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整治方案【精彩6篇】

时间:2011-08-06 06:27:1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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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篇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交通问题日益凸显。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频发、环境污染等问题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首先,要加强城区交通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应与城市的总体规划相协调,合理规划道路、公共交通线路和交通设施。应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人口流动状况,科学规划道路宽度、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设施,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性。

其次,要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污染的有效手段。应在城区合适的地方建设公交站点,增加公交车数量,提高公交车的运行频次,方便市民出行。同时,应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的使用,达到减少交通拥堵和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

再次,要完善交通管理制度。交通管理是保障城市交通秩序的重要环节。应加强交通警察的力量,增加交通执法的频次,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同时,还可以通过加强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提高交通标志的可视性等方式,提高交通管理的效果。

此外,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交通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和支持。应通过多种渠道向市民宣传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等,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能力。同时,要鼓励居民步行、骑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降低交通压力和环境污染。

最后,要注重科学评估。城区交通整治方案的实施需要不断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和改进。只有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方案,才能更好地解决城区交通问题。

综上所述,城区交通整治方案应在规划、建设、管理、宣传和评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全面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城市交通的高效、安全、便捷和环保。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篇二

随着城市发展的加速,城区交通问题日益突出,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首先,应加强城区道路建设。城市道路是交通运输的基础设施,直接影响交通流畅度和安全性。应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人口流动情况,合理规划道路宽度、道路布局和交通信号灯等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性。此外,还应注重道路维护和修复工作,及时解决道路损坏和塌陷等问题,确保道路的良好状况。

其次,要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污染的重要手段。应在城区合适的地方建设公交站点,增加公交车数量,提高公交车的运行频次,方便市民出行。同时,应加强对公交车辆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交车的运行安全和服务质量。此外,还可以推广共享单车和电动车等新型交通工具,鼓励市民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降低交通压力和环境污染。

再次,要加强交通管理和执法。交通管理是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关键环节。应加强交通警察的力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应加强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的设置,提高交通管理的可视化和规范化水平。此外,还应加强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高交通事故的处理效率和公正性。

最后,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交通问题的解决需要公众的参与和支持。应通过多种渠道向市民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能力。同时,要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到城市交通整治中来,共同推动城市交通的改善和发展。

综上所述,城区交通整治方案应从道路建设、公共交通建设、交通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全面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城市交通的高效、安全、便捷和环保。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篇三

  为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神,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市民文明交通素质、辖区交通管理水平、道路交通秩序“三提升”,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主要成员: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巡特警反恐大队、网安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海防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派出所(治安办)等局属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林贵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联络员:方士宾。

  三、主要

任务

  1.违章停车: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占压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靠、乱停乱放、车向停放不正确等现象;对违停车辆,利用警务通查询车辆信息,与车主联系,敦促车主及时规范停车,对不听劝阻及经屡劝不改的违法当事人,与交警大队警务机动中队汤逸东联系,拖离违停车辆。

  2.交通“乱象”: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斑马线上不理让行人,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电动自行车未上牌照上路行驶。

  3.交通安全宣传:散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动员志愿者、沿街商铺业主劝阻乱停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整治重点

  9月13日至10月12日期间,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五、具体安排

  (一)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

  第一组:

  责任单位:巡特警反恐大队

  责任领导:蔡本城

  责任区域:元光路(建设局至原武装部)

  云平路(原武装部至江滨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二组: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责任领导:陈宝群

  责任区域:城元路(宝城路实验中学路口至将军大道)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三组:

  责任单位:网安大队

  责任领导:邱汉俊

  责任区域:君宝路(宝城路交界处至公园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四组:

  责任单位:森林警察大队

  责任领导:周宝平

  责任区域:云东路(云漳路中段环岛至漳江大桥)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五组:

  责任单位:刑侦大队

  责任领导:方建生

  责任区域:江辉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六组: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领导:张育文

  责任区域:育英路(楼仔脚中段至公园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七组:

  责任单位:海防大队

  责任领导:蔡荣辉

  责任区域:将军大道(鼓山路口至渡头岩)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八组:

  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责任领导:陈东健

  责任区域:将军大道(渡头岩至金霞红绿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九组:

  责任单位:国保大队

  责任领导:林青山

  责任区域:宝龙路(顶溪路至宝龙小区北面)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组:

  责任单位:禁毒大队

  责任领导:吴镇界

  责任区域:宝龙小区北面(将军大道至宝树村)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一组:

  责任单位:政工室

  责任领导:柳志林

  责任区域:人和路(福锦)(将军大道至溪云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二组: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

  责任人:沈志林

  责任区域:政通路(宝城路至将军大道)

  宝城路(新政府边)(人和路至宝树村)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三组:

  责任单位:法制大队

  责任领导:吴伟庆

  责任区域:顶溪路(国道324线(双溪口)至将军大道)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四组:

  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责任领导:方光辉

  责任区域:顶通路(政通路至顶溪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二)交警大队

  第一组:

  责任单位:警务机动中队

  挂钩领导:沈汇森

  责任人:沈汇森

  责任区域:陈政路(将军山公园至陈政路环岛)

  将军大道(金霞红绿灯至竹仔前)

  公园路(金霞路至陈政路将军山公园)

  人员安排:警力6名

  第二组:

  责任单位:下河中队

  挂钩领导:吴建勋

  责任人:吴旺金

  责任区域:金霞路(元光路建设局路口至下河乡政府)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三组:

  责任单位:城区中队

  挂钩领导:沈汇森

  责任人:施福山

  责任区域:宝城路(金霞路交界处至美霞大道交界处)

  绥阳路(陈政路环岛至原振云大酒店)

  云漳路(迎宾门至旧武装部)

  云漳路(旧武装部至江滨路下坂步行桥)

  复兴路(搂仔脚中段至江滨路交界处)

  江滨路(九尾桥下至翰林江景)

  人员安排:警力12名

  第四组:

  责任单位:火田中队

  挂钩领导:陈德生

  责任人:施耀龙

  责任区域:江滨路帝景湾(下楼居人山至漳江大桥)

  绥阳东路(原振云大酒店至阳下村部)

  开漳州大道(和田路红绿灯至国道324线)

  人员安排:警力6名

  第五组:

  责任单位:常山中队

  挂钩领导:张少龄

  责任人:赖惠斌

  责任区域:马山大道(益宝山至马山村)

  彩龙大道(御史岭324国道交接口至御史岭公园)

  G324国道(竹仔前至疏港公路路口)

  人员安排:警力6名

  (三)派出所(治安办)参照以上方案在各自辖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做好具体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积极为整治工作创造条件。

  (二)明确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履职,全力维护所管辖路段交通秩序,并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作。要结合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果,见实效。

  (四)强化督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工作的贯彻落实。督察大队将实地督导,通报、问责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五)强化宣传。要借助电视、广播、户外大屏幕、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媒介,曝光交通陋习和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举措,宣传文明交通行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创建氛围。

  (六)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于9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员排班表发送至交警大队邮箱。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篇四

  为加大对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清单,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行为,提升市民整体素质,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部门联动参与

  1.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等处设立文明乘车标志,组织志愿者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帮助市民增强文明安全的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乘车行为。组织志愿者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逐步改善乱闯红灯、随意停车、翻越栏杆、公交站点乘车无序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志愿服务中心

  2.通过开展“文明出行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教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牢固树立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尤其注重做好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公交车开通文明乘车广播提示语,倡导市民文明乘车、不插队、不拥挤、保持车内环境卫生、礼让老弱、传递友善。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司机的教育培训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无小事”意识,倡导司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

  4.全力抓好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安装罩棚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教育警示工作,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开展不文明出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精准选取点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分析,找准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闯红灯)、车窗抛物、逆向行驶现象突出的地段和路口(5处),同时在全市城区范围随机选取5处重点路口进行布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抓拍、录像曝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成立专班拍录。一是由市公安局组成工作专班,在不文明交通现象多发地段和重点路口进行抓拍和录像,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个小时,每次抓拍、录像不少于5人。二是由市志愿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在交通劝导期间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拍照取证。三是对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鼓励市民参与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志愿服务中心

  3.现场处罚教育。交警对不按规定过马路及其它违规人员实施“三选一”(即:抄写交通法规10遍,通过微信宣传文明出行集赞30个,体验志愿服务半小时)现场教育。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开展“敲门行动”。一是对被抓拍、录像的不文明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通过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驾驶证、手机号或是警务通进行识别,查询确认身份(工作单位、服务场所)后开展“敲门行动”。二是“敲门”时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出示不文明交通行为证据、一律面对面开展一次不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一律签订一份文明出行承诺书、一律当场接受处罚。并向不文明行为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三是被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将给予取消当事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潜江好人”等荣誉称号;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其所在单位在参评市级文明单位时,给予每一人扣3分的处罚;同一单位工作人员被曝光3人次以上(含3人次),取消其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妇联,各区镇处,市直各单位

  5.联合媒体曝光。在市内主要媒体、重要十字路口或公园广场(LED显示屏)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出行行为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潜江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网络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开展,补齐管理短板,确保常态长效。同时,对行走不便的特殊人群、未成年人、疑似精神病、偏执人群要讲究方式方法。

  (二)积极联动,加强协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创文办宣教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媒体积极联动,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达到曝光一批、教育一批、处罚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督察,确保效果。市创文办宣教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每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察,确保取得实效。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篇五

  为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切实增强公民交通、法治、安全和文明意识,创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县文明办《临泉县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特制定城南街道文明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实践“五大发展”理念,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导向,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文明交通行动为抓手,直面问题,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长效管理,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文明交通方案,建立责任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完善,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参与者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局面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活动内容

  围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三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五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杜绝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即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毒驾、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交通设施大完善

  1.加快辖区内5处公共停车场建设步伐,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各类停车场所,鼓励辖区内停车场停车位有富余的,实行收费停车,缓解机动车停放压力。

  2.在辖区集市入口处各建设一处临时停车场,有序引导各类车辆临时停放。

  3.加快辖区内“天网”工程建设。完善省道、县道交叉口处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建设;在辖区道路主要交叉口、事故易发路口,分步骤、分阶段制定建设计划,逐步建设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视频监控。

  (二)交通堵点大整治

  1.以102省道行经辖区内路段街道、道路交叉口为重点。依据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群众反映等渠道对辖区道路各“堵点”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清单,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尽快改变混乱状况。

  2.以辖区内光明路、城中路、交通路、解放路、兴泉大道、四化路、建设路、霞光大道、教育路9条重点道路;社区、学校、医院、银行、企业、客运场站、市场、购物中心等人员聚居场所周边为重点。排查“堵点”,限期整改。

  3.对辖区骑路逢集易发拥堵情况进行调研,由社区建设专门集贸市场、明确各个易发拥堵路段日常驻点管理劝导员,常态化开展社区交通秩序管控。

  (三)文明交通大宣传

  1.要求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并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各经营户和广大群众发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议书,倡议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当文明人、做文明事,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号召2公里以内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非机动车,每名工作人员要向身边的10个公民宣传交通法规,形成“交通宣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

  2.在辖区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形成立体式交通宣传教育模式,大打一场交通安全宣传普及战。

  3.以街道“法治主任”为骨干,组织精干宣传队伍,深入辖区,以社区为单位,开展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大培训。

  4.各社区都要张贴、悬挂文明交通标语、横幅等,制作文明交通知识和典型交通违法、事故宣传内容。

  5.号召辖区内志愿者积极行动,党员干部志愿者和企业、社会各界志愿组织,积极参与宣传、引导,举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交通违法大严管

  1.联合执法部门,集中清查各重点部位秩序混乱问题,杜绝车辆乱停乱放、三轮车非法营运、占道摆摊设点等一些久禁不止、影响交通畅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2.建立义务交通劝导员队伍,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对各自辖区重点路段划分劝导网络,通过“定人、定路段、定时间”的形式,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对劝导员工作进行考核。规范城区劝导员工作内容和流程,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参加劝导活动志愿者的监督,达到预期劝导效果。

  五、保障措施

  实施“文明交通”,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构建和谐社会,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要结合实际,推动“文明交通”健康顺利开展。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城南街道文明交通三年计划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实施“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做出周密部署。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把实施“文明交通”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三)加大投入,强化宣传。财政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三年计划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设施、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措施落实,要专款专用,统筹管理。

  (四)强化考核,严格问责。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期间,街道各部门及各社区要严格落实“文明交通先进乡镇(街道)”和“无严重交通违法村创建”评选活动,街道纪工委要对县考评结果出现的问题进行通告问责。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篇六

  为深入推进全市文明创建长效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全市文明创建工作统一部署,现就市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xx年7月至9月集中宣传,之后转为常态宣传。

  二、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提高专项整治宣传知晓率。

  1.加强媒体宣传。各新闻单位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所属新媒体开辟专版专栏、制作刊播视频音频公益广告、邀请行业专家解读等方式,做好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进行重点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行为危害性,持续报道我市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措施和意义。同时,要对本方案提涉的各单位、各部门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开展媒体曝光。各相关媒体单位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超速、违停等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利用《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马鞍山电视台以及“马鞍山交警”“文明马鞍山”“马鞍山发布”“今日马鞍山”等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每周开展曝光活动。

  3.加强舆情引导。市网信办、新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时收集掌握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舆情,认真分析、妥善处置,并及时报送市文明办掌握,方便指导下一步整治和宣传侧重点,完善整治工作措施,争取赢得市民和社会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提高专项整治宣传针对性。

  1.加强源头宣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电动车销售点、改装点宣传电动车加装车篷(伞)的危害性,责令其停止违法改装和加装车篷(伞)行为,强化企业自律自管自治,从销售和改装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车辆安全隐患和上道路行驶。

  2.推动示范引领。市直机关工委、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领公职人员率先践行文明交通,有条件的单位要通过内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群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宣传,特别是要求本单位人员迅速拆除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车篷(伞),模范遵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文明有序停乱车辆。

  3.强化属地管理。各县区政府组织社区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通过LED屏、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媒介向居民宣传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活动,特别要加大宣传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车篷(伞)、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闯红灯、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采取“进(车)棚入户”宣传(宣传一封信见附件),督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主动拆除加装的车篷(伞)。

  4.开展行业宣传。市交运局组织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营管理单位,在车辆显著位置展示“礼让斑马线、守法文明行”标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协会指导快递、外卖企业依法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自行拆除电动自行车上安装的车篷(伞),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引导外卖派送员安全守法,文明行驶。

  5.加强执法宣传。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七进”、设置执法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在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的同时,对电动车驾驶人加装加装车篷(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面对面宣传,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抄写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参加交通劝导等方式,督促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三)组织文明志愿服务,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驾校新学员、满分教育驾驶员;市交运部门组织客货运单位驾驶人,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团市委组合“青春志愿行文明安全路”活动,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志愿者;花山区、雨山区、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组织社区志愿者;对接辖区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重点对行人和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闯红灯、逆行、上机动车道、违法载人、安装车篷(伞)等违法行为开展劝导。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精彩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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