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一
近期,我参加了一次关于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我对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性。义务教育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一项基本法律法规,它为保障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免费、有保障的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学习义务教育法让我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意义和目标,激发了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我更加明确自己在教育事业中的角色和责任。
其次,我了解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原则。通过学习,我知道了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免试就近入学、公平公正、质量优先等一系列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不仅是义务教育法的核心价值观,也是我们在教育实践中应该遵循的指导原则。我深刻认识到,只有我们在教育实践中贯彻这些原则,才能真正实现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最后,我了解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机制。学习中,我了解到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规定了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这些规定为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依据。同时,我也认识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该加强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义务教育的落实。
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我不仅对我国的教育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自己在教育事业中的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我会将学习到的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为实现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贡献自己的力量。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二
在最近的一次学习中,我深入了解了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启示和收获。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义务教育法对于保障每个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的重要性。根据义务教育法,每个孩子都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无论他们的家庭背景、经济条件或身体状况如何。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在教育领域,我们不能因为各种原因而让一部分孩子失去受教育的机会,而应该致力于实现教育的公平和包容。
其次,我了解到义务教育法强调教育质量的重要性。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每个孩子都能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这让我意识到,教育不仅是让孩子们接受教育,更应该关注他们在教育过程中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提升。只有提高教育质量,我们才能培养出更多有创造力、有才华的人才,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我了解到义务教育法强调家庭和学校的合作。义务教育法要求家长积极参与孩子的教育,学校也要加强与家庭的沟通和合作。这让我明白到,教育需要家庭和学校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只有家庭和学校紧密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才能真正实现教育的目标。
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我深入了解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实施机制,也对教育的意义和目标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我将把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教育改革和发展中,为实现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贡献自己的力量。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三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健康地培养高素质的国家有用人才和全面提升全民思想品德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教育发展战略。《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制定与出台为确保依法治教、以德治国的方针政策得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依法从教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义务教育法》使我重新审视自我并且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回顾自己几年的教学工作和日前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时存在着与《义务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教师的“恨铁不成钢”甚至会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偏激以致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我想这样做肯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原则。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应该多理解学生、多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
在实践工作中我也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规律。只有认识并且运用好这些规律才能创造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方法和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我们需要从实践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有人曾经指出:“没有任何十全十美的方法,也没有一定有害的方法。”我们必需辩证的看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许多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在选择和应用时,需要同德育目标相结合。与《义务教育法》中所规定的原则相一致。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
我一定认真学习、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四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如何做到真正减负?怎么样做才能减到点子上?每一位教师都在思考探索。为了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
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