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一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下面将从制度的内容、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来探讨企业统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企业统计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等环节的规定。具体来说,该制度应包括统计数据采集的时间、方法和责任人的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数据整理的方法和标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统计数据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提供决策依据;统计数据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满足各级管理者的需求。通过制度的规定,可以确保企业统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减少统计数据的错误和遗漏,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
其次,企业统计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统一的制度规范,可以使得所有相关人员在统计工作中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避免个人主观意识对统计数据的影响。同时,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确保决策者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数据信息,以便做出科学的决策。此外,制度的实施还可以提高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确保不同统计数据之间的比较和分析的准确性。
然而,企业统计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一些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制度规定的落地不够到位。其次,一些企业制定的统计管理制度过于繁琐,使得统计工作变得复杂而繁重,难以执行。此外,一些企业在统计数据的采集和整理过程中存在数据造假和篡改的问题,使得统计数据失去了真实性和可信度。因此,企业在制定和实施统计管理制度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简化制度的内容和程序,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综上所述,企业统计管理制度对于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该重视制定和实施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和可比性。只有做好统计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实施,企业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二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下面将从制度的重要性、制定过程和优化建议三个方面来探讨企业统计管理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首先,企业统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统计数据是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企业战略制定和实施的重要参考。通过制定统计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统计工作的流程和要求,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准确的统计数据可以为企业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避免主观意识对决策结果的影响。此外,统计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确保决策者能够及时获得最新的数据信息,以便做出准确的决策。
其次,企业统计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明确统计管理制度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制度的制定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需求。其次,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企业的统计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制度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然后,需要明确制度的内容和执行程序,确保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最后,需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对统计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
然而,企业统计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一些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制度规定的落地不够到位。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制定的统计管理制度过于繁琐,使得统计工作变得复杂而繁重,难以执行。此外,一些企业在统计数据的采集和整理过程中存在数据造假和篡改的问题,使得统计数据失去了真实性和可信度。
针对上述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一些优化建议来提高统计管理制度的效果。首先,企业应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重视,提高统计工作的地位和影响力。其次,企业可以简化统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程序,减少繁琐的操作,提高员工的执行效率。再次,企业应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最后,企业可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统计意识和能力。
综上所述,企业统计管理制度对于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该重视制定和实施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和可比性。只有做好统计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实施,企业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公司统计工作,强化统计职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公司管理中工作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立足现有条件,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计算和输出处理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二、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统计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三、按照公司统计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统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的稳定。其统计工作基本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统计法》,执行和落实统计调查任务。
(二)组织协调本单位承担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的催报、
送审和报送工作。
(三)在工作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
计监督权。
(四)熟悉统计分类、指标含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负责承
担统计工作的咨询、指导。
(五)开展统计分析,为上级提供有决策依据的统计资料。
四、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和统计分析任务,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拒报。
五、凡属上级下达的临时性统计任务,由统计员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标准,按时、按质搜集和整理提供公司基础数据。
六、统计报表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后方能上报。
七、对经主管领导核准的统计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如果发现有错报、误报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和统计人员进行核实订正。
八、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核定和同意。
九、统计工作受到上级表扬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受到批评的,在年度考核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为了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企业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计划管理科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厂统计工作.;根据各职能部门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
第二章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厂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部门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经主管厂长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
2.厂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修改后的式样备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3.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生产部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4.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部门、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部门、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部门、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部门统计人员掌管。
2.各部门、车间应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3.各科、车间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本系统副总核准,方可销毁。
第四章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
2.企业内部报表如发生数字错误时,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
①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隔日发现差错时,应在当日日报上说明。
②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订下,并将原报表数字加以订正,以防误用。
第五章统计工作的交接
1.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将经办工作的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帐、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第六章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1.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份,编制统计报表要做到:月报有文字说明,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
2.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第七节统计纪律
1.各车间、部门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2.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厂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附件:统计员考核办法
1.自20xx年6月份的车间工资计起,人力资源将对各车间工资进行审核,并要求各车间统计薪资的人员提供工资数据的原始数据依据,如发现未能提供或提供错误,第一次将给予500元罚款;连续出现两次将给予辞退处理。
备注:工资计算过程中对“错误”的界定:
(1)工资表中无法提供原始数据依据的视错误;
(2)工资数值计算错误(包括计件工资、个税等等)
(3)员工身份证号及姓名必须统一,不统一的视为错误;
(4)工资明细表、工资汇总表、银行发放表三表数据统一,不统一的视为错误。
(5)交通补助、加班费、节假日工资计算错误。
2.车间统计人员在工资计算过程中,必须以身作则,及时发现工资不合理的地方,并能对本车间的工资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在连续6个月的工资计算过程中没有出现错误的,其基本工资上调10%。
3.本办法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五
清河建筑公司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加强建筑业统计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公司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公司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公司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建筑业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公司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公司应支持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
(二)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三)为建筑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学习提供支持。
第五条、公司统计科负责建筑业统计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六条、公司应设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
第七条、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公司的建筑业统计工作,完成公司建筑业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公司的建筑业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公司的建筑业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建筑业统计台帐制度。
第八条、建筑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负责制。公司应指定公司的建筑业统计负责人,建筑业统计负责人对建筑业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
第九条、建筑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建筑业统计岗位或脱离建筑业统计工作。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建筑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与建筑业活动相适应、满足建筑业统计核算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十二、条认真执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第十三、条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向电子文档过渡。
第四章:建筑业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四条、公司必须按时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公司经理、统计负责人签署盖章后上报。
第十五条、建筑业统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第十六条、建筑业统计人员对公司统计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统计分析
第十七条、在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统计分析要紧扣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符合企业现状。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统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统计报表的管理,保证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报表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满足集团公司对外提供各类统计报表的需求,根据管控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统计报表日常管理工作由计划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指定统计专员,各二级子分公司要指定统计部门。
第三条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负责归口统计报表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各二级子分公司指定的部门负责本单位统计报表资料的收集、整理、汇并以及上报给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 统计报表分为内部统计手册,以及集团公司对外提供的上报统计报表。
第二章 统计手册的管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所属所有二级子(分)公司均纳入统计手册的编制范围。
第六条 各子(分)公司为统计手册基础资料提供的责任主体,负有及时、真实、全面提供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求提供的统计资料的责任。
第七条 各子公司下属公司统计资料由子公司汇总填报,恒源托管分公司由恒源公司汇总填报。
第八条 统计手册分财务、人力资源、生产及安全环保、工程投资、设备五部分内容,具体内容由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制订。财务部分由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力资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生产及安全环保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工程投资由董事会秘书处、计划财务部负责,其中:基建、技改项目形象进度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其它工程形象进度以及各类工程投资财务进度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设备部分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各单位每月在报送财务报表的同时,按照年初工程计划口径同时报送工程统计进度报表。
第九条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拟订印制统计手册所需基础资料的明细表格,下发各子(分)公司,由各子(分)公司填报完整后,上报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各职能部室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并将汇总后的资料报送计划财务部,由计划财务部集中汇总,统一编导,并印制成统计手册。
第十条 统计手册按月编制,本月编制上月手册。
第十一条 各子(分)公司于每月6号前上报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求的基础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和纸质资料,纸质资料要求统计专员签字,并有单位印鉴章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后,于10号前报送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统一汇总、编导,于20日前印制成统计手册。节假日顺延。
第三章 上报统计报表的管理
第十二条 上报统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年报以及不定期报表四种,报表格式及要求随主管部门要求变动而变动。
第十三条 上报统计报表主要包括:经信委报表、统计局报表、中煤协会报表,由计划财务部统一报送。
第十四条 各二级生产子分公司为上报统计报表基础资料的提供主体,负有全面、及时、准确报送相关基础资料的责任。
第十五条 各子公司下属公司统计资料由子公司汇总填报,恒源托管分公司由恒源公司汇总填报。
第十六条 各单位每月月底最后一日,将本单位的本月主要产品的产销存报表报送至计划财务部,由计划财务部汇总后报送至相关主管部门。其它报表,按照后附报表目录要求的时限和内容,准时报送。不定期报表内容和时限要求另行安排。
第十七条 上报统计报表具有严格的时限性,各二级子分公司要严格按照附表的时限要求及时报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子分公司要明确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负责协调处理相关统计事宜;
第十九条 统计资料作为经济运行质量的反映,其数据来源为经审计、审核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有计量基础的数据。
第二十条 统计报表将实施评比机制,对在统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来自: 小龙文 档网:企业统计报表管理制度)适当奖励。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