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一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规范食品采购过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在食品采购过程中,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风险,并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本文将探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实施方法。
首先,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食品企业在采购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如食品安全问题、供应链问题、合规问题等。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管理这些风险,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能够规范采购程序和流程,明确采购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提高采购人员的操作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制度的建立还能够增强公司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能力,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和食品质量。
其次,实施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适用于企业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不同的企业在规模、业务范围、供应链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管理制度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设计,以保证其实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其次,加强培训和教育。采购人员是管理制度的执行者,他们的操作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直接影响着制度的实施效果。因此,企业需要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再次,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它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外部评估等方式建立监督机制,对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
最后,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企业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调整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和企业的变化。同时,企业还需要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遵守管理制度,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操作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和企业的变化。通过这些措施,企业能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风险,并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二
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关键要素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食品采购过程、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它对企业的食品采购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本文将探讨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的目的以及关键要素。
首先,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食品安全和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和依赖的基础。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可以规范采购程序和流程,明确采购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提高采购人员的操作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制度的建立还能够增强公司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能力,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和食品质量。
其次,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明确采购目标和要求。采购目标和要求是制定管理制度的基础,也是制度执行的依据。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市场需求,明确食品采购的目标和要求,包括采购的数量、质量、价格、供应链结构等方面的要求。其次,规范采购程序和流程。采购程序和流程是制度执行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影响着采购效率和食品安全。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采购程序和流程,包括采购计划、供应商评估、合同签订、物流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再次,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供应商是食品采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直接关系到采购的安全和质量。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评估、合同管理、供应商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通过内部审计、外部评估等方式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和食品质量。
最后,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需要注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制度的建立只是第一步,如何有效地执行和监督制度才是关键。企业需要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操作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企业需要明确采购目标和要求,规范采购程序和流程,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同时,要注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操作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通过这些措施,企业能够规范食品采购过程,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原料的溯源,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安微省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
③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等);
④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三、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四、从固定供应商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五、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四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五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
d.历史业绩等。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b.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如交货期: 进行时可由采败员对供应商靠出警汁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QS标志的产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原辅材料验收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采购产品验收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未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
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来自非合格供应商的货物拒收,到期未提供官方合格证明资料或与要求内容不符直到提供资料齐全为止,连续3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运输车辆是否卫生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验证货证是否相符标识是否清楚、正确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原辅料的贮存原辅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贮存。
5、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改进的供应商。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六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鼓励餐饮单位到建立电子监管一票通的食品批发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