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查验制度 篇一
进货查验制度的重要性与实施方法
进货查验制度是企业在进行采购和进货时必须遵守的一项重要规定。它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探讨进货查验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实施该制度。
首先,进货查验制度对于确保企业产品质量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进货商品进行严格的查验,可以避免低质量或次品进入企业的供应链。这对于保障企业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至关重要。通过严格的查验制度,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并拒收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其次,进货查验制度有助于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通过对进货商品的查验,企业可以了解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水平以及产品合规性。企业可以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确保与符合企业要求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这有助于建立稳定的供应链,提高供应商的整体质量水平。
进货查验制度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查验标准和流程。查验标准应包括产品质量、数量、包装等方面的要求。流程应明确查验的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信息。其次,企业应进行供应商的评估和筛选。评估供应商的能力和信誉是确保进货质量的重要环节。然后,企业应制定查验记录和反馈机制。每一次进货查验都应有相应的记录和反馈,以便于后续的追溯和问题解决。最后,企业应对查验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提高进货查验的准确性和效率。
总之,进货查验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和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的查验,可以确保企业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同时,进货查验制度有助于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查验标准和流程,并进行供应商的评估和筛选。同时,企业应制定查验记录和反馈机制,并对查验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进货查验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质量控制。
进货查验制度 篇二
进货查验制度及其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进货查验制度是企业在进行采购和进货时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在质量管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探讨进货查验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它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首先,进货查验制度是指企业在接收货物时对其进行检验,并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的规定。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进货的产品符合企业的质量要求和标准。通过严格的查验,企业可以避免低质量的产品进入供应链,从而保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进货查验制度在质量管理中具有多重作用。首先,它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和排除质量问题。通过对进货产品进行查验,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并拒收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其次,进货查验制度可以帮助企业评估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通过查验,企业可以了解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措施以及产品合规性。这有助于企业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建立稳定的供应链。
进货查验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查验标准、查验流程和查验记录等。查验标准应包括产品的质量、数量、包装等方面的要求。查验流程应明确查验的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信息。查验记录应详细记录每一次进货查验的结果,以便于后续的追溯和问题解决。
在实施进货查验制度时,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制定合理的查验标准和流程,确保查验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其次,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确保供应商的质量水平符合企业的要求。然后,建立健全的查验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最后,对查验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提高查验的效率和准确性。
总之,进货查验制度在质量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严格的查验,可以确保进货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同时,它也有助于评估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供应链。企业应制定合理的查验标准和流程,并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查验记录和反馈机制,对查验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提高查验的效率和准确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运营的正常进行。
进货查验制度 篇三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二、进行采购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主要为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三、凡教体局统一配送的八大类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蔬菜、猪肉、豆制品、冷冻食品),必须按教体局统一配送要求在准入供应商中自主选择供应商配送,凭着“我选择,我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采购验收工作。并向相关配送供应商索取以下证件:有效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及供应商与教育服务中心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在食品配送中,还应索取以下证件:
①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报告。其中豆芽菜还需索取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②鲜猪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大块的猪肉必须盖有蓝色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
③豆制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④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冷冻品: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都要加盖相关配送供应商的公章。
四、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坚决杜绝无QS标识的相关食品进入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关于学校食堂禁购禁用食物成品、半成品的通知》。
五、学校自主零星采购的食品,必须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发票或购物凭证等。
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1、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2、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3、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进货查验制度 篇四
为加强学院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学院内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全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院内进行食品经营销售的单位必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留存备查并每年核对一次。
第二条 学院内进行食品经营和销售的单位在购进食品时,应当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和来源票据留存备查,以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学院内进行食品经营和销售的单位在购进食品时,应建立台账记录进行管理,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进货查验制度 篇五
一、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本店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
(一)营业执照;
(二)生产许可证;
(三)卫生许可证;
(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专利、绿色或无公害食品的证明;
(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如QS);
(六)生猪定点机械化屠宰厂证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二、每次进货时,接验员要详细检验食品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复印留存:
(一)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检疫(检验)证明;
(三)进货票据;
(四)农产品产地来源证明。对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或包装不规范、破包、透气等的食品拒绝进货。
三、接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应与供货方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对。
四、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
五、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商品质量管理员对进货人员索取的票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分管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在食品入库或上架前查验记录,并自行组织食品抽查。并对索证索票情况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
六、食品批发商将加盖公章的进货票据直接装订成册建立进货台账,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本品种本批次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和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查验备案。将加盖公章的销货票据装订成册建立销售台账。
七、食品零售商将加盖公章的进货票据直接装订成册建立进货台账,非本市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本品种本批次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和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查验备案。
八、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进货查验制度 篇六
为规范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合同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合同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合同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材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