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档案室总结范文 篇一
社保档案室管理工作总结
社保档案室作为一个重要的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档案。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此,我将对社保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以期能够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首先,我们注重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我们建立了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档案的分类、整理和归档流程。同时,我们加强了档案的质量控制,确保每一份档案都能够准确无误地记录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此外,我们还积极推行电子化档案管理,提高了档案检索的效率和准确性。
其次,我们注重档案信息的保密性。社会保险档案涉及到员工的个人隐私,我们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我们加强了员工的保密意识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处理档案信息,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同时,我们对档案室进行了安全防护设施的升级和监控设备的安装,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再次,我们注重档案服务的及时性和便捷性。我们建立了档案借阅制度,明确了借阅流程和借阅期限,并提供了在线借阅申请的渠道,方便员工进行档案的借阅。同时,我们积极完善档案查询系统,提供在线查询的服务,方便员工随时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信息。
最后,我们注重与其他部门的协作。社保档案室是一个服务性部门,我们与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密切合作,共同推进社会保险工作。我们定期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和开展合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社保档案室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通过规范档案管理、保护档案信息的安全性、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意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比如档案信息的更新不及时、档案借阅流程不够简化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社保档案室总结范文 篇二
社保档案室工作总结与改进措施
社保档案室是公司的重要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员工的社会保险档案。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在此,我将对社保档案室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能够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首先,我们在档案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档案数量庞大,原始纸质档案的存储和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我们计划推行电子化档案管理,将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以提高档案检索的效率和准确性。此外,我们还将加强档案归档流程的规范化,确保每一份档案都能够准确无误地归档。
其次,我们在档案信息的保密性方面还需加强。社会保险档案涉及到员工的个人隐私,我们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我们将加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培训,提醒他们正确处理档案信息,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同时,我们还计划升级档案室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监控设备的安装,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再次,我们在档案服务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档案借阅的流程比较繁琐,影响了员工的使用体验。因此,我们计划简化档案借阅流程,提供在线借阅申请的渠道,方便员工进行档案的借阅。同时,我们还将完善档案查询系统,提供在线查询的服务,方便员工随时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信息。
最后,我们还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社保档案室是一个服务性部门,我们与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密切合作,共同推进社会保险工作。我们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和开展合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社保档案室在过去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行电子化档案管理,加强档案信息的保密性,简化档案借阅流程,完善档案查询系统,以及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相信通过这些改进措施,我们能够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社保档案室总结范文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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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是社会保险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保险管理最基础的工作之一,它全面反映了参保人员履行社保缴费义务、享受养老待遇的最原始最真实记录,是实现为参保个人“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目标的重要条件。随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参保人数越来越多,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量和档案数量也越来越大,加强社保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实现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已成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概况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等“五险”业务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门类和载体记录的总和,它真实地记录了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从事社保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过程。实践工作中,社保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保存管理内容,也主要包括社保经办部门所从事的“五险”业务。其主要特点有下述“五性”:
一是广泛性。随着社会保险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近几年新农合、新农保制度的推行,我国参与社会保险的对象已从城镇职工延伸拓展到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并最终惠及到社会所有成员。而每个人在办理社会保险时都会形成社保业务档案。社保对象的广泛性决定了社保业务档案的广泛性。
二是动态性。每个社会成员参与社会保险后,社保档案都会随着人员的流动而发生关系转移,各项险种的缴费情况也会依据人员收入的增减而发生相应变化,这些情况都要在其社保档案中形成相应的记录。这种动态变化决定了社保档案的动态性。
三是权益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对参保单位和个人权益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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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是确定参保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是实现为参保人“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目标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参保对象个人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具有明显的权益性。
四是规范性。社保档案是按国家的有关规范要求来办理的,即各类社会保险都有统一的办理程序、统一缴付费标准、统一的表册,不论是哪个单位的职工,其形成的相关材料必须具有很强的规范性。
五是共存性。随着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信息化的推行,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社保业务信息系统随时掌握参保对象的各种情况和动态信息,完成各类报表生成和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不够重视。长期以来,相当部分社保经办机构领导“重业务经办,轻档案管理”现象较为突出,总认为档案工作是抄抄写写、保管的事务性工作,不是单位的主要工作,不能给单位增形象、创效益,只要守好摊,不丢失,不泄密,能应付外调、查档就行了。这些轻视档案工作的思想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社保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机制不够健全。目前相当部份社保经办机构没有健全职责明晰的档案工作机制。表现在具体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对本单位的档案未实行统一管理,各门类档案分散保管于各个部门,形成多头管理等问题,且管理方法各异,没有一个完整的档案信息中心能够查询到一个人的全部社会保险档案信息。
社保档案室总结范文 篇四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自查报告
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广 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0】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桂人社发【2012】3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我股室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现将我股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检查工作如下:
—、认识到位、责任到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股,配备了档案库房和档案电脑管理软件,设立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和兼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员,负责各科室档案的搜集、整理、立卷和归档,为实现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
二、加强管理。我股室根据《档案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结合社会保险基金业务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在制度、约制上各股室之间业务档案牵制性,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相互依存。我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将顺其自然的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并对社会保险基金各项业务管理起到了基础性科学管理并被完整利用。
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归档整理情况。根据《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细则(办法)》的管理要求,本着“集中统一管理,按业务险种分类管理”原则,目前我股室已整理完成2013、2014年各类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立卷305册。
四、业务档案工作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1、问题:是社会保险业务工作一直以来重业务轻管理,历年的业务档案在各股室分散、杂乱尚未整理,现在一次性整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种类繁多、进度缓慢。2、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知识还需要进一步普及和深入,针对以上不足,我股室将在今后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加以改进。力争通过今年市认定达标验收。
社保档案室总结范文 篇五
一、110月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110月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74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850人的,其中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并办理劳动合同登记135人;实现再就业228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250人的;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94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10人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971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100人的88;转移农村劳动力860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600人的;办理失业登记2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再就业培训55人;创业培训96人;技校招生147人,其中县职业高中与省林业技校联办汽修专业招生51人;审核推荐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贷免扶补”贷款申请126人,信用社已发放贷款86人430万元,完成市局下达任务86人的100,其中高校毕业生9人45万元;审查上报困难企业稳岗认定申请4户,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及转岗培训补贴万元;对71户困难职工进行了“送温暖”慰问,发放慰问金22500元。
(二)社会保障工作
110月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04户,参保人数8174人,完成市人民府下达任务829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56户,参保人数11890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3300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576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4000人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97户,参保人数3812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4700人的;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7474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20630人的,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580人,企业22894人(高风险企业18725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816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8180人的,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580人,企业3236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692人,其中新参保5人。
110月征缴养老保险费万元;城镇职工医疗费收入1881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收入25万元;征缴失业保险费137万元;征缴工伤保险费万元;征缴生育保险费万元;征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万元。
110月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754万元;城镇职工、离休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伤残人医疗费支出1678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67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97人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33人万元;发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万元;发放改制、破产企业托管人员待遇万元。
(三)、劳动维权工作
对18户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在执法年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纠正;对员工投诉的四户企业实施了现场监察,下达⊥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4份;完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2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的调查及上报工作;牵头组织、监察、国土、卫生、工商、安监、工会等部门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31户用人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下达⊥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办理涉及劳动保障11件,接待涉及劳动保障来访10批89人,其中个人访9批17人,5人以上集体访1批72人;办理劳动合同登记31199人,其中用工合同登记28193人,解除劳动合同登记3006人;完成工伤认定调查595件;审查上报劳动能力鉴定167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4件,审理结案109件,未结案15件。
二、20xx年要重点抓好的工作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继续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服务,让更多的企业落户××,增加劳动力的吸纳空间;二是认真落实我县的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三项制度”,继续确保各级党委府促进就业再就业优惠策在我县得到落实;三是继续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府指导就业的方针,鼓励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劳动者树立劳动不分贵贱,职业不分高低的思想,使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季节性、临时性、弹性工作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四是落实好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贷免扶补”策,帮助更多有创业愿望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并带动就业。20xx年就业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900人,再就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二)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扩大覆盖面,将更多的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二是实施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及被征地农民生活困难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20xx年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30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35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80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70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2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000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000人。
(三)劳动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使用童工及拖欠工资行为;二是把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复产验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验的必备条件,继续做好企业工伤保险特别是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工作;三是严格按《xxx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社保档案室总结范文 篇六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百科名片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xxx 令 第 3 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xxx制定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国 家 档 案 局 局 长 杨冬权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目录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1.第一条 2.第二条 3.第三条 4.第四条 5.第五条 6.第六条 7.第七条 8.第八条 9.第九条 10.第十条 11.第十一条 12.第十二条 13.第十三条 14.第十四条 15.第十五条 16.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1.
一、社会保险管理类 2.二、社会保险费征缴类 3.三、养老保险待遇类 4.四、医疗保险待遇类 5.五、失业保险待遇类 6.六、工伤保险待遇类 7.七、生育保险待遇类
8.
八、社会保险业务统计报表类 9.九、社会保险稽核监管类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根据《xxx档案法》和社会保险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依法经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保存。
第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并根据需要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要求的技术设备。
第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认真落实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移交、鉴定、销毁等管理要求,保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毁损、遗失和泄密。
第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证据、依据,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见附件)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
第八条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分类应当按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采用“年度—业务环节”或“年度—险种—业务环节”的方法对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备考表等。负责档案管理的机构应当对接收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检查、分类、整理、编号、入库保管,并及时编制索引目录。
第九条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50年、100年,各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执行。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
第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已到期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负责人、业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负责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鉴定中如发现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划分过短,有必要继续保存的,应当重新确定保管期限。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经过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派两人以上监督销毁档案。监督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时间。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将永久保存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参保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按
规定归档或者不按规定移交档案的;
(二)伪造、篡改、隐匿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三)玩忽职守,造成档案遗失、毁损的;
(四)违规提供、抄录档案,泄漏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信息的;
(五)违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各类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中涉及会计、电子文档等档案材料,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