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通用6篇】

时间:2019-02-06 01:43: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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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一

加班是一种常见现象,尤其在事业单位中更为普遍。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事业单位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加班管理规定。

首先,事业单位应该明确加班的定义和范围。加班应该包括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时间,如加班加点、周末加班等。同时,加班的范围应该明确,不应包括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加班,如个人私事、个人学习等。

其次,事业单位需要设立加班申请制度。员工在需要加班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递交加班申请。申请中需要明确加班的原因、时间、工作内容等信息。上级主管在审批申请时,应根据工作情况和员工的工作负荷来决定是否批准加班。

第三,事业单位应该限制加班的时长。加班时间应该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来决定,但不应超过法定工时的上限。同时,单位应该鼓励员工按时完成工作,避免长时间的连续加班。

第四,事业单位应该对加班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单位应设立加班登记表,记录员工的加班情况,包括加班时间、加班原因等。这样可以方便单位对加班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五,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加班补偿机制。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付出,单位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可以包括加班费、调休等形式,具体方式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来确定。

总之,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合理的加班管理规定可以帮助单位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加班管理规定,并加强对加班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二

加班管理是事业单位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对于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在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中,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事业单位应该明确加班的原因和目的。加班应该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不应该成为常态化的工作方式。单位应该通过合理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避免员工过度加班。加班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而不是为了追求数量。

其次,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加班管理流程。加班申请、审批、记录等环节应该明确、规范。加班申请应该提前向上级主管递交,上级主管应根据工作情况和员工的工作负荷来决定是否批准加班。单位应设立加班登记表,记录员工的加班情况,以便对加班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三,事业单位应该设定加班时长的限制。加班时间不应超过法定工时的上限,避免员工因长时间加班而导致身体健康问题。单位可以鼓励员工按时完成工作,避免长时间的连续加班,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事业单位应该建立加班补偿机制。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付出,单位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可以包括加班费、调休等形式。单位应该根据员工加班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合理确定补偿方式和标准。

总之,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合理的加班管理规定可以帮助单位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加班管理规定,并加强对加班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三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制作本加班制度。本加班制度为公司劳动制度的一部分,对公司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均有约束效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从事 建材 及其他相关事业,为了明确加班规则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除非确因工作需要外,公司不鼓励加班。没有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字书面指示加班,员工不得加班。

  第三条 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公司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补休或者按合同底薪金额作为加班费基数计算及支付加班工资。其他工作奖金、补贴、津贴等其它金额不得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员工。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不论职务、职位如何变动,均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加班审批

  第六条 加班情形

  (一)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及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必须继续工作的情况,称为加班,加班分下列三种:

  1、 工作日加班:员工在每日超过8小时工作后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加班工作的;

  2、 工作周加班:员工在每周超过40小时工作后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加班工作的;

  3、 休息日加班:每周超过六天时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工作第七天的;

  4、 节假日加班:当月有法定节假日,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加班的。

  (二) 主管指定员工加班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员工提出并提供附件给人事存档。

  (三)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 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则不受上述程序和加班时数的限制:

  1、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1、 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具体按照劳动保障部所公布的现行月计薪天数计算。

  2、 劳动者本人日加班工资数额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劳动者本人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

  3、 工作日或工作周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 加班审批

  (一) 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确认单》。

  (二) 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确认单》应写明预计加班时间,精确到小时。实际加班时间应据实填写。

  (三) 部门主管填在《加班确认单》中应明确加班事由。

  (四) 《加班确认单》经部门主管及员工签字确认后,方视为有效加班。

  (五) 公司员工未经审批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外或休假日在公司逗留的行为不视为加班。

  (六) 没有经过审批自愿进行的加班,公司不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第八条 打卡纪录

  无论是工作日、工作周、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员工均应如实打卡(经总裁批准无需打卡者除外),记录进出公司时间,该进出时间记录不代表有加班事实也不作为加班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九条 实际加班时间

  《加班确认单》上的实际加班时间可在加班后据实填写,经本部门主管或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每月加班时间的计算依据。

  第十条 调休

  员工可以根据当月《加班确认单》记录的实际加班时间,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提前两天填写《调休申请单》,申请不超过实际加班时间的调休。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四

  一、加班类别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机关各科室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但因单位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突发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围以外、领导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又无法安排补休的,按本办法计发加班工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正常工作日7小时以内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否则,自行加班者,不计发加班工资;出差、学习培训及会议期间(正常工作日)不计加班。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由行政办公室安排机关工作人员(除调研员、协理员)轮流值班,全年按人均1至2次计发节假日加班工资。非值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科(处)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执行。

  (三)带薪年休假加班: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劳安科按照职工工龄计算应休假天数,各科(处)室负责人根据本科室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在原则上不影响本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申请表报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行政办公室备案,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如职工本人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年休假,同时不再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年休假期间,不再享受绩效工资。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实际天数,视作加班,并按照本办法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加班天数、当日基本工资、当年日工资收入及加班工资的确定

  (一)加班天数

  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加班不足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二)当日基本工资

  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当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21.75天(国家法定制度工作日)。

  (三)当年日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当年日工资收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261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四)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1.工作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150%。

  2.公休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20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30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300%。

  4.带薪年休假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工资报酬。即日加班工资=当年日工资收入×300%。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五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学校加班行为,激发全校教职工养成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的良好习惯,根据《汉寿一中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学校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加班系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继续进行的工作。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不计算加班补贴(学校校长会研究决定支付加班补贴的除外)。

  3、学校加班分两种:值班加班(通称值班)和应急加班(通称加班)。值班系指经校长室批准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学校寒暑假继续工作,含特殊岗位值班(如工会活动室值班、图书馆值班、水电值班等)和因突发性工作由分管校级领导安排校长室批准的临时值班(如政工人事暑假职评、工会寒暑假组织吊孝、上级有关部门寒暑假突击性工作任务等),发给值班补贴。经校长室批准,确因工作需要,在寒、暑假中学校安排的值班之外的继续工作(如寒暑假补课期间膳食会上班、教务科组织下乡招生、学生科体育训练等)可算加班,发给加班补贴。

  二、基本原则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休日值班可以调休或支付值班补贴(指经校长室批准不能调休的有关部门双休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寒暑假值班、寒暑假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补贴。

  5、学校各部门原则上应将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必须在法定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工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严格控制加班,非突击性任务不安排加班。非安排加班不可的应尽量避开法定节假日。学校各部门一定要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经校长室批准或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才能给予加班补贴。

  6、在值班期间能完成的工作不再安排加班(即值班与加班不重复)。领取学校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开支的值班补贴或加班补贴(如军训、入学考试、补考、年级组干事、学生管理干事等)要扣除。学校同一部门工作人员的值班和加班安排时应统筹考虑,兼顾公平,综合平衡。行管人员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的应急加班一律按值班计发加班补贴。

  三、操作程序

  7、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值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拟定值班安排表,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供给校长室预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否则,不得支付值班补贴。

  8、学校加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汉寿一中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供给校长室预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否则,不得支付加班补贴。

  9、在法定工作日值班安排原则上一个学期申请(国庆长假、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一次。学校值班和加班安排经校长室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制表,作为核算值班和加班补贴的依据。

  四、加班计费

  10、值班一个工作日补贴 30 元;加班一个工作日补贴 60元;特殊岗位值班采取包干加班补贴的方式,具体标准由校长室批准或学校校长(行政)会研究决定。

  加班补贴如属于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必须在申请表中加以说明,不得在学校行政账目列支。享受调休假者,不得重复申报值班或加班补贴。

  11、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各科室将上学期值班或加班情况汇总到学校办公室核算,校长室审批后由后勤科统一发放(值班或加班补贴属于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的除外)。

  五、附则

  12、对虚报、瞒报值班或加班补贴者,按虚报、瞒报额扣除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学期第一个月岗位工资,值班或加班期间消极怠工,或在值班、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取消值班或加班补贴,并按情节轻重按《汉寿一中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给予处罚。

  13、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不一致处均以本规定为准。

  14、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餐厅管理,规范就餐秩序,确保员工吃饱饭、吃热饭、现就员工相关规定重申以下几点:

  1、从7月28日起员工加班用中餐、晚餐一律自费,当天加班到22:00后(22:00前不供应夜宵)公司食堂提供免费夜宵,夜宵申请流程是:由加班部门主管填写《员工加班用餐申请表》经部长审批同意后当天13:00前交到后勤管理员处,后勤管理员通知食堂负责人做好夜宵准备工作,夜宵供应时间:22:00—22:30,用夜宵地点一般设在食堂,夜宵标准10元/人。

  2、日常加班需用餐的员工由加班部门主管统计加班人数,周六日加班的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后勤管理员,周一至周五晚上加班到22:00前的当天13:00前通知后勤管理员,以便食堂有更多的时间准备饭菜。

  3、文明就餐,餐厅内不得随意吐痰、吸烟、喧哗,就餐人员要厉行节约按自需量取用饭菜,做到不剩饭不剩菜。

  4、就餐人员用餐时禁止将鱼刺、猪骨头等杂物随意扔在地上,用餐完毕后要自行整理桌面保持桌面干净,餐盘餐具放置指定回收处。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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