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实用6篇】

时间:2014-02-06 09:33:4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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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篇一

心理咨询室是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场所,为了保障咨询师和咨询对象的权益,有效管理心理咨询室是至关重要的。下面将介绍一套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以确保咨询室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的咨询环境。

一、咨询室的使用规定

1. 开放时间:咨询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具体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6点。

2. 预约咨询:咨询对象需要提前预约咨询时间,预约时间以咨询师的日程安排为准。

3. 咨询时长:每次咨询时长为50分钟,其中包括10分钟的整理时间。

4. 咨询室使用费用:咨询室的使用费用由咨询对象承担,费用标准由咨询机构设定,并在咨询室内明示。

二、咨询室的设施与环境

1. 咨询室的布置:咨询室应具备私密性和舒适性,宜采用简洁、温馨的装饰风格。咨询室内应放置舒适的座椅、桌子以及适当的绿植等。

2. 咨询室的环境:咨询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温度适宜的环境。咨询室应配备空调或暖气设备,以确保咨询对象的舒适感。

三、咨询室的安全与保密

1. 安全措施:咨询室应安装监控设备,以确保咨询过程的安全。咨询室内应配备急救设备,并向咨询对象提供应急联系方式。

2. 保密原则:咨询师应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咨询对象的隐私权。咨询室内不得录音或录像,咨询师不得擅自透露咨询对象的个人信息。

四、咨询室的管理要求

1. 咨询师的资质:咨询师应具备相关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2. 咨询记录与档案管理:咨询师应在每次咨询结束后做好咨询记录,并妥善保管咨询对象的档案资料。咨询对象的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严禁泄露或遗失。

3. 咨询效果评估:咨询师应定期对咨询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

以上是一套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的要点,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可以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咨询环境,保障咨询师和咨询对象的权益,提高咨询效果。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篇二

心理咨询室是为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而设立的场所,为了保障咨询的质量和咨询师与咨询对象的权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介绍一套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咨询室的使用规定

1. 开放时间:咨询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具体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6点。

2. 预约咨询:咨询对象需要提前预约咨询时间,预约时间以咨询师的日程安排为准。

3. 咨询时长:每次咨询时长为50分钟,其中包括10分钟的整理时间。

4. 咨询室使用费用:咨询室的使用费用由咨询对象承担,费用标准由咨询机构设定,并在咨询室内明示。

二、咨询室的设施与环境

1. 咨询室的布置:咨询室应具备私密性和舒适性,宜采用简洁、温馨的装饰风格。咨询室内应放置舒适的座椅、桌子以及适当的绿植等。

2. 咨询室的环境:咨询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温度适宜的环境。咨询室应配备空调或暖气设备,以确保咨询对象的舒适感。

三、咨询室的安全与保密

1. 安全措施:咨询室应安装监控设备,以确保咨询过程的安全。咨询室内应配备急救设备,并向咨询对象提供应急联系方式。

2. 保密原则:咨询师应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咨询对象的隐私权。咨询室内不得录音或录像,咨询师不得擅自透露咨询对象的个人信息。

四、咨询室的管理要求

1. 咨询师的资质:咨询师应具备相关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2. 咨询记录与档案管理:咨询师应在每次咨询结束后做好咨询记录,并妥善保管咨询对象的档案资料。咨询对象的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严禁泄露或遗失。

3. 咨询效果评估:咨询师应定期对咨询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

以上是一套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的要点,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可以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咨询环境,保障咨询师和咨询对象的权益,提高咨询效果。同时,咨询机构应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以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咨询效果。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篇三

  一、心灵驿站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专门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任何人不能在心灵驿站附近大声喧哗,吵闹。

  二、心灵驿站要注意积累典型的个案资料,建立完整的辅导记录,并严格保密。

  三、学生心理档案、咨询的内容一律保密,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心灵驿站。

  四、心灵驿站开设的一条心理热线。为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

  五、心灵驿站逢周一、周晚晚上对全校学生开放,由专职心理老师值班,建立“预约优先”的服务制度,优先约见有预约的学生。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篇四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

  二、咨询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除每周固定的咨询时间外,来访者可预约时间,如果预约了时间,请守约。

  三、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积极配合咨询员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来访者须明确咨询目标,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并愿意在咨询员协助下达到目标。

  四、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保密。

  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五、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其它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或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及时整理记录好来访人员的个案纪录,以备查阅。

  七、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八、咨询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十、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环境宜人。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篇五

  1、咨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

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师、家长服务。

  第二条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帮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以自助。

  第四条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八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九条: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第十条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第十一条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二条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十三条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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