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国家赔偿报告范文 篇一
尊敬的国家赔偿委员会:
我是XXX,身为公民的我,因为政府的错误行为给我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和伤害,我在此向贵委员会请求国家赔偿。
起因是在2019年X月X日,我因为在公共场所被警察非法逮捕,并遭受不公正对待。当时,我正在市中心的购物中心进行正常的购物活动,突然遭到警察的无理拘留。在拘留期间,我遭到了人身侮辱和非人道对待,包括言语威胁、肢体暴力以及长时间的拘留等。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我严重的身心伤害。
我对于这次事件的处理过程非常不满意。首先,警察在拘留我之前没有提供任何合法的理由,也没有出示相关的拘留证明。其次,在拘留期间,警察没有进行任何的调查和询问,就对我进行了不公正的对待。最后,警察还阻止了我与外界的联系,导致我无法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次事件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心理损失。首先,我因为被非法拘留而无法按时上班,导致工资损失了一个星期。其次,我在拘留期间遭受了严重的精神压力和恐惧,对我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最重要的是,这次事件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和社会形象,给我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精神损伤。
基于上述原因,我请求国家赔偿委员会对我进行赔偿。我希望得到经济赔偿,以弥补我因为被非法拘留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我也希望得到心理赔偿,以此来缓解我因为这次事件所带来的心理创伤。最后,我希望政府能够对警察的错误行为进行严肃的调查和处理,确保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
我相信,国家赔偿委员会会公正地审理我的请求,并做出合理的赔偿决定。我期待着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和赔偿,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采取措施,加强对警察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再次感谢国家赔偿委员会对我的关注和支持!
XXX
请求国家赔偿报告范文 篇二
尊敬的国家赔偿委员会:
我是XXX,作为一名公民,我在此请求国家赔偿,因为政府的错误行为给我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和伤害。
起因是在2019年X月X日,我因为政府部门的错误行为导致我遭受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当时,我正常驾驶我的车辆行驶在道路上,突然遭到了政府部门的追尾事故。这次事故造成了我的车辆严重损毁,我本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这次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政府部门的错误行为所导致的。首先,政府部门的车辆明显超速驾驶,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其次,政府部门的车辆在驾驶过程中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发生追尾事故。最后,政府部门的司机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导致事故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
这次事故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身体损失。首先,我的车辆被严重损毁,需要进行大修,花费了大量的资金。其次,我在事故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需要进行长时间的治疗和恢复。最重要的是,这次事故给我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对我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基于上述原因,我请求国家赔偿委员会对我进行赔偿。我希望得到经济赔偿,以弥补我因为车辆损毁和医疗费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我也希望得到身体赔偿,以此来缓解我因为事故所遭受的身体痛苦和不便。最后,我希望政府能够对参与事故的政府部门进行严肃的调查和处理,确保类似的事故不再发生。
我相信,国家赔偿委员会会公正地审理我的请求,并做出合理的赔偿决定。我期待着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和赔偿,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采取措施,加强对政府部门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再次感谢国家赔偿委员会对我的关注和支持!
XXX
请求国家赔偿报告范文 篇三
申请人:李秀芹、女、1946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
赔偿义务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南侧 邮编:102200
申请事项:
申请人李秀芹因违法拘留赔偿一案,请求依法作出以下赔偿决定:
1、赔偿义务机关支付李秀芹被羁押15天赔偿金人民币元; 论文联盟
2,赔偿义务机关支付李秀芹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3、赔偿义务机关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李秀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事实和理由:
一,本案基本事实。
申请人之子陈洋(1979年3月16日出生),住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后街89号,宅基地面积18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依据京建昌拆许字第178号(一期)《房屋拆迁许可证》 在昌平区沙河镇地区进行昌平区沙河镇巩华城区及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房屋拆迁工作。陈洋的宅基地房屋,在此拆迁范围之内,因拆迁安置补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10月份北京市土地整理土地储备中心向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裁决。月3日该建委下发昌住建裁字第10号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裁决陈洋自接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范围内房屋腾空,并与附属物一同交与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拆除。
4月6日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执行,204月14日赔偿义务机关作出(2011)昌执字第号行政裁定书。
2011年5月16日凌晨4点钟左右的时候,申请人李秀芹居住在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前街29号宅基地房屋,起来准备上厕所,刚打开街门看见有200多名身穿绿衣服戴着红袖标的人,这时从南面串出 4个彪形大汉,不由分说的就把李秀芹拽了过来,用手铐子把双手拷在背后,连拉拽的拖出200多米扔进警车,拉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这时看见自己的儿子陈洋也被抓到昌平区法院。当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将李秀芹送到北京市昌平区拘留所,申请人李秀芹在拘留期间,感觉自己冤枉,要求释放未果,最后彻底绝望,患病住院治疗4天,(2011年5月21日至2011年5月25日)由此,给其身体和精神上造成极大的伤害。
2011年5月30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给李秀芹送达了(2011)昌执字第2092号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内容记载被拘留人李秀芹于2011年5月16日经本院(2011)昌执字第2092号决定书决定,依法拘留15天 ”同日,北京市昌平区拘留所给李秀芹送达了京公昌解字第(2011)1160治安解除拘留证明书,因拘留期满,予以解除拘留。回家当日,李秀芹见到2011年5月16日被拘留的当天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给家属送达了(2011)昌执字第2092号司法拘留家属通知书。从拘留所出来至今李秀芹的个人生活受到监视,每天均有6人至7人跟着,现在李秀芹的`日常生活没有隐私而言,人身自由受到违法的监视,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
二,赔偿义务机关,对李秀芹作出的司法拘留决定,程序严重违法并剥夺了李秀芹申请复议的权利;
赔偿义务机关在司法拘留家属通知书中,说因李秀芹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对司法人员进行侮辱,根据《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决定对李秀芹拘留15日,自2011年5月16日起至2011年5月30日止。现寄押于北京市昌平区拘留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作出拘留决定书,如果李秀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之规定需要对诉讼参与人和其他采取拘留措施的,应经院长批准作出拘留决定书,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该若干问题意见第121条规定、被拘留的人不服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在收到复议后五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然而,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并没有及时给李秀芹依法送达其作出的《(2011 )昌执字第2092号司法拘留决定书》,剥夺了李秀芹对拘留决定不服,依法享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进行申辩的权利。
三、赔偿义务机关,确认申请人李秀芹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无事实依据。
以上案件基本事实介绍的很清楚,2011年5月16日凌晨4点钟左右,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其下发的(2011)昌执字第2020号行政裁定书,对陈洋居住的位于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后街89号,宅基地面积18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进行强制执行。当时,李秀芹正在自己家里,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前街29号院房屋居住,准备去厕所时被4个彪形大汉,用手铐子把双手拷在背后,扔进警车拉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最后被司法拘留,这些事实很清楚的看出,李秀芹根本没有出现在执行案发现场,怎么能够谈得上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对司法人员进行侮辱呢?
因此,赔偿义务机关以此为由对李秀芹进行司法拘留15日,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且拘留期间造成李秀芹患病住院治疗,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均受到极大的伤害,严重的侵害了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事实:申请人李秀芹根据最《xxx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向贵院申请国家赔偿,望给予支持。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1年9月6日
请求国家赔偿报告范文 篇四
XXX有限公司:
我名孙XX,男,现年54岁,汉族,中技文化(杭州商学院毕业)住湘潭市钢铁公司单身宿舍。
20XX年2月8日,我在车间正在切割铁板时,切割砂轮片(棕色的砂轮片)突然破碎,残碎的砂轮片击正我的右脸下嘴唇处,眼角膜内还进有铁砂灰,牙齿被打松一个,当时嘴唇流血不止,被送往三人民医院救治,缝合20多针,伤口为5-6厘米长,经过医院十几天的治疗,伤口虽然愈合,但而却留下了一道4-5厘米长的疤痕,疤痕内至今还残留未清洗干净的碎铁沙(手能摸得到),并有痛感,牙齿也至今还有痛感(不能吃硬一点的食物)。此次事故的发生给我造成了精神上很大的打击和伤害。为此,我要求远山乳业有限公司给予赔偿。
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是人为操作不当,而是砂轮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由远山乳业公司应负全部责任。我作为一名劳动者,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享受法定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补缴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内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失业、工伤、医疗保险费。(如不补缴,则以现金支付)。合计为¥元。
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的,从2010年元月10日至2010年3月19日的双倍工资差额:¥元以及双休日:¥元,加班费¥元。
3、支付住院期间内的伙食费(12天)¥元,营养费¥元,陪护(补加)费¥元。
4、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最低级(十级伤残计算)¥元。
以上几项合计:¥,请远山乳业公司按照我提出的要求给予赔偿。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请求国家赔偿报告范文 篇五
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检察长。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请求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2、退还请求人违法划扣的个人财产__________________元以及利息。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赔偿义务机关在侦办韩__________案件时,以请求人涉嫌诈骗为由进行立案侦查,后将请求人移送到某某市公安局__________分局。_________年_____月,赔偿义务机关将请求人的_____________余万现金划走。划走的款项中,包含了请求人合法的个人财产,至今还有_____________元没有退还。申请人多年来,多次到包括赔偿义务机关在内的有关部门一再反映,但赔偿义务机关一直拒不退还。
请求人认为,赔偿义务机关违法办案,给请求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请求人特提起赔偿请求,望赔偿义务机关予以支持。
________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请求国家赔偿报告范文 篇六
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人民法院
附:国家赔偿申请书副本 份,证据目录及证据 份。
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说明】
1.国家赔偿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赔偿时使用的文书。
2.当事人写明基本信息。(1)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请求事项写明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要求。
4.事实和理由写明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应予赔偿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5.证据目录写明提交的所有证据。
6.申请书尾部写明日期,当事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