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管理制度(经典6篇)

时间:2013-09-02 09:29:1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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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管理制度 篇一

设计院作为一个专业的设计机构,为了能够高效地进行设计项目的管理和运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设计院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还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责任,保证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

首先,设计院应该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应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分解、任务分配、进度控制、成果评审等一系列流程和规定。这样可以确保每个设计项目都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且能够按照计划有序地进行。同时,项目管理制度还应该包括项目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内容,以保证设计成果的质量和项目的成功。

其次,设计院还应该建立人员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应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规定。通过招聘优秀的设计人才,并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培训,可以提高设计团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同时,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

另外,设计院还应该建立知识管理制度。知识管理制度包括设计资料的归档、设计经验的总结和分享、设计工具和软件的更新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建立知识管理制度,可以保证设计团队的知识和经验得以保存和传承,避免重复工作和知识流失。同时,及时更新设计工具和软件,可以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

最后,设计院还应该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设计成果的评审和审核、质量问题的处理和改进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设计成果的质量符合要求,并能够及时处理和改进质量问题,提高设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设计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设计院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宣传,让员工充分了解和理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用途,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遵守制度的意识。同时,设计院还应该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设计院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设计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设计院的发展和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才能够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保证设计项目的成功,并使设计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设计院管理制度 篇二

设计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设计院的规范化、专业化和高效运作具有重要意义。设计院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还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责任,保证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

首先,设计院应该建立完善的设计流程管理制度。设计流程管理制度应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分解、任务分配、进度控制、成果评审等一系列流程和规定。通过建立设计流程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每个设计项目都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且能够按照计划有序地进行。同时,设计流程管理制度还应该包括设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内容,以保证设计成果的质量和项目的成功。

其次,设计院还应该建立人员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应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规定。通过招聘优秀的设计人才,并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培训,可以提高设计团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同时,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

另外,设计院还应该建立知识管理制度。知识管理制度包括设计资料的归档、设计经验的总结和分享、设计工具和软件的更新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建立知识管理制度,可以保证设计团队的知识和经验得以保存和传承,避免重复工作和知识流失。同时,及时更新设计工具和软件,可以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

最后,设计院还应该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设计成果的评审和审核、质量问题的处理和改进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设计成果的质量符合要求,并能够及时处理和改进质量问题,提高设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设计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设计院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宣传,让员工充分了解和理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用途,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遵守制度的意识。同时,设计院还应该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设计院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设计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设计院的发展和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才能够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保证设计项目的成功,并使设计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设计院管理制度 篇三

  一、设计项目管理

  设计项目管理系统是勘察设计企业整个管理系统的核心系统,也是信息化的重点内容。项目管理子系统依据ISO9000质量管理规范、国际通用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PMBOK)”、勘察设计行业十五信息化规划等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设计开发,为企业建立项目及设计流程管理的“设计和管理一体化”的集成应用项目管理系统。它将企业严格的、规范的管理程序和制度流程化重构后计算机化网络化,并与综合办公、知识管理、图形子系统和实施ISO9000管理子系统紧密结合起来。以下是项目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模块:

  项目信息管理

  项目信息管理,主要是指项目台帐管理,是对设计院承接的项目的信息进行集中管理的地方。它是对项目进行的基本信息维护、项目配置、人员任命、产值分配的入口。

  项目立项管理

  主要实现项目信息的等级、立项、审批、台账功能。系统提供了对项目立项单的填写、审批、下达分发功能。

  项目策划管理

  主要完成设计阶段的全过程的策划,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任命、项目工作任务分解、项目人力资源安排、项目总体进度计划、项目总体质量计划、互提资料计划、项目任务计划以及里程碑(关键控制点)计划等。

  在整个项目策划的各个环节,系统采用模板化、自动化的思路,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经理、室主任和主设人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使用人员的速度和用户感受,提高系统的易用性。

  设计过程管理

  设计过程管理是整个设计企业的业务核心,是整个信息化建设中最关键也是最困难的模块。主要实现设计、校对、审核、审定以及出图归档的全过程管理。

  ISO质量管理

  实时ISO管理系统与项目管理完全融合,解决设计院长期存在的项目管理与质量管理两张皮现象,并将质量管理提升到一个全新的管理层次,随设计流程形成的质量记录,始终是真实的并会自动保存下来,避免了没有或遗失质量记录需要后补的问题。

  项目执行跟踪与监控管理

  本功能主要为公司领导、项目经理、主设人等提供一个实时的监控体系。通过项目监控管理,相关人员实时的了解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费用。同时通过预警机制(即时通讯BQQ、手机短信等)对项目延迟、收费延迟等进行提醒报警。各级领导通过控制有效的预防、控制、减少风险。最大限度保证项目保质、保量、准时的交付给业主,同时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项目费用管理

  主要实现项目费用预算管理、项目费用控制管理。通过系统实现项目费用的划分、收支、使用记录的管理。为项目相关部门提供稳健的项目费用保障制度。

  项目查询统计

  各级领导通过此模块,可以方便的了解项目的进度、质量、费用、人员、以及成果等方面的实时信息,可以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同时对于分析结果系统将以各种各样报表、图形的形式展现在领导面前。

  二、监理项目管理

  监理管理软件主要功能介绍

  1、本软件以五大控制为主线,强调提高监理工作效率。

  2、强大的资料管理功能,使您轻松实现资料归档管理。

  3、成熟的项目管理系统与监理管理软件完美结合,实现智能化项目管理。

  4、提供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辑功能,方便您的工作。

  5、监理月报高速、智能生成。

  6、简捷方便的监理例会记录功能、制作会议纪要方便简单。

  7、提供监理管理工作流程图,规范贯彻ISO监理管理工作。

  质量控制:

  提供质量预控库、辅助监理工程师完成质量控制。

  审批报表审查简单快捷。

  进度控制:成熟的项目管理系统,为您实现进度智能控制。

  造价控制:

  监理软件提供工程款项支出明细表,并能通过实际与计划支付情况形成图形直观反映偏差。

  提供造价审核功能,帮您完成预算审计工作。

  并能根据所报表格自动形成月支付统计表。

  能够对施工单位的月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和工程款支付进行审批。

  合同管理:

  监理管理软件提供合同备案管理功能。

  监理管理软件为您提供各种监理相关法法律、法规,方便您参阅。

  监理管理软件提供合同预警设置,便您查阅合同到期及履行情况

  资料管理:

  监理管理软件结合现行的施工资料管理软件,快速简单得完成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监理

管理软件自动、智能生成监理月报。

  提供监理工作程序图,规范监理工作。

  提供监理日常工作所需功能,简化工作。

设计院管理制度 篇四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我院的经营发展,提高我院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我院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建立健全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2、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提前预警资金收入和支出状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院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院的合法权益。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投资、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我院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4、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财务收入管理

  财务收入分为现金收入和银行转账两种。

  1、现金收入:

  (1)我院现金收入必须经财务人员开据凭证或发票,收据须加盖财

  务专用章,若财务人员委托其他个人收款的,须先到财务室开据借条,加盖财务章后方可收款,收回应收账款后交给财务室换回借条;若未收到账款,向财务说明情况,索回借条。

  (2)招投标工作中的资金流向及收支,全部纳入财务管理,收支两条线,用专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投标保证金收取与支出由财务人员管理,标书费用的收入与支出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以投标管理收费对账表(见附件)作为做标书人员领取提成的依据,投标管理收费对账表要求标书人员与财务人员一起确认签字,并加盖财务章,标书人员与财务人员各执一份,提成领取后交回财务保管。

  2、银行转账:为了清楚、有效地管理财务收入,银行转账须用公司账户,个别特殊情况在授权范围内,可使用财务人员的一般账户进行转账业务。

  三、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处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报院领导签批,借款单交财务留存,待借款人回来报账作为清账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7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和其他临时费用借款(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与出差借款程序相同;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办公设施单价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属固定资产。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且新购物件须经分院办公室验收并进行登记。

  4、所有借款均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四、日常费用报销

  1、员工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相应的收款证明;

  2、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关知情领导及院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开始执行。

设计院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铁建安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的监管,保护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办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设计过程涉密(国家或企业要求)图纸及文件;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

  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承诺书或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勘察报告、测量成果、咨询报告、各阶段设计文件及图纸、可研报告、造价咨询、管理诀窍、经营战略规划、客户名单、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中的秘密事项。

  6.承担国家有关要求的秘密事项。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以及国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招投标资料。

  2.公司经营指导及底线单价。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综合办公室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领导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2.经营企划方案。

  3.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纪律检查、总工办等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公司大事记。

  5.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政主管领导任组长、班子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部室可根据本部室业务情况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十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副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在与合作单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对方对我公司的有关情况保密时,要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司机要对公司领导在车内的谈话应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加强保密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全员保密学习,提高保密意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控制

  第十七条 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应由原稿提供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审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内容,应在发文单上记录涉及人员姓名,同时确定保密级别,需要发放的涉密文件应有文件编号、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纸质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的电子文档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条 涉密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件印制部门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设计院管理制度 篇六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如有需要可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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