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建议 篇一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问题日益凸显。许多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对条款不够理解,导致后续纠纷的发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从而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应当加强合同条款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许多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的条款不够理解,导致后续发生纠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合同中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将条款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表述。此外,还可以考虑将合同内容进行分段解释,以便购房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条款。
其次,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解释机制。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往往是在不平等的地位下与开发商进行交涉。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我们应当建立起独立公正的合同解释机制。这个机制可以由政府或相关专业机构负责,将购房者的疑问和纠纷提交给专业人士进行解答和裁决。这样一来,购房者就能够在合同纠纷中获得公正对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应当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商品房销售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不法经纪机构存在虚假宣传、隐瞒信息等行为,误导购房者,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严格规范其行为。同时,购房者在选择经纪机构时也应当提高警惕,选择有信誉和良好口碑的机构进行合作。
最后,应当提升购房者的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不要盲目听从开发商或经纪机构的安排。购房者应当主动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以便在合同纠纷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是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关键。通过提升合同透明度和可理解性,建立健全的合同解释机制,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行为,提升购房者的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可以有效地解决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问题,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建议 篇二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权益不平衡的情况,给购房者的权益保护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改进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从而实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保护。
首先,应当加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监管。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并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督。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其次,应当加强购房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了解房屋的质量、价格、周边环境等相关信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政府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确保购房者可以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理性决策。
此外,应当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商品房销售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不法经纪机构存在虚假宣传、隐瞒信息等行为,误导购房者,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严格规范其行为。同时,购房者在选择经纪机构时也应当提高警惕,选择有信誉和良好口碑的机构进行合作。
最后,应当提升购房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购房者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可以加强对购房者的法律教育和咨询服务,提高购房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综上所述,改进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是保护购房者权益的关键。通过加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监管,加强购房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提升购房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可以有效地解决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问题,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建议 篇三
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建议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通过房地产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作为保证商品房交易正常进行的重要法律制度一一商品房销售合同,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商品房销售合同不仅是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方法。然而,由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更由于房地产市场中不法开发商的合同欺诈行为,以及人们对司法手段管理合同和行政手段管理合同界限混淆不清等原因,使商品房销售中的合同欺诈行为成为人民群众近年来消费投诉的热点问题。国务院也将合同欺诈行为作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能不能依法做好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房产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也是用实际行动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进程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
我国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行行政管理,这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有一个重要职能,那就是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行行政管理,就是国家行使这样一种职能的具体体现。国家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运用行政管理手段,与司法手段有机结合,达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房产主管部门是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我市房地产市场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销售进行管理。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用实际行动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的进程。
为了对商品房销售合同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5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88号)、《**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等等。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7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适用法律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并明确了“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建设部第95号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预售管理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作了细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应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l995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法了《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20xx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联合对《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1 3项主要内容。推行《示范文本》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缺少项和当事人意见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有利于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利于调动消费者的购房热情,促进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通过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推行《示范文本》,对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为什么要对商品房合同进行管理
对商品房合同依法进行管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要求。在我国实现翻两番的目标后,人民群众生活逐渐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建设部为小康社会的住房确定的目标是“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设施齐全,功能齐备”。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将会有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房地产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住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秩序正常的房地产交易环境,就显得更加重要。因此必须依法加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施管理。
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施管理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完整科学体系中,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的最终归宿,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然体现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落实在一步一步扎实具体的工作中。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只有维护好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宽松的住房消费环境,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对商品房销售合同进行管理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微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调整,使得房地产市场交易活动井然有序,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但是,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房地产市场中仍有不法开发商违规开发、销售商品房,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其中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近年来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国务院、建设部均将整顿以合同欺诈消费者行为作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只有加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管理,消除开发商的不法行为,才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由于商品房不仅是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环境的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实现家庭财富普遍有所提高的重要环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意义重大。更由于商品房从预售到竣工交付的时间一般较长,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投机性,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要扎实做好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
1、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消费者房地产法律、法规意识,让商品房消费者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据统计,目前,消费者在购房时自己聘请律师的不到2%,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大多数人认为:目前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国家制订的,以为很全面,《合同示范文本》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且大多数人在购房时有一种从众心理,大家都这样签了,我也这样签算了。因此,加大对房地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培育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的重要内容。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就必须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严格对商品房销(预)售进行管理。按照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销(预)售的规定,一是严格按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同时配合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预售许可办理情况,以供广大消费者监督和作为购房参考;二是销售商品房时必须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使用的不予办理产权证;三是加强对商品房销(预)售的检查巡查。
3、会同工商部门加大对房地产广告的管理力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但现实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某些广告,谈不上真实、合法、科学、准确更是无从谈起。目前的商品房销售中所涉及的广告内容,l00%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的几乎没有,一般都包含了30%以上的虚假成分。对广告中大量的承诺性内容也不能全部约定在合同中,这些都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在
商品房销(预)售时,房地产销(预)售广告必须注明预售许可证号及准予预售的相关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4、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现在某些商品房开发商单方面制订某些对开发商有利不可商谈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单方扩大相关法律术语的内涵与外延等等来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为此,必须对已经出售的商品房的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对不按法律规定签订合同;不按法律规定明示相关法规及合同文本的:对违反法律扩大解释或侵犯消费者利益的合同条款,除要加以纠正外,还要对商品房开发商予以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合同制度的严肃性。
5、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从严建立和管理抵押贷款他项权证和商品房买卖中的产权办理档案,在办理他项权证或产权证上杜绝一房多贷,一房多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