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优选6篇)

时间:2015-02-06 08:47:3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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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篇一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传染病的防控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及早发现和报告疫情对于遏制疾病的传播至关重要。为了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和个人及时报告疫情,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医疗机构和个人的责任感和积极性。通过设立奖励机制,对于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的个人和医疗机构给予相应的奖励,可以增加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不仅有助于加强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还能够提高整个社会对于疫情的敏感度和应对能力。

其次,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的建立可以加强疫情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当前信息时代,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疫情防控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奖惩制度,可以促使医疗机构和个人在报告疫情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从而提高疫情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这有助于政府和国际组织及时准确地了解疫情,做出科学合理的防控决策。

此外,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的建立还可以加强疫情防控的协同合作。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各级医疗机构和个人的配合和协作至关重要。通过奖励机制,可以促使各级医疗机构和个人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一种密切的协作机制。这有助于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配合,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当然,在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时,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奖励和惩罚的力度要适度,不能过于苛刻或过于宽松,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其次,建立奖惩制度要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其公平公正。最后,建立奖惩制度要明确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其有效运行和实施。

总之,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可以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疫情防控的协同合作,为保护人民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一定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作出积极贡献。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篇二

在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及时、准确的报告对于阻断病毒传播、制定科学的防控措施至关重要。为了鼓励医疗机构和个人及时报告疫情,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疫情监测和防控的效果。通过奖励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可以促使他们更加关注疫情的动态,加强监测工作。这有助于政府和国际组织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从而有效遏制疫情的蔓延。同时,通过惩罚未及时报告疫情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可以迅速发现和处置潜在的疫情隐患,防止疫情的扩散。

其次,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通过建立奖励机制,可以鼓励医疗机构和个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疫情报告,从而提高疫情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这有助于政府和国际组织及时准确地了解疫情,做出科学合理的防控决策。同时,通过惩罚未按规定报告疫情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可以减少虚假报告和隐瞒疫情的行为,确保疫情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的建立还可以促进医疗机构和个人之间的合作和交流。通过奖励机制,可以促使医疗机构和个人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一种密切的协作机制。这有助于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配合,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同时,通过惩罚机制,可以迅速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确保医疗机构和个人严格遵守疫情报告的规定和要求。

总之,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可以提高疫情监测和防控的效果,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医疗机构和个人的合作和交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有理由相信,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一定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作出积极贡献。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四、工作站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月有小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解决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五、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漏报一例给予50元处罚,迟报一例50元处罚,漏登一例1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六、对累计漏报,迟报达三例者,除按第5条执行外,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并全院通报,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五例者,追究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责任。

  七、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九、对在传染病防治登记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每年进行评比表彰和奖励。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2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100元。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篇四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三、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5、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6、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篇五

  (一)传染病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病人,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2小时内)防保科,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认定发现传染病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病区以化验室结果报出的时间为准,1天或1天以上为迟报,3天或3天以上为漏报。

  4、门诊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符合临床症状的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按法定报告时间报出,否则,按不报定性。

  5、对发现法定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报或漏报的责任人,每发现一例,扣奖金100元;每发现一例迟报的责任人,扣奖金50元。

  6、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填写报告卡,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可予1000元以下的处罚,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法律,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因不报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2、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3、因执行职务人员工作疏忽,末及时采取措施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慢性病、职业病

  1、被确定为需要报告的慢性病,按规定的报告制度向防保科报告。

  2、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居住市区的病人,患有冠心病急性发作,新发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规定的慢性病必须在出院前报防保科,否则作漏报处理,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

  3、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4、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病人中发现急性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病人,以及属于在生活中误服或口服引起的农药中毒病人时,应及时(2小时)向防保科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向防保科索要)。末按要求及时报告或瞒报、漏报的,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按相关条例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篇六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网报登记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相符,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自查。

  四、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五、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六、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七、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优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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