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普法调研报告范文 篇一
标题:农村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调研报告
一、引言
农村普法宣传是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质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在农村普法宣传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报告旨在调研农村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问题分析
1. 宣传内容不够深入
当前农村普法宣传大多停留在传递基本法律知识的层面,缺乏对于法律原理和法律适用的深入解读。这导致农民对于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无法真正将法律运用到实际生产生活中。
2. 宣传形式单一
农村普法宣传多以宣传板、小广播等传统形式为主,缺乏创新和多样性。这使得农民对于宣传内容的接受度较低,宣传效果不理想。
3. 宣传渠道不畅通
农村普法宣传渠道有限,很多农民难以接触到宣传内容。特别是在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普法宣传工作更加困难。这导致一些农民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
三、改进措施
1. 加强宣传内容的深度
提高宣传者的专业素养,加强法律解释和实际案例的结合,让农民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原则和适用。同时,将宣传内容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紧密结合,让他们能够直接感受到法律在实践中的作用。
2. 创新宣传形式
多样化农村普法宣传形式,如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律讲座等。利用新媒体手段,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受众群体。同时,与农村文化活动相结合,提高农民对于宣传内容的接受度和参与度。
3. 拓宽宣传渠道
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渠道的建设,建立普法宣传站点,增加宣传栏、电视、广播等载体。同时,利用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将普法宣传工作与农村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结论
农村普法宣传是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途径,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加强宣传内容的深度、创新宣传形式以及拓宽宣传渠道,可以更好地提升农村普法宣传工作的效果,推动法治在农村的深入发展。
农业农村普法调研报告范文 篇二
标题:农村普法教育与农民法律意识关系调研报告
一、引言
农村普法教育是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对于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旨在调研农村普法教育与农民法律意识的关系,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的方式,共有1000名农民参与问卷调查,同时邀请了10位相关专家学者进行座谈。
三、调研结果
1. 农村普法教育对农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调研结果显示,通过农村普法教育,农民对于法律的认知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农民普遍认为农村普法教育是了解法律的重要渠道,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提高生产生活的法律素养。
2. 农村普法教育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
调研结果还显示,目前农村普法教育内容多为基本法律知识的传授,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农民普遍希望农村普法教育能够更多地涉及到他们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如土地、劳动合同、农业技术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农民的需求,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3. 农村普法教育方式需要创新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农村普法教育多以集中培训和宣传为主,缺乏针对性和互动性。农民普遍表示希望能够通过实地考察、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教育,增加互动和参与性。同时,利用新媒体手段,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受众群体。
四、建议
基于以上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内容的多样性和实用性,结合农民的实际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2. 创新农村普法教育方式,增加互动和参与性,提高农民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3. 利用新媒体手段,拓宽农村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受众群体,提高教育的普及程度和传播效果。
五、结论
农村普法教育是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教育内容的实用性和多样性,创新教育方式,利用新媒体手段,可以更好地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促进农村的法治建设。
农业农村普法调研报告范文 篇三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党的xx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xxx中央、xxx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笔者结合目前常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笔者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三是权利意识淡薄。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深入,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但如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总体来讲还十分淡薄,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文化素质低下,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年,而城市为年。而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现在农村40岁以上的人群学历在高中以下的占86%,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是传统思想的影响。众所周知,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儒家政治文化观念根深蒂固。虽然自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以后,西方的民主科学思想逐渐传人并影响国民的观念和生活,但直到现在,在我国农村地区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仍然十分深重。一方面,由于人们仍主要生活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关系中,传统的“无讼”、“和为贵”思想及家族意识等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遇到矛盾纠纷时,或忍气吞声,或依靠有威望的长者或村干部依乡规民约来解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诉诸于法的,法律在百姓心中占据着很不起眼的位置。另一方面,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不少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人治”思想作祟,认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却不受法律的约束,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对法律价值的非认同感。
三是农业立法的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我国农村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但总的来讲,农业立法还相对滞后,立法质量不高,层次较低,很多规范原则性太强,配套法律法规跟不上,缺乏可操作性。农业立法中重行政管理轻权利保护的倾向仍很严重,立法无法充分反映农民的利益。而法律要被人们自觉遵行,必须使主体深切感受到法律是以表达自身需求为前提的。这样的农业立法现状必然会妨碍农民对法的作用的正确认识,难以产生对法的信赖心理,这也是我国农村社会法律价值感无法得到认同的重要原因。
四是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农业农村普法调研报告范文 篇四
——兼论新时期的农村法制建设
序言:
水南镇位于赣州市的新城区,属于赣州市新规划的市政、办公中心区,其所辖的4个村中既有土地被全部征用、农民全部“洗脚上田做市民”的;也有部分土地被征用,处于“半农村半城市”(即城乡结合)局面的;还有离城市较远,基本保持了传统农村面貌的村庄。该镇的现状与新时期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大部分农村发展的现状是基本吻合的,即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民收入存在较大差距。以该镇为个案,对它的法律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可以基本看到经过二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大部分农村在新时期的法制建设中所面临的困惑和不足的,笔者自2022年7月随同江西理工大学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重点队在该镇进行社会实践起,不间断地针对新时期农村的法律现状和农民的法律意识等问题,对该镇干部及广大农民兄弟进行了较长期的走访、座谈与问卷调查,从得来的资料中,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农村的发展中,农村法制建设正面临着经济与法律相脱节、现代法律与传统道德间相互存在裂痕、法治与人治传统互相对立对峙、司法和行政貌离神合、法律宣传欠缺力度、普法徒具形式等方面的现实困境,从而希望在以后的农村法制建设中能更多的关注到和走出这些困境,并针对个案农村所存在的这些现象,就新时期我国的农村法制建设提出了几点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内容摘要:本文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为例,对当前农村法律状况、农民法律意识状况等进行了思考与分析,揭示出在当前我国农村的发展中,农村法制建设所面临的经济与法律的脱节、现代法律与传统道德的裂痕、法治与人治传统的对立、司法与行政的貌离神合、法律宣传欠缺力度,普法徒具形式等方面的困境,并对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促进农民法律意识提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认为应在发展经济、严格执法、人文执法;深入务实不懈地普法、诚信正确有效的执法;加快司法改革、实现与维护司法独立;改良旧道德、建立新道德,在法律与道德间寻找契合点等方面做出努力。
关键词:隐患;农村良好秩序;困境;出路
正文:
2022年的暑期,笔者有幸作为江西理工大学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重点队的一员,在赣州市章贡区的水南镇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一名法学科的学生,面对那些开始直面的农村社会现状,笔者开始思考。也是从这次社会实践开始,笔者针对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二十余年后,各项事业都已获得长足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的法律现状与农民的法律意识等,对水南镇下辖的4个乡村及各基层机关进行了较长期的走访、座谈与问卷调查。在调查结束后,笔者对那些材料进行了整理,整理之时,笔者的心情有些沉重。
我国目前有9亿左右农民,这就意味着我们还有约3/4的国人生活在农村,因此,农村的稳定对于我国的发展异常重要,而稳定是要法律来做保障的。一直以来,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农民生活水平与素质也普遍不高,有些政策传达到农村时也已经成了强弩之末,相对于被制度与法律时刻关注的城市而言,农村在其看似平静的表面下有着太多的隐患。在今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社会也正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的,在这场变革中,在这个新时期,特别是在极力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今天,农村的各项工作都在热火朝天的开展的,而同时农村原先所隐藏着的各种问题也开始不断暴露出来,农村基层干部强行征地、先富起来的农民在外重婚等报道时常见于报端,农村法律现状令人担忧亦可见一斑,法律在农村遭遇困境也开始展露其冰山一角,从笔者的调查数据上可以看到,在相对较富裕的章贡区水南镇有约40%的农民对法律表示陌生,约25%的认为法律不可信,20%的认为在走投无路实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会求助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只有15%的农民明确表示在切身利益遭受侵害时会主动利用法律武器。对法律的陌生使他们对身边的制度产生了迷惑,有57%的农民认为村规民约就是法律,仅有43%的认为不是,且不说村规民约是否完全体现了缔约者的真实意思,但这组数据却真实的表明:农民对“法”的产生程序是陌生的。因为陌生,所以心存畏惧,所以难以接受。综合笔者一个月内的社会调查和所见所闻所感,结合个人所学知识,“窥一斑而知全豹”,笔者认为法律在农村遭遇到困境:
困境之一:经济与法律的脱节
相对于城市而言,当前农村的发展严重滞后。经济上,整体贫困;精神上,极度贫乏。农民的生活节奏缓慢,思想上与外界接触较少,原始的农耕方式依然盛行,而作为现代文明的法律则需要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环境才能大展拳脚,落后的农业经济决定了法律所倡导的法治观念与人权观念在农村将被抵制,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前大多农民只是单纯的注重村委会的民主选举,而忽视乃至漠视对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主监督。农民依然习惯着对权力的绝对服从,这些都是因为贫困落后的经济。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只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才能铸就相应的健全完善的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之一的法律不能脱离经济基础而取得发展,尽管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但距离法律所需的实施环境尚还差着很大距离;同时多年的农村建设现实也让我们看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尊重与重视,由此可想而知作为高层次精神文明的法律文明,其在农村存在和发展是何等的举步维艰。有资料显示:离城市越近,交通越方便,经济越多样化,农民越富裕的乡村,其村民的法律意识也相对较高,法治的进行也相对的较好。此次在对处于赣州新市区规划中的南桥村和距城区约有5公里之远的高楼村的调查走访,也证实了这一观点。落后乡村更多的保留了小农经济形式及其思想意识,虽然改革开放在一定程度上对它们造成了冲击,但在短期内还无法从根本上消灭它们,而小农意识的狭隘与自私恰恰与法律所追求的追求自由平等是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同时,落后的经济所带来的贫穷也导致了法律在乡村传播的艰难,在水南镇最富裕的南桥村,笔者可以在村民家中看到村民所需要的一些单行法律规范,而在该镇最为偏远的高楼村,笔者即使在村委会也未能见到多少法律法规资料,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经济上是否宽裕是个很大的因素,一个人只有手中有了“闲钱”,才可能会去考虑接受生存以外的事情。
困境之二:法律与传统道德的裂缝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讲究以礼立国、忠孝廉耻,由于教育水平的相对低下,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部分“传统道德”在农村依然大有市场,封建礼教、宗族观念等依然还是广大农民判断是非善恶的重要标准。笔者认为,有一个现实我们必须正视:在农村,由于缺乏“法治”的经济基础,法律进入农村和在农村的传播更多地表现为蛮横的移植和强制的灌输。这样被传播的法律势必是无法与农村实际完美结合,结果,“法律”不仅没有给农村秩序和稳定,反而破坏了原有秩序,打破了原有平静,带来了人心惶惶。由于在农村已有千年的历史,传统道德和风俗习惯在意识上、表现上等与农民的素质水平、农村的现实环境相符合,农民反而更愿意接受传统道德、风俗习惯的管理约束,而不习惯于服从法律。从本次调查的数据上看,约52%的农民认为维护农村良好社会秩序的是道德,约有43%的农民认为应该是良好风俗,只有24%的农民明确表示是法律(数据是对走访、问卷的结果统计所得,问卷允许多项选择)。我们无意去怪罪农民,缺乏经济基础的法律在农村犹如无根之木,它难以让人对它产生信仰(这里面自然有普法不到位的因素,下文再述),而且在同一问题的解决上,农村传统的道德伦理观念似乎也比法律来得更切合实际,更深入人心,更合理有效。信守传统道德的农民也更愿意相信伦理常情,他们多是以人论事,而非以事论人,在他们的观念里,好人永远是好人,坏人永远是坏人。他们认为,一个人的好坏,一件事的是非,用道德伦理就能一下分清,根本就是与法律无关,在农民的宗族观念里,发生在家族、家庭内部的事都是“自己家里头的事”,无论家庭暴力还是族内奸情等都与外界没有关系,那又怎么需要外界力量的进入呢?!笔者在调查过程中曾有妇女这样问道:我家老公喝醉了酒或者在外受了气回来就打我,打我满身是伤,但他后来会给我钱叫我医疗所看看,这算不算犯法啊? 在笔者告知她的,这是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等法律,你可以去法庭或者妇联请求帮助时,那些妇女往往表现出来的是“不可思议的表情”,他们认为:是自己的老公打了自己,而且已经给钱并叫去医疗所了,那还能是违法啊,还要去法庭啊。在农民的潜意识里, “上法庭”、“打官司”不是一种维权的手段,而是一个骂名,谁动了就会被人说三道四,指手画脚,丢家里人、族内人的脸,甚至还可能要受到族规的惩罚。“私了”往往是广大农民最愿意做出的选择,而这一选择正是小农意识与传统道德伦理观念的结合,同时与“打官司”这一“公了”手段背道而驰的。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常常被人这么问道:这样的事要他多少钱才不亏呢?这样的事我该不该付这么多钱?面对这样的问题,笔者往往无法坦荡地作答。由此可见,与贫穷落后相伴而生的封建道德伦理观念目前还残存在我国的广大农村,而此刻,它们也正在农村与现代法律意识相对峙,在两者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它需要由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做基础的相应思想来弥补。
困境之三:法治与人治传统的对立
由于法律在农村的苍白与无力,法治在农村的实行也是举步维艰,在农村的传统道德观念中,人们更愿意去信仰一尊神,尊崇与服从一个被神化了的人,说出这些话,笔者并不觉得他们很可笑,中国历来是实行人治的,讲究的是服从,历史上的法律大多都是只设定义务而极少设立权利,几千年的传统中,法律只是一个维护统治者统治秩序、保障“人治”的工具,而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立足点与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以实现有效统治为既定目标,而忽视其公共管理职能,将法律的权威牢牢地与“统治者”的德行与威信捆绑在一起,法律似乎忽视了“法律该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效(近十年来相继制定、修改颁布实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规正在开始使这种局面大有扭转),农民得不到政策法律的实惠,只会让他们对政策法律产生厌倦情绪。同时国家多年来城乡分治的做法和农业与非农业区别明显的户籍制度,城市居民与农民待遇不同的传统,也严重压抑了农民的思想,闭塞了农民的视听,这也使得农民对法律怀有失望情绪。而对权力充满追逐与崇拜,表现为对行政的害怕和绝对服从,对领导的感恩戴德和顶礼膜拜。在农村总不缺乏这样的场面,某户农民的冤屈被“平反”了,该农民往往会对过问过此案的干部送这送那,甚至上门下跪感谢,他们认为是这个干部个人帮助了他们,是这个干部手中的权力拯救了他们,而非法律,同时有一点我们还必须认识到,人治社会并不总是产生“坏官”,它也会有“好官”,当他们握有权力的时候(人治的社会环境往往使他们的权力难以受到制约),通常能很好地造福百姓,惩恶扬善,超越法律,带来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而且,他们那种依靠行xxx力净化社会风气的行为所表现出的人格魅力,亦被老百姓所津津乐道,心悦诚服,五体投地,直至在心中升华为神,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北宋时期的包拯与明朝嘉靖年间的海瑞了,他们都是生活在人治社会之中,但是他们做了老百姓所希望的事情,在乎并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这也就是民间为什么对“包青天、海青天情怀”久久不能释怀原因了,然而,人治下的稳定、秩序、公正、繁荣都是暂时的,要想保持长期稳定,就必须建立制度,实行法治。
困境之四:司法与行政的貌离神合
笔者在乡村调查的过程中曾经遭遇过这样的事情:当笔者在乡村采取随机聊天的方式进行调查时,每一位村民都乐意与你聊,海阔天空,对你问的问题无问不答,但是当笔者掏出调查问卷,请求配合就问卷题目进行回答(注:问卷中的问题与笔者随机聊以及座谈等所问的问题基本相同)时,被调查的村民多半面有难色,接二连三的推脱。这是为什么呢?笔者分析认为:这与农民多年来形成畏官、害怕因为反映问题而被打击报复的心理分不开,因为无论你农民以什么方式反映问题,最后总会落到官员手上,为什么?因为农民往往看到执法的官员就是法,行政长官能够调动司法……在中国的法制史上,司法历来就是与行政合一的,这一体制,使后来中国的执法者与老百姓都产生了一种极其错误的思想:司法,原本就该是行政的附庸。这一思想,不仅使司法在实现独立的路上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行xxx力凌驾于司法之上,行政手段横加干涉司法工作的场面屡见不鲜,而且行政司法权限不明,时有冲突。同时这种行政司法各自权限不明的现象,不仅在基层农村大行其道,而且在许多内陆城亦普遍存在,它主要表现为:基层法检自身无人事自主权,无财政决定权,这些权力全在地方政府手中,如此情况下,原本该有司法机关来行使的权力,被移植到行政机关手中,或者司法听命于行政的指挥,行政命令可以抵制、更改甚至替代司法判决,司法的终极权威形象如同纸糊,而司法似乎也惟有依附于行政才能“有序发展”,一旦司法与行政发生冲突,其处境将十分危险,生存亦将成为问题,司法对行政的依赖性,使行政很容易干预司法,导致司法不公,且由于在监督体制上存在缺陷,虽然宪法规定司法监督行政,但基层司法受制于行政的现状,又如何能保证监督的质量和效益呢?所以司法不公、徇私枉法、独断专行层出不穷,致使农民不相信法律,无意诉诸法律,而对行政手段解决争端带着憧憬,从而形成基层司法的巨大障碍。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一半以上的农民在纠纷发生时、在权利被侵犯时,首先想到的是向政府信访,而非寻找法律援助。这不得不让我们对基层司法有所忧患。在我国的信访体系中有一种极为奇特的类型:诉讼类信访。且不说诉讼当事人去信访是否可以得到他想要的效果,单就他们的那种心态就已十分耐人寻味了——他们寄希望于某一领导的批示,来影响司法,以加重其在诉讼中胜诉的砝码。
困境之五:法律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徒具形式
调查中,有很多村干部询问我们是否能够给开一些法律课程,对一些涉农法规进行讲解。询问其原因,答是:有些法律,我们知道是有这么一部法,知道有那么一个名称,但是里面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或者知道一些内容,但不能理解或者害怕理解有误。看着他们恳切的表情和悲痛的诉说,笔者不禁思考:法律到底是怎么走向农村的?在改革开放后,从中央到地方,都确定了经济建设这个这一工作中心,农村的经济建设亦热火朝天,发展乡镇企业、调整农业结构等热潮一再掀起,政府在这些方面也是大费心思、不遗余力。然而,这些仅仅只是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基层要么忽视漠视了,要么就是流于形式,作为高层次精神文明的法律文明建设亦不例外。的确,法治环境的形成需要厚实的经济基础作支撑,但却也不能允许某一段时期成为一个“法律盲区”。我们看到,农村的法律宣传工作做的并不好,其所谓的普法,形式呆板生硬,往往是简单地将一部法律或部分法条在基层政府或村委会的黑板上一写了事;要么就是在广播里一播了事,也不管是否有听众,有没有听懂;要么编个册子,到各村或个生产小组一发了事,也就不再管那些册子的命运如何了。就这样,一部法律,在其传播落实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认识与理解上的断层。再则,法律条文往往都是对普遍现象进行专业化的高度概括总结得来,是语言的精华,如此只有形式没有内容的“送法下乡”,又如何能使农民理解法律,农村接受法律呢?又如何能指望农民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能得到大的提高呢?笔者无意责怪基层政府在经济建设上的高度热情和在精神文明建设上的漫不经心,也无意否定基层农村在经济上所取得巨大成就。笔者认为:欠缺一定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的农村将使我国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受到巨大挑战!没有一个健全有效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与维护是难以建立起高速稳定的发展体系的!
法律在农村的发展,已面临一定困境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长期忽视这一现状,将会导致农村文明与现代文明的脱节,那么如何解决上述困境,改变农村、农民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薄弱的局面,为法律在农村开一条新路,使其能真正深入到基层,被每一个人所熟悉并运用,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和社会加以重视和用心解决!本文旨在指出法律在农村所遭遇到的困境,并从一个法学科大学生的视角出发,试图找到一些走出困境的路,笔者认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出路之一: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尽快完善立法,严格执法、人文执法
正如前文所述,经济基础是法律文明的保障和基石。加快经济建设步伐,提高农村的物质文明水平,在法律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已无须累言了。但是,在加速发展经济的同时,又如何来保证农村的法制建设呢?笔者认为:这种物质文明与法制文明的矛盾可以立法来调和。既然中国在很多领域一向实行城乡分治的做法,为何司法就不能变更一下其一直以来一律平等的司法立法价值取向呢?将更多的法律关怀给予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同时,在司法执法上,对于那些并无太大恶劣影响的涉农案件,能否向农民一方稍稍倾斜?就如同法律更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样,对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多一些人文关怀。使农民对法律怀有感情,在法律上找到归属感,使法律赢得民心,这也符合“法律的道德观”,现代法律的最终价值取向不应该是管制与束缚,然后树立权威,成为让农民畏惧的统治工具,而应该是从公正人文秩序等理念出发来维护、确立、保障、服务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做一个亲民者、民亲者。
出路之二:深入务实不懈的普法,诚信正确有效的执法
在前文中,我们已知农村普法长期以来徒具形式、缺乏实质内容,致使农民对法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法律在农民眼中就是一个空架子。故而,就必须要改变现在的普法形式,笔者认为:首先,使普法者对即将“下乡”的法律进行揣摩研习,使其对该法的规范意义价值原则等一系列法的整体观念有深入的了解。为普好法选好材,以免普错法,乱普法。其次,结合本地农村的特色实际,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送法下乡,其目的只有一个: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农村扎根开花繁茂。再次,普法要有重点分步骤的进行,农村至今还依然还存在“敬人”的思想。普法,可以从德高望重者、取得一定成就者等人开始,并有效利用他们的影响力来扩大普法的效果。最后,发展教育。此应该成为重点,法律说到底都还是一种意识,主观世界里的东西,只有头脑开放了,才可能真正被人接受,教育旨在开发大脑,提高下一代农民的思想意识水平,为法律在农村的遍地开花做准备。我们清楚,法律意识的产生寄托于一定思想意识水平的存在,故而,作为人类思想的塑造工程的教育,便重任在肩了。
同时,诚信正确有效的执法,也可达到一定的普法效果,
而且甚至可能改变千百年来法律在农村及农民心目中的形象,多年来对贫穷的深刻体会和对小康的强烈向往、追求,使农民对个人利益看的很重,正确的执法,将能使法在维护农民的切实利益上展开其功能,诚信有效地执法则将使法律赋予农民的各种权益在现实中得到及时兑现,这样,将使农民感受到用法律来维护权利是有利的是方便有效的,他们也才肯于用法来维权,正如贺卫方教授所说:如果我们能够把法制、民主、自由解释成和农民们密切相关的能给他们权利、给他们尊严、给他们发展机会的东西的话,那么我相信农民们是不会那么冷漠的。
出路之三:加快司法改革,实现与维护司法独立
千余年来实行的行政与司法合一的流毒一直波及到今天,至今,基层行政与法检关系依然暧昧,行政机构不仅远比司法机构庞杂,而且职能上多变,虽然权限较小,却也可以随意插手司法,越权行为几近家常便饭,如此情况下,如何能保证司法的公正?而且,信访等方式得来的行政命令可以对抗甚至推翻取代司法判决,这样,司法的权威性又该从何而来?司法的生杀大权掌握在行政手中,使宪法赋予司法对行政的监督职能难以行使,“没有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这也就不难怪为什么腐败官员屡查屡有了;同时,农民对行政命令的相信与依赖,也使司法障碍重重,这样往往也就造成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导致错案、冤案的发生,西方有谚语:一次不公正的判决给当事人和社会所带来的伤害远比十次平反所带来的安慰要大。因此,划清司法与行政的界限,实现和维护司法独立并有效监督地方行政是当务之急,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与司法改革,明确各个行政机构的职能,避免职能的冲突与重叠,消灭争相管辖现象,确定行政越权、司法违法的责任及其承担,将有效消灭行政意志在司法领域中的横行,维护法律公正正义,净化审判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将有效的维护司法的终极权威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心里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仰。
出路之四:改良旧道德,建立新道德,在法律与道德间寻找契合点
法律之所遗,道德之所补。法律与道德同为社会良好秩序的维护者,二者相辅相承,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和谐平安,然而,道德终究只能作为法律的辅助手段发挥作用,而不能与法律相对抗,同时法律亦要遵循公序良俗之原则,不可任意践踏和破坏乡村良好道德,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相应经济基础的欠缺,法律往往是以蛮横生硬的方式进入农村,由于缺乏磨合,法律在农村的处境如同在夹缝般左右为难,原生的农村道德与外来的现代法律发生冲突在所难免,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端却先发生了。如何排除这些磨合期中的弊端,使农村秩序在法律的调教下重新回归良好,将是下一步农村工作与法律工作的重点。笔者认为,改良旧道德,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农村新道德,将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农村中常有这样的“悖论”:恶媳妇虐待善婆婆,丧尽天良,天理难容;丈夫得知后,痛打恶媳,大快人心,天经地义,符合道德。然而,这种家庭暴力行为却违反了法律,——这时,道德与法律便发生了冲突,这又该一谁的标准为“标准”呢?当然是法律了,当前农村还没有形成一个共同的道德判断标准,现存的道德多是松散的,片断式的,还无法让每一个人都接受、信服,而法律则不同,法律中含有道德,它是最普遍的、最基本的道德,是被大多数人所认同的(法律是由人们选举出的代表制定的),以社会中大多数人的道德观为准,既不是少数精英的道德观念,也不是个别落后分子的道德判断,所以,也可以说,法律是对大多数人的尊重与宽容。由于法律具有普遍性,而某一地的道德风俗可能只适用于该地,将它推广到各地是不现实的。也有人说在城市成功实践的法律也只适用于城市,在农村也将难以施行,是的,法律与道德一样,都不是万能的,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和受到时间上的限制。然而,法律作为基本的道德标准是为大多数地方大多数人制定的,这就注定了法律将在大多数地方得到普及,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而不像道德风俗,各地都有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农村,不能要求法律去“将就”农村道德,而应该在农村建立一个以法律为核心的新道德体系。法律与道德并非敌人,两者应当共生共存,相得益彰。一切重在进化与改良。
结语: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的全面小康,离不开广大农村的发展与进步以及广大农民兄弟法律意识的提高,否则依法治国就无法得到全面落实,“法制社会”的目标也就不可能完全实现。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口有九亿人口是在农村,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因此,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改善农村的法制环境,实现农业与农村工作法治化,其意义与责任不可谓不大,特别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新时期,尽快实现农村的法制现代化,将能尽可能的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以早日实现我国社会的全面小康,而农村法制现代化的实现,通过调查,笔者认为应该早日摆脱目前农村法制建设中所存在的经济与法律相脱节、现代法律与传统道德间相互存在裂痕、法治与人治传统互相对立对峙、司法和行政貌离神合、法律宣传欠缺力度、普法徒具形式等方面的困境,这些困境的存在,将对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极为不利,并将阻挠国家科教兴国、兴农战略的实施,阻碍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摆脱这些困境,而使农村法制建设得到顺畅、快速、高效的进行?笔者在文章中提出应在发展经济、严格执法、人文执法;深入务实不懈地普法、诚信正确有效的执法;加快司法改革、实现与维护司法独立;改良旧道德、建立新道德,在现代法律与传统道德间寻找契合点等方面做出努力。而且我们也可喜的看到,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对农村社会的影响日益加深,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逐渐深入,那些在这场变革与实践中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农民,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有巨大的渴求,这也就更加要求每一个农村法制建设的规划者、执行者要早日摆脱农村法制建设过程中遭遇的困境,使农村法制建设得到顺畅、快速、高效的进行。
农业农村普法调研报告范文 篇五
为全面掌握20xx年上半年全市农业生产形势,客观分析目前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张掖市xxx按照省xxx调研要求,会同省局农村处调研组到高台、临泽、甘州、山丹四个县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一行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查看农作物长势,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养殖户户主进行深入交流座谈,对全市上半年农业生产形势和全年农村经济运行态势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认识。现将上半年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一)农作物播种面积继续增加。今年以来,张掖境内气候条件较好,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来,降雨充沛,夏粮长势良好,农业生产形势健康向好,经初步统计,20xx年上半年完成农作物正茬播种面积万亩,同比增长,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万亩,同比增加万亩,增长,在粮食作物面积中,夏粮面积万亩,同比减少万亩,下降;秋粮面积万亩,同比增加万亩,增长.制种面积万亩,同比增加万亩,增长.其中玉米制种面积万亩,同比增加万亩,增长。
(二)粮食总产量呈现xxx夏减秋增xxx态势。预计夏粮总产量达到亿公斤,同比减少万公斤,下降;如果后期农业生产不再有大的自然灾害发生,秋粮单产按530公斤/亩计算,秋粮总产将达到96099万公斤,同比增加3002万公斤,增长3%左右。预计全年粮食产量达到亿公斤,增长2%左右。
(三)经济作物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作物面积增加的绝对量和速度均有上升,油料、蔬菜、中药材和蔬菜及其它制种分别达到万亩、万亩、万亩和万亩,其中蔬菜及其它制种面积增幅较大,增长13%,四大作物占到经济作物面积的。
(四)畜牧业生产稳步健康发展。从青饲料面积达到万亩,增长;预计大牲畜存栏万头,增长;牛存栏万头,增长;牛出栏万头,增长猪存栏万头,增长;猪出栏万头,增长;羊存栏万头,增长;羊出栏万头,增长。
二、上半年农业生产主要特点
20xx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发展,对新建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设施农业建设,发展高原夏菜、绿色有机农产品、草食畜牧产业,建立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予以大力支持。
(一)设施农业发展加快。县区通过整合惠农资金、政府贴息贷款、协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设施农业的扶持力度,设施农业发展得到长足发展。如甘州区对连片新建50座以上的日光温室,每座补助5000元;临泽县从20xx开始每年整合涉农项目资金5000万元,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高台县对当年采用新型材料连片打建,种植温室30座、50座、100座以上的,每座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奖励补助;民乐县对连片新建10座以上的高标准层架式食用菌大棚,每座一次性补助资金6000元。由于各级政府扶持力度加大,进一步调动了种植大户、农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从事设施种植的积极性。20xx年新建日光温室4890座、钢架大棚9250亩,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到万亩,设施种植业面积呈两位数增长态势。
(二)创新经营机制增活力。将创新农业经营机制作为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抓手,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力度,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资源大量流转,催生了一大批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了农作物制种、马铃薯、高原夏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了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步伐。20xx年,全市农地流转面积万亩,比上年增加万亩。整村流转60个,面积万亩。全市50-100亩规模经营单位3148个,100-500亩规模经营单位2093个,500-1000亩规模经营单位497个,1000亩以上规模经营单位245个。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规模化经营对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高台县绿洲农业有限公司,在高台县的南华、宣化两镇以亩均800—1000元价格流传农民土地万亩,新建活动式钢架大棚3000座,陆地标准化种植蔬菜万亩,今年亩均收入可达到5000元以上。
(三)龙头企业成为推动农业发展生力军。各级政府把扶持龙头企业作为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激发农业发展活力的重要抓手,加大培育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新型经营主体呈快速发展势头。20xx年农业龙头企业国家级1个,省级41个,市级101家。如张掖市绿涵公司积极发展以高原夏菜为主的特色蔬菜产业,先后投资亿元在荒滩上修建5万吨、占地2万平方米的全市最大的蔬菜水果保鲜库、6000平米集约化全自动育苗中心、618座钢架拱棚标准化设施蔬菜示范区,采取订单种植、最低保本价收购、保鲜贮藏、定点运销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在甘州,高台,临泽、民乐等地落实高原夏菜面积4万多亩,年销售收入达到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20xx年2月28日,绿涵公司与俄罗斯CTK贸易公司成功签订了50万吨果蔬出口协议,首批300吨果蔬产品于5月27日正式启运。今年1-4月份,张掖市农产品外贸出口逆势上扬,实现自营出口总额6437万元,同比增长29%。
(四)畜牧业生产健康稳定发展。以建成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试点市建设为主线,狠抓政策扶持、规模养殖、疫病防控、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全市畜牧业生产呈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年初,市、县区党委、政府均以1号文件形式出台扶持草食畜牧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采取引导鼓励扶持的办法支持散养户出院入区,鼓励养殖大户以区建场,以区带户,以户促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势头强劲。今年已新建各类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117个,其中:肉牛36个、肉羊65个、奶牛11个、生猪5个。20xx年张掖调查队畜禽监测大型规模养殖户,生猪饲养量5000头以上27户,比上年增加2户;牛饲养量1000头以上的32户,比上年增加13户;羊饲养量1000头只以上的149户,比上年增加6户,禽饲养量10万只以上的3户,比上年增加2户。
三、农畜产品价格形势分析
根据这次调研及农业、畜牧部门提供的资料分析,今年上半年,农产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波动不大,畜产品价格起伏较大。
(一)粮食价格基本稳定。上半年主要农产品小麦、大麦、马铃薯价格维持在元/公斤、元/公斤、元/公斤,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稳定,略有上涨,玉米价格从去年年底的元/公斤,恢复性上涨到目前的元/元左右。
(二)蔬菜价格波动较大。今年春节前,受冰雪冷冻灾害天气影响,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春节期间蔬菜价格大幅度上涨,同比上涨2-3倍。进入5月份以来,以娃娃菜、甘蓝、西兰花、叶菜等为主的大宗蔬菜出现价格大幅度下跌,下跌幅度达到50%以上,蔬菜批发市场娃娃菜、甘蓝、叶菜类批发价格在元/公斤之间,种菜效益大幅度下滑,特别是规模种植户出现严重亏损状态。
(三)牛肉价格保持稳定,羊肉价格开始回升。二季度,牛肉价格达到54元/公斤,与一季度环比基本持平;肉羊生产经过一年多的价格低位运行,现已企稳回升,平均价格在42元/公斤左右。
(四)生猪产品价格继续走高。一季度,生猪及猪肉价格平稳,分别达到19元/公斤和27元/公斤。二季度,生猪和猪肉价格持续走高,分别达到22元/公斤和32元/公斤,环比分别上涨和.受生猪价格大幅上涨影响,仔猪价格居高不下,15公斤仔猪出售价格达到800-900元,20公斤仔猪价格达到1200元,仔猪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翻了一番。
生猪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猪产能下降,供小于求。经历了20xx-20xx年近2年的养殖亏损之后,大量中小散户退出养猪业,淘汰自繁母猪,压缩存栏量,缩小养殖规模,导致母猪存栏下降,仔猪补栏不足,产能下降;二是部分自繁自育规模养殖户,囤栏惜售仔猪,导致仔猪价格比上年同期翻了一番或待贾而沽,不愿出售,造成有意愿养猪的养殖户望而却步;三是在微利和亏损的情况下,很多散养户坚持不下来,从事散养的人越来越少。
(五)禽类产品价格逐步回暖。一季度,鸡蛋和活鸡价格走低,分别达到元/公斤和16元/公斤。二季度,鸡蛋和活鸡价格逐步回暖,分别达到元/公斤和18元/公斤,环比分别上涨和.麸皮、胡麻饼、育肥猪料、蛋鸡饲料、肉鸡饲料价格上涨,环比涨幅分别为、3%、、、。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灾害性天气影响农业生产。进入4月下旬,全市出现大风、扬沙天气,部分地方发生沙尘暴,使日光温室、钢架大棚、拱棚和大田覆膜作物受损。4、5月份气温温差波幅较大,甚至出现极端低温、霜冻,导致正值出苗的玉米制种及沿山地区油菜幼苗受到低温冻害的影响。
(二)农畜产品价格波动大。进入5月份以来,以娃娃、甘蓝,叶菜等为代表的大宗蔬菜价格创历年新低,菜农种植效益严重受损,种植效益下滑,规模种植户出现严重亏损状态;羊出栏价格连续两年持续走低,进入5月份以来价格虽有所回升,但规模养殖户仍处于亏损状态,养殖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挫伤,补栏积极性不高;生猪价格近期居高不下,价格超出了理性上涨预期,加大了居民的日常生活消费支出,严重影响到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五、意见建议
一是切实抓好农作物田间管理。抓好xxx三夏xxx、xxx三秋xxx农业生产,指导农户加强以玉米、马铃薯为主的秋收作物田间管理。加强病虫害的预报和防控,降低病虫危害损失。加强与气象、水务部门的协作,及早预防干旱、冰雹、洪涝等灾害,确保农业丰产丰收。
二是强化科技指导和信息服务。加强对农民的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和其他技能的培训,大力推广设施农业、循环农业和高效节水农业实用技术。加强对农产品市场前景、供需状况、价格趋势等调查和预测,及时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确保农民群众产得下、销得出,价格稳、收益高。
三是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让农户在最需要资金的时候拿到直补款,使惠农政策的效果发挥好,最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对新建的设施农业,实行倾斜性政策资金扶持。引导农村能人、种养大户、运销大户、龙头企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农产品流通实体。加强绿色有机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特色农产品生产向无公害、绿色化、有机化方向发展,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是加快生猪生产供给侧改革。生猪行情的变化,是市场规律调节的结果,也是基于2年亏损期的恢复性补偿。政府相关部门应未雨绸缪,统筹协调,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一方面促进生猪市场供给总量平衡,防止下一个xxx猪周期xxx的到来。另一方面应促进生猪生产适应在产品结构和品质方面上档升级,扶持生猪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饲养,支持养殖户和龙头企业引进良种、繁育良种,扩大和提升养殖规模和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生猪预警体系,政府相关部门全面掌握全国及周边地区生猪产销形势,对生猪生产形势做出准确判断,准确调控生猪市场,促进生猪生产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农业农村普法调研报告范文 篇六
根据省委政研室的安排部署,我委按照《关于落实省领导对xx试验区批示精神的调研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任务和分工职责,拟定了《xx试验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方案》,并由委发展计划处牵头,组织畜牧办、科教处、种植业综合处等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分2个调研小组,于20xx年12月22日―27日,分别深入到xx、xx、xx、大方县等地14个乡镇、16家企业、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深入到生产基地,详细调查了解当前农业生产情况,并与当地政府、农业部门、龙头企业举行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xx地区辖7县1市,现有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农村劳动力万人,乡村从业人员万人。国土面积26853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万亩(其中,水田万亩,旱地万亩),保障灌溉面积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
(二)20xx年农业农村经济情况
1、预计20xx年,xx地区国民生产总值(GDP)6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31元/人,其中:工资性收入85元,家庭经营收入1850元,财产性收入元,转移性收入360元。
2、主要农作物生产值情况:20xx年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万亩,产值亿元,其中,玉米万亩、亿元,铃薯万亩、亿元,水稻万亩、亿元,小麦万亩、亿元,油菜万亩、亿元;蔬菜万亩51亿元,烤烟万亩、亿元,茶叶面积万亩、亿元,中药材万亩亿元。预计20xx年粮食产量万吨,占全省粮食总产的。畜牧业肉类总产万吨,其中生猪万吨、产值亿元,肉羊万吨、产值亿元,肉牛万吨、产值亿元,预计20xx年xx地区肉类总产万吨,占全省肉类总产的。
3、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至20xx年12月,全区共有龙头企业97家,其中部省级龙头企业21家,地市级龙头企业97家,拥有资产xx亿元,20xx年营销总额亿元,带动农户130余万户;全区已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943家,社员28945户,合作社拥有资产亿元,流转土地万亩。
20xx年农村沼气建设投入建设资金11475万元,xx农村户用型沼气池万口,大中型沼气池3口,沼气后续服务站95个,现全区建成农村户用型沼气池万口,适宜建池覆盖率达到29%,综合三改配套率达到62%。
二、“十一五”期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判断
“十一五”期间,xx地委、行署认真落实xx试验区的相关精神,紧紧围绕“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农业结构调整为抓手,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确保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以生态畜牧业、马铃薯、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快速发展。
(一)粮油生产总量不断增加,单产水平不断提高
在粮油生产上,以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基本自给为目标,通过加强优良新品种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普及,在稳定粮油作物播面的同时,努力提高单产,实现粮油生产稳定发展。20xx年与20xx年相比,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5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由万吨增加到20xx年的万吨,粮食单产水平由262公斤/亩,提高到276公斤/亩,全区粮食需求总量约322万吨,常年生产量达到270万吨,调入量万吨(主要是粮食品种之间的调剂,其中大米约14万吨),调出3万余吨,总体看来,粮食基本实现自给。油菜种植面积万亩,常年总产xx万吨左右,单产xx公斤,并以xx康星油脂有限公司为龙头,促进了油菜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二)农业生产结构逐步调整,优势特色产业初具规模
“十一五”期间,xx地区结合本地实际,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以生态畜牧业、马铃薯、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强化投入力度,以良种繁育为基础、基地建设为中心、标准化生产为保障、产业化经营为动力,加快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1、生态畜牧业发展迅速。
xx地区充分发挥具有污染小、天然草场面积大(万亩),灌木林(630万亩)、林地(1800亩)资源丰富,农作物秸秆总量大(年生产量326万吨),绿肥种植广(300余万亩)、人工草地保留面积大(80万亩),饲料来源广泛(年可用于饲料的粮食和农副产品200余万吨)等优势因素。以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的重点,突出抓好规模养殖和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创新工作机制、调整生产方式、提高科技含量、组建合作组织”的四项措施,强力推进生态畜牧业的发展。20xx年与20xx年相比:肉类总产由万吨增加到33万吨(增加112%),畜牧业产值由亿元增加到67亿元(增加164%),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由增加到38%(提高1个百分点),养殖户由万户发展到万户(增加倍),养殖业收入由元增加到631元(增加219%),养殖业收入占农民纯收入比重由提高到(提高个百分点)。按照规划至20xx年,xx地区投入发展畜牧业的资金稳定在3亿元,养殖户达12万户,肉类总产增加到50万吨,产值达20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50%,养殖业收入达2000元,占农民纯收入比重增加到30%,培育龙头企业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00个,至20xx年,xx地区畜禽生产量上升至全省第二位。
2、马铃薯产业稳步发展。
xx地区充分利用海拔高、气候冷凉、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等优势条件大力发展马铃薯生产。通过加强马铃薯良种扩繁体系建设,大力推广脱毒马铃薯,加强马铃薯市场建设,加快马铃薯加工业发展等措施,促进马铃薯产业的稳定发展。现xx地区成为国家确定的马铃薯种植发展优势区域,成为全国马铃薯四大主要产区之一,成为我省马铃薯最大产区。20xx年与20xx年相比:马铃薯总产值由亿元增加到亿元(增加倍),种植马铃薯农户由40万户发展到86万户(增加2倍),马铃薯单产水平由公斤/亩提高到1278公斤/亩,马铃薯收入占农民总收入比重由提高到(提高个百分点)。按照规划至20xx年,xx地区投入马铃薯产业的资金达到5000万,种植农户达90万户,马铃薯总产值达xx亿元,占农民收入比重增加到12%,马铃薯龙头企业发展到xx家,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xx个。
3、蔬菜产业规模迅速扩大。
xx地区充分利用海拔跨度大、生态类型丰富,交通(铁路、公路)建设加快等有利条件,通过强化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加快蔬菜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大对蔬菜产业扶持力度等措施,促进蔬菜产业的快速发展。20xx年与20xx年相比:蔬菜种植面积由万亩增加到万亩(增加倍),蔬菜总产值由亿元增加到51亿元(增加倍),蔬菜单产水平由公斤/亩提高到公斤/亩,种植蔬菜农户由135万户发展到170万户(增加40万户),蔬菜收入占农民总收入比重由上升到(上升个百分点)。按照规划至20xx年,xx地区投入蔬菜产业的资金达到1亿元,种植农户达180万户,蔬菜总产值达90亿元,占农民收入比重增加到20%,蔬菜营销与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到50家、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xx个。
4、茶叶产业迅猛发展。
xx地区充分利用荒地、坡地资源丰富,宜茶面积大等优势条件,以茶产业作为生态治理、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通过强化政策和资金扶持,全面整合石漠化治理、整村推进等工程(项目)资金发展茶产业,以新茶园种植及无性系茶苗推广应用为基础,加快准建立茶园基地建设和无公害及有机茶产地认证,促进茶产业快速发展。20xx年与20xx年相比:茶叶总产值由亿元增加到亿元(增加倍),种植茶叶农户由万户发展到万户(增加2倍),茶叶收入占农民总收入比重由提高到(提高个百分点)。按照规划至20xx年,xx地区投入马铃薯产业的资金达到亿元,种植农户达35万户,茶叶总产值达30亿元,占农民收入比重增加到xx%,茶叶龙头企业发展到20家、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xx个。
5、特色经果产业加快发展。
xx地区充分利用海拔跨度大、生态类型多样的有利条件,以xx苹果、xx核桃等为重点,整合退耕还林巩固成果项目、国家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和争取国家、省级精品水果项目,加大特色经果业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土地流转,以特色产业基地和精品示范基地建设为基础,以水果产业基地高标准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特色经果业的发展。
6、中药材产业呈快速发展之势。
xx地区充分利用xx半夏、大方天麻、xx百合等一批地道药材在国际国内影响较大的优势,通过制定规划、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基础,以示范基地建设为核心,以“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产业化经营模式为主体,加快中药材种植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促进了中药材产业的发展。20xx年与20xx年相比:中药材种植面积由8万亩增加到万亩(增加倍),中药材总产值由亿元增加到亿元(增加倍),种植中药材农户由万户发展到万户(倍),中药材收入占农民总收入比重由上升到(增加43倍)。按照规划至20xx年,全区中药材种植农户发展到12万户,中药材总产值达到30亿元,中药材收入占农民收入比重增加到,中药材龙头企业发展到3-5家、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xx个。
(三)优势特色产业占农民收入比重不断上升
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优化了产业结构,提高了生产效益,不断发展成为xx地区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中最大的增长点。20xx年与20xx年相比,优势特色产业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由上升到,已成为农民收入中最大比例部分。同时,随着优势特色产业的不断发展,产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产业集成度的不断上升,优势特色产业的经济效益也将更加凸显,为该区生态治理、脱贫致富,以及为xx地区乃至全省“工业化、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十一五”期间,既是xx地区获得投入最多的时期,同时也是xx地区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投入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力度最大的时期。据统计,xx地区在生态畜牧业、马铃薯、蔬菜、经果、茶叶、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投入上,20xx年与20xx年相比,由亿元增加到亿元,投入增加倍。其中:生态畜牧业投入资金由1255万元增加至34887万元(增加倍);马铃薯产业投入资金由2000万元增加至4200万元(增加倍);蔬菜产业投入资金由590万元增加至4580万元(增加倍);经果产业投入资金由20万元增加至3180万元(增加xx倍);茶叶产业投入资金由500万元增加至9460万元(增加倍);中药材产业投入资金由900万元增加至985万元(增加倍)。经果业、生态畜牧业、茶产业、中药材产业成为投入增加最多的产业。
(五)产业化发展不断加快
“十一五”期间,xx地区结合优势特色的发展,以加快产业化发展为核心,通过扶持和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和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促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扩大产业基地规模,促进优势产业区域的形成,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集中度,加快农产品名特优品牌建设,加快产业化发展。20xx年与20xx年相比,xx地区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方面的龙头企业由20家发展到6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发展到784个。目前,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00家,固定资产达xx亿元的龙头企业有75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xx55个。建成特色经过林130万亩、生态畜牧业人工种草基地万亩、商品蔬菜基地万亩、茶叶基地万亩、中药材生产基地万亩,较20xx年分别增长65%、87%、11%、217%和228%。累计获得无公害产地认定61个,面积万亩;产品认证47个,年产量万吨;有机农产品认证20个,绿色食品认证1个,质量管理体系认证9个;获xx名牌产品称号9个、省证明商标xx个,地理标识产品4个,专利授权4个;获xx省名特优产品27个,地区优质农产品认证130个。目前,全区已建成优势特色产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400余个,初步形成以xx、xx为主的优质肉羊产业带,以xx、xx、xx、xx、大方为主的马铃薯商品薯产业带,以xx、大方、xx、xx为主的夏秋反季节蔬菜产业带和以大方、xx、xx、xx为主的优质辣椒产业带,以xx苹果、xx核桃、xx樱桃、xx柑桔为主的精品果业产业带,以xx、xx为主的高山生态有机茶产业带,以xx半夏、大方天麻为主的中药材产业带。此外,xx地区的xx县获“中国南方马铃薯之乡”,大方县获“中国皱椒之乡”及“中国天麻之乡”,xx县获“中国竹荪之乡”,xx县获“中国贡茶之乡”,xx县获“中国高山生态有机茶之乡”等称号。
(六)结合实际,制定了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规划
xx地委、行署及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十二五”期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3321”工程,即:建设300万亩草地畜牧业、300万亩特色经果林、300万亩蔬菜,200万亩茶叶、200万亩中药材。配合3321工程的实施,提出了建设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工程和“十带百园”(xx个5万亩以上的的xx大特色产业带,3个5000亩规模以上的特色农业示范园),具有全区的战略高度。另外,xx地区根据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结合省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分别制定了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马铃薯产业发展规划、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特色经果林发展规划、茶产业发展规划、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及油菜油脂产业发展规划等。这些规划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该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定位、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对于下一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xx试验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是xx试验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快时期,但是,由于该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口众多,自然条件生态环境较差,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尚存在以上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差。
一方面由于该区域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较差、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人口多,另一方面该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长期以来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严重不足,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差,受自然灾害影响大。目前区域内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在保灌田土的覆盖面、人均半亩口粮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水、电、路配套等方面严重滞后,亟待改善。仅靠试验区自身力量,短期内难以解决,要实现试验区农业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必须下大力解决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
二是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虽然xx试验区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在土地制度改革试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财政扶贫资金贴息、信用社贷款的扶贫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改革创新的力度和深度有待提高,特别是作为“先行先试”的试验区,在政策优惠制定方面,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体系改革与建设方面,在农业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方面,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投融资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方面,在调动农业科研、技术推广人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等等方面,均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的力度,建立起调动多方积极性,促进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确实提高该区域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中的承接能力。
三是投入力度亟待增强。
“十一五”期间,从中央到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特别是对xx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工作给予最大力度的支持,xx试验区成为投入增长最快、增长最多的时期。但由于该区域长期投入严重不足,欠账较多,加之区域内原有的自然经济条件较差,从改革开放以来相比较,无论是投入的总量,还是人均的投入量,xx试验区均处于较低水平,投入力度亟待加大。
四是科技支撑能力较弱,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
近年来xx试验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进步,特别是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区域内农业生产的方式较粗放、良种覆盖率和良法到位率不高,标准化规范化技术的普及率不足,农产品科技含量低等问题较普遍,随着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科技支撑能力弱的问题也日渐凸显,区域内的农业科技研发能力、科技储备能力、农业技术推广与示范能力、产业化升级的科技支撑等都还较弱,迫切需要得到加强。xx试验区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年,低于全省人均受教育年限为年水平,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接受新知识、技术能力的能力弱,特别是试验区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外出务工,滞留农村的多是老年、妇女和儿童,农业生产劳动力素质亟待提高。
五是保障体系有待健全。
xx试验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产业技术支持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技术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体系、市场营销和信息体系建设等方面,有待加强和完善。
四、对促进xx实验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建议
xx试验区成立以来,受到xxx、xxx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xx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工作推进建议方案的要求》精神,积极支持xx试验区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xx试验区人口数量、国土面积是全省第二大的地区,贫困人口是全省最多的地区,是全省具有重要战略的地区。加快xx试验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xx地委、行署及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了“3321”工程(300万亩草地畜牧业、300万亩特色经果林、300万亩蔬菜,xx万亩茶叶、xx万亩中药材),结合工程的实施,制定了建设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工程和“十带百园”(xx个5万亩以上的的xx大特色产业带,113个5000亩规模以上的特色农业示范园)措施,明确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定位、发展思路和目标,思路清晰。
我们认为:在促进xx试验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要始终坚持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带动战略,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发展,用产业化理念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用城镇化理念促进农村发展,进一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在巩固粮食基础的前提下,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项目为载体,良种良法配套为基础,规范化基地建设为重点,产业化发展为保证、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为根本,下大力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试验区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1、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加快体制机制建设。
充分发挥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有利条件,加大改革创新步伐,要创造更宽松的政策环境,制定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快试验区农业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创xx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机制,建立充分调动社会各类资源积极参与试验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为试验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加大对试验区支持力度。
从中央、省级层面,要制定对xx试验区更大的支持政策,在项目、资金、人才等各方面,进一步加大对xx试验区的支持。特别是要加强试验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在水利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水电路配套等多方面给予更大支持。
3、加大对试验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
一是建立xx试验区与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省级农业科研机构建立紧密联系的专家团队制度,充分利用专家资源优势,为试验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优势,获得信息、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更大的支持。
二是建议xx试验区农业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重点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加强与部、省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组成特色产业专项考察调研组,深入试验区开展专项调研,从全省发展的战略高度,对试验区各优势特色产业,再次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进一步理清产业发展思路、明确产业发展的措施,促进区域产业之间的合理衔接,强力推进该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
三是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在农业产业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民科技培训等方面,将xx地区纳入优先支持和建设范围。
四是试验区政府、农业部门,要充分考虑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充分整合有效资源,促进产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共同推进产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