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高处作业是指在高空进行施工、维修、安装等工作的行为。由于高处作业存在着较高的风险和危险性,因此需要建立起科学、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文将从高处作业的特点、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探讨。
高处作业的特点主要包括高空环境的不稳定性、作业人员无法控制外界因素、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等。针对这些特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合适的作业时间、检查作业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等。
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具,如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眼镜等。同时,还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网、护栏等,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作业区域和危险区域的范围。在作业过程中,还要进行现场监控和指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四、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高处作业涉及到一系列的技能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作业证书才能上岗。此外,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高处作业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组织安全培训。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作业人员、监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等,确保他们了解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安全监控系统。企业应建立起高处作业的安全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设备、报警装置等,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四、加强安全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对作业设备的检查、作业现场的巡查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作业的安全。
综上所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高处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监控,可以有效地减少高处作业的安全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企业应高度重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高处作业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高处作业是指在高空进行施工、维修、安装等工作的行为。由于高处作业存在较高的风险和危险性,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需要建立起科学、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和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高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因高处作业而造成的意外事故和伤害。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了解高处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作业区域和危险区域的范围,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护栏等,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具,如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眼镜等,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四、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作业过程中要进行现场监控和指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取得以下效果:
一、减少意外事故和伤害。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高处作业中的意外事故和伤害,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提高作业效率。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规范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
三、增强企业形象和信誉。企业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吸引更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
综上所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高处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制度,并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可以有效地减少高处作业的安全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企业应高度重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高处作业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为了确保在高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因意外而发生的高处坠落、高空坠物伤人等伤害,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各部门。
3.术语
高处作业:凡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进入操作场地要穿戴好劳保用品。二米(含2米)以上高处或临边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4.2定期做好登高操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凡患有高空禁忌症的人员严禁登高作业。
4.3高处作业时首先应检查梯子、高凳、安全带等工具是否牢靠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工具,不准使用。(脚扣、安全带腰绳)使用安全要求见附件一。梯子、高凳使用安全要求见附件二)
4.4不准站在不稳固的箱子、木、铁桶上或容易滑动的堆积物上作业。
4.5在高处或陡坡的房顶上作业时,应穿软底鞋和系安全带或用外脚手封檐。
4.6高处作业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并在作业区域内要有专人现场安全监护,防止行人、车辆穿过。
4.7高处作业时,应用带绳传递物料,不得上下抛掷。
4.8在轻型顶棚内或顶棚上(露天架设)作业时,应铺设脚手板操作。
4.9顶棚内工作需要照明时,应用安全灯或手电筒照明,不准使用明火或一般照明。
4.10在二米以上(含二米)高处或临边(如屋顶、窗口、滴水檐等)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无法系安全带的部位作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4.11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等易碎易折的板材顶棚上作业或行走,防止断裂摔伤。
4.12 2米以下登高作业,蹬踏物要牢固,不得蹬踏折叠椅类的不稳固物。
4.13不准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大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4.14垂直交叉作业要设“防止落物打击隔层”。
4.15平台、脚手架不得超负荷使用。
4.16严禁翻越平台、窗台、门梁、护栏等,防止高处坠落(含办公室、更衣室、操作室)。
4.17高处作业完毕后,要及时将所用的物品清理干净,防止出现高空坠物伤人的情况出现。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一级作业为2~5米时;二级作业为5~15米;三级作业为15~30米,四级作业为30米以上。
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四、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处的牢固构件上,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五、高处作业严禁下上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措施。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六、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在设有安全防护设施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支撑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七、严禁在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高和抢救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阐述高处作业预防坠落的三步法,消除坠落隐患,防止坠落事故,以及消除或降低坠落发生后的伤害。
2、范围
3、职责
3.1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2)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
3)对违反本标准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2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3)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4)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5)作业过程中及时制止高处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4、术语和定义
4.1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4.2锚固点
通常是指横梁、支架、柱子等,上面可用来系救生索,必须能够承载至少2268千克的静止重量。
4.3锚固点连接装置
安装在锚固点上,用来连接坠落防护系统的一个组件或装置,至少能够承载2268千克静止重量,如连接皮带、竖钩、支架把手等。
4.4钩锁
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4.5缓冲装置
能够在坠落制止过程中转移能量或者减轻工作人员所承受的冲击力的装置,其抗断强度必须达到2268千克。如坠落阻止器、缝合的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的系索、弹性救生索等。5m以下的高处作业禁止使用缓冲装置。
4.6逃生装置
用于从高处逃离的一种设备或装置,如滑索、滑杆、滑道、梯子等。
4.7个人坠落防护系统
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全身安全带等。
4.8坠落隐患
可能造成坠落的条件或状况。
4.9跌落
在坠落制止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与支撑点的意外脱离。
4.10全身式安全带
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救生索上的两根系索。
4.11救生索
一种柔韧的、固定在两个锚固点之间的垂直或水平的绳索。
4.12定位装置系统
用于使工作人员在高处作业时能够腾出双手(比如,向后倾斜)进行工作的固定装置。
4.13弹性救生索
可以缓慢拉伸,但在坠落时,能立即锁住的坠落防护系统。可以在需要进行有限度的垂直移动的场所使用,比如在罐、检修口、压力容器里或屋顶上。
4.14坠落阻止器
一种带止回功能的救生索附件,当坠落发生时能通过惯性扣住救生索。坠落阻止器通常使用在垂直移动的场所,如高处作业的吊篮或悬垂的脚手架。
5、原则与要求
5.1按以下顺序选择最佳的坠落防护措施:
1)尽可能把工作安排在地面上进行,避免高处作业;
2)安装固定的围栏和扶手,防止坠落发生;
3)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提升平台;
4)把安全带调整到一定的长度,使作业人员不能接近高处作业区域的边缘;
5)使用带缓冲的防坠落装置,如全身式安全带和系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