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学术报告格式范文 篇一
标题:城市垃圾分类与环保
摘要:
本报告旨在探讨城市垃圾分类对环境保护的意义,倡导并推动垃圾分类在城市中的实施。通过调研和对比分析,我们发现垃圾分类可以有效降低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本报告将介绍垃圾分类的实施方式、效果评估以及相关政策建议。
1. 引言
垃圾分类是一种有效的环保措施,可以将废弃物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等不同类别,以便进行有效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分类的实施可以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式
垃圾分类可以通过设立分类垃圾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建立回收利用体系等方式来实施。在分类垃圾桶方面,可以设置不同颜色和标识的垃圾桶,方便市民进行分类投放。宣传教育活动可以通过媒体、社区和学校等渠道,向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正确的分类方法。建立回收利用体系可以加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减少垃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3. 垃圾分类的效果评估
对于已经实施垃圾分类的城市,需要进行效果评估,以评估垃圾分类的效果和问题。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垃圾分类率、可回收物回收率、有害垃圾处理率等。通过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 相关政策建议
为了推动垃圾分类在城市中的广泛实施,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和配套措施的完善。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和义务,并提供相应的经济激励措施。同时,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垃圾分类政策的有效执行。
5. 结论
垃圾分类是一项重要的环保措施,对于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的垃圾分类方式和政策支持,可以实现城市的环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三. 城市垃圾分类与环保[J]. 环境科学研究, 2019, 12(1): 23-30.
[2] 李四, 王五. 城市垃圾分类实施效果评估研究[J]. 资源与环境管理, 2020, 8(2): 45-52.
环保学术报告格式范文 篇二
标题:可再生能源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与前景
摘要:
本报告探讨了可再生能源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和前景,重点关注太阳能和风能的利用。通过对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案例分析,我们发现可再生能源可以有效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本报告将介绍可再生能源的种类、应用案例以及发展前景。
1. 引言
可再生能源是指能够自然更新的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与传统燃煤和石油等化石能源相比,可再生能源具有环境友好、永续利用等优势,被广泛应用于环境保护领域。
2. 可再生能源的种类
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多种形式。太阳能是指利用太阳辐射能产生电能或热能的能源,可以通过光伏发电和太阳热利用等方式进行利用。风能是指利用风力产生动力或发电的能源,可以通过风力发电机等设备进行利用。
3. 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案例
太阳能和风能是可再生能源中应用最广泛的两种形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可以应用于家庭和工业用电,通过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风能发电可以应用于大型风电场,通过风力发电机将风能转化为电能。这些应用案例证明了可再生能源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和应用前景。
4.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前景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清洁能源技术的不断进步,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目前,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都在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鼓励投资和研发。未来,可再生能源有望取代传统化石能源,成为主要的能源供应方式。
5. 结论
可再生能源在环境保护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发展前景。通过合理利用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可以有效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和温室气体的排放,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六. 太阳能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与前景[J]. 可再生能源研究, 2018, 10(3): 12-18.
[2] 张七, 李八. 风能发电的发展及其环境保护效益研究[J]. 可再生资源与环境保护, 2019, 7(4): 34-41.
环保学术报告格式范文 篇三
摘要
:针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现状进行分析,介绍了环境监测的作用。结合这些内容,探讨如何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环境监测力度,内容有加大投资力度,提升人员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
关键词
: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资金投入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发生变化,对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因此,相关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对监测的使用,促使环境保护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均得到有效提升。
1我国当前环境保护概况
站在我国当下环境监测实践角度进行分析,利用环境监测技术,能够结合不同环境监测对象,将监测工作划分为生物物质监测、大气监测、土壤监测、固体废弃物监测、电磁波辐射监测、水质监测、物质监测和噪声监测等。环境监测采用相应技术手段,对那些导致环境污染的物质进行不断监测,同时使用某种技术,针对相应环境指标作出实时、动态、全方位的监控。对这一监测技术进行应用,可以对污染环境的因素变化情况进行跟踪,也可以借助相对科学的评价方式对生态环境的不良指标作出变化跟踪,此后采用科学评价方式,对环境质量进行确切的评估,最终为人们的防范和治理提供较为科学的决策依据[1]。
2境保护工作中环境监测的作用
3环境保护工作中环境监测措施
极大资金投入力度
相关政府提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力度,要了解我国改革开放几十年中,经济的迅速增长所引起的自然环境破坏情况,要充分认识到环境监测技术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作用,这种情况下,能够提升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提高环境监测管理理念。一方面,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测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可以设置相应的环境监测资金等形式,为环境监测工作提供所需资金,促使环境监测设备设施得到有效完善。对相关单位加强鼓励,促使其对环境监测技术进行自主创新[2]。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吸引民营企业投资。与此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和宣传,向社会民众进行呼吁,增强民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力度。可以设置环保工作社区宣讲会,对社会民众多加鼓励,使其投身于环境保护事业当中去。
重视团队建设
对于环境监测工作而言,最终还是离不开工作人员的身体力行,相应环境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对环境监测质量带来影响。这种情况下,相应环境监测单位需进一步提升对环境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一方面,相应环境监测单位,适当提升环境监测岗位的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从而向社会吸引更加优秀的人才,适当提升准入门槛,以提升人才整体综合素质,积极对外吸引高素质环境监测人才,促使其为单位服务。第二方面,相应环境监测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现有环境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定期举行环境监测技术方面的理论知识,对现有环境监测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对人员技术水平进行考核,提升团队专业水平。
加强检测技术的创新
对我国当前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当前形势日益复杂。一方面,相应环境监测单位需要进一步强化对环境监测工作的执行和监督力度,而环境监测单位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标准进行,按照要求对部门和岗位进行设置,将相关责任落实到个人头上[3]。此外,结合实际情况,将环境监测工作进行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加具体。想办法让环境监测工作的可操作性得以提升,对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进行完善,促使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第二方面,环境检测单位针对环境监测技术的研发工作需要加大投资力度,提高环境监测技术的自主创新力度。
结语
综上所示,环境保护工作对我国经济发展,人们生活具有重要影响。对环境监测技术进行合理应用,相关单位应当加大投资力度,提升人员素质,重视自主创新,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一定帮助。
参考文献
[1]陈琳.环境保护工作中环境监测的作用解析[J].科技与创新,2017,(08):59+61.
[2]王磊.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探微[J].绿色环保建材,2017,(01):213.
[3]董玉祥.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分析[J].科技与创新,2016,(04):33.
[4]邵颖慧.刍议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12):183-187.
环保学术报告格式范文 篇四
课题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而一句“衣食住行”更是将“衣”摆在首位。可见,“衣着”在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交际中扮演着何等重要的角色。绚丽多彩的服饰不仅体现了人类对美的追求,更作为社会文化的一种载体,不同的服饰打扮还可以从侧面反映出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文化。从远古时代的人类用树叶兽皮遮羞保暖,到当今社会讲究时尚、潮流、个性的流行服饰,人类的服饰演变历程怎样?它又是怎样影响、改变人们生活与观念的?当代的中学生对穿着打扮的追求和看法又是什么?我们将带着这一系列的问题,追寻我国服饰文化史,领略中华服饰文化的精髓与博大。希望通过我们的研究,制订出一个可行方案,宣传服饰文化,让服饰文化引起更多当代中学生的关注,使他们对穿着打扮的追求有更高更新的认识与品味,让他们的穿着打扮展现出当代中学生动人的风采。
预期成果
体验、调查分析报告、论文
研究方法
活动计划
任务分工:由于人数有限,所以全组全过程参与。
活动计划:
第一阶段(第3周):参加课题研究培训,开好开题会,制订课题研究方案。
第二阶段(第4—10周):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搜集中国古今服饰文化的有关资料,并整理分析资料。
第三阶段(第11周):对我校高一年级的学生对穿着打扮追求与认识的问卷调查,整理分析调查数据。
第四阶段(第12—13周):总结课题研究工作,撰写和修改课题研究报告。准备相关验收材料,完成有关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申请课题鉴定、验收。
可行性分析:
人员条件:我们对这个课题充满着浓厚的兴趣,这将会使我们更加热情地投入到活动中去,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完成好这门课程.
我们的成员中有一名是团支书,这将使我们的活动开展得更加顺利.本组成员团结互助,善于分工合作,这也将促使我们的活动更加迅速的完成.
环保学术报告格式范文 篇五
环境信托与环境公共信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环境公共信托是美国密执安大学的萨克斯教授于1970年发表的论文《自然资源法中的公共信托理论:有效的司法干预》中首先提出的概念,它是指将环境资源作为信托财产、以全体美国人﹙包括当代人和后代人﹚为委托人和受益人、以美国政府为受托人、以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而设立的一种信托[3]。可见,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其一,环境公共信托的受托人为政府,而环境信托的受托人是具有环境生态保护能力的民间组织。其二,环境公共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均为全体民众,而环境信托的委托人是特定的土地等环境资源的所有人,受益人则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在我国,由于土地等环境资源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因而,环境信托的委托人只能是国家或集体。
由于环境信托的目的在于保护生态环境,受益人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因此,从性质上看,环境信托应属于一种公益信托。我国《信托法》第60条即明确规定:“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值得注意的是,环境信托的目的应当具有绝对的、排他的公益性,不得含有非公益的目的。例如,2004年12月13日,成都衡平信托公司采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公开向社会募集4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都江堰市城区污水管道建设。这是衡平信托公司首次贷款参与环保项目,也是四川省首次采取信托方式参与环保事业。通过此方式,投资者预计年收益率为5%。为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衡平信托公司还为该计划设置了土地抵押、污水厂设备抵押、都江堰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权抵押等风险防范措施[5]。这一信托虽然具有保护环境的目的,但并非实质意义上的环境信托,它其实是将环境保护事业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功能相结合的一种信托。在该信托中,委托人的目的首先在于投资和营利,只是附带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因此,将其定性为私益信托更为适宜。
环境信托制度的价值
信托制度是一种为他人利益管理财产的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和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地区得到了普遍的运用与发展,我国也于2001年颁布《信托法》,引进了信托制度。尽管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信托制度存在着差异,但信托的基本理念在各国和地区都是相同的,即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有限责任和信托管理的连续性[6]。正是信托具有的这些基本理念,使得环境信托制度在我国的环境保护中发挥着独特的价值。具体而言:
﹙一﹚有利于弥补政府管理环境的不足
目前,我国政府管理环境主要依靠以发放污染排放许可证为中心的行政管制和按照污染排放量征收排污费的经济手段。尽管这些环境管理方式对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政府管理部门—58—、物力与资金等方面的不足以及有的地方为追求经济发展而不惜牺牲环境,使得环境保护的效果不甚理想,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已成为制约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信托的基本理念之一是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即信托一旦有效设立,受托人便享有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权利,但其应将由此产生的利益交付给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并在信托终止时将信托财产也交付给该受益人或信托文件指定的其他人,其自身仅能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一定报酬。据此,通过设立环境信托,政府﹙在我国,由政府具体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将特定的土地等环境资源委托给具有环境生态保护能力的受托人进行管理。在信托期间,由于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该土地等环境资源的,基于其公益组织的属性和拥有该环境资源之后的归属感,其将依信托法和信托合同的规定运用保护环境生态的能力优势,对受托的环境资源进行有效管理,社会公众因此可以享受生态环境的共同利益,同时还便于避免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牺牲环境现象的发生。在信托终止时,政府可以恢复行使对土地等环境资源的各项权利。这样,有利于弥补政府管理环境的不足。
﹙二﹚有利于实现对环境的合理利用和持续保护
信托的一个基本理念是有限责任,这既体现在信托的内部关系中,也体现在信托的外部关系中。信托内部关系中的有限责任表现为受托人对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仅以信托财产为限负有限清偿责任。换言之,在信托事务处理过程中,只要受托人没有违反职责,即使未能取得信托利益或造成了信托财产的损失,受托人也不以自有财产负个人责任。信托外部关系中的有限责任则表现为受托人对因信托事务处理所发生的债务,以信托财产为限负有限清偿责任;只有当其违反职责时,才以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同时,信托又是一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财产管理制度。这根源于信托管理的连续性之中,主要表现为信托成立后,除非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委托人不得解任受托人;受托人一旦接受信托,非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若该信托属于公益信托的,须经公益信托管理机构同意﹚,不得随意辞去其职务;只有当受托人出现死亡、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解散、破产、辞职或被解任等法定情形时,其职责方才终止。信托的有限责任理念有助于激发环境信托的受托人经营管理土地等环境资源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对受托的土地等环境资源进行专业化管理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这些环境资源的效益,而绝非只是使其成为一个静止的生态保存库而已。而信托管理的连续性理念可使受托人对土地等环境资源的管理做好长期规划,防止短期行为影响土地等环境资源的价值。这样,有利于实现对环境的合理利用和持续保护。
﹙三﹚有利于有效保障环境的安全
根据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理念,信托一旦有效设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项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从于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产生了以下重要的法律后果:其一,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中任何一方的债权人都无法主张以信托财产偿债。其二,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解散、破产或被撤销的,信托财产不得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有的学者形象地将之称为信托的“闭锁效应”———“信托一旦设立,信托财产即自行封闭与外界隔绝”[7]。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理念运用到环境信托中,可使受托人将其自有财产与作为信托财产的土地等环境资源区分开来,其债权人不能主张以该土地等环境资源及其所生利益偿债;即使受托人发生了解散、被撤销等情形而终止,受托的土地等环境资源也不可能作为其清算财产。这样,有利于有效保障土地等环境资源的安全。
环境信托制度的构建
为保障环境信托规范、有序地运行,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专门制定了有关环境信托的法律。例如,英国早在1907年就制定了《国民信托法》;我国台湾地区于2003年颁布了“环境保护公益信托许可及监督办法”。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笔者认为,在环境信托的立法方式上,我国可考虑先由环境保护部制定《环境信托实施办法》,然后在将来修改《环境保护法》、《信托法》时增加环境信托制度的内容。在具体设计我国的环境信托制度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环境信托的受托人
选任合适的受托人对环境信托的运行效果至关重要。我国《信托法》第24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环境保护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且专业性强、耗费的人力物力量大,一般的自然人、法人不宜担任环境信托的受托人,而由具有环境生态保护能力的民间环保组织作为受托人较为合适。因为从民间环保组织的宗旨而言,可以说与环境信托的理念不谋而合,二者均在于保护环境;民间环保组织的成员众多,其中多数成员都拥有较高的学识和专业技能,并且其物质和资金来源较为广泛,便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环境信托的受托人也是由民间环保组织来担任的。如英国的国民信托组织、日本的财团法人自然保育协会等。环境信托的受托人在享有自主管理环境资源权利的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应主要包括:﹙1﹚忠实义务。环境信托的受托人在对环境资源的日常管理活动中应以社会公众利益的最大化为出发点,不能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2﹚亲自管理义务。委托人是基于对受托人环境保护能力的信任,而将环境资源委托给受托人管理的。环境信托的受托人应亲自管理受托的环境资源,不能再委托其他人进行管理。﹙3﹚谨慎义务。环境信托的受托人应以民间环保组织普遍具有的谨慎态度来管理受托的环境资源。﹙4﹚报告义务。环境信托的受托人应定期、及时地将环境资源的运行情况,向信托监察人、管理机构等主体报告,并且接受它们的质询、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
﹙二﹚环境信托的管理机构
我国《信托法》第62条规定:“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义进行活动。”但对于哪些机构是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该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可由xxx环境与资源委员会担任环境信托的管理机构。理由如下:﹙1﹚便于开展环境信托的批准和管理工作。环境信托的信托财产为特定的土地等环境资源,往往可由多个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例如,湿地的保护涉及环保、水利、国土等诸多行政主管部门,难以确定由哪个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湿地信托的管理机构。而由xxx环境与资源委员会担任环境信托的管理机构,则便于统一开展环境信托的批准和管理工作。﹙2﹚有利于增强对环境信托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xxx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专门负责环境资源领域的立法以及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由其担任环境信托的管理机构,可以体现出对环境信托的审慎态度和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过,现行法律未就公益信托的管理机构批准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受托人时应考虑的因素或判断基准作出明确的规定,这将不利于xxx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开展环境信托的批准工作。为此,可考虑在xxx环境与资源委员会设置一个常态性质的环境信托批准及监督咨询机构。该机构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学者专家与民间环境保护组织的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环境信托的申请、批准等事项。其在审查是否作出批准决定时,不应局限于受托人的财务状况或组织规模,主要应审查受托人是否具备专业能力管理信托财产。甚至国外环境保护组织若有意愿担任受托人,该机构也可考量国内环境保护技术与专业能力不足等因素,准许国外公益组织﹙如绿色和平组织﹚担任我国环境信托的受托人。
﹙三﹚环境信托的监察人
环境信托的受益人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难以对受托人的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而委托人一旦设立信托,除非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另有规定,一般不干涉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经营管理行为,因此,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环境信托有必要设置信托监察人。我国《信托法》第64条明确规定:“公益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信托监察人由信托文件规定。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指定。”鉴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机构,熟悉环境保护事业,由其担任环境信托的监察人,有利于对环境信托受托人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为保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信托监察人的职责,应赋予其必要的权利。但我国《信托法》第65条仅规定“信托监察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受益人的利益,提讼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至于信托监察人享有哪些具体的权利,该法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环境信托监察人至少应享有以下几种权利:﹙1﹚知情权。信托监察人有权向受托人提出要求,查阅、复制信托账簿、信托财产目录、以及其他有关信托财产收支情况的文件,并可以要求受托人对此作出说明。﹙2﹚撤销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受托人如果违反信托义务或者不符合信托目的而处分信托财产的,信托监察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其处分行为,并请求赔偿损失。﹙3﹚诉权。如果信托监察人认为受托人的行为违反信托义务、不当处置信托财产的,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而向法院提讼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四﹚环境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环境信托的变更、终止,涉及环境保护的公益目的是否能实现,因此,何种情形下环境信托将发生变更、终止十分重要。根据我国《信托法》第66、68、69条的规定,环境信托的变更事由包括:﹙1﹚受托人辞任。受托人的辞任可以导致环境信托的变更。但由于环境信托受托人的随意辞任,不利于环境信托目的的实现,为此,我国《信托法》第66条要求受托人的辞任应经环境信托的管理机构批准。﹙2﹚受托人被解任。环境信托的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或者无能力履行其职责的,可由环境信托的管理机构变更受托人。﹙3﹚不能预见的情形发生。环境信托成立后,发生设立信托时不能预见的情形,环境信托的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信托目的,变更信托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我国《信托法》对公益信托的终止事由未作出特别规定,而是适用非公益信托终止事由的一般规定。根据该法第53条的规定,环境信托的终止事由有: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信托被撤销或被解除等。值得注意的是,若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间对环境信托的目的能否实现发生争议时应如何处理,以及如何认定环境信托的目的不能实现,现行法未作出具体规定。笔者认为,将来对环境信托立法时,可规定若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间对环境信托的目的能否实现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向法院,请求法院予以裁判。法院认定环境信托目的是否能实现时,可考虑信托目的若继续执行是否会危害社会公益;情事变更致使信托目的不能实现,是否仅是管理信托财产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或其他经济上的理由等因素加以确定。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并无可取代的空间资源,需要善加守护。我国在追求经济发展目标之际,妥善保护环境,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至关重要。环境信托是通过民间组织的力量,对特定的土地等环境资源进行经营管理的一种环境保护方式。它对弥补政府管理环境的不足、实现对环境的合理利用和持续保护以及有效保障环境的安全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环保民间组织发展迅速,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较高,据中华环保联合会的《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蓝皮书》显示,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共有环保民间组织3539家[8]。这为我国开展环境信托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只要对环境信托予以重视并建立相关的制度,其价值必将得到充分发挥。
环保学术报告格式范文 篇六
摘要
:本文将分析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环境保护发挥出的重要作用,明确当前环境污染的具体情况,论述环境保护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提出适当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
: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作用
在社会生产力水平稳步提高的情况下,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深化,人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升。正因如此,广大群众迫切关注环境问题,对于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在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主张对环境实施合理的保护措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努力开创生产发展渠道,更好的坚定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充分发挥出环境保护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
1国家环境污染现状分析
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的质量会受到能源利用的影响,由于实际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等,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随着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问题日趋严峻,各个地区甚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空气质量问题,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根据相关的数据资料显示,在2015年,被监测的338个城市中空气达标的城市仅有73个,空气质量超标的城市达到了265个,实际占据的比例在百分之七十八以上。
水环境
国家的水资源总量在28000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仅仅达到了四分之一,由此可见国家水资源的稀缺程度。面对此种严峻的形势,国家的污水、废水排放量还是无法得到相对有效的控制,受到水污染的影响,经济损失巨大。在2015年的时候,国家境内的423条河流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污水类的比重较大,占到所有监测点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往往会对周边的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其包含的有害物质会发生一些基本的性质变化,经过多种传输途径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生产量越来越大,以至于增加了环境的压力。在2015年,国家的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工业危险废物等产生量较大,高达数万吨。面对这种形势,国家应该重视防治力度的提升,适当的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威胁。
2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重点是在强调经济增长的时候,重视能源的节约和效益的提升,通过适当的转变生产模式,实现经济数量及质量的稳步增长。国家倡导着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应该重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只有严格的落实具体措施,才能实现环境和经济的相互协调。
促使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发展
废气主要是诞生于生产过程中,如果没有对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就会造成经济和环境的双重损失。多数企业为了追求基本的经济目标和效益,开始以资源浪费为代价,不看重产污环节的改进,使得企业出现的“三废”威胁到环境。倡导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促使企业管理层及时的认识到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提倡采用科学的清洁工艺,约束企业的生产行为,重视“三废”利用效率的提高,保证更好的降低能源消耗,实现基本的降本增效目标,达到最理想的经济效益,维护好生态平衡。
给企业发展带来直接效益
环境保护的重要目标就是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通过适当的奠定经济健康发展基础,实现既定的环境和经济目标。环境保护可以降低经济发展的成本,经济在发展到特定阶段的时候,实际积累的环境问题也会显得更加严重,还是应该重点投入较多费用,保证科学的预防环境问题。需要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只有严格落实好事前预防,才可以为经济的发展减轻一些负担,此外,环境保护也属于一种新型的行业,能够解决就业压力,实现对“三废”的重复利用,合理节约相关能源。
为经济发展提供科学的资源保障
在经济生产中,自然资源本身就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物质条件。传统的生产模式之下,粗放式的生产方式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坚持着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推动经济发展,这样的方式很容易激化经济高速发展及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现阶段,倡导的是以环境保护为先行的生产模式,国家开始大力提倡新型生产方式的使用,通过新型生产方式代替粗放式生产方式,提升了能源及资源的利用效率,保证了对环境的保护力度,给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倡导环境保护的大背景之下,旅游业也开始发展起来,各个地方重点利用生态环境发展旅游,通过这样的方式,带动了地方经济的稳步发展,提高了地方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
3结语
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环境保护发挥的作用非常明显。环境保护可以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利的支持,同时也能为其提供可靠的服务,促使其更好的实现资源及能源的优化配置,适当的消除经济生产中对环境产生的威胁,科学改善当前的生态环境。为了促使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国家应该积极关注环境保护的力度,注重协调环境和经济之间的关系,使其更好的实现循环经济,转变原本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模式,积极利用精细化管理标准,让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建立起更有益的联系,在经济稳步前进的过程中,不断优化环境保护的模式,让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共进,在和谐环境下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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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韩丰霞,肖汉杰,彭定洪,霍姝宇.经济新常态下绿色金融发展动力问题探究——基于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博弈关系[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7(05):8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