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以下是我们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员工的行为准则。
一、公司组织架构
1. 公司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管理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
二、员工入职和离职管理
1. 员工入职需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书,签署劳动合同并接受公司的培训。
2. 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完成交接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1. 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具体工作时间根据项目需要灵活安排。
2. 员工享有法定假期和带薪年假,具体假期安排由公司根据员工工作情况确定。
四、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
1. 公司对员工绩效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2. 员工的晋升和薪资调整将与绩效评估结果挂钩。
五、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1. 公司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2.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纪律和行为准则
1. 员工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公司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2. 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七、奖励和福利制度
1. 公司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荣誉表彰。
2. 公司提供完善的员工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八、违纪和处罚制度
1. 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可能面临解雇等后果。
2. 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将依法依规进行,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以上是我们装饰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员工们能够深入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营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公司的整体发展和员工的工作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以下是我们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管理和员工的行为准则。
一、公司组织架构
1. 公司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管理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的高效运作。
二、员工入职和离职管理
1. 员工入职需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书,签署劳动合同并接受公司的培训,保证员工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2. 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完成交接工作,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1. 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具体工作时间根据项目需要灵活安排,提高工作效率。
2. 员工享有法定假期和带薪年假,具体假期安排由公司根据员工工作情况确定,保证员工的合理休息和生活质量。
四、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
1. 公司对员工绩效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
2. 员工的晋升和薪资调整将与绩效评估结果挂钩,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发展空间。
五、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1. 公司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2.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的安全。
六、纪律和行为准则
1. 员工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公司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
2. 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保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七、奖励和福利制度
1. 公司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荣誉表彰,激励员工的创新和工作积极性。
2. 公司提供完善的员工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关心员工的生活和福祉。
八、违纪和处罚制度
1. 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可能面临解雇等后果,维护公司的纪律和秩序。
2. 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将依法依规进行,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确保公司的权益得到保护。
以上是我们装饰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员工们能够深入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公司的良好运营和员工的工作效率。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我们相信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发展都会得到良好的保障和支持。
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确保文书制发、处理、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内部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文书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书管理范围包括:一般性文书(通知、公告、提案意见、会议纪要、总结汇编)、行政人事部发文文书(学习资料、各类简报)、宣传资料、各类应存档的图表、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文书资料。
3、除通知外,一般性文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务必标有页眉页脚,文本资料可根据文书具体资料进行调整。
4、根据文书性质进行
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书进行归档整理,持续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的同步更新。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上级安排,起草编写内部公开文书,张贴公示学习。
2、按照文书管理范围,行政人事部的发文根据需要填写《发文簿》,所有文书原稿均由行政人事部分类存档备查。
3、行政办公室发出的学习文书,需附上学习进度表;阅读者需认真学习并签名备注。
4、按时间、资料等降序排列,整理归档,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对照编号列出整理清单。
5、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须上级审批同意,方可销毁。
6、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职责人,若发现文书丢失,办公室人员务必查明原因,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三条流程设计
起草文书→填写《发文簿》(需要时)→张贴→存档→更新目录(纸质档与电子档)→借阅→清退→审批→销毁
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细则.公司持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
基本守则
(1)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奉行"奉献精神、做高做强、持续创新"宗旨。
(3)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
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4)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
(5)钻研业务知识的技能,开发自身的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6)爱惜并节约使用公司的一切财资物品。
(7)注意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持良好的作业、办公等区域的清洁和秩序。
(8)掌握规范正确的职业礼仪,体现文明礼貌的形象举止。
(9)在工作时间之内,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及工作。
(10)牢记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声誉。
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利用职权贪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反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第一级、客户登记
设计师对来访客户做详细询问,填写规范客户登记表,确保与客户相关数据的采集完整、准确。
第二级、设计审核
每一套设计图纸,均须有审核及客户认可签字,确保设计合理,图纸准确。
第三级、设计师进行全程服务
设计师不仅在施工前向客户提供满意的咨询及设计服务,而且在开工后施行全程跟踪服务,即每个工地至少去三次。
第四级、工长与客户一道实施逐步质量认定制度
工程进展中的每一步,工长应与客户做逐步质量认定,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第五级、工程巡检逐家巡回检查
工程巡检对每一个工地的施工情况做巡回检查,对所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按期、按质进行。
第六级、工程部经理抽查
工程部经理对在施工程做一定比例抽检,防止遗留问题发生。
第七级、监察部电话回访员对在施工程客户访问,监察部经理、监察员定期对在施工地监察
公司投诉接待员对在施工程做逐家电话回访,征询客户意见,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迅速报告工程部和监察部经理给予及时解决。监察员每周工地巡查不少于2次,监察部经理每周查工地不少于1次。
第八级、监察部电话回访员电话回访
在质量保修期中,公司电话回访员将定期对客户做电话抽查回访,对客户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并认可的由用人单位权力保证实施的组织生产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
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取决于各国的立法模式,有授权式立法模式和纲要式立法模式之分。授权式立法模式只对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和程序作出规定,对其内容不作具体规定或者仅列举其应包含的事项,将公司规章制度的确定权完全授予用人单位,只要不违法即可。采取这种模式的国家主要有英美等国;纲要式立法模式需要用人单位根据立法中对规章制度制定权限、程序和纲要式内容的规定来执行。
我们认为,我国最早采取纲要式立法模式,如1954年政法院制定的《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要求各部门依据纲要制定本部门内部劳动规则,并列举了内部劳动规则应包括录用、调动和辞退员工、企业行政和职工的内部职责、工作时间、处分等内容,并指出各企业单位应根据本纲要和本部门内部劳动规则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其内部劳动规则。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唯一的要求出现在《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1997.11.25),其指出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法律赋予了公司自主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我国《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其相关内容,如1988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第52条,20xx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第18条,20xx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条,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提到了职工的民主参与和公示这两个步骤。1997年《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提出了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审查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新开办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并在正式开业后半年内将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部门在组织巡视监察活动时,要检查新开办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并督促其按时报送备案;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备案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新开办公司规章制度备案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劳动规章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经审查,发现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关系】
第一,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的单方面行为,是单方面意思的表示。虽然制定过程中有职工的参与,但最终是由公司决定和公布的,职工并不是制订劳动规章制度的主体;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是合同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第二,内容不同。公司规章制度虽然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在内容上有相同之处,但侧重不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是保障全体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履行的规则,而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单个职工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虽然集体合同的内容也适用于全体劳动者,但其更侧重于规定公司内最低劳动标准。
第三,效力不同。一般认为,适用于公司的集体合同的效力优先于该公司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违反集体合同时,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命令变更其内容。也就是说,公司规章制度的效力低于集体合同的效力,集体合同应当成为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依据,但是在我国实践中,集体合同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使公司规章制度成为规范劳动用工的重要依据。关于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效力高低问题,众说纷纭。我们认为劳动合同系个别合同,公司规章制度系针对全体劳动者,它是经过劳动者集体民主参与的产物,不可能要求规章制度以个别劳动合同为标准,但是当劳动合同的内容与规章制度的内容相冲突时,应该遵守劳动合同效力优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