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篇一
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无形资产,指的是企业拥有的非物质性的资源,如品牌价值、专利权、商誉等,它们对企业的竞争力和价值创造能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无形资产,许多企业开始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这些制度包括无形资产的鉴定、评估、管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通过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把握自己的无形资产,提高其价值和运营效率。
首先,无形资产的鉴定是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企业需要确定哪些资产是无形资产,以便对其进行管理和保护。鉴定无形资产的方法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法律手段,以及企业品牌价值、人力资源等非法律手段。通过全面的鉴定工作,企业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拥有的无形资产,为后续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次,无形资产的评估是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核心。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和影响力。评估无形资产的方法包括市场调研、财务报表分析、专业机构评估等。通过评估工作,企业可以了解自己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为其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
另外,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是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重点。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和保护机制,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和稳定。管理无形资产包括对其进行分类、登记、备案和监管等工作,以便随时了解其状况和变动。保护无形资产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管理、加强员工培训等措施,以防止无形资产被侵权或滥用。
最后,无形资产的利用是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目标。企业需要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合理利用无形资产,创造价值和利润。利用无形资产可以通过品牌推广、技术转让、授权许可等方式实现。通过合理利用无形资产,企业可以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至关重要。通过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和管理自己的无形资产,提高其价值和运营效率。因此,建立和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出来。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驱动力,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无形资产,许多企业开始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这些制度包括无形资产的鉴定、评估、管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通过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把握自己的无形资产,提高其价值和运营效率。
首先,无形资产的鉴定是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企业需要明确哪些资产属于无形资产,以便对其进行管理和保护。鉴定无形资产的方法包括法律手段和非法律手段。法律手段主要是通过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法律保护手段来鉴定无形资产。非法律手段主要是通过对企业品牌价值、人力资源等进行评估和鉴定。通过全面的鉴定工作,企业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拥有的无形资产,为后续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次,无形资产的评估是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核心。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和影响力。评估无形资产的方法包括市场调研、财务报表分析、专业机构评估等。通过评估工作,企业可以了解自己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为其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
另外,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是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重点。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和保护机制,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和稳定。管理无形资产包括对其进行分类、登记、备案和监管等工作,以便随时了解其状况和变动。保护无形资产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管理、加强员工培训等措施,以防止无形资产被侵权或滥用。
最后,无形资产的利用是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目标。企业需要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合理利用无形资产,创造价值和利润。利用无形资产可以通过品牌推广、技术转让、授权许可等方式实现。通过合理利用无形资产,企业可以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至关重要。通过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和管理自己的无形资产,提高其价值和运营效率。因此,建立和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篇三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过程,确保无形资产处置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控制无形资产处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处置的方式
无形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转让、出售、投资、报废等。
第3条处置原则
公开、公正、合理、有序,未经审批不得自行处置。
第2章无形资产处置前的评估和处置程序
第4条在对无形资产进行处置前,应由资产管理部组织专家对无形资产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按照国家相关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对无形资产的处置价格不低于评估值。
第5条无形资产处置程序
1.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论证和考察情况提出处置申请,填写“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
2.公司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织针对待处置无形资产的技术鉴定。
3.公司资产管理部将技术鉴定结果和对于处置申请的意见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资产管理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复,会同无形资产的使用部门合理处置无形资产。
第6条公司财务部门对获得的无形资产处置收益进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处置收益。
第3章不同处置方式的实施措施
第7条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当选择合理的方式,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审批后确定。
第8条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应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第9条无形资产报废
1.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清理,“无形资产报废单”的样例如下所示。
2.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
第10条企业出租、出借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务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第11条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企业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无形资产技术鉴定,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
第12条重大无形资产处置项目
1.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处置,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2.对于重大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采取集体合议审批制度,并建立集体审批记录机制。
第4章附则
第13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第14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所有。
第15条相关文件资料
1.“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
2.“无形资产报废单”。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篇四
为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保障无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其价值的转化,规范无形资产处置行为,提高无形资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无形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 无形资产是指分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特许权和软件等。
第二章 无形资产的取得
第三条 项目实施部门经办人整理与取得资产相关的票据或资料,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项目实施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属于专项费用的,由项目实施部门经办人携带取得资产相关的票据或资料到费用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由费用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财务科长、经营副经理、分公司经理进行审核,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属于非专项资金的,由财务科长、经营副经理、分公司经理进行审核相关的票据或资料,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月末财务科编制《无形资产摊销明细表》经财务科科长进行审核后做账务处理。
第三章 无形资产的内容、计价和摊销
第四条 无形资产的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分公司在一定期间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二)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三)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四)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五)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六)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分公司所拥有的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经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某些特殊权利,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还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 无形资产的计价
购入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所发生的总支出计价。总支出包括所有的价款、聘请的律师费及其它有关支出。
第六条 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应按照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无形资产的清查和报告制度
第七条 无形资产的清查盘点 每年年度终了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
第八条 无形资产的处置
(一)无形资产的处置是分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成果的开发利用等行为,包括转让、开发利用、出售、投资、报废等。
(二)按照公开、公正、合理、有序的原则,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行为,杜绝处置过程中的流失和违规现象。
(三)无形资产处置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提出申请报告,由经营副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根据批复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篇五
(一)总则
1.控制目标
(1)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行为,避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遭受的财产损失风险;
(2)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
(3)明确职责权限,降低经营决策、资产管理风险。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1.不相容岗位分离
(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分离;
(2)无形资产的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分离;
(3)无形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分离;
(4)无形资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分离。
2.经办和核算无形资产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
(2)熟悉无形资产的用途、性能等基本知识;
(3)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3.部门具体职责
(1)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无形资产购置方案;审核无形资产相关法律文件。
(2)经办部门:提出无形资产购置方案;组织实施无形资产业务取得过程;组织无形资产验收;办理无形资产处置;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定期对无形资产安全、适用性进行检查。
(3)财务部: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处置工作;定期进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监督、指导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三)无形资产取得与验收控制
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
(1)公司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按《预算控制制度》执行;
(2)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并综合考虑无形资产投资方向、规模、资金占用成本、预计盈利水平和风险程度等因素编制预算;
(3)对无形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和资金投放。
2.无形资产外购流程业务操作操作人内控要求采购申请各经办部门
(1)根据年度预算提出请购申请;
(2)采购项目已经可行性论证并且可行;
(3)对请购的无形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有明确要求;
(4)编制《无形资产购置申请表》。
审核法律部/财务部
(1)审核合同条款的合规性;
(2)审核财务相关条款的适用性。
审批授权审批人
(1)按照公司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2)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审核部门的意见,未经审核的采购项目不予审批。
3.3无形资产验收
3.3.1无形资产验收
3.3.1外购无形资产
(1)外购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组织,按照合同、技术交底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在办理无形资产验收手续的同时,管理部门应完整地取得产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说明资料;
(3)管理部门持发票和相关资料到财务部办理无形资产入账手续;
3.3.2自制无形资产
(1)自制无形资产制作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自制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3)财务部依据制作部门提供的《项目验收报告》、相关验收单据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4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
4.1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
4.1.1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和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4.1.2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时维护本部门无形资产台帐。
4.1.3无形资产管理台帐登记的内容包括:无形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价值,数量,生产厂家,启用时间,使用部门,摊销年限,使用状态。
4.1.4公司管理部门、财务部定期(至少一年一次)核对相关账簿、记录和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处理,以确保无形资产账务处理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性。
4.1.5无形资产管理台帐的保管期限为5年。
4.1.6财务部根据购置合同明确的使用期限与估计使用年限孰低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所有权归属公司的无形资产均属摊销范围。
4.2无形资产的权利保持管理部门应保持公司无形资产在寿命时限内的占有权,具体参照《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执行。
5、无形资产处置和特许使用
5.1无形资产处置
5.1.1无形资产处置申请无形资产不能继续使用时,由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
5.1.2处置鉴定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的技术专业人员对处置的无形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确保无形资产处置的合理性。
5.1.3处置审批根据权限对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上报的《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1.4处置审计
(1)审计部在处置前会同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无形资产的处置依据,处置方式、处置价格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处置依据是否充分,处置方式是否适当,处置价格是否合理;
(2)财务部在处置后根据审批人批准的呈批表,认真审核无形资产处置凭证,检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批准权限是否适当等,审核无误后据以编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5.2无形资产特许使用公司特许其他公司使用公司的无形资产,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拟定方案,经授权人员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无形资产特许使用期间的权利义务。
6、监督检查
6.1监督检查主体
6.1.1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无形资产业务决策的审批进行监督。
6.1.2审计部:依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能描述,对公司无形资产购置、处置的执行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
6.1.3财务部:依据公司授权,对公司无形资产管理进行监督。
6.2监督检查内容
(1)无形资产业务相关岗位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无形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在办理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处置等无形资产业务时是否有健全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购建无形资产是否纳入预算,预算的编制、调整与审批程序是否适当。
(4)无形资产处置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处置无形资产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作价是否合理。
(5)检查入帐依据是否合法,完整。
6.3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6.3.1不按照上述流程操作,造成无形资产增加、启用、变更、处置不能及时进行处理,按照损失程度相应承担责任。
6.3.2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形资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审计部应当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7、生效实施本制度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篇六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为有效管理固定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护设施设备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原则上由相关部门负责资产的前期市场调研、采购、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并每年按熙规定清查固定资产一次。
(二)固定资产登记
1.新建房屋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报批。建成后,由基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移交清单”经双方验收并签字,根据其决算验收单价值,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目。
2.购入固定资产后,经办人到财务部经固定资产管理员验货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根据使用部门要求,办理资产出库手续后,由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并打印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固定资产卡片填写内容:固定资产名称、财产来源、规格、财产原值、保管地点、数量、来源时间以及保管人等。
3.出纳将填写完整的固定资产入库单附在报销发票的后面,转会计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总账。
4.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依据计算机打出的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查备案,另一份交与使用部门,同时打印固定资产条形
码交使用部门验货粘贴。
5.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定期与财务部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6.遇有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变更资产存放地点。
7.遇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调整或退休,财务部应及时明确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并与调整或退休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管理交接手续。 8.收到固定资产捐赠,由接收部门填写《接收捐赠资产登记表》两份,1份交由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1份交财务部计入固定资产账。
9.固定资产管理的牵制: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与财务部应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
1.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并提出保养、维修意见,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使用效益。
2.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并具有专项保护设施。机动车辆、电力设备、电器设备、贵重物品、医疗仪器等应指派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
3.固定资产保管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实施管理职能,尽职尽责。固定资产损失、丢失要按索赔制度处理。
(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1.财务部不定期抽查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账、物卡相符。
2.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配合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确保固定资产有账、有物、有卡,账卡物三相符。
3.清查完毕后,对清查结果进行总结,对盘亏提出处理意见报办公会审批;对管理中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五)固定资产出租出借
1.房屋、土地、机动车辆和大型设备的出租出借,应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其中:土地出租出借要报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2.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租赁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租赁协议生效后应指派专人负责监督租赁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发现违约或有损国家财产的行为应及时报告或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固定资产。
3.租赁收入由财务部统一核算收缴,及时入账,不得另设小金库。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
1.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
2.各类资产的处置须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理由要充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单位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要求上报,待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资产处置收益上缴财政专户。
3;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应经过主管院长和院长的批准,由部门固定资产保管员和部门领导、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和领导共同与被捐赠单
位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备并获得批准后交财务部办理卡片、账目注销手续。
(七)固定资产档案管理
1.财务部按照类别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以及登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明细账后,财务人员复核后记账上传数据,月末科室核对固定资产总额。
2.财务部按照类别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各部门保管自己部门的卡片。财务部定期和各部门核对账卡物。
二、流动资产管理规定
(一)现金管理
财务部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并结合实际,为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现金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接受开户银行对现金收支的监督和管理。
2.实行钱账分管制度,由出纳专门负责现金的收付工作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和档案保管工作。
3.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范围,具体范围包括:职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夜班费等;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等。
4.严格现金收付手续。根据合法的原始单据逐笔记载,按顺序排号,
账目要日清日结并做到账实相符。不得以借据抵现金入账,不得以“白条”抵顶现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现金,不准套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款,不得坐支现金。
5.严格执行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每个账户现金库存不能超过500元。
6.对人民币要认真辨认,收到假币,经办人要负赔偿责任。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银行存款管理原则和要求
( 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各项业务收入要及时送存银行,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接受银行的监督,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 2)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由财务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单位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号。
( 3)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事项,在现金支付起点以上的支出,原则上一律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 4)按照银行及安全部门规定,支票、密码、印鉴应分人保管,分别存放在不同地方。
( 5)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收到一张银行对账单,经管人应及时核对,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款的,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主管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并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