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市场检查活动总结范文(实用6篇)

时间:2016-06-01 06:46:3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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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市场检查活动总结范文 篇一

第一篇内容:加强清真市场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近年来,清真市场在我国的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穆斯林群体选择购买和消费清真食品。为了保障广大穆斯林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市积极开展了清真市场检查活动。通过对清真市场的全面检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维护了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清真市场检查活动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首先,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和时间节点。其次,对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我们着重查看了清真食品的生产车间和加工设备,确保其卫生状况良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同时,我们还对清真食品的购买渠道和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确保清真市场的经营者合法合规。最后,我们对清真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评估,提出了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

通过本次清真市场检查活动,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首先,我们发现并及时处理了一些违规行为。在一些清真食品加工企业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卫生问题,我们及时要求企业整改并进行了跟踪检查。其次,我们加强了对清真食品的监管力度。通过检查,我们了解到了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的监管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最后,我们提高了清真市场的食品安全意识。通过检查活动的宣传和培训,我们提高了清真市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了他们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有些清真食品加工企业的卫生状况不理想,存在着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其次,一些清真市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还不够强,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我们应该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他们能够严格按照要求操作,保证食品安全。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清真市场检查活动,我们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了穆斯林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培训工作。相信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清真市场的食品安全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清真市场检查活动总结范文 篇三

为深入贯彻省民委《陕西省清真食品管理条列》精神,按照市民宗局工作部署,9月份,我局依据《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会同卫生、药检、工商、等部门对分布在我县东坑、梁镇、张畔、大路沟、乔沟湾、天赐湾等乡镇的38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及屠宰场和18家超市经营清真食品专柜的卫生、食品安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检查。

检查组对经营者的生产加工情况进行了审查,检查了清真饮食与非清真饮食是否有混合加工、存放、“清真不真”等问题,以及法人代表、主厨、采买人员的民族身份、工作人员所占少数民族的比例,取缔了长庆路汉民经营清真牛羊肉馆,取消了林荫路拉面馆挂清真的标识等。通过检查,我县清真食品严格按照基《陕西省清真食品管理条列》的有关规定执行,通过这次整顿治理,有效地规范了我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县各民族和平共处。

清真市场检查活动总结范文 篇四

平罗县《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汇 报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09年 月 日

近年来,我县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xxx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以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规范行业行为为主线,通过依法对清真食品生产实施规范管理,维护了回族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清真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确保了全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下面,我就平罗县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罗县是银北民族工作大县,总人口为万人。全县辖13个乡镇。民族聚居乡镇6个,回族人口近10万人,占总人口的32%。目前,全县从事清真食品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324家,其中,从事生产、加工的企业15家,清真餐厅250家、清真调味店12家、清真饼子馒头店23家、清真家禽牛羊店24家,大型超市2家,办证率达到了98﹪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清真食

品管理的强大合力。

为了加强全县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我县成立清真食品管理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族宗教局、公安局、工商局、发改局、城建、质检、防疫、畜牧、伊协等为成员单位,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会议,交流信息,互通情况,共同研究监管工作。县财政每年划拨2万元专项经费解决了办公经费,并将食品安全和清真食品管理纳入业务部门和乡镇工作考核。县下设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聘请10名责任心强、有较高威望的退休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做为义务监督员,负责对本区域内的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场所进行义务监督。初步形成了政府负总责、民宗部门具体管、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管,义务监督员、社会团体协助管的“四管”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坚持把对《条例》的宣传工作做为清真食品管理重中之重来抓,利用日常检查、年检、清真企业登记发证、重大节日检查和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的有利时机,在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清真食品企业、学校、单位和街道悬挂宣传横幅10条(次),在食品安全一条街设立清真食品管理宣传栏,印发宣传单5000余份,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2次,广泛开展《条例》及清真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了清真食品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意识,假冒清真食品的现象得到来有效遏止。对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超市、商场业主和员工进行《条例》的专题学习培训,共培训人员12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清真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三)建立台账,促进清真食品管理的信息化和动态化建设

清真市场检查活动总结范文 篇五

无极县人民法院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汇报

自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县清理积案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清理积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4月30日,无极县法院已执结各类积案351件,其中执结列入本次清理的有财产案件25件,标的总额万元,执结率100%。执结列入本次清理的重点案件53件,占重点积案的。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进京入省涉执信访案件。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执行措施,强力推动积案清理工作

强有力的领导是活动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县委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政法的副书记袁建国为组长的集中清理积案领导小组。县委先后召开了四次清理积案专题会议,稳步、快速推进我县的清理积案活动。法院对这项活动高度重视,院党组先后十余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一)摸清底数,建立执行台帐。县清理积案领导小组对执行积案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摸底,对有财产案件、涉及特殊主体的案件、政法委挂牌督办的案件以及重复信访案件建立了执行台帐,逐一摸排了每件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财产收入情况、重要社会关系和未能执结的原因等。把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申请人为特困群众、重复信访和政法委督办的案件作为这次集中执行的重点,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

(二)做好人员、车辆、经费三个保障。法院抽调了三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业务骨干充实了执行队伍,为执行局

调配了五辆车辆,办案经费由法院统一予以解决,保障了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始终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法院每月至少开展三到四次集中执行行动,在行动中,果断采取拘留、罚款、扣押、搜查、冻结等强制措施,并邀请县电视台对执行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自开展清理积案活动以来,法院共集中执行27次,采取强制措施50多次,拘留41人次,扣押、冻结了大批财产。在执行中,法院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拓宽执行思路,探索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增强法律威慑力。实行了限制出境、公开曝光、发布悬赏公告等方法,对一些疑难重点案件采取阳光办案、集体研究的方法,对执行进度不大的案件实行交叉执行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形成打击拒执罪的强大合力。县委政法委多次召开公检法打击拒执罪联席会,就法院

移交拒执罪案件进行沟通协商,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截至目前,法院移交拒执罪案件三件,已经追究刑事责任一件,立案侦查一件,正在审理中一件。以上措施的实施,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一些案件在强大的威慑下结案。

(六)建立特困群体执

行救助基金。县委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款8万元,法院自筹资金8万元,建立了特困当事人执行救助基金,对执行积案特困当事人和信访案件特困当事人给予适当救助。目前,法院已经使用执行救济基金12万元,对智秀君、于勤改、金占省、杨宝雪、刘恩杰等5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救助。

二、下力度解决涉执信访案件,探索解决信访问题的新途径

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执信访工作。平时注重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要求干警牢固树立救济受害人的理念、程序正义的理念、正确的司法公正观的理念、保护弱者的理念、“息纷止争”等五个理念,加大诉讼调解的力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争取把案件办得服人心、稳人心、得人心,从源头上遏制上访事件的发生。

一是研究制定了《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关于处理突出涉诉信访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的规定》等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干警的责任制考核内容,将信访案件的处理和办结情况与干警的工作实绩挂钩。

二是建立首问负责制。当事人来院反映问题的,最先接待的庭室和人员作为首问负责人,负责解答或引领到相关部门办理。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应说明原因,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是坚持院长接访制。每周二为院长接访日,对一些群

众反映急迫、紧急疑难的问题,由院长亲自约访,预约接待,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予以督办查处。

四是坚持信访案件督办、通报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重要信访案件办理进展督办会,首先由信访办对交办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然后逐件听取责任人的案件办理情况汇报,督查办理进度。

五是坚持领导批示限期办结制和主管领导督办调度制。每月由信访办列出重点信访案件,逐一确定案件承办人、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限期解决。对交办后未能办结的,重新列入交办。责任人未能及时办结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由主管领导直接督办或调换承办人和责任部门,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

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巩固扩大清积工作成果。

为彻底解决“清积案、再积案、再清理”的恶性循环问题,优化清理积案的外部环境,我县十分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是建立了清理积案联席会议制度。县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建立清理执行积案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就联席会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做出了规定。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县建立起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和机制。

二是建立了多部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各有关部门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启动联动制约机制,采取公开曝光、降低资质、禁止扩大投资等措施,配合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和震慑威力,为法院的清理积案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是建立了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县政法委的协调下,公检法三家就打击拒执罪多次召开联席会,县政法委还发文对案件的移送、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案件的侦查审理等做出了规定,为今后涉嫌拒执罪案件的顺利移交打下了基础,初步建立了打击拒执罪的长效机制。

四是建立了执行救济基金制度。县委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并制定了《关于对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建立起了对特困群体进行救助的长效机制。

五是提高案件质量。法院在制定《执行款物管理规定》、《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办法》、《执行案件审批、结案规定》、《执行案卷必备材料》等执行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针对这次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又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实施办法》、《关于处理突发涉诉信访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的规定》、《执行案件曝光规定》和《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案件质量。

各位领导,虽然我县的清理积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由于历史欠账多,有的被执行人外出打工躲债,有的被执行人家境贫寒确无执行能力,有的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抗拒执行,法院的清理积案任务还相当艰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多措并举,穷尽一切执行方法,加快“清积”进度,圆满完成清理执行积案任务。

清真市场检查活动总结范文 篇六

为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清真食品的管理,尊重食用清真食品民族的饮食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经济利益,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联合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客观上因为餐饮点经营法人、服务员等人员流动量太大,造成了人员与餐饮点关系不明确、管理不规范、清真餐饮点与非清真餐饮点分不清楚等问题。

三是个别清真餐饮点的卫生较差。

三、整改做法:

一是对每个已办理了“清真”标志牌的`的餐饮点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只要是法人更换的餐饮点,必须及时通知管委会民宗科将变更情况备案。只有依法申请和办理了“清真”标志牌之后才能在招牌上标著“清真”字样。

二是对新开张的餐饮点和连锁店进行了登记,并明确指出:只要是办理了营业执照的餐饮点都必须依法办理“清真”标志牌,不能出现两个餐饮点使用一个“清真”标志牌的现象。

三是对每个已办理“清真”标志牌的餐饮点明确了标志牌的悬挂位置和要求,必须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悬挂在显著位置。

四是在联合检查中发现营业执照已超过使用期限、卫生不合格等有问题的餐饮点,由卫生监督所和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指出整改要求和时限。

五是由社区监督人员指出了在清真餐饮点招牌上有错误的汉语或维语等具体语言文字。要求餐饮点负责人按照正确的文字进行标著或书写。

xxx社区

二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清真市场检查活动总结范文(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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