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辞职要扣回年终奖是否合法 篇一
在职场中,年终奖是许多员工期待已久的福利之一。然而,当员工在享受完年终奖后决定辞职时,雇主是否有权利要求扣回已经支付的年终奖呢?这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合法性。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年终奖通常是作为员工在过去一年内的工作表现的奖励,而并非作为雇主对员工的约束。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雇主在员工辞职后要求扣回年终奖似乎是不合理的。年终奖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贡献和绩效来确定的,员工已经在过去的一年中为公司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和贡献,因此他们应该享有这笔奖金。
然而,有些人可能会认为,雇主扣回已支付的年终奖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例如,如果员工在领取年终奖后立即辞职,公司可能会因此遭受损失。但是,这种观点忽视了员工在过去一年中为公司做出的贡献,以及公司在支付年终奖时已经考虑到员工可能会离职的可能性。事实上,年终奖通常是根据公司的绩效和财务状况来确定的,因此公司应该能够承担这笔奖金的支付。
此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在支付年终奖后要求扣回已支付的金额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益应该是平等的,雇主没有权利单方面修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如果雇主要求扣回年终奖,这实际上是对员工权益的侵犯,是违法的行为。
总结起来,年后辞职要扣回年终奖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员工在领取年终奖时已经按照公司的要求和绩效标准进行了工作,他们应该享有这笔奖金作为对他们努力的肯定和回报。雇主无权要求扣回已支付的年终奖,这是违法的行为。因此,如果员工在年后决定辞职,他们应该能够合法地保留已经支付的年终奖。
年后辞职要扣回年终奖是否合法 篇三
年后辞职要扣回年终奖是否合法
网友“云风大侠”的困惑:
我们公司很多人打算过年后辞职,因为公司的年终奖是不会在年前发的,会在过年后发点过节费,但是若是辞职的话,这笔“过节费”就要从工资里面扣除。请问,拿了年终奖,年后辞职却要从工资里扣除,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律师答复:]
每到年底,年终奖类的问题就浮现出来。按照传统,辛苦工作一年,年底发个奖金总是
应该的。但是老板们都不希望发了奖金员工就走了。于是双方的拉锯战始终在上演。职场上对于年终的`奖励有几个说法,一是给年终双薪或三薪,当然不排除也有四五六薪的,但这个毕竟少数,二是根据一年的表现给予一次性奖金。也就是说,一种是按原先的工资标准给,一种是按其他标准给。有些公司两种都有,即,又给年终双薪,又给年终奖金。一到年底,几家欢喜,几家愁。公司好坏全露头。
无论是上面哪种年终奖,都要作为工资报酬,计入一次性扣税的范围。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并无二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年终奖是一种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
劳动报酬的发放,要受到几个文件的约束。最重要的,就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工双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此外,公司规章制度也很重要。而且对于员工来说,尤其要注意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因为与劳动合同不同,规章制度不需要征得员工同意,只需要经过公司内部的民主程序,就可以生效,向每个员工公示即可。当然,集体合同也重要,不过这个东西大多公司约定得都比较虚,所以不作详述。
如果上述提到的几个文件中,有关于年终奖的描述,你就要仔细看。是否有关于什么样的人年终奖没有,什么样的人给了年终奖,如果未来要辞职,就会有什么要求的规定。如果有,还需要评估一下这个条款的合法性,如果合法,就可以按此规则执行。 对于你遇见的情况,首先所谓过节费,也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说白了,就是年终奖。但是过节费的发放,往往没有任何合同和制度的约定。老板想发就发。在这样的前提下,辞职要在工资中扣回来,这就违反了双方所约定的劳动合同中的薪资条款。与老板自己定的规则相比,劳动合同显然更大。所以扣回的做法是不对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