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一
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当前消防器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从消防器材的选购、储存、维护和更新等方面,探讨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
首先,消防器材的选购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在选购消防器材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选择具有合格证书的产品。同时,要根据不同的场所和用途,选购适合的消防器材,确保其功能和性能能够满足实际需要。
其次,消防器材的储存要做到有序和安全。消防器材应该储存在专门的仓库或库房中,保持干燥、通风和防潮。同时,要对消防器材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记,方便管理和使用。储存过程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器材的完好和可靠性。
再次,消防器材的维护要及时和有效。消防器材在使用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氧化、磨损、老化等,因此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维护工作包括清洁、涂漆、更换零部件等,要按照制度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器材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最后,消防器材的更新要跟进科技发展和市场需求。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新型的消防器材不断涌现,具有更高的性能和更好的效果。因此,要及时了解和研究新型器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替换。同时,要定期进行器材的检测和评估,确保其满足相关要求和标准。
综上所述,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选购、储存、维护和更新等方面。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才能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二
消防器材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装备,对于消防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消防器材的选择、培训、使用和检验等方面,探讨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
首先,消防器材的选择要科学合理。在购买消防器材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和使用环境,选择适合的器材类型和规格。同时,要选择具有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的产品,确保器材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其次,消防器材的培训要加强。对于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应进行系统的消防器材使用和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器材的基本知识、正确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等。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提升应对火灾的能力。
再次,消防器材的使用要规范。使用消防器材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和私自使用。同时,要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养和保护消防器材,防止损坏和丢失。
最后,消防器材的检验要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检验是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进行检验,对器材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时修理或更换,确保器材的完好和可靠。
综上所述,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选择、培训、使用和检验等方面。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消防器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三
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是保障消防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本文将从消防器材的选型、定期检测、培训和演练等方面,探讨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
首先,消防器材的选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不同场所和用途需要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因此在选型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消防器材的特性和使用要求。同时,要选择具备国家标准认证的产品,确保器材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在选型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消防器材的可靠性和易操作性,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人员安全。
其次,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测是保证其安全可靠性的重要措施。定期检测包括器材的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和功能验证等环节。检测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判断器材的状态和使用寿命。对于不合格的器材,要及时更换或修复,以免给消防工作带来安全隐患。定期检测的频率要根据器材的使用频率和环境条件进行合理调整,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再次,消防器材使用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要求。培训内容包括器材的功能特点、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通过培训,使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技能,提高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此外,还要定期进行演练,模拟实际火灾场景,让使用人员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提高应急能力。
最后,消防器材的管理还包括器材的保养和维修。保养工作要定期进行,包括清洁、润滑、调试等方面。保养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保养技术和方法。对于发现的故障和缺陷,要及时修复或更换,以确保器材的正常工作和使用寿命。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器材的购置、使用和维修情况,为日后的管理和追溯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是确保消防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通过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消防器材的使用效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重视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工作,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设备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公司负责人属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领导和指导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安技部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新接车队消防器材的配置工作,确保新接车队消防器材的配置适量、适用、合理,符合车队的实际需求。
3.2各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网格化要求,认真负责本部门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日常消防管理台账,并保管存档。
3.3各车队管理部负责所属车队消防器材的监督管理工作,督导所属车队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检查,及时处理消防器材的异常问题,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常年无损缺、性能良好,使用时状态正常、有效。
3.4车队长是车队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队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5员工: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发生时听从上级领导及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按部门负责人的指示疏散到安全地点,有抢险能力的员工要积极参与火灾抢险与财产保护。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定期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或者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学习热忱。
4.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3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防火。
4.4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4.5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4.5.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4.5.2教育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措施,会扑救初起火灾;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逃生的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
4.5.3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4.5.4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防火巡查、检查
5.1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实行四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季查、部门月查、班组周查、岗位日查。
5.2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5.3各部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5.4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5.4.1防火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5.4.2火源、电源使用管理;
5.4.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
5.4.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
5.4.5火灾隐患整改;
5.4.6消防安全标识;
5.4.7其它有关情况。
5.5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5.6各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隐瞒安全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6.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物品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6.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报警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6.4严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或作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将安全疏散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7.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7.1消防器材装备要做到专物专用,严禁挪做他用,对于擅自挪用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7.2建立消防器材装备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所属器材装备进行清查,清查中发现器材装备丢失或损坏应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及时补充。
7.3消防器材装备要定点存放,有明显标志。因保管不善,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过程,发生丢失、损坏和人身伤亡的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7.4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7.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7.4.2消防器材要放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冻。
7.4.3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按时维护保养,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
7.4.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7.4.5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7.5车辆消防器材的管理
7.5.1驾驶员要做好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消防器材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演习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或急用的,须经所属车队管理人员同意或事后说明有关情况。
7.5.2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干净、整洁、无积尘,灭火器铭牌朝外,各类标签、标识清楚。
7.5.3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消防器材日常检查工作,严格做好交接班期间的检查、记录,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原则;如当班期间消防器材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当班人员负全责;如因交接班期间未认真检查、核对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当班驾驶员负全责;消防器材一旦发现异常,须及时处理。
7.5.4每位驾驶员应了解车辆上各类消防器材维修期限、报废期限,以及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7.5.5消防器材采购需到证照齐全的消防器材设备门店(公司)进行购买,并开具发票。
7.5.6灭火器的维修充装及配件的更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灭火器达到使用期限、压力不足、处表破损严重或灭火器胶管、铅封、喷嘴、支架等配件有损坏情况的,应及时将需维修充装或需更换配件的灭火器交到车辆所属的管理部门,由经营部负责联系相关消防器材设备门店(公司)安排处理。
7.5.7消防栓的维修及配件更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消防栓内配件有损坏情况的,因老化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应及时上报安技部,安技部及时安排维修或更换配件。
8.动火、用电安全管理
8.1动火安全管理
8.1.1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现场勘察,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1.2动火作业必须在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8.1.3动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动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监督。
8.1.4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8.1.5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8.1.6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动火作业。
8.1.7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履行本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8.2用电安全管理
8.2.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8.2.2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8.2.3严禁随意拉设电线,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8.2.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8.2.5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8.2.6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
8.2.7各单位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8.2.8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9.1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根据预案的相关要求做好消防应急准备工作,以确保预案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启动。
9.2将应急预案在全公司公布,各部门要组织全员学习并掌握应急疏散预案。
9.3每年组织消防演习前都要制定演习方案,组织演习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9.4演习可分批分次进行,但要确保员工至少参与一次演习,要根据预案进行疏散、清点人数、抢救人员、模拟灭火训练。
9.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点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0.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0.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的物质、火警规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要向110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10.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10.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警示周围群众,处理事故责任人。
10.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和市公安消防局。
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11.1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11.1.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到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11.1.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11.1.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11.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1.2.1损坏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11.2.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11.2.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11.2.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不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11.2.5谎报火警:未发生火险故意启动消防警铃的。
11.2.6玩弄消防设施、器材,造成不良后果的。
11.2.7对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提出的火灾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相关责任人员。
11.2.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1.3.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11.3.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11.3.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11.3.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11.3.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11.3.6对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11.3.7对安全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11.3.8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换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人员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产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四)行政部是企业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
1、组织制定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每年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一次。
3、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4、组织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月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5、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6、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五)本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喷烤漆房、油料间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六)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开展自防自救活动。
(七)任何企业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和遮挡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九)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堵塞或摆放各种物品。
(十)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临时线和电炉子等炽热电器。
(十一)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潢时,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审批。
消防器材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为加强工地现场消防设施器材保养、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部消防器材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在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减少人员伤亡、物资损失。
二、职责安全员
消防设施器材保养、管理工作由各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组或加工厂质安主管负责,公司质安环保部定期检查。
三、消防器材分类:灭火器,消防栓
(一)、灭火器的保养、管理
1、灭火器存放
灭火器放置处,应坚持干燥通风,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防止筒体受潮腐蚀;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运输存放时应避免碰撞。
2、灭火器检查
(1)使用单位要对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检查资料包括:职责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景;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灭火器须摆放稳固、没有埋压且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放置区需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2)应将灭火器检查情景填写在“灭火器管理卡片”,挂在灭火器筒上明示。
(3)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12个月自行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检测,主要的检查资料是: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
3、灭火器的更换、维修、报废。
(1)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贴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
(2)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
(3)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到达规定的维修年限后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到达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附表1)
(二)、消防栓的管理
室内消火栓的检查主要包括消火栓、管路和水源三部分。
1、消火栓的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内应经常坚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或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主要资料有:检查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是否渗漏水,若渗漏水及时更换密封圈;对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其它进行检查,全部附件应齐全完好,卷盘转动灵活;检查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应功能正常、无故障;消火栓箱及箱内装配的部件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对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2、供水管路的检查。
(1)对管路进行外观检查,若有腐蚀、机械损伤等及时修复;
(2)检查阀门是否漏水及时修复;
(3)室内消火栓设备管路上的阀门为常开阀,平时不得关掉,应检查其开启状态;
(4)检查管路的固定是否牢固,若有松动及时加固。
3、水源的检查。
(1)对水泵设施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要异常注意启动水泵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良好;
(2)对水箱(或气压给水设备)进行检查,若有损坏及时修复。异常注意水箱内的检测信号设施,应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检查水泵接合器上的设施是否良好,异常是单向阀、安全阀及接口等部件。检查时还应注意水泵接合器附近的室外消火栓或其它水源是否贴合有关要求。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一)、消防设施器材的添加、更换、维修、报废。由工地项目组或加工厂统一安排。
(二)、消防设施器材如有问题尽快上报工程项目经理或加工厂厂长并在质安环保部备案。
(三)、消防设施器材因人为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扣使用部门的安全分。
(四)、各项目组和加工厂必须建立详细的消防设施器材台账。台账每半年送质安环保部备案(见附2《消防器材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