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实用6篇)

时间:2013-03-06 02:34:2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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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一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目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扩大,劳动者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和合理待遇的追求也日益增强。而工资是劳动者获取经济收入的主要途径,也是雇主对劳动者的合理回报。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各国纷纷制定了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以规范工资发放相关事宜。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地领取工资,并保障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这一制度旨在规范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工资支付行为,消除工资支付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包括了工资支付的时间、方式、标准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具体来说,该制度要求:

1. 工资支付时间的规定:雇主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周期支付工资,一般为月度支付。在特殊情况下,如劳动者离职或合同终止,雇主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尚未发放的工资。

2. 工资支付方式的规定:工资支付可以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多种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雇主都应当确保工资支付的安全和及时性。

3. 工资支付标准的规定: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行业标准约定进行支付。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降低工资标准,且不得拖欠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4. 工资支付程序的规定:雇主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的程序,明确工资计算和支付的流程。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供相关的工资信息,以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为了确保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一方面,雇主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支付的责任和流程,并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另一方面,劳动者也应当积极参与和监督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报告和投诉工资支付中的问题。

同时,政府部门和劳动监察机构也应当加强对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及时处理工资支付中的纠纷和违法行为。对于违反工资支付制度的雇主,应当依法进行处罚,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至关重要。只有通过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才能营造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因此,雇主和劳动者都应当认真遵守和执行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二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也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首先,工资支付时间不确定性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企业经营情况的不稳定性以及管理不善,很多劳动者面临着工资迟发或者拖欠的情况。这不仅对劳动者的经济生活造成困扰,也容易引发劳资纠纷,破坏劳动关系的稳定。

其次,工资支付方式的不规范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雇主采用现金支付工资或者未经劳动者同意将工资打入个人账户之外的账户,给劳动者带来了经济风险和不便。同时,个别雇主也存在利用非法手段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此外,工资支付标准的不透明和不公平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一些企业没有明确的工资计算和支付标准,导致同一岗位的不同劳动者获得的工资存在差异,引发不满和不公平感,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解决工资发放管理制度问题的对策

为了解决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和措施。

首先,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对违反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的雇主的处罚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多次违法行为的雇主进行严厉惩罚,以提高雇主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其次,雇主应当建立健全工资发放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支付的时间、方式、标准和程序。加强工资管理的科技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雇主应当加强对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工资支付中的问题,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劳动者也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积极参与和监督工资支付情况。一旦发现工资支付中的问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结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制度。面对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政府、雇主和劳动者都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合作,推动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只有通过规范和强化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才能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社会的持续发展。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五部分组成。

  二、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四、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在工资总额中占20%。五、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第三章工资发放

  一、根据项目经理考核后的绩效工资,财务室进行制表,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放。

  二、工资由财务室发放,可采用现金发放或银行转帐两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

  三、工资发放时间:每月的5-10号发放上月工资。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四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执行《企业工作标准》。

  1.2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资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并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参与制订车间工资方面的政策、规定、办法,并实施。

  1.3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晋级、奖励晋级、调整工资的指示和规定,参与制订企业职工的晋级、奖励晋级、调整工资的政策和办法。

  1.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资含量系数及定额完成情况,核定下达班组的工资含量系数,并结合班组的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核定应提的工资总额。

  1.5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标准和工资性津贴标准。

  1.6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所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指标,结合落实定额核定车间的奖励基金水平。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核(预)批班组奖励基金指标,并对车间奖励基金进行管理。

  1.7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工资待遇的规定。

  1.8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学徒(熟练)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修)订企业学徒(熟练)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

  1.9负责职工工作调动的有关工资处理工作。

  1.10掌握国家有关工资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结合企业具体状况,组织或协助领导推行和完善结构工资、定额工资等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各种工资分配形式。

  1.11深入班组,指导、检查班组的工资定额管理和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责任与权限

  2.1对参与制订有关工资方面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定额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负责。有权检查、指导对政策、规定、办法的贯彻执行。

  2.2对给班组核定下达的工资含量系数及应提工资总额负责。对控制调整平?班组工资含量系数及应提工资总额,有参与权和建议权。

  2.3对审批的奖金指标合理性负责。有权拒批不合理或未经规定和程序呈批的奖金指标。

  3.检查与考核

  3.1车间主任负责检查与考核工资管理员的工作。

  3.2按检查与考核标准中相关标准内容要求每季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

  3.3按工作标准和工作计划完成任务情况得奖,工作突出者,车间主任可予以加奖。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岗位员工薪资标准及计算发放办法,进一步增强激励和考核功能,明确劳资双方劳动与薪酬关系,根据原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现阶段管理需要,特修订并颁布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区域分部、各属下分公司全体在职与在册员工。

  第三条修订依据

  1、董事会关于实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岗位责任制及妥善调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见及公司新的发展规划。

  2、保障各阶段经营目标的达成与绩效管理的实施,体现责权利效有机结合的经营管理原则。

  3、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分公司分级管理和不同区域薪酬水平。

  第四条指导原则

  1、以绩效考核作为定薪、调薪主要依据的原则。

  2、以贡献度、价值创造为薪酬激励之核心的原则。

  3、易岗易薪、异地异薪的原则。

  4、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原则。

  6、效益优先、风险与利益对等共享的原则。

  7、个人收入由本人创造及实施有效正负激励的原则。

  第五条指导思想

  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兼容“项目激励工资制”、“营销激励工资制”、“计件与包干工资制”等多种个性化工资计算办法的薪酬分配体制,形成多元化、灵活性强、务实有效的薪酬综合管理体系。

  第六条职责

  1)薪酬制度与激励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执行;

  2)薪资、奖励计算的审核。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六

  一、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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