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管理制度(通用6篇)

时间:2015-03-08 03:13:1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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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篇内容

施工队管理制度对于施工队的正常运作和项目进展至关重要。一个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施工队的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下面将介绍一套完整的施工队管理制度,以期为施工队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一、管理目标

施工队管理的目标是保证项目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及确保施工队员的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架构

施工队的组织架构应包括队长、副队长、技术员、工人等职位。队长负责全面管理和指导施工队的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任务,技术员负责施工工艺和技术指导,工人负责具体施工任务。

三、工作流程

1.项目部门向施工队提供项目计划和施工图纸,施工队根据计划确定施工工期和任务;

2.队长根据项目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工期安排、人员配备、材料采购等;

3.工人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具体施工,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4.队长和技术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施工进展和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解决问题和调整计划。

四、安全管理

1.施工队成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施工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保证施工区域的安全;

3.施工队成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4.施工队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五、质量管理

1.施工队必须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技术员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施工队成员必须遵守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4.施工队必须配备必要的测量仪器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的准确性。

六、绩效评估

1.根据项目计划和施工进展情况,评估施工队的工作绩效;

2.定期与项目部门进行沟通,了解项目进展和问题,及时调整施工计划;

3.对施工队成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队员积极工作。

施工队管理制度是施工队正常运作的保障,通过上述管理目标、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估等方面的规定,可以确保施工队的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施工队管理制度 篇二

第二篇内容

施工队管理制度是施工队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通过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施工队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

一、项目管理

1.项目规划:项目部门向施工队提供项目计划和施工图纸,施工队根据计划确定工期和任务;

2.施工计划:队长根据项目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工期安排、人员配备、材料采购等;

3.施工进度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施工进展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解决问题和调整计划。

二、安全管理

1.安全培训:施工队成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施工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

2.安全设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保证施工区域的安全;

3.安全防护:施工队成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4.消防设施:施工队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三、质量管理

1.施工质量要求:施工队必须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质量检查:技术员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工艺要求:施工队成员必须遵守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4.测量设备:施工队必须配备测量仪器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的准确性。

四、绩效评估

1.工作绩效评估:根据项目计划和施工进展情况,评估施工队的工作绩效;

2.与项目部门沟通:定期与项目部门进行沟通,了解项目进展和问题,及时调整施工计划;

3.队员考核:对施工队成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队员积极工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通过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施工队的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同时,施工队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的管理制度,不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不同项目的需求。

施工队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确保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参加公司所管辖单位新建、扩建、技改、检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外来施工单位(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公司子公司除外)进入公司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经公司HSE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确认和查核,才能进入公司作业。

  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确认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和安全业绩。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6、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若有工程转包,要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

  HSE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HSE管理部门有权对施工队伍予以否决。

  第五条 公司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公司的HSE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要承担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完好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

  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承担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单位要根据公司的有关劳动保护制度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保护具。

  5、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HSE管理部门审查。

  6、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7、施工单位要明确对转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必须做到:

  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公司审查认可。

  3、施工单位要与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承包协议。

  第七条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HSE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期限办理入厂证,凭证进厂。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国家、公司的安全卫生法规、制度和纪律、安全生产特性、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护具的特殊要求等。

  3、针对公司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第八条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装置进行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为确保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要责成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组织HSE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沟通、交底。

  第十条 公司要设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有安全否决权。

  1、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办理入厂作业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3、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有关主管部门、HSE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2、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凡在生产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第十二条 生产装置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3、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迅速鸣笛警报、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三条 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按时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分,对性质严重的要停止作业直至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按集团公司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双方责任,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各外来施工队伍进入华胜公司施工均需参加华胜公司HSE施工评比活动,并缴纳3万元抵押金,每季度由HSE部门对各施工队进行季度评分,并在年终进行评分汇总,采取相对应的奖罚措施,以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HSE管理力度。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外,施工中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的有关安全规范和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公司HSE管理部在监督检查中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范围内作业时,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不严不力等因素造成集团公司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事故(含火灾、爆炸),及年内受到多次警告切情节严重的将罚出华胜公司。不得继续在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建设和检维修工程。

施工队管理制度 篇四

  一、“安全日”活动

  班组长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安全日”活动内容一般为:

  1、学习党和国家、上级与企业下达的安全施工规定、文件、通报、快报和简报,并组织讨论。

  2、按企业当年的安全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总结和回顾上一周的安全施工生产情况,提出下一周的安全施工生产要求。

  4、分析班组成员的安全思想动态,结合现场上的施工生产进度分析现场上的安全施工生产形势,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都要给予肯定和提出。

  5、由班组成员进行自评和互评,取长补短,发扬成绩,吸取教训。

  二、班前会

  班组每天开始作业之前,应坚持班前列队安全讲话(站班会)。由班组长对全班组成员进行“三交”、“三查”等工作。其主要内容有:

  1、三查:①通过察言观色,检查班组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②检查班组成员的衣着,是否按作业要求穿工作服、工作鞋;③检查班组成员安全帽佩戴的是否符合标准,准备到高处作业的人员是否带上安全带。

  2、“三交”:①当天作业的内容、作业方法、作业顺序、作业分工;交代每个作业小组,每个人的任务是什么。②当天作业的内容和部位有什么易发生事故的不利因素,危险点是什么,如何防范,怎样执行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等都要详细的交代。③施工作业中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要同时交代清楚,使每个作业人员心中有数。

  3、总结、评比:

  ①对前一天的安全施工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且简明扼要地小结,做得好的表扬,做得差的批评。

  ②如果前一天的安全施工生产比较好,要提醒班组成员力戒骄傲,千万不要松懈对安全作业的重视。

  三、班后会

  (一)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班长或副班长兼任。主要是受工地主任、安全员的指导,作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2、认真做好每天三件事,即: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罚。

  6、检查班组人员施工时遵章守纪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督促检查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8、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者,维护好现场,认真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如实的向领导报告。

  (二)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告阴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施工中时时、处处、事事注意做好安全施工。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危险因素,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对自己无法处理的隐患,要及时报告班组长或工地领导。

  4、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领导报告,认真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加强设备维护,爱护安全设施,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认真搞好文明施工。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9、有权向上级反映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领导提出改善安全施工的建议。

  (三)班组安全教育的内容

  1、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求。

  2、班组的施工任务、设施、工器具的性能及使用等安全要求。

  3、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过程安全知识与要求。

  4、事故苗头或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5、紧急抢救知识及应用。

  6、同类岗位事故介绍、吸取教训。

  7、有关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保管、试验要求。

  8、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及检验。

  9、文明施工知识。

  10、一些必知的法规及安全管理、理论常识。

施工队管理制度 篇五

  一、总则

  1、为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意识,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每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队提出申请,技术工程部组织验收,由运行部、工程部、安装施工队、保管员等参加验收,验收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对发现问题填写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同时按规定进行处罚。

  3、公司将本着严格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队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二、处罚项目

  1、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图纸、合同附件上所规定的程序、工艺标准、权利、义务关系执行,如发现不执行者,视后果轻重给予施工队200-1000元的罚款处理。

  2、施工队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上如不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将给予施工队200-1000元的罚款处理,同时,也要承担因此而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3、施工队如若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实际用料与出库材料不符,公司将给予施工队材料差额的3倍罚款。

  4、施工队对公司检查通报提出的问题如未及时在限定日期内完成,公司将对施工队进行200-500元的罚款处理,并对其所属工地款项进行冻结。整改单一式二份,整改结束后反馈给安装项目部备案,对未及时反馈的按未整改计。

  5、施工队应保证按合同或派工单规定时间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每拖延一天,给予施工队100元的罚款处理。拒不进场施工的,停止安排工程任务并罚款1000元,直至取消施工资质。

  6、在单位用电必须套用电表;工地施工用电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不允许乱搭、乱接线路或将线头直插电源,不允许有裸露线头,如发现一次,给予施工队罚款200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队自行承担。

  7、施工队在单位规定场地下料必须保持卫生良好,施工后不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干净的,每次扣罚施工队100元。

  8、严禁工人酒后上岗,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1000元处罚。并由施工队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施工现场必须着装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如未穿公司统一的服装和安全帽,给予施工队100元/人的罚款。 10、已经施工队长报验的工程经验收或运行开通检验发现漏气的,给予施工队100元/处的罚款并限期维修。

  11、施工队如有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行,公司将对施工队进行罚款500-20xx元的处罚,并将当事员工开除公司。

  12、工程相关施工人员(施工队长、路网施工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保持正常联系。如通讯不畅经核实给予50元/次处罚。

  13、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报验并让建筑方签字认可,无验收单不予结算。

  三、奖励项目

  1、为了使施工队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使施工队管理向系统化、制度化迈进特制定出此奖励办法,内容如下:

  2、在公司的不定期抽查过程中、针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施工形象的综合考评获得最优的工程,奖励该施工队200-500元。

  3、积极配合公司对重点工程的安排,为公司换回较大的经济效益或避免负面影响的产生,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4、鼓励全体工程人员进行创新,公司设立“工程创新奖”,包括工艺、材料、措施方面,如所提建议被公司采用,给予相关人员100-300元奖励。

  5、奖励金额必须由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施工队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迪庆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各外包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安全环保部门或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

  必须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所有外包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要求,遵守和执行大红山铜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查获外包施工队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比照《公司员工违章处罚规定》处罚,第一次违章,责令其到所在项目部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责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队不得再聘用此人员。外包施工队员工违章教育时间按《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章情况实行行文和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第十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队员工故意破坏生产设施、生产通讯,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施工队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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