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 篇一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本描写中国乡村生活的书籍。通过作者的真实观察和记录,读者可以了解到中国农村的真实面貌,以及乡村发展的现状和问题。阅读这本书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中国乡村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从书中我了解到,中国乡村的发展状况并不一致。一方面,有些乡村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他们通过发展农村产业和旅游业,提高了村民的收入水平,改善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了乡村的整体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乡村因为地理条件和历史原因,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村民生活贫困。这些乡村面临着缺乏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问题,也面临着年轻人外出务工导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在书中,作者还描述了一些乡村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有些乡村通过发展农村旅游,挖掘自身的文化和自然资源,吸引游客和投资,实现了乡村振兴。有些乡村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农村企业家精神,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些乡村的成功经验为其他乡村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地认识到乡村振兴是中国发展的重要任务。中国的农村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全面发展问题。只有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收入,加强乡村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才能实现乡村振兴。同时,也需要注重保护乡村的自然环境和文化传统,使乡村成为人们生活的宜居之地。
总之,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让我对中国乡村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书中真实的描写和分析让我看到了乡村发展的差异和问题,也给我带来了对乡村振兴的思考。我希望未来的中国乡村能够实现更好的发展,让每个乡村都成为人们向往的家园。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 篇二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本让我深受触动的书籍。通过作者的真实观察和生动描写,我更加了解了中国乡村的魅力和挑战。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乡村,并思考了乡村发展的路径和方向。
在书中,作者以一个村庄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中国乡村的现状和问题。他通过具体的案例和细致的观察,展现了乡村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他描述了一些乡村的贫困和落后,也描绘了一些乡村的美丽和活力。这让我明白了乡村问题不能简单地用好与坏来划分,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解决。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还了解到了一些乡村发展的成功经验。有些乡村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和农村旅游,实现了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有些乡村通过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村电商,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这些成功经验为其他乡村提供了借鉴和启示,也让我相信乡村发展是可行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乡村发展的重要性。中国的乡村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和生态问题。乡村的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建立健全的乡村治理机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培育农村创业精神,保护乡村的自然环境和文化传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振兴。
总之,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让我对乡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思考。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乡村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也让我看到了乡村发展的希望和机遇。我希望未来的中国乡村能够实现更好的发展,成为人们向往的家园。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 篇三
工作越来越忙碌,读书渐渐成为一种奢侈。不是因为挤不出时间,而是因为内心早已浮渣四起,难以沉静。近日总算静下心来读完了一本书,庆幸自己还能找到读书的感觉,庆幸自己还能心有所感。
这本书的名字叫《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部纪实文学作品。作者熊培云,不到40岁,江西人,一个非常优秀的学者、思考者,担任过多家知名媒体的专栏作家及特约撰稿人,现在南开大学任教。正如作者所说,“理性思考,感性表达”,这本书格局很大,却又娓娓可读。
这本书以故乡村庄为起点,以江西农村为背景的亲情故事,真实记录了一群农村人家几十年的悲欢离合。故事的背后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不仅是书中人物的故事,更是几代人的经历。作者试图以此讲述30年来中国农村的变迁,并进而扩大到建国60年来中国农村建设的荣辱和沉浮,在这一过程中,还不忘打捞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者们的努力与挫折。试图“从一滴水里看到整个世界”,作者的观察和思考具有历史的穿透力。
书中说“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这句话,其实可以多面理解。
从情感和记忆的角度看,这是普遍的。对于一个常年在外的人,家乡更多是活在记忆里,是童年、少年时所接触的人事,所居住的建筑,所徜徉的山水,二三十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切。当一个人多年后回到家乡,不再有熟悉的感觉,他心目中的家乡便轰然塌陷。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尤其对中西部的部分农村而言,何止是沦陷,简直是崩塌。因为这30年来的发展,主要是城市的发展。为了提高生活水平,农民进城了,可是由于“土地拥有农民”(熊培云语),城市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个“暂住地”,哪怕居住了10年20年。结果是大量的青壮劳动力低调地入住城市,农村中留下大量老人和儿童,缺乏生气。农家子弟一旦鲤鱼跃了龙门“考上大学”,就大多不会再回去,升学体制如抽水机一般,将农村里最有生命力的个体诱惑进城。
农家的大学生们,等待他们的又是怎样的命运?考上大学是件喜事,至少几十年前是这样。当时,考入大学是和洞房花烛一样,似乎是人生成功的预演。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农村大学生,也多不负众望,往往扮演了一个家族“拯救者”的角色,作者熊培云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时至今日,这样的梦想在逐渐毁灭。原因有二:一是大学扩招。2000年以前,每年毕业的大学生不超过100万人,现在每年超过600万人,就业竞争压力空前加大,薪资预期也一再调低;二是城市高房价。北上广深,对于年轻人始终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是动辄过万的房价成为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以不高的起薪工资,对抗巨额的房价支出,只能望洋兴叹。
家庭不富裕的农家子弟刚一毕业,就背上生活的大山,自顾不暇,何来拯救他人?这一情形,已经成为一个不小的群体所面临的困境。这并不是臆测,看看各种报道、调查,“大学生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新群体,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城乡”差异早已成为热门话题,其实“乡乡”差异也需要关注。虽然暴力拆迁的事情时有发生,但在东部发达地区,似乎盼拆更是一种常态。我真正想说的是,农民本来是固化在土地上的,他们最大的资产——宅地基及其上的房屋,只能使用不能买卖,不具备市场价值。大都市郊区的农民,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征地拆迁,他们因而拥有了一次资产置换的机会,拥有了具有市场价值的城市住房,但这种转变是被动的',守株待兔式的。而偏远地区的农民,却连守株待兔的机会都没有。这样又造成了新的不公平。
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村庄,也可以成为重要历史进程的见证者,一个村庄的命运是中国命运的缩影,而一个个村庄的命运又恰恰构成了这个成长变化的国家。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艰深的话题,农村的希望在哪里?中国的希望在哪里?虽然我们和作者都在思考,但暂时还回答不了。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 篇四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 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 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
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中国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 篇五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中国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中国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中国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戒严”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