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 篇一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
一、总则
为规范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合同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管理。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时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
2. 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的名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解除条件、争议解决等条款。
3. 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1.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不得以违法或不合理的方式解除。
2.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3.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解除后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1.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2.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内容应明确具体。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
1.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如不再续签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清算。
2. 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若继续续签合同,应按照新的劳动合同内容进行管理。
六、争议解决
1. 劳动合同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劳动合同争议的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双方应当按照仲裁结果履行。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 篇二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管理。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时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
2. 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的名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解除条件、争议解决等条款。
3.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特殊情况下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1.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不得以违法或不合理的方式解除。
2.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3.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解除后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1.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2.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内容应明确具体。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
1.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如不再续签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清算。
2. 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若继续续签合同,应按照新的劳动合同内容进行管理。
六、争议解决
1. 劳动合同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劳动合同争议的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双方应当按照仲裁结果履行。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的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所帮助。通过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变更和终止等程序,可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xxx劳动法》、《xxx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招聘计划范围内,按照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编员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组织执行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一)负责公司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实施工作。
(二)负责指导、协助公司子公司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解释工作。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在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到岗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公司劳动合同按照岗位、职位约定不同合同期限: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岗位签订六年;
(二)部门正副经理、事业部正副总经理签订六年;
(三)分公司经理(大区经理)、加工厂(正副)厂长签订六年;
(四)公司员工签订四年;
(五)科研技术骨干人员:课题科研专家签订十年,中级职称以上其他科研人员的签订六年;
(六)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为三到六个月。
(七)对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前款(一)至(五)款执行。如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签订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况,劳动合同期限按《xxx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或员工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签订及续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
(一)对于首次聘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二)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的员工,在其合同期限届满前六十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员工本人意愿,在收到通知五日内,提出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
(三)人力资源部收到意见五日内,对各部门上报的拟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意见进行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法定代表人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五日内进行审批。
(四)人力资源部收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审批意见后,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组织办理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五)对于首次聘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查验其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其它能够证明该人员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将不予聘用。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一)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
(二)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公司或员工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对方,被通知方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第十二条 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
(一)合同履行期内,员工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变更申请,人力资源部在3日内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收到文件后3日内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审批意见,在3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的书面答复。
(二)合同履行期内,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员工提出书面变更通知,员工收到通知书后3日内,向公司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的书面答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
(三)变更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或者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原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原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续签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由人力资源部提前四十天将届满人员的《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单》提供给相关部门领导,相关部门需在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 篇四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促进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保障集团及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xxx劳动法》及《xxx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地劳动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
3 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为第一版。
4 相关部门/人员职责
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集团劳动合同及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完善、监督执行及解释工作。
负责集团各单位(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负责集团总监级以上及协议工资人员劳动合同的组织签订。
对集团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提供指导与培训。
各用人单位第一负责人职责
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运行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工作。
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职责
各单位应设置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负责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管理、运行、续签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基本情况、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随时对本单位合同到期员工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做好续签的相关准备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纠正,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难以解决的问题。
负责向集团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汇报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执行情况、信息接洽等日常事务。
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变动时,需根据《工作交接制度》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交接工作。
5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样本参照《xxx劳动法》、《xxx劳动合同法》、当地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集团有关劳动合同规定并结
合各单位(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6 劳动合同条款设置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二)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7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新员工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公司新录用的员工,主管级以上岗位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或失业证明后,在上班一周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按照员工办理入厂手续的日期进行约定。
续签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愿意继续聘用与之续签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发放《劳动合同续签意见征求通知书》(见附件3)。未按照公司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劳动合同签订的,则视为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未继续聘用及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劳动合同按期终止。
8 劳动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为防止代签、非自愿签订等现象发生,避免因劳动合同签订造成的劳动纠纷,要求各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时,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并要求指定地点有录像监控,并由相关部门保留监控记录。未在公司规定地点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9 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各单位(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作为公司代表与员工面对面现场签订。不允许员工将劳动合同带回自行签订。
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由指定的公司代表对员工身份进行核实后现场签订劳动合同。
各单位在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劳动合同内容及本制度规定。
劳动者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学习、身份证件检验及劳动合同签订的,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10 劳动合同的填写要求
劳动合同上填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工整书写正楷字体,
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1)、甲方资料:用人单位、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委托代理人:独立法人单位第一负责人或公司指定代理人。
(2)、员工编码:一卡通编号。
(3)、身份证号码:如实填写,如无身份证号码,可以填写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但不可缺项。
(4)、家庭住址栏指现长期居住地地址,户籍地址指户籍所在地地址,以上两项内容填写格式为:××省××市××区(县)××镇(乡、街道)××村(小区)。
(5)、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劳动合同类型,各岗位需按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6)、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7)、工作内容:根据公司员工工作内容,按照以下几种类别填写:
1、高级管理人员
2、营销类
3、生产类
4、生产辅助类
5、后勤服务类
6、行政人员
(8)、工作地点:统一填写为:工作岗位所在地。
(9)、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员工工作岗位性质,按照以下几种工时工作制填写。
1、营销、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2、生产类、生产辅助类及后勤服务类人员执行综合工时制;
3、行政人员执行标准工时制。
(10)、乙方发生符合劳动合同变更书相关的条款时须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
(11)、签订劳动合同时,先由劳动者签字摁手印,然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最后由用人单位盖章生效。
11 劳动合同的审核流程
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员工劳动合同的填写是否规范,对于书写潦草、填写不规范的劳动合同不予接收。
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监级以上及协议工资人员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后盖集团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各中心、部门(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审核本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抽查审核,对发现不符合劳动合同管理要求的重新签订;审核通过的返回原单位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具有法人资格公司的公章。
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根据劳动合同审核流程,将所属部门人员当月盖章生效的劳动合同在系统中进行审核维护;并需在员工档案中体现员工签订的现行有效劳动
合同的起止时间及合同期限三项内容。
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动合同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集团公司员工合同到期情况,将各类人员的合同到期情况提前一个半月提供给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与各用人部门负责人讨论是否续签,并将是否续签合同通知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以便及时办理合同续签手续,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12 劳动合同的存档
劳动合同签订一式三份,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返回员工本人保存一份,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保存一份,集团人力资源部(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保存一份。总监级以上及协议工资人员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3 考核细则
各单位未按照要求组织员工学习本制度及相关要求的,对其单位负责人负激励200元。
因公司劳动合同签订人员未按照本制度相关签订要求进行签订或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审核不到位,造成无效合同签订的,经举报或监督部门发现未造成劳动纠纷的,责令其重新签订,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
因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审核不到位,发生劳动纠纷等负面事件的,对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处以不低于300元的罚款,对单位第一负责人处以不低于500元的罚款,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
因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对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不善或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资料不完整及丢失的,每有一例,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并对其直接上级处以100元连带处罚。
14 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与之冲突的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二)主要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应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可签2~3年劳动合同期。合同期满,对经考评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可续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书中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空值,应填写起止年、月、日,或注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以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为准,应主要包括:
(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书中所有需要填写约定内容,而双方没有约定或未填写内同的空白处,应用斜线予以封闭,不得留有空白处。岗位聘任书中约定的聘任期限不得长于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四条各用人单位(部门)对职工的劳动合同管理、选拔聘任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休息休假、奖惩条例、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职位说明书、聘任书等应为劳
动合同附件。劳动合同附件应按文件名称据实填写。
用人单位(部门)要求员工阅读学习上述规定,并在合同中注明“附件中所列制度规定乙方已知悉并认可”。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劳动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培训服务协议。对公司支付专项培训经费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应在培训前与其签订不少于二年的服务期培训服务协议。培训协议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培训服务协议应明确培训费包括的具体项目和违约赔偿计算办法。服务期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保密协议。对掌握经营、管理、技术等保密信息的员工,在其从事该工作第一个工作日前,应与其协商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相关保守用人单位经营生产、技术等秘密的内容。
(三)竞业禁止协议。对在经营、管理、技术重要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应在其入职或工作岗位变动时约定离职竞业禁止内容和期限,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应约定竞业禁止补偿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并约定“自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时此合同生效”。
(四)其他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因工作(生产)需要,员工职务或岗位或工种等发生变动,用人单位(部门)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部门)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应明确变更劳动合同的提出方。用人单位(部门)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员工变更劳动合同申请签名应手签并加盖本人右手食指指印,打印的姓名无效。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部门)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告知本人,征求意见,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员工未做出答复的按续签劳动合同办理,并办理续订手续;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而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的,应由员工出具书面申请,签名并加盖本人食指指印后予以长期保存。
第十九条职工在试用期间提出而又必须给予休假的,用人单位(部门)应当向员工发放试用期中止通知书,保证用人单位(部门)对员工试用期限考察的有效性。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终止时间按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应对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工作绩效进行认真考评,应根据考评成绩慎重研究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开展,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根据《xxx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进行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均遵守本办法。
公司内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及劳动合同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从准备、谈判、签署、生效、履行、变更、解除直到解决纠纷、救济权利的整个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行为,包括:合同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合同的签署、合同的审查、合同的履行、违约情况的处理、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施“依法管理、全程管理、专人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办公室为本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合同的制定,对合同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协助公司顾问律师对合同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报告;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5、负责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保管,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可行性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交办公室备案,供公司领导参考;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通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重问题及其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