合同要求及施工需要;
5、征地拆迁进度满足开工要求,其它需报批的各类手续办理完毕,“三通一平”工作能满足开工要求(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运输便道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规定并符合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以及能满足开工需要);
6、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批。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 篇五
一、参加、监督施工单位技术交底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施工技术交底的全过程。重点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交底的内容是否涵盖了该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的所有工作;
2)是否详细阐述了控制质量的依据、规定和标准要求;
3)是否规定了施工工期或用时;
4)是否清楚地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预案;
5)是否明确了该项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质量责任人、进度责任人、安全责任人。
6)是否准备了交底纪要(或技术交底书),交底双方是否都在交底纪要(或技术交底书)上签字确认。
2、监理工程师应积极支持、配合、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将该项工作自始至终地坚持下去,确保施工过程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3、如条件具备,监理人员应监督或审查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
二、监理部内部技术交底
1、总监应组织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设计图、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方案等技术交底。
2、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设计要求。
2)应用的`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规程等。
3)施工措施。
4)监理检查、验收应该注意的问题等。
3、技术交底会议应认真记录,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交底内容、登记情况等。形成会议文件并存档。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 篇六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