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煤矿顶板事故报告范文【通用6篇】

时间:2019-01-09 06:25:3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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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煤矿顶板事故报告范文 篇一

标题:贵州煤矿顶板事故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司贵州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顶板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过全面调查和分析,我们整理了以下报告,以便您更好地了解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方法。

一、事故概述

事故发生在2021年8月15日的早上8点左右。当时,矿工正在进行开采作业,突然发生顶板塌落,导致一批矿工被埋。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险,但由于顶板塌落严重,救援工作十分困难。最终,经过紧急救援,成功救出了5名被困矿工,但不幸的是,还有3名矿工遇难。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安全管理不到位:在事故发生前,矿方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顶板的安全隐患,未进行足够的检查和维护。

2. 采矿工艺不规范:矿工在进行开采作业时,未按照规定的采矿工艺进行操作,导致顶板负荷过大,无法承受。

3. 矿工培训不足:部分矿工对于顶板安全的认识不足,未能及时发现顶板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未能正确应对意外情况。

三、事故处理措施

1. 立即停止开采作业:在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停止了所有的开采作业,确保了其他矿工的安全。

2. 组织救援工作:在事故发生后,我们迅速组织了救援队伍,并采取了多种救援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伤亡。

3. 加强安全管理:我们将加强对矿井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矿井的稳定和安全。

4. 提高矿工培训水平:我们将加大对矿工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对于安全事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四、事故教训与改进

该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要求。

2. 加强安全培训:加大对矿工的安全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检查和维护工作:加强对矿井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

4. 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引进先进的安全监测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五、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矿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 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对矿井的安全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4.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为矿工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以上是对贵州煤矿顶板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措施,希望能得到您的重视和指导。我们将以此为鉴,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

谢谢!

贵州煤矿公司

日期:2021年8月20日

贵州煤矿顶板事故报告范文 篇二

标题:贵州煤矿顶板事故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司贵州煤矿于2021年8月15日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顶板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我们的初步调查和分析,我们整理了以下报告,以便您更好地了解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方法。

一、事故概述

事故发生在2021年8月15日的早上8点左右。当时,矿工正在进行开采作业,突然发生顶板塌落,导致一批矿工被埋。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险,但由于顶板塌落严重,救援工作十分困难。最终,经过紧急救援,成功救出了5名被困矿工,但不幸的是,还有3名矿工遇难。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安全管理不到位:在事故发生前,矿方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顶板的安全隐患,未进行足够的检查和维护。

2. 采矿工艺不规范:矿工在进行开采作业时,未按照规定的采矿工艺进行操作,导致顶板负荷过大,无法承受。

3. 矿工培训不足:部分矿工对于顶板安全的认识不足,未能及时发现顶板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未能正确应对意外情况。

三、事故处理措施

1. 立即停止开采作业:在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停止了所有的开采作业,确保了其他矿工的安全。

2. 组织救援工作:在事故发生后,我们迅速组织了救援队伍,并采取了多种救援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伤亡。

3. 加强安全管理:我们将加强对矿井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矿井的稳定和安全。

4. 提高矿工培训水平:我们将加大对矿工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对于安全事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四、事故教训与改进

该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要求。

2. 加强安全培训:加大对矿工的安全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检查和维护工作:加强对矿井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

4. 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引进先进的安全监测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五、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矿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 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对矿井的安全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4.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为矿工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以上是对贵州煤矿顶板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措施,希望能得到您的重视和指导。我们将以此为鉴,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

谢谢!

贵州煤矿公司

日期:2021年8月20日

贵州煤矿顶板事故报告范文 篇三

一是对三河顺勋煤矿监管不到位。2021年10月至事故发生,已责令三河顺勋煤矿停建整顿、停止采掘工作面作业,未分析研判煤矿仍有大量煤炭外运的异常情况,未严格把关准运准销单申请数量,仍批准煤矿领取与建设状态不符的准运准销单;未认真深入核查驻矿安监员多次汇报煤矿存在的异常问题;用巡查代替执法,日常监管执法流于形式,造成未能及时发现煤矿真实建设状态和违法行为并制止和查处。二是落实驻矿管理工作不力。未严格对驻矿安监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对三河顺勋煤矿驻矿安监员入井次数达不到要求、履职不到位、存在脱岗等行为失察;驻矿安监员存在由煤矿职工携带其人员定位识别卡入井、接受三河顺勋煤矿吃请的情况;未严格执行2021年8月27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贞丰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贞府办函〔2021〕54号)的规定,对包括三河顺勋煤矿在内的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均未落实驻矿监督、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专人联络、巡(检)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和“五人一矿”[ 五人一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贞丰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贞府办函﹝2021﹞54号)第九条: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驻矿监督、专人联络、巡查(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和‘五人一矿’原则,逐矿明确五人工作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驻矿安监员三名。”]规定。三是内部管理不畅。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失序,以集体研究等方式擅自改变贞丰县能源综合执法运行体系,贞丰县能源综合执法大队有名无实,未开展执法工作;调配、抽调安全监管人员到与煤矿安全监管无关的岗位工作,各内设股室、各中心内部管理混乱,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失序。

贵州煤矿顶板事故报告范文 篇四

一是打击治理州内非法越界盗采矿产资源工作力度不够,落实《xxx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安委办〔2022〕1号)不到位,对三河顺勋煤矿越界盗采矿产资源问题失察。二是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未按照《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要求,采取进入矿山现场实地勘测等措施,监督检查矿山企业超越批准范围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未严格按照《xxx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84号)等要求,对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履行打击非法采矿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矿山储量动态管理不到位。落实《xxx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全州矿山储量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州自然资发电〔2021〕4号)不到位,指导督促贞丰县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工作不力。

贵州煤矿顶板事故报告范文 篇五

(1)越界盗采国家资源。经实地测量,隐蔽采面下顺槽超出矿界、上顺槽超出矿界,煤矿相关管理人员在明知越界的情况下,蓄意非法盗采国家煤炭资源。

(2)蓄意逃避安全监管。煤矿为获取非法利益,布置隐蔽非法采煤点,通过不上图、打设假密闭、资料作假、不安设安全监控、入井人员不带人员定位识别卡、不进行入井检身登记等手段蓄意逃避安全监管。

(3)违法承包,违规转包分包。三河顺勋煤矿缺乏基本的安全投入保障能力,将煤矿违法承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正地公司,正地公司又将井下回采、掘进、安装等工程违规分包给个人,回采承包人又将井下采煤作业转包,以包代管。

(4)顶板管理不到位。未编制采面作业规程,未进行支护强度验算,未对单体液压支柱进行压力测试。现场单体液压支柱打设混乱,柱梁数量不足。采面停止回采时未对采面支护进行维护,在采面出现煤壁切顶现象后仍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5)安全管理混乱。一是安全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由于违法承包、违规分包和转包,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队无实际指挥权和管理权,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二是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煤矿有关负责人违章指挥,隐蔽采面切眼未贯通即组织回采作业。在明知作业区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安排人员进行回采作业。三是违规使用民爆物品。承包采掘的施工队无爆破工,由煤矿爆破工持证人员领取民爆物品交由施工队无证人员实施爆破作业;施工队领取民爆物品后违规存放在井下。四是安全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新工人岗前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安排未经培训的工人入井作业,采用补签培训记录进行造假;工人安全意识不强,在没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仍进行采煤作业。五是安全投入不足。因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煤矿边建设、边生产于2021年6月被贞丰县工科局查处;煤矿自开工建设以来先后三次延长建设工期,建设工期由原批复的个月延长至个月。

(6)心存侥幸、冒险蛮干。“1·13”顶板瞒报事故发生后,仍心存侥幸、冒险蛮干,导致“2·25”重大顶板事故发生。

贵州煤矿顶板事故报告范文 篇六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4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54号)不到位。

(2)未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未有效督促州自然资源局、州能源局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未认真督促贞丰县履行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未深入汲取2019年安龙县广隆煤矿“12·16”事故教训,“打非治违”工作不到位,未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对事故责任的处置情况和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有关责者提出如下处置情况和处理建议:

对杨兵等15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及给予行政处罚;

对赵新峰等3人,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对张丛军等3人,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对徐安映等39人,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 黔越公司。机构设置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对三河顺勋煤矿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x令第49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x令第49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依据《xxx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xxx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于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处600万元的罚款。

2. 正地公司。非法承包三河顺勋煤矿,非法盗采国家资源,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xxx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建议处600万元的罚款。

3. 三河顺勋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承包给正地公司,对事故负有责任。

(1)三河顺勋煤矿“1·13”顶板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依据《xxx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xxx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于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处90万元的罚款;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建议处490万元的罚款。两项合并,建议共处580万元罚款。

(2)三河顺勋煤矿“225”重大顶板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依据《xxx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建议处900万元罚款。

(3)三河顺勋煤矿存在安全保障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xxx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xxx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三)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议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提请省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4. 106地质大队。未按规定对三河顺勋煤矿进行现场实测,出具的《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贞丰县龙场镇三河顺勋煤矿2021年上半年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小结》《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贞丰县龙场镇三河顺勋煤矿2021年矿山储量年报》内容与煤矿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建议由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对其出具虚假资料进行立案查处。建议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 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 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十)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上报应急管理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其他建议:

(1)责成贞丰县人民政府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责成贞丰县委向黔西南州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责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向贵州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4)责成黔西南州委向贵州省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5)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组织对黔西南骨科医院死亡证明开具不规范和兴义市殡葬服务中心火化程序不规范问题调查处理。

(6)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由106地质大队出具的有关报告进行复核。

顶板冒落造成人员伤亡

这四条教训和防范措施要牢记!

▼▼▼

1

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在空顶下作业!

2

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压力较大、巷道开口、贯通、开帮挑顶、架设台棚等零星工程时,要制定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成绩合格,由资质部门核发《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采掘工作面在采掘施工前均要认真编制作业规程,正确确定工作面支护方式,有效控制顶板。如遇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贵州煤矿顶板事故报告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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