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假期的管理制度 篇一
节假日假期是员工休息和放松的时候,也是企业管理的一大挑战。为了保证员工的休息和欢乐,同时保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一套合理的假期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假期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定假期的安排和调休政策。假期的安排应该提前通知员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准备。此外,假期期间的调休政策也应该明确,以应对突发情况或员工个人需求。例如,员工在假期期间突发疾病需要请假,或者有特殊的家庭事务需要处理,都应该有相应的调休政策来满足员工的需求。
其次,假期管理制度应该注重员工的工作负荷和心理健康。在假期之前,企业应该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确保假期前员工没有过度劳累的情况。另外,假期期间,企业应该尊重员工的休息时间,不应该在假期期间频繁打扰员工。在员工返岗后,企业也应该适当安排工作时间,给员工一些缓冲时间来适应工作的节奏,避免工作压力过大对员工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假期管理制度应该注重员工的参与和反馈。企业可以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对假期管理制度的评价和建议。同时,企业也应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假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改进,给予员工更多的决策权和参与决策的机会。通过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企业可以及时调整和完善假期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参与感。
综上所述,假期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合理的假期管理制度可以保证员工的休息和欢乐,同时也能够保持企业的正常运营。通过明确假期安排和调休政策、注重员工的工作负荷和心理健康、以及注重员工的参与和反馈,企业可以制定一套合理的假期管理制度,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双赢。
节假日假期的管理制度 篇二
节假日假期是员工休息和放松的时候,也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管理假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参与度,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完善假期管理制度。
首先,企业可以建立假期管理委员会或者类似的机构,由员工代表和管理层共同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假期管理制度的实施。这样的机构可以保证员工的代表在假期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发表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该机构也可以负责收集员工的反馈和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调整和改进假期管理制度。
其次,企业可以在假期管理制度中加入一些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例如,可以设立一些节假日工作奖金或者其他激励措施,给予在假期期间出色表现的员工一定的奖励和认可。这样的激励措施可以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同时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
最后,企业可以加强对假期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企业可以通过内部网站、员工手册等方式向员工宣传假期管理制度,并举办相关的培训和讲座,使员工对制度有更深入的了解。这样可以避免因为制度不明确或者不了解而导致的纠纷和不满情况的发生,提高员工对假期管理制度的遵守度和认同感。
综上所述,完善假期管理制度是企业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参与度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假期管理委员会、加入奖励机制以及加强宣传和培训,企业可以制定一套合理的假期管理制度,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双赢。这样的制度可以保证员工的休息和欢乐,同时也能够保持企业的正常运营。
节假日假期的管理制度 篇三
节假日假期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员工能明确请假规定,减少办理流程,方便部门规范员工工作纪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三、假期种类及规定
(一)假期种类
假期包括法定假日、事假、病假、慰唁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等。
(二)假期规定
事假、病假、慰唁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等需按照公司规定提前申请并经部门批准。如遇突发情况未能提前请假者,需补办请假手续。除事假外,其他假期申请需附相应证明,如未附证明的按事假计。未经部门批准的请假按旷工计。
部门第一负责人请假期间应授权他人行使相关权责,并向各中心/部门发放授权通知(附件《授权通知单》)。
(三)假期审批权限
1、主管级及以下人员请假的由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审批完成。
2、经理级人员请假的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批完成。
3、各中心/部门第一负责人请假的由总经理审批完成。
四、法定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 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五、事假
凡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所请的假为事假,事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个人调休。
员工应提前3天向部门提出请假申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30天。请假前需完成工作交接方可离岗。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本人应通过电话向部门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处理。特殊情况请假天数不能超过1天。无提前请假或未经部门批准的以旷工处理。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相关补贴停发。
六、病假
因患病或非因工受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所请的假为病假。
员工应提前1天向部门提出请假申请。病假时间超过医疗期不能治愈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医疗期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按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病假销假需出具相关医疗机构证明或就诊发票复印件。
病假期间(医疗期内)工资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七、慰唁假
符合国家有关慰唁假规定,在慰唁假期间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所请的假为慰唁假。
员工应提前1天向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员工
因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丧亡可请假3天(含公休日);员工因其旁系亲属即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爷爷、奶奶、兄弟姐妹等)丧亡可请假1天(含公休日)。慰唁假销假需出示死亡证明复印件。
慰唁假期间工资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八、婚假
符合国家有关婚假规定,员工领取结婚证1年内依法享受婚假。
员工需提前1个月向部门提交请假申请。早婚假为3天,晚婚假为18天。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可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有跨公休、法定假日时,时间连续计算,不再另行累加。
婚假请假时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婚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共 2 页 第 2 页
九、产假、护理假、哺乳假及特殊假
(一)产假
员工需提前1个月向部门提交请假申请,本人或部门需到人力资源中心登记备案。
员工在产假结束后应按时返回岗位,若不按时回岗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公司将安排其他员工接替该岗位。具体处理参照《生育管理制度》执行。
正常产假为98天;
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实满24周岁生育)的,增加产假30天;
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15天;
怀孕四个月以下流产的,休假15天;怀孕四个月至七个月流产的,休假42天;
满7个月以上流产时按照正常产假休假。
产假请假时需提交准生证复印件。
产假期间,参保员工的工资及补贴,由当地社保局按当年生育津贴予以发放,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未参保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二)护理假
员工需提前3天向部门提交请假申请。符合国家有关护理假规定的请假为护理假。满足国家规定生育条件的正式员工且达到晚育(实满26周岁生育)标准,可享受7天护理假。
护理假请假需提交结婚证和交准生证复印件。
护理假期间,参保员工的工资及补贴,由当地社保局按当年生育津贴予以发放,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未参保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三)哺乳假
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正式女员工,哺乳期内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每天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期内哺乳时间可以累加使用。
哺乳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四)孕期事假
员工需提前1个月向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孕期事假休假期限为怀孕4个月起至生产前。
孕期事假按事假计,期间不计发薪资,各项相关补贴停发。
十、工伤假
符合国家有关工伤假规定,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因治疗和休养所请的假为工伤假。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本人或部门需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工伤假的时间以医院诊断建议住院治疗时间及疗养时间为准。具体细节参照《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工伤假期间,参保员工的工资及补贴,由当地社保局按当年工伤津贴予以发放,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未参保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十一、请假规定
请假前,员工需填写《员工假期申请单》(附件2),请假期满应及时回岗,假期结束未按时回岗的按旷工处理;如需延长假期的,需在上次假期结束前3天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工伤、产假假期结束回岗需携带《员工假期申请单》和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销假手续。
十二、附则
因员工假期管理涉及到人员薪资及奖金发放。各中心/部门需对人员假期进行管理,按照假期审批流程操作(详见OA系统假期审批流程)。
公司参保人员请假且当月出勤天数少于10天,部门应在员工假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到人力资源中心员工关系组登记备案。如因部门未及时登记或不登记,造成社保费用无法扣缴且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对部门处以相应的罚款。
附件《授权通知单》
主题词 假期 管理 制度
组稿人
部门审批人 发文审批人
附表一 《授权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